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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保障车辆应急调配制度为了保障医疗和公务用车,做到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二、公务用车采用值班制,白天上班时间所有车辆负责人员正常在岗,夜间按照人员值班表的顺序进行值班,以保障夜间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三、120救护车由急诊科负责调度,救护车主要用于120急症救护使用,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120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急诊科书面向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改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外出医疗急救用车,由医务科请示分管领导后调配,医务科安排出车后报院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