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采购项目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及其他商务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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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采购项目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刑事政策,转变当前“够罪即押”执法理念,分类分级推动案情简单、社会危害不大、嫌疑人认罪认罚等案件“非羁押”适用率,有效解决当前全市公安羁押场所关押量大、非羁押人员管控难等诸多瓶颈问题。通过“科技+传统”双轮驱动,研发“成都公安非羁押人员数字化监管系统”,对全市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犯罪嫌疑人实现“数字化、全天候、无缝隙、闭环式”管控,打造成都公安现代化警务执法新模式。二、建设目标通过成都公安非羁押人员数字化管控系统建设项目的建设,实现以下四大功能:一是实现非羁押强制措施评估功能。拟出台成都市公

2、安局关于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案件指导意见,明确直接取保、可以取保、不得取保三种情形,并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进行规范梳理。在系统中设定案件性质、作案手段、社会危害后果、嫌疑人认罪认罚情况、是否取得受害人谅解等指标,办案民警对照相应指标输入信息后,系统可以自动对案件作出综合评定,最终给出案件嫌疑人是否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如果嫌疑人达标,办案单位应当对其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以此来提升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执法“非羁押率”。二是实现非羁押人员日常管控功能。非羁押人员日常管控功能:1、轨迹实时定位。利用手机终端APP对非羁押人员实时定位,可有效防止非羁押人员在未经批准情况下离开居住的市、县。同时,设置人脸

3、打卡功能,要求非羁押人员定期人脸打卡,避免出现长时间“人机分离”现象。2、可视化远程取证。利用APP远端视频功能,办案民警实现跨省跨市远程对非羁押人员实时取证,并同步录音录像,减少非羁押人员往返办案机关频次或办案民警出差频率,提升案件办理效率。3、外出报备审批。非羁押人员确因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居住地的,可通过手机APP终端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执行民警对申请信息进行核实,并作出审批决定。4、四色风险等级管控。系统对非羁押嫌疑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以四色进行标识。未违反规定的,标识为蓝色;批评告诫的标识为黄色;没收保证金的或被治安处罚的,标识为橙色;变更为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标识为红色。5、推行普

4、法教育。可通过“非羁押人员数字化监管系统”向非羁押人员推送普法信息,要求非羁押人员遵守相应规定,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降低社会危害性。三是实现对办案民警执法监督功能。对办案民警执法监督功能:1、应保尽保。要求民警在案件办理时必须使用“非羁押人员数字化监管系统”,达到非羁押标准的原则上一律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通过信息化系统对非羁押人员进行远程管控,切实扭转“够罪即押”的执法理念;2、做好管控工作。设置自动提醒功能,提醒执行民警定期对非羁押人员进行讯问,及时关注非羁押人员动向。3、做好侦查工作。在非羁押强制措施届满前,督促办案民警及时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进行起诉,或及时解除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四是实现

5、非羁押人员管控研判功能。非羁押人员管控研判功能为及时掌控全市非羁押人员管控情况,“非羁押人员数字化监管系统”将设置分析研判功能,通过后台对非羁押人员日常管理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一方面,及时发现全市非羁押人员管控中存在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另一方面,可以对各分市局、市局相关业务支队应用“非羁押人员数字化监管系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督促执法办案部门和执行机关将系统真正“用起来”,做到全市公安机关非羁押人员管控上下一盘棋、工作整齐划一。三、建设任务主要包含非羁押业务办理平台、定位监管平台、非羁押人员监管APP和大数据分析平台四大模块:一是非羁押业务办理平台,实现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预估评分模块、对

6、非羁押人员信息登记、风险评估、设备入网绑定、日常监管、解除或终止、办结等业务的流程化管理;二是定位监管平台,主要功能包含基本信息管理、定位信息监控、轨迹回放、轨迹比对、信息发送、报警信息管理、监管情况统计等;三是非羁押人员监管APP,主要功能包括定位监管、报到打卡、外出申请/核销、通知公告和个人中心管理等;四是大数据分析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为公安部门对非羁押人员管理和服务提供统一、规范、准确、实时的权威数据分析服务,并为今后的数据挖掘和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四、建设原则及基本要求1、系统设计时考虑的总体原则是:必须满足采购人对系统建设的要求,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基本约定,建立完善的系

7、统设计方案。成都公安非羁押人员数字化管控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作为成都市公安对非羁押人员管理的实践和实现,必须遵循信息化规划方案的思想,对规划进行项目实施层面上的细化和实现。首先必须遵循成都公安非羁押人员数字化管控系统信息化规划“投资适度,快速见效,成熟稳定,总体最优”的总原则。具体细化到系统分析设计和软件系统工程上来。2、系统性能指标要求:2.1业务系统性能指标要求:平台需要保证7义24小时不间断的高可靠性运行;系统提供统一的操作界面和方式,要求操作界面美观大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对于初级用户容易上手;数据分析支持联机实时处理;数据库安全支持后台批处理;数据管理与维护支持后台脱机工作;应用系统

8、定制支持联机实时处理。2.2数据信息处理性能指标要求系统须采用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本地数据库信息的管理,对于10万条记录查询时特定记录的搜寻时间平均小于30mso对外部数据库的访问时间不超过Iso应用软件系统主要性能指标要求不限制系统中建立的数据库个数;单库支持最大容量:3TB以上;跨库检索数据库数:100个以上;支持最大同时在线检索人数:30000人以上,并发用户数20000人以上。2 .3系统支撑能力系统应能同时接收响应多个应用系统的服务请求,并同时响应多个外部系统的多个反馈消息。为杜绝阻塞和提高效率,对并发事件响应能力的需求:系统响应时间:要求系统一般的操作响应时间小于等于1秒,20

9、000个用户并发访问平均响应时间小于3秒;复杂查询和统计的平均响应时间要求小于6秒。3 .信息安全等级需求要求成都公安非羁押人员数字化管控系统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需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要求建设。应用系统安全将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要求建设,本次建设内容需特别注意对应用系统的安全建设,特别是需要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进行国密加密。在数据传输过程中,确保数据完整的同时,需要保证数据的安全。五、技术规范标准要求1.信息技术实时定位系统第1部分:应用程序接口(GB/T30996.1-2014);2 .定位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第3部分:信息安全规范(GB/T29841.3-2013)

10、;3 .定位个人位置信息服务系统第4部分:终端通用规范(GB/T29841.4-2013);4 .信息技术自动识别和数据采集技术实时定位系统性能测试方法(GB/T31101-2014);5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209842007);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7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o六、服务内容及要求(一)建设具体内容及参数说明“成都公安非羁押人员数字化管控系统”定位为公安内部执法办案信息化系统,依托“成都市政务云”进行开发建设。基础建设模块如下图:0皴翎押人败帆管拄系赳

11、触目打实 *车押人员置管APP * 6 t aa.基本建设内容及功能参数: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功能参数要求1非羁押业务办理平台套1业务流程化管理(1)实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自评功能(设定案件准入门槛),并根据评估分值确定对非羁押人员监管的方式;(2)实现非羁押人员基本信息维护管理;(3)支持对非羁押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实行四色预警;(4)支持设备入网管理,包括设备基本信息维护、电子围栏设定等功能;(5)实现日常定位信息监管、事项审核、报警信息管理、智能穿戴管控等日常监管信息维护;(6)支持非羁押业务解除、业务终止、业务办结。(7)根据采购方需求,实现其他业务管理需求后台管理维护(8)实现系统用户

12、、部门、角色权限等基本信息维护;(9)实现语音、短信外呼规则信息维护管理;(10)管理员可发布法律法规、制度等相关信息;(Il)支持对系统操作日志信息进行管理维护。2定位监管平台套1定位信息展示(1)支持按条件对非羁押人员信息进行查询,可对非羁押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浏览;根据非羁押人员智能手机终端、电子手环等设备,适时显示非羁押人员位置及状态。(2)支持非羁押人员轨迹回放、比对功能;(3)通过定位监管系统,可直接给非羁押人员发送相关通知信息,要求其立即人面打卡,并发送适时定位,确保非羁押人员在管控范围内;(4)报警信息管理,实现对非羁押人员定位信息的监控,越界自动报警,由监管人员对越界等报警情况进

13、行核实,纳入四色预警管理。(5)支持对监管情况、非羁押人员违规情况等进行自动统计。地图建设(1)基于成都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提供的地图服务完成地图建设,实现对非羁押人员实时位置的监控,地图需要满足区域缩放功能、本地搜索功能等,并能按照县级行政区域划定电子围栏。定位服务(1)包含电子手环定位服务和手机定位服务;(2)支持定位手环、非羁押监管APP及定位监管平台间定位数据的流转;3非羁押人员监管APP套1(1)实现对非羁押人员日常管理和定位跟踪;(2)支持手机报到打卡、音频校验功能;(3)实现人脸/语音识别、比对;(4)支持外出申请;(5)利用APP远端视频功能,实现可视

14、化远程取证;(6)可查看、学习监管单位所发的普法信息、通知公告等信息;(7)通过个人中心展示当前登录非羁押人员基本信息,同时实现对APP登录手势密码的设定管理。4警用端APP套1(1)支持非羁押人员信息维护管理;(2)实现对非羁押人员定位进行监控;(3)支持报警信息(越界报警信息、设备故障报警信息、超时签到报警、未签到报警等)查看与核对处置;(4)支持对非羁押人员外出申请/核销等事项审核;(5)可查看单位、部门所发的通知公告信息。5非羁押人员管理数字化分析平台套1(1)支持对全市非羁押人员管控整体情况进行智能化统计分析,能够按需求生成相应的报表、图表。支持对各分局、市局相关业务支队应用“非羁押

15、人员数字化监管系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2 .“成都公安非羁押人员数字化管控系统”应适应国产化及非国产化环境,主要包括:(1)成都公安非羁押人员数字化管控系统全面支持国产化终端;(2)成都公安非羁押人员数字化管控系统与国产化软件、数据库、中间件等全面兼容。3 .供应商对系统环境搭建、备份恢复、容灾机制的建立;系统的管理维护、可用节点增加、版本更新升级、漏洞补丁修复等服务,安全性方面,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要求,至少达到国家等保三级标准。(二)人员培训要求:1 .培训目的培训是保障本项目快速进入使用状态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使信息化平台达到预期的设计目标,并充分发挥其效能,必须对参加本项目建设、使用、

16、运行维护的业务人员、技术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确保在项目建设、系统部署、系统管理、运行维护等各阶段都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参与保障,实现项目预期目标。2 .统一培训范围、对象及预期目标第一次培训时间:采购人在发出初验通知书前通知培训实施人员进行。培训范围和对象:成都市公安局相关业务处队、各区市县公安局有关技术人员、办案人员以及业务系统的管理及使用人员。预期培训目标:使培训人员能够在短时间内掌握相关系统的操作使用。3 .培训内容按照“先建先用”原则对各应用系统开展具体培训工作。按照不同业务系统的使用部门不同,培训的对象有所差异,针对本次项目的开发先后顺序按照系统所对应的业务部门列出各业务系统所针对的使

17、用人员范围。培训内容主要包含所建项目下所有子功能模块。4 .其他培训方式其他培训方式由部门单位集中培训与岗位现场重点培训相结合,并安排二次培训及答疑、单独辅导等;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完成相关模块培训;主要分为集中培训、重点培训、二次培训及答疑、单独辅导四个阶段。5 .1集中培训由成都市公安局统一组织,所有相关人员集中在指定的场地培训,各派出所、业务大队的相关人员可采用视频会议模式培训。6 .2重点培训由成都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安排培训老师在相关部门工作现场进行岗位现场重点培训。7 .3二次培训及答疑系统试运行结束后,需详细了解各个部门的使用情况,整理成文档,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二次重点培训及答疑。8

18、 .4单独辅导针对有需要的岗位和人员,安排单独辅导。(三)技术保证:1、供应商提交本项目成果的技术规范至少应满足采购人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供应商保证其系统设计选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开发方法和工具,系统运行高效,充分满足使用性能要求。成交供应商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并能满足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等要求。3、如果成交供应商设计的系统有缺陷或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应商技术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工程返工、系统报废,供应商应立即无偿更换或修理,并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损

19、失。供应商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应商责任之日起的上日内。(四)供应商有义务对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采购人所有业务系统、数据、信息及采购人提供的任何文档资料保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保密规定的内容执行,以确保任何相关技术及业务文档不泄露。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严禁供应商将任何相关技术及业务文档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因供应商违反本条款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五)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和评估由于成都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在项目建设期内,系统功能需求可能发生的调整和变化,由此带来的工作量的

20、增加而项目预算不变的成本增加风险。(六)供应商须承诺对项目周期内结合业主方需求、结合国内外信息化发展而优化项目设计、优化软件性能、提升软件功能。(七)运维服务要求1、运维服务对象包括:本次拟采购建成的成都公安非羁押人员数字化管控系统运行环境中已有的数据库以及中间件等。响应要求:提供7X24小时热线电话、远程网络、现场等服务方式。热线电话和远程网络提供技术咨询和即时服务。2、运维服务期:项目终验通过并上线顺利运行之日起2年。运维相关的费用,均包含在供应商的报价中。3、运维服务具体工作要求运维服务具体工作要求序号服务项目维护内容概要服务频度一、服务器远程服务1服务器操作系统维护监控监控操作系统是否

21、需要补丁更新,是否需要版本升级,用户数扩容,故障修复。每月一次2服务器操作系统性能日常维护定期巡检操作系统日志,并查看日志。检查日志文件是否过大、检查硬盘空间是否已满,检查内存使用情况。与系统相关的进程、事务、服务与计算、存储、网络等资源运行监控维护、资源调配性能调优、状态检查、常规配置操作以及故障处理;每月一次二、服务器与网络安全情况服务4定期检查服务器的网络情况包含每台服务器网络连接情况。如果是连接外网的,测试网络带宽是否正常,服务器之间的网络是否正常。如果不正常的需要跟进并直到解决为止。每月一次5定期检查安全设备或者安全软件,检查安全情况。如果有安全设备,或者安全软件,定期查看日志,并测

22、试是否生效,并查看是否有被攻击等异常情况。每月一次三、系统软件维护6系统日常性维护管理维护、定期巡检、可用节点增加、补丁升级、漏洞补丁修复、版本更新升级、日志检查分析、错误分析及统计。每月一次7受理系统保障服务按要求在工作的时间段内,接收系统报障,并组织技术人员按要求解决故障。按需8系统故障检测及排除按照业务保障需求,检测各功能,如果检测到故障后,第一时间排除按需9系统运行状态监控以及预警系统日志大小,无用资源的清除,图片等资源文件占用磁盘大小等日常管理。每月两次10系统的重新安装,调试和备份按照业务保障需求,重新安装业务系统,备份系统,恢复系统等工作按需11个性化需求调整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及其

23、管辖派出所和大队实际需求,对系统进行功能个性化调整。按需12系统优化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及其管辖派出所和大队实际需求,对系统进行性能优化、系统优化、数据库优化等优化。按需四、数据库运行维护13数据库备份按业务要求,执行数据库的安装工作。按照维护计划定期自动备份数据或者检查系统自动定期备份的数据,确保数据安全;每月一次14数据库日常监控监控数据库的运行情况、负载情况以及进行相应的优化;包括巨量数据迁移、数据库空间碎片整理,数据库性能监控分析。每月一次六、其他内容与服务15日常会议、沟通、互动日常工作进度汇报、日常沟通会议讨论、需求讨论。按需16驻场支持需提供专业数据库技术服务支持,至少配备一名技术人

24、员驻场进行运维管理、事件响应、故障处理等工作;七、商务要求(一)履约时间及要求:在签订合同后300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完成系统设计开发、建设、测试、验收和正式上线运行工作,所有系统建设工作应严格遵照相关规范要求。项目终验通过并上线顺利运行之日起提供2年的运维服务。(二)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采购人每阶段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且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等额完税发票及书面付款申请作为支付依据。若成交供应商未向采购人提供经采购人认可的付款申请和等额发票的,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价款且不视为违约,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同时,成交

25、供应商应理解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支付履行手续过程,如遇采购人关账等原因造成的逾期付款不视为采购人违约。(3)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分期支付:1、本合同生效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相关凭证后10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价的30%;2、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主体建设并通过初验且成交供应商提交初验验收合格单以及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相关凭证后10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进度款;3、系统试运行正常且通过终验,成交供应商提交终验验收合格单以及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相关凭证后10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价的35%作为进度款;4

26、、系统试运行正常且完成第一年的运维服务,成交供应商提交该年度运维验收合格单以及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相关凭证后10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价的7.5%作为进度款;实际付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根据考评情况进行支付该阶段费用,考评结果会在履约验收证明上呈现。5、系统试运行正常且完成第二年的运维服务,成交供应商提交该年度运维验收合格单以及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相关凭证后10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价的7.5%作为进度款;实际付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根据考评情况进行支付该阶段费用,考评结果会在履约验收证明上呈现。(4)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账户信息错误或成交供应

27、商提交付款申请后成交供应商账户信息变更,成交供应商未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变更后的账户信息的,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验收:本项目分段验收,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终验时须聘请第三方进行,供应商应予以配合。1、初验:在签订合同后180日内,成交供应商完成系统设计、建设工作,达到试运行条件时,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初验通知书,方可进入为期60日的试运行,无任何问题故障即达到项目初验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初验验收合格单视为完成项目初验;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的,采购人向供应商下达整改通知书,供应商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整改,整改完后

28、试运行期相应顺延。2、终验:试运行期结束后,由成交供应商向果购人提出终验申请,系统通过第三方终验测评后,由采购人按照相关流程进行验收,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终验验收合格单视为完成项目终验。首次测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首次测评不通过的,后续测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运维服务验收:项目终验通过并上线顺利运行之日起开始计算运维服务期,为使项目运维服务得到切实的落实,采购人每三个月将对供应商运维质量进行考评,总分100分,综合考评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80-89分(含80分)为良,60-79分(含60分)为中,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评为优的,视为运维服务验收通过,全额拨付应付合同价款;考评为良

29、的,视为验收通过,拨付应付合同价款的90%;考评为中的,视为验收通过,拨付应付合同价款的85%;验收结果合格的(考评结果为优、良、中均视为验收结果合格),采购人应向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证明,供应商凭履约验收证明资料上显示的验收结果办理相关手续。考评为不合格的,视为运维服务期履约验收不通过,采购人将不予支付该运维期阶段合同价款,供应商须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扣减实行累计扣减。具体考评细则如下:(1)应答时间。对供应商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电话和现场应答进行考评,在1小时内电话未响应,接到采购人服务请求后4小时内未到达现场解决,每有一次超过规定时间的扣5分。(2)服务器操作系统性能维护记录

30、。供应商每次进行巡检操作的记录,巡检操作记录的信息不健全、记录有误、记录不及时、记录有遗漏的一次性扣5分,无记录人员签字的每次扣3分。(3)驻场人员工作要求。供应商拟派的驻场人员对系统巡检台账、巡查记录信息不健全、记录有误、记录有遗漏、记录不及时扣5分,驻场人员未签字的每次扣5分。驻场期间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无故旷工每次扣10分。4、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磋商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采购

31、人有其他要求,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前提下,供应商也应当遵守;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五)履约保证金:1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o2 .交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合同签订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履行合同约定完毕后,待项目完成且终验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凭“终验验收合格单”、出具“收到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收据”、“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到采购人财务部门办理,采购人收到供应商

32、提交的上述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等资料后,10日内采购人一次性向供应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一是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履行的,其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二是供应商缴纳了履约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或在成交公示期满之日起30B内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是违约责任中规定的其他情形。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若提供保函,保函必须载明以下条款:(1)

33、如果供应商在任一方面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则根据采购人第一次提出的不带证据和条件的要求,担保人在收到该要求后7天内,不论供应商或任何第三方是否有异议或反对,担保人都应立即支付采购人认定金额之对应款项。(2)在征得或未征得担保人同意的条件下,无论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签订何种协议,或者无论供应商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发生何种变化,或者无论采购人对于付款时间、履行情况以及其他事项作出何种让步,或无论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的名字组织机构发生何种改变,都不能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3)本保函持续有效,有效期不短于签订合同后300Bo(4)担保人同意,无论未偿还或支付的金额能否通过法律行为或仲裁方式获得,并且无论这笔未

34、偿还或未支付的金额是否由于供应商亏损、损坏、花费以及由于采购人的某些原因造成的,担保人同样给予担保。(六)违约责任:1 .采购人违约责任: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验收系统的,采购人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 .供应商违约责任:(1)供应商提交初验申请,若采购人认为不具备初验条件,可书面说明理由,并驳回供应商提交的初验申请。供应商应整改后,在合同约定的180日期限内重新提交初验申请。供应商未在签订合同后180日内完成系统设计、建设工作,达到试运行条件或逾期提交初验申请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o天的违约金,超过15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款,还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

35、付给供应商的合同价款及其利息,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供应商再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供应商全权承担采购人因此寻求第三方完成项目建设的全部费用。采购人还会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成都市政府采购诚信评价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给予供应商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评价。(2)若试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的,采购人向供应商下达整改通知书,每次下达整改通知书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按合同总价的2%扣除违约金,下达次数超过三次或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整改或试运行期超过120天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款,供应商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

36、经付给供应商的合同价款及其利息,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供应商再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供应商全权承担采购人因此寻求第三方完成项目建设的全部费用。采购人还会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成都市政府采购诚信评价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给予供应商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评价。对合同金额的扣除并非免除供应商继续按合同要求通过初验的责任。供应商应组织技术力量,尽快完成相关工作。(3)供应商在项目建设期内项目成果未能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或未适应政策要求的、未按项目建设周期要求执行的,每出现一次,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进行扣除,供应商对此知晓并

37、不持任何异议。履约保证金被扣除超过100%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款,供应商还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供应商的合同价款及其利息,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供应商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供应商全权承担采购人因此寻求第三方完成项目建设的全部费用。采购人还会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成都市政府采购诚信评价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给予供应商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评价。(4)终验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将向供应商下达整改通知书,供应商未在采购人指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后再次终验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款

38、,供应商还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供应商的合同价款及其利息,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供应商还需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供应商全权承担采购人因此寻求第三方完成项目建设的全部费用。采购人还会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成都市政府采购诚信评价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给予供应商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评价。(5)供应商提请终验时间超过本合同约定的300日期限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天的违约金,超过15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款,还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供应商的合同价款及其利息,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供应商再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

39、,供应商全权承担采购人因此寻求第三方完成项目建设的全部费用。采购人还会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成都市政府采购诚信评价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给予供应商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评价。(6)运维期考核不合格且未在采购人指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该运维期的合同款并有权要求供应商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采购人还会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成都市政府采购诚信评价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给予供应商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评价。(7)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8)供

40、应商在项目实施及运维期过程中应遵守采购人提出的保密要求,若发生失泄露公安或相关人员信息的事件,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价款,供应商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供应商的合同价款及其利息,给采购人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向供应商追偿损失的权利(9)若供应商怠于履行相关责任、任务、义务的,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另行委托第三方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10)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直接扣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扣除的金额不持异议,并承诺在采购人扣除后15日内补足。未在该期限内补足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总额1%/天的违约金

41、,且该金额采购人可以在支付各阶段款项时进行直接扣除。特别说明:若有采购人认可的原因导致的相关工作无法按期完成的,供应商可免于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七)知识产权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成交供应商应在终验时提供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源代码及技术文档。成交供应商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

42、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采用成交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合同总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 .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向采购人所在地

43、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3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八、其他要求(1)项目建设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升级及调整建设。本项目涉及与市本级系统对接的,成交供应商须主动联系,完成相应开发,实现双方系统对接与交互。(2)本项目所提到的有关文字、视频及图片资料和成交供应商需要实施的服务内容,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相关技术及业务数据、文档擅自复制、留存;严禁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严禁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业务系统作任何操作;严禁成交供应商私自利

44、用采购人业务系统违法办理业务。成交供应商须和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九、其他*项1、供应商结合项目概况,对非羁押项目提供建设设计方案,包含:非羁押业务办理;定位监管;非羁押人员监管;警用端管理;非羁押人员管理数字分析。2、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计划包含:研发技术团队人员结构;应用部署;工期计划;应急预案;技术架构层次;数据库设计方案;流程设计方案;功能设计方案。3、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运维实施方案;运维队伍结构;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4、供应商应为本项目充分准备演示资料。演示时长控制在20分钟以内,演示设备自带。注: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可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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