宁夏全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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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全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手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2023年7月目录1总则-1-2主要依据和术语定义-3-2.1 主要依据-3-2.2 术语定义-8-3风险查找机制-11-3.1 工作主要内容及责任主体-11-3.2 危险源辨识范围-11-3.3 危险源辨识制度-11-3.4 危险源辨识类别及对象-12-3.5 辨识方法-15-3.6 危险源确认-17-3.7 动态更新危险源-17-3.8 危险源信息填报-19-3.9 重大危险源信息审核-19-4风险研判机制-20-4.1 工作主要内容及责任主体-20-4.2 风险等级-20-4.3 评价方法-20-4.4 评价实施-22-4.

2、5 建立风险监管清单-26-4.6 安全生产状况评价-26-5风险预警机制-27-5.1 工作主要内容及责任主体-27-5.2 强化监测监控-27-5.3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预警-28-5.4 水行政主管部门预警-29-5.5 预警结束和总结完善-29-5.6 提升监测预警能力-30-6风险防范机制-31-6.1 工作主要内容及责任主体-31-6.2 强化风险源头控制-31-6.3 实施风险分级管控-32-6.4 落实风险管控措施-34-6.5 风险管控措施评审-38-6.6 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39-6.7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40-6.8 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44-6.9 加强防范措

3、施监管-47-7风险处置机制-48-7.1 工作主要内容及责任主体-48-7.2 健全完善应急预案-48-7.3 制定重大危险源“一源一案”-50-7.4 应急预案评审、公布和备案-50-7.5 应急预案评估和修订-52-7.6 事故信息报告-53-7.7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先期处置-53-7.8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响应-54-7.9 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55-7.10 应急处置总结-55-7.11 组建应急机构和队伍-55-7.12 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训练-56-7.13 开展应急演练和评估-57-7.14 加强应急值班值守-58-7.15 加强应急教育和培训-58-8风险责任机制-59-

4、8.1 工作主要内容及责任主体-59-8.2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59-8.3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61-8.4 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62-8.5 实行差异化动态监管-63-8.6 加强安全生产执法-64-8.7 严格责任追究-64-9信息报告和处置-65-9.1 工作主要内容及责任主体-65-9.2 基本信息-65-9.3 信息报告-66-9.4 危险源信息-67-9.5 隐患信息-68-10附则-71-附录(资料性附录)-72-附录1-7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清单-72-附录2-7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一般危险源LEC法风险评价赋分表-75-附录3-82-水库工程运行重大危险源清单

5、-82-附录4-84-水闸工程运行重大危险源清单-84-附录5-85-水库工程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赋分表(指南)-85-附录6-93-水闸工程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赋分表(指南)-93-附录7-100-水电站工程运行重大危险源清单-100-附录8-101-泵站工程运行重大危险源清单-101-附录9-102-水电站工程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赋分表(指南)-102-附录10-109-泵站工程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赋分表(指南)-109-附录11-118-堤防工程运行重大危险源清单-118-附录12-119-淤地坝工程运行重大危险源清单-119-附录13-120-堤防工程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赋分

6、表(指南)-120-附录14-124-淤地坝工程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赋分表(指南)-124-附录15-127-危险源清单-127-附录16-128-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128-附录17-131-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131-附录18-133-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参考清单-133-附录19-135-水文监测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清单-135-附录20-136-水利后勤保障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清单-136-附录21-137-北京市城镇供水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目录(2023版)-137-附录22-146-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表(LEC法)-1

7、46-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表(LS法)-146-附录23-147-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147-附录24-149-水库、水闸运彳亍虢:陶薮睑的介方法一风囹廨法(LS法)-149-附录25-152-水电站、泵站运彳般危险源风险W价方法一风险电阵法(LS法)-152-附录26-155-堤防、淤地坝运彳亍般危险源风险评价方法一风险矩阵法(LS法)-155-附录27-157-风险矩阵法(LS法)-157-附录28-15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结论(示例)-159-附录29-161-重大事故隐患判定结论(示例)-161-附录30-164-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及要求-164-

8、附录31-165-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或危险源基本信息)-165-附录32-166-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示例)-166-附录33-166-安全风险公告栏示例-167-附录34-168-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示例)-168-附录35-169-需录入信息系统的规模以上水利工程-169-全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手册1总则1.1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深入推进我区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和规范全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加快实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自辨自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效监管

9、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格局,提升水利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水监督(2022)309号)和水利部监督司关于印发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指导手册(2023年版)的通知(监督安函(2022)56号),结合我区水利实际,制定本工作手册。1.2 本工作手册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重点对全区水利行业“六项机制”提出指导性要求,旨在规范全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闭环管理。1.3 “六项机制”工作是指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

10、处置和责任等风险管控。1.4 “六项机制”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分级、属地管理”的要求,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1.5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构建本单位(工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立完善管控制度,细化明确管控责任,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及时通过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上报信息,从本质上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水库、水闸、水电站、泵站、堤防、淤地坝、引调水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灌区工程等),以及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文监测、水利科研与检验、水利后勤保障等单位。1.6 全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

11、其直属单位按照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施行)关于建立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指导意见规定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开展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有关工作,强化监管,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并运用“六项机制”开展风险管控工作。1.7 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的防洪、防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水利工程(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规模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原则上应严格按照本细则各项要求开展工作。应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投资较少、工期较短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无专门管理机构或规模以下的水利水电工程,在确保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适当简化或合并工作程序。2主要

12、依据和术语定义1.1.1 依据1.1.2 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1.1.3 吉卜门规章(6)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13、理总局令第3号)(10)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1.1.4 规范性文件(11)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实施意见(水监督(2022)309号)(12)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水监督(2021412号)(13)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水监督2022)156号)(1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监督(2022)326号)(15)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监督(2021)391号)(16)关于建立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指导意见(水监督(2020)146号)(17)

14、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指导意见(水监督(2018)323号)(18)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水安监(2017)409号)(1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办监督函(2018)1693号)(20)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办监督函2019)1486号)(21)水利水电工程(水电站、泵站)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办监督函(2020)1114号)(22)水利水电工程(堤防、淤地坝)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办监督函(2021)1126号)(23)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

15、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1年版)(办监督(2021)364号)(24)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监督(2019)139号)(25)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问题清单(2022年版)(监督安2022)1号)(26)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及附件水利工程施工度汛方案编制指南(试行)水利工程施工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监督检查重点问题清单(试行)(水建设(2022)99号)(27)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安监(2013)189号)(28)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办安监(2013)16

16、8号)(29)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水电(2013)379号)(30)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办安监2018)52号)(31)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办水电(2019)16号)(32)水利部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水监督2021)143号)(3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等四类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工作的通知(办监督函(2022)37号)(34)水利业务“四预”基本技术要求(试行)(水信息(2022)149号)(35)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品种目录(办安监函(2016)849号)(36)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

17、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1.1.5 技术标准(37)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3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CB28942008)(3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4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4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4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SL/T7892019)(4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AQT90112019)(4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90072019)(4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18、AQ/T90092015)(46)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383152019)1.1.6 团体标准(47)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规程及附录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常见危险源辨识参考清单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重大危险源参考清单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参考清单(T/CWEC172020)(48)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规程(T/CWEC182020)(49)水文监测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规程及附录水文监测单位一般危险源清单水文监测单位重大危险源清单水文监测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清单(T/CWEC192020)(50)水利后勤保障单位安全生

19、产标准化评审规程,及附录一般危险源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T/CWEC202020)。2.2术语定义2.2.1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2.2.2 危险源辨识是指对在一定的触发条件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包括辨识出危险源以及判定危险源类别与级别。2.2.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以下简称危险源)是指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亡、健康损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

20、及其位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能导致人员死亡、健康严重损害、财产严重损失、环境严重破坏,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重大危险源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定义的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2.2.4 水库、水闸工程运行危险源(以下简称危险源)是指在水库、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健康损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根源或状态。水库、水闸工程运行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水库、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

21、,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亡、健康严重损害、财产重大损失或环境严重破坏,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根源或状态。重大危险源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定义的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2.2.5 水电站、泵站工程运行危险源(以下简称危险源)是指在水电站、泵站工程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健康损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根源或状态。水电站、泵站工程运行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水电站、泵站工程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亡、健康严重损害、财产重大损失或环境严重破坏,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根源或状态。重大危险源包含中华

22、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定义的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2.2.6 堤防、淤地坝工程运行危险源(以下简称危险源)是指在堤防、淤地坝工程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健康损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根源或状态。堤防、淤地坝工程运行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在堤防、淤地坝工程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亡、健康严重损害、财产重大损失或环境严重破坏,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根源或状态。重大危险源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定义的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定义的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1)危险物品,是指易燃

23、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2)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2.2.8 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等级(1)危险源分两个级别,分别为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2)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2.2.9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生产工艺、管理上的

24、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3风险查找机制3.1 工作主要内容及责任主体风险查找主要围绕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和作业环境缺陷四个方面,通过危险源辨识,找准、找全危险源,建立危险源台账,并动态更新危险源信息。主要内容及责任主体见表1。表1风险查找主要内容及主任主体主要内容责任主体危险源辨识范围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危险源辨识制度危险源辨识类别及对象辨识方法危险源确认动态更新危险源危险源信息填报重大危险源信息审核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3.2危险源辨识范围危险源辨识范围应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覆盖本单位(工程)所有区域、场所、部位和外部环境;覆盖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

25、工艺流程、设施、设备、工作面和管理体系;覆盖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岗位和人员,以及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所有危险物品。3.3 危险源辨识制度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危险源辨识制度,明确辨识职责、对象与范围、程序、方法等。危险源辨识应由生产经营单位熟悉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专业人员,采用科学、适用、有效的方法,辨识出本单位(工程)的危险源,对其进行分类和分级,汇总制定危险源清单。必要时生产经营单位可进行集体讨论或组织专家技术论证。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鼓励、发动本单位职工特别是一线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危险源辨识,可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危险源辨识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3

26、.4 危险源辨识类别及对象3.4.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类别及对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分五个类别,分别为施工作业类、机械设备类、设施场所类、作业环境类和其他类,各类的辨识与评价对象主要有:(1)施工作业类:明挖施工,洞挖施工,石方爆破,填筑工程,灌浆工程,斜井竖井开挖,地质缺陷处理,砂石料生产,混凝土生产,混凝土浇筑,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钢筋制安,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及机电设备安装,建筑物拆除,配套电网工程,降排水,水上(下)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管道安装,其他单项工程等。(2)机械设备类:运输车辆,特种设备,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等。(3)设施场所类:存弃渣场,基坑,爆

27、破器材库,油库油罐区,材料设备仓库,供水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修理厂、钢筋厂及模具加工厂等金属结构制作加工厂场所,预制构件场所,施工道路、桥梁,隧洞,围堰等。(4)作业环境类:不良地质地段,潜在滑坡区,超标准洪水,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及有毒化学品泄漏环境等。(5)其他类:野外施工,消防安全,营地选址等。对首次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应作为危险源对象进行辨识与风险评价。342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类别及对象。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分六个类别,分别为构(建)筑物类、金属结构类、设备设施类、作业活动类、管理类和环境类,

28、各类的辨识与评价对象主要有:(1)构(建)筑物类(水库):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过船建筑物,桥梁,坝基,近坝岸坡等。构(建)筑物类(水闸):闸室段,上下游连接段,地基等。(2)金属结构类:闸门,启闭机械等。(3)设备设施类: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管理设施等。(4)作业活动类:作业活动等。(5)管理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等。(6)环境类:自然环境,工作环境等。3.4.3 水利水电工程(水电站、泵站)运行危险源类别及对象。水利水电工程(水电站、泵站)运行危险源分六个类别,分别为构(建)筑物类、金属结构类、设备设施类、作业活动类、管理类和环境类,各类的辨识与评价对象主要有:(1)构(建)

29、筑物类(水电站):挡水建筑物、引(输)水建筑物、尾水建筑物、厂房、升压站、开关站、管理房等。构(建)筑物类(泵站):进出水建筑物、泵房、输水建筑物、变电站、管理房等。(2)金属结构类:闸门、阀组、拦污与清污设备、启闭机械、压力钢管等。(3)设备设施类:机组及附属设备、电气设备、辅助设备、特种设备、管理设施等。(4)作业活动类:作业活动、检修、试验检验等。(5)管理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等。(6)环境类:自然环境、工作环境等。3.4.4 水利水电工程(堤防、淤地坝)运行危险源类别及对象。水利水电工程(堤防、淤地坝)运行危险源分五个类别,分别为构(建)筑物类、设备设施类、作业活动类、管理类和环境类

30、,各类的辨识与评价对象主要有:(1)构(建)筑物类(堤防):堤身、堤基、护堤地、堤岸防护、防渗及排水设施、穿(跨、临)堤建筑物与堤防接合部等。构(建)筑物类(淤地坝):坝体、放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等。(2)设备设施类(堤防):防汛抢险设施、生物防护工程、管理设施等。设备设施类(淤地坝):管理设施等。(3)作业活动类:作业活动等。(4)管理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等。(5)环境类:工作环境、自然环境等。3.4.5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水文监测单位、水利后勤保障单位等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可依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指导意见(水监督(2018)323号)及自治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事

31、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宁水办发12018)54号),从施工作业类、机械设备类、设施场所类、作业环境类、生产工艺类等几个类型进行危险源辨识,具体可依据本单位实际参考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22)的规定。3.5 辨识方法3.5.1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本单位(工程)区域内生产、生活、施工作业场所等危险发生的可能性,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储存物质的危险特性、数量以及仓储条件,环境、设备的危险特性,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严重性等因素,综合分析判定危险源。3.5.2 危险源辨识可采取直接判定法、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及因果分析法等方法。3.5.

32、3 危险源辨识应优先采用直接判定法,不能用直接判定法辨识的,可采用其他方法进行判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库、水闸运行,水电站、泵站运行,堤防、淤地坝运行一般危险源在后附表中无列举的,按照“有标对标、无标自判”的原则进行补充辨识。(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当出现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清单(附录1)中的任何一条要素的,可直接判定为重大危险源。当出现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一般危险源LEC法风险评价赋分表(附录2)中一般危险源的任何一条要素的,则判定为一般危险源。(2)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当出现符合水库工程运行重大危险源清单(附录3)、水闸工程运行重大危险源清单(附

33、录4)中的任何一条要素的,可直接判定为重大危险源。当出现符合水库工程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赋分表(指南)(附录5)、水闸工程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赋分表(指南)(附录6)中一般危险源的任何一条要素的,则判定为一般危险源。(3)水利水电工程(水电站、泵站)运行危险源辨识。当出现符合水电站工程运行重大危险源清单(附录7)、泵站工程运行重大危险源清单(附录8)中的任何一条要素的,可直接判定为重大危险源。当出现符合水电站工程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赋分表(指南)(附录9)、泵站工程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赋分表(指南)(附录10)中一般危险源的任何一条要素的,则判定为一般危险源。(4)水利水电工程(堤防、

34、淤地坝)运行危险源辨识。当出现符合堤防工程运行重大危险源清单(附录11)、淤地坝工程运行重大危险源清单(附录12)中的任何一条要素的,可直接判定为重大危险源。当出现符合堤防工程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赋分表(指南)(附录13)、淤地坝工程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赋分表(指南)(附录14)中一般危险源的任何一条要素的,则判定为一般危险源。(5)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辨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水文监测单位、水利后勤保障单位等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参照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规程(团体标准T/CWEC172020)、水文监测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规程(团体标准T/CWEC19-2020)、

35、水利后勤保障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规程(团体标准T/CWEC20-2020)进行辨识。3.6 危险源确认根据危险源辨识结果,对危险源进行确认,汇总并制定危险源清单。危险源清单应包括危险源名称、位置、类别、级别、风险等级、事故诱因、可能导致的后果和管控责任主体、管控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主要内容。危险源清单参见危险源清单(附录15)o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应建立专项档案,明确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3.7 动态更新危险源3.7.1 工作周期。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制定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工作周期,定期辨识危险源。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每季度至少组织开

36、展1次危险源辨识工作。3.7.1.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分为开工前和施工期两个阶段。开工前,应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施工期,应动态辨识,实时更新。(1)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其他参建单位研究制定危险源辨识与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的职责、辨识范围、流程、方法等;施工单位应按要求组织开展本标段危险源辨识及风险等级评价工作,并将成果在报送开工申请时一并报送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2)施工期,各单位应对危险源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危险源及风险状态和变化趋势,实时更新危险源及风险等级,并根据危险源及风险状态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3.7.1.2 水库、水闸、泵站、电站管理单位至少每

37、个季度开展1次(含汛前、汛后),对危险源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危险源的状态及其风险的变化趋势,更新危险源及其风险等级。372动态更新。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开展危险源动态辨识并更新信息。(1)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发布(修订)后;(2)施工条件、构(建)筑物、机械设备、金属机构、设施场所、作业环境、生产工艺、管理体系等相关要素发生较大变化后;(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以及对首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部位或单项工程。3.8 危险源信息填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危险源情况完整准确录入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确保数据录入和更新维护及时、全面、准确。原则上

38、每季度首月6日前,报送危险源辨识与管控相关信息,危险源动态调整情况应及时填报。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报送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应按照规定同时报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3.9 重大危险源信息审核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信息审核,重点核实危险源的级别、风险等级判定是否准确,管控责任主体、管控措施、监测监控措施是否符合要求。4风险研判机制4.1工作主要内容及责任主体风险研判就是针对查找出的危险源,通过一定的方法综合评价确定危险源风险等级,建立危险源风险监管清单,

39、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及时掌握风险动向。主要内容及责任主体见表Io表1风险研判主要内容及责任主体主要内容责任主体风险等级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评价方法评价实施建立风险监管清单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4.2风险等级1.1.1 危险源风险评价。危险源风险评价是对危险源在一定触发因素作用下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进行调查、分析、论证等,以判断危险源风险程度,确定风险等级的过程。1.1.2 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分为四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4.3 评价方法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应考虑危险发生的可能性,暴露于危险环境

40、频率和持续时间,储存物质的危险特性、数量以及仓储条件,环境、设备的危险特性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严重性等因素,综合分析判定风险等级。危险源风险评价方法主要有直接评定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风险矩阵法(LS法)、作业危害分析法(JHA法)、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等。4.3.1 危险源风险等级评价主要对一般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等级直接评定为重大风险。以区域或风险点进行危险源辨识时,则区域或风险点的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综合确定。风险点存在多种危险源,其等级常按风险点内的危险源最高风险等级确定,必要时可将多种危险

41、源的风险综合分析评定。4.3.2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源,其风险等级直接评定为重大风险。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1版)的通知(办监督(2021)364号),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有关人员及有关技术骨干,结合单位实际,采取认真查阅有关文字记录资料、影像资料和会议记录,并进行现场核实的方式,对照清单直接判定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如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其风险等级直接评定为重大风险。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附录16),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参见(附录17)。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重大事故隐

42、患参考清单(附录18),水文监测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清单(附录19),水利后勤保障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附录20)o城镇供水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参照北京市城镇供水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目录(2023版)(附录21)4.4 评价实施4.4.1 对直接判定为重大危险源的用直接评定法评定为重大风险。4.4.2 对一般危险源优先采用水利部相关导则推荐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形成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表(附录22),对目前无风险评价方法的,则根据各种因素综合判定的方法确定。4.4.2.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推荐使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附录23)。根据工程施工现场情况和管理特点,合理确定L、E和C值。

43、各类一般危险源的L、E和C值赋分参考取值范围及判定风险等级范围见附录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一般危险源LEC法风险评价赋分表。4.4.2.2 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1)对于工程维修养护等作业活动或工程管理范围内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一般危险源,评价方法推荐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执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办监督函(2018)1693号)。(2)对于可能影响工程正常运行或导致工程破坏的一般危险源,应由管理单位不同管理层级以及多个相关部门的人员共同进行风险评价,评价方法推荐采用风险矩阵法(LS法),水库、水闸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方法一风险矩阵法(LS法)(附

44、录24)o(3)一般危险源的L、E、C值(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或L、S值(风险矩阵法)参考取值范围及风险等级范围见附录5水库工程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赋分表(指南)和附录6水闸工程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赋分表(指南)。4.423水利水电工程(水电站、泵站)运行(1)对于工程维修养护等作业活动或工程管理范围内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一般危险源,评价方法推荐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执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办监督函(2018)1693号)。(2)对于可能影响工程正常运行或导致工程破坏的一般危险源,应由管理单位不同管理层级以及多个相关部门的人员共同进行风险评价,

45、评价方法推荐采用风险矩阵法(LS法),水电站、泵站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方法一风险矩阵法(LS法)(附录25)。1.1.1.1 一般危险源的L、E、C值(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或L、S值(风险矩阵法)参考取值范围及风险等级范围见附录9水电站工程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赋分表(指南)和附录10泵站工程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赋分表(指南)。1.1.1.2 水电工程(堤防、淤地坝)运行(1)对于工程维修养护等作业活动或工程管理范围内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一般危险源,评价方法推荐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执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办监督函(2018)1693号)。(2

46、)对于可能影响工程正常运行或导致工程破坏的一般危险源,原则上应由管理单位不同管理层级以及多个相关部门的人员共同进行风险评价,评价方法推荐采用风险矩阵法(LS法),堤防、淤地坝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方法一风险矩阵法(LS法)(附录26)。(3)在通常情况下,一般危险源的L、E、C值(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或L、S值(风险矩阵法)参考取值范围及风险等级范围见附录13堤防工程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赋分表(指南)和附录14淤地坝工程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赋分表(指南)。1.1.1.5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根据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重大危险源辨识参考清单,对直接判定为重大危险源的用直接评定法评定为重大风险。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推荐采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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