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有限公司工商客户通气点火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5706136 上传时间:2023-08-11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7.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燃气有限公司工商客户通气点火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燃气有限公司工商客户通气点火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燃气有限公司工商客户通气点火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燃气有限公司工商客户通气点火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燃气有限公司工商客户通气点火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燃气有限公司工商客户通气点火管理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XXXX燃气有限公司工商客户通气点火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工商业客户的通气管理,明确通气的程序和资料的整齐,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通气计划的下达(一)下达通气计划市场开发部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在客户档案手续齐全后提前二个工作日对客户服务部下达工商业用户通气点火记录表并附相应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工商户)(二)工商业用户通气点火记录表内容如下:1.客户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用气性质、通气时间;2燃气种类、用气价格、结算周期及气费押金缴纳情况;3,是否为新增客户;4用气设备种类及数量;5 .流量计(计量仪表)数量、生产厂家及型号;6 .电磁阀、报警器品牌、型号和数量;7 .是否需要开启调压器、阀门;

2、8 ,用气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第三条通气条件及准备工作1.客户服务部接市场开发部通气通知后,通气人员根据流量计表型准备相应的流量计润滑油及注油工具,并准备好工商业用户通气点火记录表工商业用户安全用气检查、告知单及燃气安全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2,确定通气时间后,市场开发部提前二天通知运行管理部,做好管线交接等通气前的准备工作。3,确定通气时间后,市场开发部提前二天通知客户服务部,公司相关通气人员做好通气前的准备工作。4 .通气前,流量计、调压箱、电磁阀及报警器必须安装完毕,验收合格。5 .如遇客户特殊要求提前通气,由市场开发部重新下达通气通知后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提前通气准备工作。第四条现场通

3、气程序1.进行管道气密性测试为确保安全供气,通气前须进行管道气密性测试工作,测试工作由客户服务部和运行管理部负责。6 .客户服务部负责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客户服务部通气人员按照工商客户安全检查工作单的内容对户内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6.1 检查用气设备、流量计等相关情况是否与工商业用户通气点火记录表内容相符,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2 .2是否包装户内燃气设施;3 .3燃气管道托卡有无缺损;4 .4是否存在私改、私接燃气设施;5 .5燃气具是否与气源匹配;6 .6报警器是否安装并接通电源等;7 .7安检完毕后,应将检查情况在工商客户安全检查工作单中注明,并注明隐患事项及整改要求,经客户签字确认。

4、8 .燃气设施检查合格后,由客户服务部负责对流量计注油,进行流量计运行前的首次注油保养工作。9 .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对现场流量计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10 运管部负责开启户外中低压阀门,做好室外管道的天然气置换工作。11 客户服务部人员开启流量计前阀门,进行户内管道的天然气置换。置换合格后,予以通气。通气后,要注意观察表具的运行是否正常,并与用气单位共同确认计量仪表指针数并签字认可。12 安全宣传客户服务部通气人员负责向客户单位指定的安全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用气常识、操作程序、应急处理程序等知识培训,张贴燃气用户安全用气须知。13 客户服务部人员按规定详细填写工商客户通气

5、工作单,并由用气单位人员签字确认。第五条如有下列情况的不予通气1.流量计、调压箱、电磁阀及报警器未安装好的,不予通气。2,室内燃气设施有漏气现象的,不予通气。14 燃气设备与燃气种类不相符的,不予通气。15 有搭挂、私接私改、多气源同室使用及燃气设施被人为破坏等现象的,不予通气。16 燃气设备数量型号、流量计型号等与(工商)客户通气通知内容不相符的,不予通气。17 气密性测试不合格的,不予通气。18 .开放式厨房不予通气。第六条首次未予通气的处理方案1.对不予通气的用户,须由客户服务部告知市场开发部,并由市场开发部协调工程部进行整改且无法现场完成的,工程部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客户服务部,整改完毕后客户服务部负责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确定二次通气时间。2 .因客户原因现场无法整改的,待条件具备后,客户联系工程部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客户服务部,整改完毕后客户服务部负责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确定二次通气时间。3 .对不予通气情况中,须由客户单位进行整改且无法现场完成的,客户单位整改完毕后与客户服务部联系,客户服务部负责与相关部门、单位确定二次通气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