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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总则1.1 设计变更文件指:设计单位设计修改通知单和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需要提出的经设计单位签证的业务联系单以及施工图会审纪要。1.2 设计变更分为小型、普通和重大三种。2职责2.1 技术科是设计变更文件的管理部门按公司三标一体程序文件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MPO7)进行。2.2 现场工程技术负责人可对小型设计变更负责提出,并与监理、设计工代办理签证手续。2.3 材料代用,由项目部器材科提出,项目技术科与监理及设计单位办理签证同意后归入设计变更处理。3实施步骤3.1 办理及登记3.1.1 业务联系单应由联系人和主管签名;工地现场业务联系单可以由现场技术负责人签名办理并加盖项目部公章
2、。3.1.2 设计部门发放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公司工管部专人登记。3.1.3 工程施工图会审纪要由公司工管部专人登记。3.1.4 项目技术科办理的设计业务联系单需经设计签证,并做登记。3.1.5 现场工程技术人员提出的小型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设计工代签证后现场登记,并反馈公司工管部及公司工管部各T分。3.1.6 设计变更文件和业务联系单采用编号控制发放,编号按业主、监理的要求格式统一编写。3.2 处理意见321各部门收到设计变更文件均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3.2.2各持有图纸的部门应将所有与设计变更有关的内容在图纸上逐一修改,并注明修改日期和修改人。对不易修改的内容,也应在图上作标识写明:此处
3、修改,见XXXX修改单。3.3 变更文件的发放3.3.1 公司工管部对设计变更文件登记后,复印发放。3.3.2 发放:顾客T分、质量科T分、送电公司三份,涉及工程材料的发材料科一份;涉及费用,发计划经营部一份。3.3.3 公司工管部负责转发:现场技术负责人一份,现场质检负责人一份,自留一份。3.3.4 发放方式一般采用传真、扫描用电子邮件网上发送Email落。3.4 项目部3.4.1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根据设计变更文件内容,印发项目部有关部门,对发至施工队的有关施工图进行修改,及时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做记录。3.4.2 现场技术员收集设计变更文件实施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工管部反映,由其与设计部门或业主联系处理。3.4.3 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对设计变更的实施完成情况,在设计变更文件上做出结论,并签名。施工结束后反馈公司工程管理部。4记录及归档工程结束后,项目技术科整理文件移交档案科,作为工程移交资料。其他各部门与此工程有关的设计变更文件自行失效并销毁,不得用于其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