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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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引一、食品经营许可及登记校外托管机构自行配餐的,应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经营规模小、未达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要求,但符合小餐饮经营要求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登记。(一)申办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相关申办程序及需提交的资料,可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搜索“食品经营许可”查询相关办事指南,并点击“在线办理”申请办理。(二)申办食品经营登记1.经营者可选择承诺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即:经营者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营业执照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食品

2、经营登记承诺书(见附件2),并根据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登记核查表(见附件3)进行自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立即予以登记,发放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信息公示卡(见附件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登记情况告知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登记通知后三十日内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发现承诺不实或条件不符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回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信息公示卡。2.经营者也可选择先核查后登记的方式

3、进行登记,即:经营者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信息登记表、营业执照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并根据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登记核查表进行自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相关材料递交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相关材料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并将现场核查结果反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结果合格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登记,发放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信息公示卡。二、食品安全经营要求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二)不得经营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自制裱花类蛋糕和自制以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三)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四)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五)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六)食品添加剂应当专区(柜)存放、专人保管,有符合标准的专用称量工具;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饮具和容器,不应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用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使

5、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八)生产、制作、销售、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九)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查验相关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并建立相应记录。(十)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当穿戴清洁工作服,佩戴口罩和发帽,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等。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应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十一)每餐供应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使用清洁的专用密闭容器和专用冷藏设施进

6、行储存,每个品种留样量应不少于125g,留样时间应不少于48小时。(十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校外托管机构从供餐单位订餐的,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安全。本指引自2023年9月5日起施行。附件:1.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信息登记表2 .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登记承诺书3 .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登记核查表4 .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信息公示卡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信息登记表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场所地址经营场所面积(m2)主要学生来源(学校名称)就餐人数(人)经营者姓名手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

7、类食品制售(不含冷荤类食品、自制裱花类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制以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申请人承诺,本表所填写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申请人签名(盖章):年月日登记部门意见签名(盖章):年月日现场核查意见签名(盖章):年月日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登记承诺书(经营者名称)承诺:一、本人(单位)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二、本人(单位)已了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根据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登记核查表的内容进行自我评估,符合登记条件和

8、要求。三、本人(单位)已经知晓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对不履行承诺所引发的后果,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四、本人(单位)所作承诺是真实意思的表示。签字(盖章):年月日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登记核查表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重要性结果符合不符合合理缺项L选址不得选择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位于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外。1关键2.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且布局合理。食品处理区设置在室内,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在存放和加工制作过程中受到

9、污染。2关键进行备餐,现榨果蔬汁、果蔬拼盘等的加工制作,仅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对预包装食品进行拆封、装盘、调味等简单加工制作后即供应的,调制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调味料设立相应的专区或专用操作场所。3关键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制作、半成品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4关键设置独立隔间、区域或设施,存放清洁工具。专用于清洗清洁工具的区域或设施,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分类管理、分开使用,定位存放。5关键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的区域,位于餐饮服务场所

10、外,并与餐饮服务场所保持适当距离。6一般3.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食品处理区地面的铺设材料无毒、无异味、不透水、耐腐蚀。地面平整、无裂缝、无破损、无积水积垢。7关键清洁操作区不得设置明沟,地漏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8关键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包括粗加工制作、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和排水沟要有一定的排水坡度,排水沟内不得设置其他管路。9.般4.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天花板食品处理区墙壁的涂覆或铺设材料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墙壁平滑、无裂缝、无破损,无霉斑、无积垢。10一般食品处理区的门、窗闭合严密、无变形、无破损、易清洁。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置易拆洗、不易生锈的防蝇纱网

11、或空气幕。11一般专间的门、窗闭合严密、无变形、无破损。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专间的窗户为封闭式(用于传递食品的除外)。专间内外运送食品的窗口专用、可开闭,大小以可通过运送食品的容器为准。12一般天花板的涂覆或装修材料无毒、无异味、不吸水、易清洁。天花板无裂缝、无破损,无霉斑、无灰尘积聚、无有害生物隐匿。13搬5.洗手消毒设施食品处理区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14一般洗手池不透水,易清洁。15.般洗手设施附近配备洗手液(皂)、消毒液、擦手纸、干手器等。从业人员专用洗手设施附近有洗手方法标识。16一般6.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放置在专用区域,容量和数量能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

12、要。17关键食品工用具的清洗水池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的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方法的,设置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的专用消毒水池。18关键各类水池使用不透水材料(如不锈钢、陶瓷等)制成,不易积垢,易于清洁,并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19一般设置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专用保洁设施,标识明显,易于清洁。20关键7.通风排烟设施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区保持空气流通。专间设立独立的空调设施。21般产生油烟的设备上方,设置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装置,过滤器便于清洁、更换。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上方,设置机械排风排汽装置,并做好凝结水的引泄。22一般排气口设有易清洗、耐腐蚀并不小于16目的网罩。23般8.采光照明设施安装在

13、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灯有防护装置,避免照明灯爆裂后污染食品。24一般9.废弃物暂存设施食品处理区内可能产生废弃物的区域,设置废弃物存放容器。废弃物存放容器与食品加工制作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25一般废弃物存放容器配有盖子,防止有害生物侵入、不良气味或污水溢出,防止污染食品、水源、地面、食品接触面(包括接触食品的工作台面、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废弃物存放容器的内壁光滑,易于清洁。26搬10.食材贮存场所同一食材贮存场所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非食品(如食品包装材料等),分设存放区域,不同区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27.般冷冻柜、冷藏柜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冷冻、冷藏柜(库)设有可正确显示内部温度的温度计

14、。28关键食材贮存场所设有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29.般11.卫生间卫生间不得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30关键卫生间出入口不宜对食品处理区,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31.般12.留样配备留样专用容器和冷藏设施,以及留样管理人员。32一般注:L本表共32项,其中关键项12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一般项20项,是对食品安全有一般影响的项目。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则整项为不符合。3.核查结果判定规则:无关键项不符合,般项不符合数不超过5项,可判定为核查符合。4.表中原料、食品处理区、清洁操作区、专间、专用操作场所等术语与定义,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信息公示卡经营者名称:经营者:经营场所地址:经营项目:日常监督人员(乡镇、街道办):登记机关(乡镇、街道办):信息公示卡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投诉举报电话:12345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市场监管)签发人(乡镇、街道办):登记时间:年月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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