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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规重点条文介绍,消防规范新动向,建规与高规合并,新建规 已完成送审稿,有待召开审查会喷规与喷施规同步修订、同步 审查、同步报批消规已通过审查,现届报批稿阶段细规已通过审查,现届报批稿阶段这些情况,希望大家关注,今天要关注 的是消规,目次,一、概况10二、介绍之一:“强条”较多 39三、介绍之二:消规与现行消防 规范的协调一致 70四、介绍之三:对有些概念作了明确 103五、介绍之四:反映了时代特征 225,目次(续),六、介绍之五:标准的提高271七、介绍之六:有广度,也有深度342八、介绍之七:重大补充466九、介绍之八:关于纠偏和限制508十、介绍之九:较为原则的条文533十一、介绍之
2、十:有些条文不好理解573,一、概况,缘由,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及其他相关规范中,有消火栓系统及 消防给水系统的有关规定消火栓系统是当时唯一没有专用标准 的灭火系统,缘由(续),在这些规范里规定了消火栓的设置场 所、消火栓布置,消防给水系统的一 些重大问题(如:消防用水量确定、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消防水池与消防 水泵房),但限于篇幅等原因,许多 技术要求未能充分展开(如稳压泵,高规只规定流量,建规对此 未作规定),高规对稳压泵的规定,7.4.8.1 增压水泵的出水量,对消火栓给水系统不应大于5L/s;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应大于1L/s。(但对
3、稳压泵扬程、备用泵设置等未作 规定),缘由(续),还缺少的是消火栓系统及消防给水系 统有关施工及验收的相关规定,建 规、高规等关于消火栓系统及 消防给水系统的规定只限于设计当时,有关主管部门下达了编制消 火栓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编制计 划,由北京市消防局任主编单位,缘由(续),2003年 9月实施的建筑给水排水设 计规范GB50015-2003 删除了有关消 防水力计算的条文,使消火栓栓口处 所需水压计算、消防给水系统流速控 制值等要求无章可循(于是工程设计 人员只能按手册计算,但手册毕竟不 同于规范),缘由(续),2006年下达消规编制任务,当时 只限于消火栓系统及与消火栓系统配 套的消防给
4、水系统后来扩大至整个水灭火系统的消防给 水(这就增加了规范编制工作的难度),缘由(续),再后来又和早些年下达的,由北京市 消防局任主编单位的消火栓系统施 工及验收规范合并(这增加了编制 工作量),这就成了消规现在的 模式,消规的定位,国家标准(GB)工程建设标准(50XXX)目前正届报批稿阶段,尚未正式批准(尚缺标准号)是第一本关于消火栓系统的专用标准也是第一本全面涉及水灭火系统消防 给水系统的工程建设标准,消规的定位(续),是第一本由设计单位任主编单位的消 防规范、国家标准(过去这类规范一 般都由消防局或消防研究所任主编单 位,如建规、高规、喷 规、汽规等)设计单位任规范主编单位,一般情况
5、对条文可操作性更为重视,对水力计 算更为强调(但有时也会强调过度),对消规的关注,消规这本消防规范的制订引起建 筑给水排水专业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 的高度关注,原因在于:一:消防规范,涉及到安全和建审 二:新制订的规范三:消火栓系统是建筑工程最基本、最常用的灭火系统,消规后,消规的制订会引起连锁反应,消规一经出台,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中有关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 统的条文将会删除和作出相应调整连锁反应之二是标准设计图集的修订,标准图集的修订,2011年 03月17日全国工程建设标准设 计专家委员会第五届全体会议在北京 召开,讨论
6、 2011 年拟立项目共 9 项,其中涉及消防为 6 项,加上正在编制 的消防增压稳压设备,因消规 制订而需修订的图集有以下项目:,标准图集的修订(续),01S201室外消火栓安装上海市政院主编04S202室内消火栓安装机械部一院主编99S203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同上04S204消防专用泵选用及安装同上S201消防给水管道支架及吊架中元国际主编98S205消防增压稳压设备选用与安装总后设计院主编,消火栓系统的特点,消火栓系统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管 道、阀门、消防泵、供水设施等消火栓系统是最早使用的消防系统为室外、室内都使用的消防系统为需要有人操作的,手动的消防系统消火栓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灭火设
7、施火场、火灾最终由消火栓系统的灭火 设施来收尾,消火栓系统的特点(续),室内使用时,灭火效果会受到一定影响:火情发现滞后,人工操作,火势蔓延 有时无人操作(如教学楼下课后)火场条件异常恶劣,影响火灾扑救,如:烟雾大,能见度低 火场温度高 有害有毒气体在火场弥漫 有时建筑构件耐火极限不达标,提示一,在工程使用时,应以规范的正式文本 为准规范与手册、与标准设计图集、与技 术统一措施不一致时,应以规范为准规范的一般性条文与强制性条文不一 致时,应以强制性条文为准规范条文与条文说明不一致时,应以 条文为准(高规室外消火栓数量),提示二,由于消规条文数量较多,全面阐 述时间不够,因此我们将交流重点放 在
8、消规的某些条文上也由于至今尚未见到消规的条文 说明,因此纯属个人理解,仅供参考,一、消规印象,消规第一印象,我们见到这本规范的第一印象是“新”,在此以前没有这本规范,消规第二印象,第二印象是“厚”,足足 100页(从封面 至引用标准名录,还不包括条文说明)对比建规 113页,其中给排水19页高规 61页,其中给排水 9页喷规44页喷施规58页本子一“厚”,条文一“多”,就会发懵,怎么办?,怎么办?,不要着急,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先看哪些有关,哪些关系密切 哪些无关或是关系较少设计有关,其中“供水设施”和“消火栓 系统”等章节关系密切“施工”、“系统调试与验收”、“维护管理”等章节关系相对较少,怎
9、么办?(续),每节第一条大都是性能化条文,较为 原则,要了解,但可不去刻意背诵;而实质性条文既要知其然,还要了解 其所以然,示例:一些性能化条文,性能化条文示例,3.2.1 市政消防设计流量应根据当地火灾统计资料、火灾扑救用水量统计资料、灭火用水量保证率、建筑的组成和市政给水管网运行合理性等因素综合分析计算确定。3.3.1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性能化条文示例,3.5.1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极限、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6.1.1 消防给水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功能、体积、高
10、度、耐火极限、火灾危险性、重要性、次生灾害、商务连续性、水源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其可靠性和供水方式,并应满足水灭火系统灭火、控火和冷却等消防功能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之一,先分折消规的哪些条文与建规 高规、喷规、喷施规完 全相同或基本相同如属于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那末这 些条文本来就在我们掌握之中原来怎么理解,现在还怎么理解原来怎么执行,现在还怎么执行,示例,如:减压孔板 管网的分开与合用 竖向分区供水 水泵接合器设置 高层建筑消火栓用水量 消防水箱储水量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之二,如见到消规条文与其他规范条文 规定是不同时具体分析不同点,有哪些不同?1、条文规定相同,而条文性质
11、不同2、条文是新规定,其他规范没有规定3、条文是原有的,但标准提高了4、条文与其他规范的规定不同,二、消规介绍之一:“强条”较多,消规的介绍之一:“强条”较多,强制性条文又称“强条”消规的特色之一是强制性条文较多消规强制性条文总数达74条强制性条文多了,对保证工程质量会 起作用,但也存在容易违反的问题对“强条”,一是重视,二是坚决执行,三是遇到难以执行的条文要积极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公告第 xxx 号,现批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 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 xxx 2011,自2011年 x月
12、x日起实施。其中,第3.2.2条、3.3.2条、3.4.2条、3.4.3条、3.4.4条、3.4.5条、3.4.6条、3.4.7条、3.4.8条、3.4.9条、3.4.10条、3.4.11条、3.4.12条、3.4.13条、3.5.2条、3.5.5条、3.5.6条、3.6.2条、3.6.4条、3.6.5条、4.1.1条、4.1.2条、4.1.5条、4.1.6条、4.3.1条、4.3.4条、4.3.8条、4.3.9条1、,2、3款、4.4.2条、4.4.4条、4.4.5条、4.4.7条、5.1.6条1、2、3款、5.1.8条、5.1.9条1、2、3、4款、5.1.12条1、2款、5.1.13条1
13、、2、3、4款、5.2.1条、5.2.2 条1、2、3、4款、5.2.4条3款、5.2.5条、5.3.3条1款、5.3.4条1款、5.4.1条、5.4.2 条、5.5.9条1款、6.1.9条1款、6.2.2条、7.1.2条、7.1.3条、7.2.6条、7.2.8条、7.3.11条、7.4.6条1款、7.4.12条、8.1.3 条、8.1.4条1、2款、8.1.5条、8.3.5条、,9.2.3条、9.3.1条、11.0.1条、11.0.2条、11.0.5条、11.0.7条1款、11.0.9条、11.0.12条、12.1.1条、12.2.2条、12.2.3 条、12.2.8条1款、12.4.1条1
14、款、13.2.1 条、13.2.1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xx月xx日,消规前言中关于“强条”的强调,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什么要搞“强条”,为什么要搞“强条”,因为我国的工程 建设标准体制与国外不接轨,改革开 放要求接轨国外实施的是建筑法规和技术标准双 轨制,法规是强制的,标准是推荐的我国实施的是技术标准单轨制要与国外接轨,必须要实施双轨制,双轨制实施的几种方式,我国曾进行过四种双轨制实施方式的 探索:区分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已中止)在规范中列出强制性条文(已实施)编制建筑法规(已暂停)编制全文强制性
15、的标准(正在实施)如: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送审稿),什么是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中,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能和公众利益的 条文为强制性条文(相当于建筑法规)“强条”不得违反对于“强条”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 也要执行有问题的要积极反映,什么是强制性条文(续),“强条”在标准的公告中明示,条文用 黑体字表示审图公司重点审查设计单位施工图是 否违反“强条”,重视“强条”,消规强制性条文多达 74 条,是给 水排水专业目前“强条”最多的一本规范这就要引起重视,因为违反“强条”会给 工程带来隐患。同时,违反“强条”要开 罚单,要被罚款,单位要被降低资质对违反
16、“强条”的处罚,不单指设计单位,还涉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 位等单位,消规涉及“强条”的内容,消规涉及“强条”的条文内容包括:消防设计流量、火灾延续时间消防水源消防水泵的选择、水泵吸水要求、吸 水管、出水管要求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要求、有效容积、设置位置、水箱间要求,涉及“强条”的内容,稳压泵的设计流量、设计压力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要求消防水泵房的采暖温度消防给水分区供水条件消火栓系统选择,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市政和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和间距,管网工作压力,涉及“强条”的内容,室内消火栓布置、栓口压力和消防水 枪充实水柱管网,输水干管数量、管网要求、倒 流防止器设置 消防排水,消防电梯井排水
17、、有毒有 害危险场所消防排水收集、储存控制与操作,控制柜要求、消防水泵 启动与停泵要求,涉及“强条”的内容(续),施工资质、产品现场检验试压和冲洗要求验收,系统验收单位、验收判定条件,示例,下面以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和间距、排水井有效容量和排水泵的排水量为 例,作一说明条文作为“强条”后,工程设计时,要适当留有余地为好,留了余地就不 会违反“强条”了,示例: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和间距,7.2.6 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且间距不应大于120m。,建规规定,8.2.8 3 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4 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建规无市政消火栓间距和保护半 径
18、的规定,但有室外消火栓间距和保 护半径的规定,其具体数字与消规 对市政消火栓的规定完全相同),对第7.2.6 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和间距 作了规定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和间距的规定 也与此相同,具体规定为: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不超过150m 市政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m,保护半径计算,道路间距160m,消防干管沿道路敷设,间距亦为160m国产消防车供水能力为180m火场水枪手留机动水带长10m水带地面铺设系数为0.9消防车实际供水距离(保护半径)为:(180m10m)0.9153m,取整数按 150m计,间距计算,消防车实际保护半径为153m每边街区消火栓保护范围
19、为80m以保护半径为斜边153m以保护范围为竖边80m三角形底边为消火栓间距为123m,取 整数按120m计,153m,80m,120m,示例:消防电梯井排水设施,9.2.3 消防电梯的井底排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排水井有效容量不应小于2.00m3;2 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高规规定,6.3.3.11 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对第9.2.3 条的理解,本条文现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消防电梯排水井有效容量和排 水泵的排水量作了规定火灾时,消防排水会进入消防电梯井,(同时也排至室外
20、、地下室、或被滞留、蒸发)流入消防电梯井的,水量按两 支水枪计,第9.2.3 条,排水井容量按排水泵流量3min计(排水井容量应为排水泵流量3min 5min,有条件的场所按5min计,条件 差的场所按3min,消防电梯排水井属 于条件差的场所,按下限值3min计),第9.2.3 条计算,2支水枪5L/s=10L/s(排水泵的排水量)10L/s3min60s=1800L=1.8m3 2m3(排水井有效容量),有的“强条”难以掌握尺度,有时,有的规范规定的“强条”不易掌握,对于该类“强条”,务必引起注意,同时宜事先与有关方面(消防局、审 图公司等)沟通,或采取有效措施(如制订地方标准等予以明确或
21、量化),示 例,5.2.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 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民用建筑不应低于0.10MPa,多层住宅确有困难时可适当降低;(适当是多少?这就难以掌握,容易在设计、审核之间出现分岐),消规介绍之二:消规与现行消防规范的协调一致,消规与现行消防规范的一致,消规的条文有一些来自建规,有一些来自高规,也有来自喷 规、喷施规以及其他规范的与现行规范协调一致是工程建设标准 的准则,也是消规的大前提,总 原则凡是与现行规范规定一致的,可 以按现行规范相关条文来理解,示例:消防水箱储水
22、量,消规的条文,与建规相比,5.2.1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水灭火系统所需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初期火灾”可以理解为火灾发生后的 前10min,建规的条文,8.4.4.2 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8m3时,仍可采用18m3。,示例:高层建筑消火栓用水量,消规的条文,与高规相比,3.5.2 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 3.5.2 的规定。,高规的条文,7.2.
23、2 高层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不应小于表 7.2.2 的规定。,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 表 7.2.2,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 表 7.2.2,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 表 7.2.2,表3.5.2 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高层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确定,先确定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总量的 上限值:70L/s(建规为80L/s)再确定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总量的 下限值:25L/s(建规为25L/s)将公共建筑的两类、住宅的两级,经 组合后分为三种类型:(普通住宅 高级住宅和二类公共建筑 一类公共建筑),消火栓用水量确定,每类建筑再按 50m高度分为两级,共 六级填上上限值、下限值
24、,中间按插入法 插入相关数字高层建筑以自救为主,室内消防用水 量应大于室外消防用水量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小于15L/s,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示例:消防水泵接合器设置,5.4.1 下列场所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1 高层民用建筑;2 设有消防竖管的住宅、超过五层的其他多层民用建筑;3 地下建筑和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4 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以及最高层楼板超过20m的厂房或库房;5 四层以上多层汽车库和地下汽车库;6 城市市政隧道。,对第5.4.1 条的理解,本条从消火栓系统的角度规定了水泵 接合器的设置场所原则是设有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建 筑都应设置消防
25、水泵接合器,示例:竖向分区供水水泵接合器设置,消规的条文,5.4.6 消防给水为竖向分区供水时,在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的分区,应分别设置水泵接合器;当建筑高度超过消防车供水高度时,消防给水应在设备层等方便操作的地点设置手抬泵或移动泵接力供水的吸水和加压接口。5.4.5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供水压力范围,应根据当地消防车的供水流量和压力确定。,高规的条文,7.4.5.2 消防给水为竖向分区供水时,在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的分区,应分别设置水泵接合器。,对第5.4.5 条的理解,本条对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水压力范围 作了规定消防水泵接合器是消防车使用的,能 供到什么高度取决于消防车的装备情 况因此条文规定应
26、根据当地消防车的供 水流量和压力确定(考虑最不利情况),对第5.4.6 条的理解,关于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设各地消防车配置不同,是个动态问题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50m水柱解放牌消防车供水压力80m水柱交通牌、黄河牌消防车120m水柱喷淋系统分区压力值158m水柱安全阀释放压力值160m水柱水泵接合器工作压力值,第5.4.6 条,建筑物建筑高度过高,通过水泵接合 器水是打不上去的,只能打接力打接力的水泵采用手抬泵或移动泵(可不受供电影响)要有水泵取水的吸水接口(可用消火 栓栓口)要有水泵出水的加压接口(也可用栓口)设置地点:设备层(便于设置和操作),示例:管网的分开与合用,消规的条文,8.1.7
27、 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宜与自动喷水等其他水灭火系统的管网分开设置;当合用消防泵时,供水管路应在报警阀前(沿水流方向)分开设置。,建规的条文,8.4.2.4 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宜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分开设置;当合用消防泵时,供水管路应在报警阀前分开设置。,对第8.1.7 条的理解,强调分开的原因:作用时间不同(1h,2h3h)工作压力不同,分区压力不同(0.51.0MPa,2.35MPa)(0.8、1.2MPa)水质要求不同(管材要求,水质要求)水量分配和均衡供水问题(我国有均 衡供水相关措施,但还有不够的地方),示例:减压孔板,消规的条文,10.3.1 减压孔板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设在直径
28、不小于 50mm 的水平直管段上,前后管段的长度均不宜小于该管段直径的 5倍;2 孔口直径不应小于设置管段直径的30%,且不应小于20mm;3 应采用不锈钢板材制作。,喷规的条文,10.3.1 减压孔板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设在直径不小于 50mm 的水平直管段上,前后管段的长度均不宜小于该管段直径的 5倍;2 孔口直径不应小于设置管段直径的30%,且不应小于20mm;3 应采用不锈钢板材制作。(完全相同,一字不差),对第10.3.1 条的理解,本条对减压孔板的设置、孔径、材质 等作了规定直线段长度为了使水流成为稳流状态孔径是因为公式的边界条件为:/DN0.230.8320mm19mm(水枪喷
29、嘴口径),为了 防止堵塞不锈钢板材为了防止腐蚀,消规介绍之三:对有些概念作了明确,对有些概念作了明确,长期以来,我们对消防的有些概念未 曾有过明确,或未曾有过更权威的明 确这次消规对此作了全面审视,予 以明确,澄清了概念,示例:消防给水系统,关于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有高压、临时高压和低 压之分,但长期以来没有这方面的术 语,也没有相应的定义,只有在建 规的条文说明中曾有过解释,但条 文说明毕竟不同于条文,权威性要稍 差些,现在消规在术语章节中对 此作了规定,2.1.4 消防给水系统2.1.5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2.1.6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2.1.7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消规术语不提稳高
30、压系统,将稳 高压系统归类在临时高压系统中(因 为都有消防水泵),但消规有关 于稳压泵的章节条款,2.1.4 消防给水系统 由消防给水和水灭火设施组成的系统。(这是总的定义),2.1.5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需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消防给水系统。(这个系统不多见,也有将该系统称为 常高压系统的,但确切的叫法还应该 是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或简称高压系统),高压给水系统的现实性,建筑物下层城市设有高位水池时,高位水池标高 足够,供水管道直径也足够城市设有高压给水系统气压水罐贮存消防水池用水量时(这在理论上成立,在实际上不现实)吉林省报告,关于变频调速消防
31、供水 设备不设水箱设置,高压系统可不设水箱,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请示)1994吉公消字第46号关于在建筑物上使用变频调速消防供水设备不设水箱的请示,公安部消防局:近几年来,我省在建筑物上相继使用了省内外厂家生产的变频调速消防供水设备,为了确保消防用水采取了双电源(一级负荷)和末端定压的技术措施,但在此类消防供水设备上是否设置水箱的问题争议较大,故请示使用变频调速消防供水设备不设水箱可否?请批复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对变频调速供水设备有关问题的复函 公消1994 308号,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你局1994吉公消字第46号文收悉,变频调速供水设备如用于消防给水系统,属于临时
32、高压给水系统,根据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1994年11月23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消防 局(处),2.1.6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或流量,火灾时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加压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消防给水系统。(这个系统最常见),2.1.7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能满足消防车或手抬泵等取水所需的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和流量的消防给水系统。(这个系统室外用),消防给水系统主要特征,高压给水系统不用水泵增压(包括固定泵、移动泵)临时高压给水系统临时用水泵增压低压给水系统
33、用消防车上消防 泵增压或移动泵加压稳高压给水系统稳压装置保持压力(稳压泵、稳压罐、稳压水箱),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管网中平时由稳压设施 保持系统中最不利点的水压以满足灭 火时的需要,系统中设有消防泵的消 防给水系统。在灭火时,由压力联动 装置启动消防泵,使管网中最不利点 的水压和流量达到灭火时要求的给水 系统,稳高压系统的几个特点,喷头动作即能喷出满足消防水压的消防 用水(消火栓系统亦然)能使消防水泵尽快自动启动不会出现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水喷淋现象能使消防炮射流在第一时间喷射到位能妥善解决顶层喷头出水,而报警阀不 启动现象,关于稳高压系统的争论,消规只提稳压泵,不提稳高压系统认为稳高压系
34、统有消防水泵,属于临 时高压给水系统另一种观点认为稳高压系统不同于临 时高压给水系统主要区别在于临时高压系统在火灾初 期不能满足消防所要求的流量和压力而稳高压系统能满足压力要求,稳高压系统分类,按稳压装置区分:稳压泵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也有罐)稳压罐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也有泵)稳压水箱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消规涉及的是稳压泵稳高压系统,稳高压系统分类(续),按范围区分:室内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较常见)室外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室内、外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稳压泵稳高压系统,稳压泵高位设置(从水箱取水)稳压泵低位设置(从水池取水或 从水箱取水),室内、外稳高压系统的缺点,会导致管网压力较高引起的连锁反应
35、有:管道接口被内力 拉脱采取对策:加强管道基础 增设管道支墩 改变管道连接方式(重要)调整稳压泵扬程 水枪难以操持(减压水枪),消规关于稳高压系统的处理方式,将它划归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规定了稳压泵的设置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实际上分成:有稳压泵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无稳压泵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对有稳压泵的情况,分别在 5.2.2.6条、6.1.7条和 6.1.9条作了规定,示例:稳压泵功能要求,5.3.1 本规范 5.2.3条、6.1.7条和 6.1.9条规定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宜采用稳压泵维持系统充水和压力。,对第5.3.1 条的理解,本条对稳压泵的设置作了原则规定5.2.2.6条、6
36、.1.7条和 6.1.9条都涉及稳 压泵(5.2.3条,条文号有误)稳压泵的功能为维持系统充水和压力,5.2.2.6 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设稳压泵。(有水箱,但水箱设置高度不够)6.1.7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宜采用稳压泵维持系统充水和压力。6.1.9.2 其他建筑物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确有困难时可采用稳压泵稳压。(无水箱),示例: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组成,3.1.1 建筑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由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
37、,对第3.1.1条的理解,本条文主要不是规定建筑消防给水系 统的组成,而是规定设计流量怎么确 定,但条文涉及系统的组成设计流量 按同时使用计算按流量大的计算,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组成,包括的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本规范规定)室内消火栓系统(本规范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水幕,有专用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有专用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有专用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有专用标准)固定冷却水系统(本规范规定),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组成(续),不包括的系统(系统客观存在):细水雾灭火系统(规范尚在编制)蒸汽灭火系统(规范尚未立项)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CECS 263:2009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系统C
38、ECS 263:2009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CECS 245:2008,3.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应分别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等经计算确定。,对第3.1.2条的理解,本条对不同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作出 规定按各自应遵循的国家标准有国家标准的列上条文,没有国家标 准的不上条文(如:细水雾系统)目前已有国标的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 定消防炮系统等,示例:
39、成组布置建筑物的设计流量计算,3.3.2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3.2的规定。,注:1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计算,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物的体积之和计算。2 火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中转库房,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相应耐火等级的丙类物品库房确定。3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木结构的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按三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消火栓设计流量确定。,对第3.3.2条成组布置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作 了规定,同时涉及成组布置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与下列因素有关:耐火等级 建筑物性
40、质及类别 建筑物体积(体积大,流量大),成组布置的概念,表3.3.2 注:1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计算,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物的体积之和计算。成组布置的概念: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不能满足防火规范要求时的建筑物群(组),成组布置的概念(续),防火间距的概念:风力二、三级,20min 未采取相应措施,火灾不从着 火建筑物蔓延至邻近建筑物的最小距 离(摘自建审教材),两种计算方法,按各自建筑物体积查出水量,再予以 叠加先将建筑物体积叠加,再按总体积查 水量消规规定按总体积计算水量,示例:消防用水的三功能,2.1.1 水灭火设施(系统)
41、以水为主要介质用于灭火、控火和冷却等的专用设施(系统)。,对第2.1.1 条的理解,本条对水灭火设施或水灭火系统或的 介质和功能作了规定介质(主要介质)为水功能:灭火 控火 冷却,4.1.2 消防水源水质应能满足水灭火设施灭火、控火和冷却等消防功能的要求。,对第4.1.2 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消防水源水质作了规定,也涉及 消防用水三大功能(或作用、目标):灭火 控火 冷却水量、水压、水质均应满足三方面的要 求,本条不讲水质,水质另有水质标准,示例:固定冷却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3.6.2 不同场所消火栓系统及固定冷却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 3.6.2的规定。,表3.6.2 不
42、同场所的火灾延续时间,对第3.6.2 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火灾延续时间作了规定本条火灾延续时间包括:消火栓系统 固定冷却系统固定冷却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与消火栓 系统相同,火灾扑救需多少时间,冷 却系统也需工作多少时间,火灾延续时间,消防车到火场开始出水至火灾基本被 补灭所需的时间(不按报警算起,不 按彻底扑灭火灾来计算)根据北京 2353次火灾统计资料而来:3h98.5%重要建筑2h95.1%次要建筑,2353次火灾延续时间统计表,示例:水幕与耐火极限,3.6.4 建筑物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应与其替代的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一致。,喷规规定,5.0.1
43、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的持续喷水时间,应按火灾延续时间 不小于1h确定。(仓库的持续喷水时间喷规另有规定),建规规定,7.5.3防火分区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有关背火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有关规定,但其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
44、h。(问题在于对防护冷却水幕作了规定,而未对防火分隔水幕作出规定),对第3.6.4 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作了规定水幕包括:防火分隔水幕(用水幕分隔防火分区)防护冷却水幕(用防火卷帘等分隔,用水幕冷却卷帘)要求与替代的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一致,即 3 小时,耐火等级一级至四级都为3h,墙体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示例:市政消防给水与市政给水管网的三同时原则,4.1.1 在城乡规划区域范围内,市政消防给水应与市政给水管网同步规划、设计与实施。,对第4.1.1 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强调三同时原则:三同时指市政消防给水与市政给水管网 同步规划 同步设计 同步
45、实施强调市政消防给水的重要性(过去很容 易被忽略,被遗忘,水量要从源头抓起),示例:消防水源,消防水源,消防水源指市政给水、消防水池和天 然水源,这是毫无疑义的,问题是有 无排序,有无推荐过去没有,现在有了排序为:市政给水、消防水池、天然 水源推荐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条文表述为:“宜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4.1.3 市政给水、消防水池、天然水源等可以作为消防水源,宜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市政给水管网和消防水池,市政给水管网的特点:一般都具备作为水源的条件 水量有保证 水质一般能符合要求 压力供水,取水方便,能保证自灌消防水池:当其他水源不能保证用水需要时设置,示例:两路供水,两路供水,消防工
46、程两路供水是个重要问题,它 关系消防供水的可靠性和安全度,关 系消防水池是否需要设置过去对这个问题,各有各的理解和处 置方法,现在消规对此作了明确,4.2.2 市政两路消防供水应符合下列条件,当不符合时应视为一路消防供水:1 市政给水厂应至少有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输水;(水厂数量不强调)2 市政给水管网应为环状管网;3 应有不同市政给水干管上不少于两条引入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同一干管上引出引入管不算),对第4.2.2 条的理解,本条对两路消防供水作了规定符合 1、2、3 款条件的为两路供水,不 符合的为一路供水三个条件,缺一不可:*水厂有两条输水干管(或两个水厂)*市政管网为环状管网
47、*可从不同市政给水干管上引入不少 于两条引入管,示例:连续补水流量,连续补水流量,连续补水流量在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中,要不要扣除,什么情况下可以扣,什 么情况不能扣?可以扣的话,怎么扣?这些在以往是不够明确的,现在明确了1 款是讲两路供水可以扣,一路供水不 能扣2 款是讲按管道面积乘流速,求出流量,4.3.5 火灾时消防水池连续补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消防水池采用两路给水时;2 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连续补水流量应按消防水池最不利给水管供水量计算,并按公式(4.3.5)计算。(4.3.5)(续后),其中:火灾时消防水池的补水流量,m3/h;消防水池给水管断面面积,m2;管道内水的
48、平均流速,m/s,宜根据本条第 3 款的规定确定。,3 消防水池给水管管径和流量应根据市政给水管网或其他给水管网的压力、入户管管径、消防水池给水管管径,以及其他消防时供水量等等经水力计算确定,当计算条件不具备时,给水管水的平均流速不宜大于1.5m/s。,两路供水另一示例井水,4.4.1 井水等地下水源可作为消防水源。4.4.2 当井水作为消防水源向消防给水系统直接供水时,深井泵应能自动启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井应不少于两眼,且每眼井的深井泵均应采用一级供电负荷时,可为两路消防供水;2 其他情况时可视为一路消防供水。,对第4.4.2 条的理解,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对直接供水的作为消防水源
49、的井 水(天然水源地下水)作了规定市政供水有两路供水问题,地下水水 源也有两路供水问题具体要求:*深井泵应能自动启动*两路供水(保证措施是:两眼井,一级供电负荷),示例:共用系统的范围,6.1.11 当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向多栋建筑的水灭火系统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厂消防供水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0m,或占地面积不宜大于200hm2;2 住宅建筑消防供水的最大保护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000m2;3 管理单位不同时,每栋建筑宜独立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对第6.1.11 条的理解,本条对共用系统的条件作了规定共用消防水池、共用消防水泵的共用 系统,便于管理,也节省费用,也能 使系统有
50、效工作具体条件:工厂最大保护半径不超过1200m 工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hm2 最大保护建筑面积不超过400000m2,上消规的规定,国内现行标准对共用系统的范围无明 确规定,只在上海市民用建筑水灭 火系统设计规程DBJ08-94-2001/2007 中有过规定:6.1.4.6 消防泵的供水服务半径不应大于400m。(范围偏小),共用条件,共用条件:业主同意 供水主管部门同意 在有效范围内(1 款、2 款分别对工 厂和住宅作出规定)3 款指不同管理单位可分别独立设置(设计时有时并不知道),技术要求,各建筑物给水分区应协调一致水箱数量和水泵控制要求一致,应符合 群控技术要求还要考虑分期建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