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亿只PLA可降解杯及2亿只(PET、PP)杯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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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亿只PLA可降解杯及2亿只(PET、PP)杯项目项目代码2302-320724-89-01-52692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经济开发区新海西大道西侧9号地理坐标(119度17分6.087秒,34度5分33.56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11扩建11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6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11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11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连云港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灌南行政审批备(2023)26号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占比(%)3施工工期10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Is口用地(用海)面积(m2)68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19-2030)审批机关:灌南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待审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及文号:连环发200733号备注: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中。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由于新规

3、划一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19-2030)的规划环评正在编制中。因此本次环评针对老规划环评及新规划共同进行符合性分合性分析析。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1)与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连环发200733号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关于对灌南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开发区应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轻工、电子仪表、纺织、机械和其他现代制造业。宁连高速以西以电子、艺术品加工等一类工业为主;宁连高速以东以综合性一类、二类工业用地为主,禁止三类工业及非开发区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区,并严格执行关于明确苏北

4、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苏环2005262号文),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门槛,防止区外污染项目转移落户开发区。本项目为塑料制品项目,属于轻工制造,不属于关于明确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苏环管2005262号文)中严格淘汰、严格控制限值类项目相符2禁止建设排放“三致”物质、恶臭气体、属(POPS)清单物质及有放射性污染的项目,国家经济政策、环保政策、技术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区。本项目为塑料制品项目,不排放“三致”物质、恶臭气体、属(PoPS)清单物质及有放射性污染物质相符3所有入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本项

5、目针对项目排污情况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处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不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关于对灌南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中重点发展的轻工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关要求。与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连环发20()733号限制入园项目、禁止入园项目符合性分析灌南经济开发区限制入园的条件、禁止入园的项目见表l-20表12建设项目与经济开发区的相符性分析序号经济开发区环评报告书入区项目清单建设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一、限制进园的项目1环境保护:所有入园项目必须提出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实施与正常运行,各种污染物能够经处理后达标外排项目污染物经处理

6、后能够达标排放。相符2项目审查:所有入园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没有通企业承诺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相符过环保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园。”三同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在整改通过审查之前不得正式生产3清洁生产水平:入园项目的生产工艺应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其生产工艺和物料、水耗、能耗等指标至少应处于同类产品的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项目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相符4行业限制:限制化学品制造的企业入园,尤其是甲醛生产项目,由于木制品业开发区比较重要的产业,甲醛成为比较明显的大气特征因子,为保证甲醛排放控制在本次环评确定的总量以内,应限制在区内再上甲醛项目项目不属于化学品制造,不生产甲醛。相符二

7、、禁止入园的项目5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禁止入园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限制类、淘汰类相符6废水污染物预处理后不能达到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而自行处理成本难以承受的项目项目废水能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相符7工艺废气通过治理难以达到排放标准的项目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满足排放标准相符8有较多的重金属或难降解有毒有机物的排放、或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项目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重金属或难降解有毒有机物相符9产品工艺落后、技术含量低的“家庭作坊”型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工艺落后、技术含量低的“家庭作坊”型项目相符综上,项目不属于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限制入园

8、、禁止入园项目。项目建设符合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产业定位要求。(2)与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19-2030)符合性分析2019年10月19日,灌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所编制的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19-2030)通过了专家评审,规划范围总面积约为12.89平方公里,包括开发区西区与东区两个部分,具体如下:西区位于南六塘河以西、老六塘河以南区域,北至迎宾大道一新港大道,西至规划东租路-刘庄路,南至规划鹏程西路,东至南六塘河,规划面积约10.27平方公里。东区位于老城区东北,武障河以南区域,西至规划新兴北路,南至管庄路,东至太仓北

9、路以东约500米,规划面积约:2.62平方公里。本项目选址位于灌南经济开发区新海西大道西侧9号,属灌南经济开发区西区,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选址可行。经济开发区西区规划以酿酒食品、机械制造、木材深加工为主导产业,同时也是灌南县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创客空间所在地和电子商务集散地,是城市未来工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创新创业摇篮。本项目为塑料制品项目,符合老规划中的重点发展的轻工业,在新规划中虽然不在主导产业之列,但本项目产业定位属于轻工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入园项目,项目产业性质合理。2、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南经济开发区新海西大道西侧9号,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10、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灌南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综上,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19-2030)相关要求。1、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塑料制品行业,经查询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经济开发区新海西大道西侧9

11、号,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3号,距离本项目较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主要为南六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位于本项目东南侧,最近直线距离约1.0km,项目建设用地不位于其管控区域内。距离本项目较近的生态红线区域见表1-3,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分布图见附图4。表13距离本项目较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空间然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项目相对位置是否在生态管控区域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总面积南六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水

12、源水质保护/南北长12公里,南至淮安市界,北至盐河的水域及河道东岸背水坡堤脚外110米、西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范围/4.343ES1.0km否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文相符性分析。表1.4本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项目要求相符性分析1空间布局约束1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

13、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O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2 .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控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 .大幅压减

14、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1、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I号),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相符;2、本项目为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不属于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3、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生产企业。4、本项目不属于钢铁行业。5、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 .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

15、、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 .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环 境 风 险 防 控1 .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 .2020年主要污染

16、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2.7万吨。1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 .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 .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

17、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1、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导 致周边环境恶化,开发建设 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 力。2、本项目排放废气、废 水污染物在灌南县范围内平 衡。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 合理处置,固废零排放。1、本项目周边无饮用水 水源,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 饮用水水源产生影响。2、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 业。3、项目投产后按要求建 立环境保护监测制度、档案 台账,并设专人管理,资料 至少保存五年,项目投产后 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和处理环 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制 度。4、企业强化环境风险防 控能力建设,积极配合实施 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

18、联控。4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I.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4.1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o2 .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

19、护面积不低于390.67万公顷。3 .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1、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2、本项目位于规划工业用地范围内,不占用耕地。3、本项目在禁燃区,企业生产使用的能源主要是水、电,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与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连环发(2021)172号)文相符性分析。表15本项目与连云港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项目要求项目情况1空间布局约束1 .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

20、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2 .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全市所有的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钢铁重,点布局在赣榆临港产业区,石化重,点布局在徐坪新区,化工项目按不同园区的产业定位,布局在具有其产业定位的园区内。

21、重点建设徐坪IGCC和赣榆天然气热电联产电厂,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电厂;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局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1、木项目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2、本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本项目不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

22、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是生产工的生产。3.根据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化工项目必须进入由市级以上政府批准且规划环评通过环保部门审查的产业园区(化工重点监测点的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结构调整的技改项目除外)。“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不属于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3、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2污染物排放管控1 .2020年连云港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8.19万吨/年、0.85万吨/年、2.44万吨/年、0.24万吨/年、3.45

23、万吨/年、3.40万吨/年、2.61万吨/年、8.3万吨/年。2 .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全市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1、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周边环境恶化,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本项目废气废水均得到合理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零排放。3环境风险防控根据连云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连政办发(2015)47号),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体

24、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坚持属地为主,发挥地方政府职能作用,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整合现有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和环境监测网络,发挥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和家队伍的积极作用。充分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物资装备和技术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体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坚持属地为主,发挥地方政府职能作用,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整

25、合现有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和环境监测网络,发挥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和专家队伍的积极作用。充分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物资装备和技术准备,加强培训演练。4资源利用效1、2020年连云港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29.43亿立方米、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37.46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344万公顷。2、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I类”(较严),具体包括: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时锅炉以1、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2、本项目在禁燃区,企业生产使用的能源主要是水、电,不使率要求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

26、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用高污染燃料。3、本项目属于新建的工业项目,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灌南工业园空间布局约束(1)重点发展轻工、电子仪表、机械加工及现代加工业等。(2)禁止三类工业及非开发区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区,并严格执行苏环管(2005)26号文,提高环境准入门槛。(3)禁止建设排放“三致”物质、恶臭气体、属(POPS)清物质及放射性污染的项目,国家

27、经济政策、环保政策、技术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区。本项目为塑料制品行业项目,属于重点发展的轻工业;项目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建设不排放“三致”物质、恶臭气体、属(POPS)清单物质及放射性污染,不属于国家经济政策、环保政策、技术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废气污染物排放:二氧化硫590吨/年,烟尘46.74吨/年,粉尘39.8吨/年。(2)废水污染物排放:CODl320吨/氨氮198吨/年,总磷6.6吨/年,石油类66吨/年,SS924吨/年。本项目建成后,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接管。本项目新增废气污染物

28、排放量通过灌南县区域削减替代,废水污染物在灌南县海西污水处理厂内平衡,不突破总量。环境风险防控(1)园区应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2)各功能区之间设置30米安全防护距离。本环评要求企业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分析项目相符性。表1-6项目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相符性大气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20年,我市PM15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保降低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35微克/立方米。到2030年

29、,我市PMzs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2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02:控制在3.5万吨,NOx控制在4.7万吨,一次PM2.5控制在2.2万吨,VOCs控制在6.9万吨。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控制在2.6万吨,NOx控制在4.4万吨,一次PM25控制在1.6万吨,VOCS控制在6.1万吨。根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1年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1年灌南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4.1%o灌南县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应二级标准限值。经判定,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

30、达标区域。相符水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2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且I类比例到7.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V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2020年全市COD控制在16.5万吨,氨氮控制在1.04万吨,2030年全市CoD控制在15.61万吨,氨氮控制在1.03万吨。根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

31、局发布的2022年1-12月连云港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距离项目最近的武障河(武障河闸)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灌南县海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良环境影响。相符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要求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同时本项目不向土壤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相符由表1-6可知,本项目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32、知(连政办发(2018)38号)要求相符。本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上报稿,2016年K)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等文件中明确提出了一资源消耗上限Il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上述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l-70表L7项目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的符合性分析表文件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上报稿,2016年10月)中5.3严控资源消耗上线Il水资源总量红线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

33、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我能力相协调。本项目建成后,所需新鲜用水量为1920ta,主要为生活用水、地面冲洗水、冷却系统补充水。相符严格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8立方米以内。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1.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内。能源总量红线江苏省小康社会及基本现代化建设中,提出到2020年各地级市实现小康社会,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62吨标

34、准煤/万元以下;到2030年实现基本现代化,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分别控制在0.5吨标准/万元和1.2吨/万元。考虑到连云港市经济发展现状情况,以及石化基地、精品钢基地及大港口的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高的增速,因此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增速控制3.5%-5%,2020年和2030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在2100万吨标准煤和3200万吨标准煤。本项目能源消耗为147.48tcea(电耗、水耗等折算),项目年利润为2000万元Ja,经计算,单位GDP能耗为0.07吨/万元,能够满足2030年控制的单位GDP能耗要求。相符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水资源利用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全

35、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项目符合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相符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理办(试行)的通知(连政办(2018)37号)在25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要比2015年下降28%和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0以上。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严格按照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4年修订)执行。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力度。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土地利用管控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开展格局,完善土地节约利用

36、体制,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土地开发总体强度。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520万元/亩、400万元/亩、280万元庙,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庙、20万元/亩、15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8,化工行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6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绿地率不得超过15%,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o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经济开发区

37、新海西大道西侧9号,项目选址不属于用地供需矛盾特别突出地区。相符能源消耗管控要求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目标控制在161万吨标煤以内,全市媒炭消费量减少77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各行业现有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新建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执行。建成后本项目能源消耗为147.48tcea,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0.01%,相符根据上述分析、要求,项目与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上报稿,

38、2016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等文件要求相符,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当地资源消耗上限要求。负面清单相符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9号)、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0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明确提出了环境准入及负面清单管理要求,本环评对照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8所示。表18与当地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要求项目情况符合

39、性连云港市空间元的环境准入要求及负面单管理要求1)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经济开发区新海西大道西侧9号,用地为工业用地,木项目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2)依据空间管制红线,实行分级分类管控。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海洋保护区内实行有限准入的原则,严格限制有损主导生

40、态功能的建设活动。项目不在生态红线管控范围内。符合3)实施严格的流域准入控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在无法做到增产不增污的情况下,禁止新(扩)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水污染重的项目,禁止建设排放含汞、碑、镉、铝、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新(扩)建造纸、焦化、氮T、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水污染重的项目,不属于排放含汞、碑、镉、铝、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符合4)严控大气污染项目,落实禁燃区本项目不属于火电、符合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禁止新(扩)建大

41、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项目以及燃煤锅炉。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一切高污染燃料项目。冶炼、水泥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燃料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5)人居安全保障区禁止新(扩)建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符合6)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本项目已通过连云港灌南县行政审批局备案,不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项目生产工艺成熟,污染防治技术可靠;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

42、录(2021年版)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符合7)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清洁生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有国家效率指南的执行国家先进/标杆水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项目排放污染物均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8)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

43、量的工业项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且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功能类别,项目的建设在开发区环境容量范围内。符合经对照分析,本项目与当地负面清单管理要求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相关环保文件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相关环保文件的相符性见表l-9o表19本项目与相关环保文件的相符4生对照表序号文件名称主要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2号)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保证其正常使用。项目

44、所用原料为电能,不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相符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2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202号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VOCS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

45、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本项目使用的UV油墨中VOCS含量10%,经收集后采取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相符开展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各县区政府出台政策文件,2021年3月1日起,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本地企业纳入正面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将低VoCS含量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录,3连污防指办20219号文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实施绿色采购,要求家具、印刷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要求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加大低VOC

46、s含量涂料、胶粘剂等使用推广,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等纳入政府采购装修合同环保条款,原则上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等本项目UV油墨为低VoCS环保油墨。相符比例不低于50%o4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生态环境部2019.6.26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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