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5672465 上传时间:2023-08-08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4.1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梧政发(2023)6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2月23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构建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及火灾防控体系,不断优化政府专职消防资源配置,推进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依据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21)18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Ill号

2、)、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梧政发(2022)16号)等,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一)建立健全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保障体系。(二)逐年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按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作为应急救援常备力量,发挥灭火和应急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重要作用。(三)落实人员编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Ill号),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指导员、副队长等骨干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二、工作措施(一)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20

3、23年,基本建立健全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十四五期间,完成28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详见附件)的组建工作,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指导员、副队长等骨干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其他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充。(二)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1 .规范管理体制。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由所在乡镇政府与消防救援机构实行双重管理。2 .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职责。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履行下列职责:(1)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2)负责责任区内的防火巡查,督促有关单位、人员及时消除火灾隐患。(3)建立责任区内道路、消防水源、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档案台账。(4)制定责任区内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5)协助开展灾害事故原因调查和统计。(6)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3 .规范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专职消防队学习、训练、执勤、考核、奖惩等制度,规范学习、工作、生活秩序。按照规定定期对消防车(艇)和消防器材、装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人员装备处于良好状态。建立常态防火监督执法制度,全力落实火灾预防工作。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任务时应当统一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明显标识。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执勤、训练、

5、灭火和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体系,接受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统一调动和指挥。值班、执勤、训练等制度按照执勤战斗条令执行,在岗执勤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对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灭火以及应急救援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4 .规范人员管理。编制内政府专职消防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办法,实行岗位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其他编外消防人员按国家劳动法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合同签订明确期限、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休息休假、工作纪律、试用期、权利义务等内容。所签订劳动合同报当

6、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三)健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保障机制。1 .加强经费保障。参考自治区标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业务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 .完善社会优抚。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保障性住房安排、就医、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给予优待。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因公受伤、致残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公死亡,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各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消防队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3 .强化政策保障。政府专职消防

7、队的消防车(艇)依法纳入特种车(艇)管理范围,可以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新购置的消防车(艇)依法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消防车(艇)免缴通行费、泊车(岸)费等。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把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梧州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委编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政府主要

8、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人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二)细化工作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与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落实。(三)建立检查考评制度。各级政府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检查考评。附件梧州市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一览表编号行政区域类型所在地区级别建成时间1苍梧县全国重点镇政府旺甫镇一级2023年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政

9、府专职消防队六堡镇二级2023年京南镇二级2024年狮寨镇二级2024年岭脚镇二级2025年木双镇二级2025年2岑溪市全国重点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归义镇一级2023年自治区重点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马路镇二级2023年2岑溪市其他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水汶镇二级2024年三堡二级2024年镇南渡镇二级2025年糯炯镇二级2025年筋竹镇二级2025年3藤县全国重点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太平镇一级2023年濠江镇一级2023年自治区重点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塘步镇二级2023年其他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岭景镇一级2024年垠南镇一级2024年3藤县其他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金鸡镇一级2024年天平镇一级2025年和平镇一级2025年大黎镇二级2025年4蒙山县全国重点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文坪镇一级2023年其他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陈塘镇二级2024年5万秀区其他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夏郢镇一级2023年6长洲区其他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倒水镇二级2023年7龙坪区自治区重点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大坡镇二级2023年其他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新地镇一级2024年备注:1 .各政府专职消防队按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执行。2 .全市共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28个。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