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服务中心员工住宿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5708793 上传时间:2023-08-12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3.7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饮食服务中心员工住宿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饮食服务中心员工住宿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饮食服务中心员工住宿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饮食服务中心员工住宿管理规定.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饮食服务中心员工住宿管理规定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卫生、整洁的生活和休息环境,有利于员工的身心健康,使其养成一个良好的生活习惯,特制定员工住宿管理规定。一、饮食中心员工住房只供食堂聘用的外地员工住宿。中心原则上不安排午休房,在满足外地员工住宿的情况下,由中心统一安排午休房。二、员工住房不得留宿非食堂员工,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者,除按外来留宿人员的人数,以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外,中心对当事人另处50元/天的罚款。三、住宿人员必须服从中心对住房的统一分配,不得私自调房,擅自调房者,将处100元罚款,并限期搬回原住房。四、住房内一律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对违反者除按学校治安管理条例处理外,另处100元罚款,并没收电器设备。五、爱护住房及公共环境设施,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六、不准在住房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中心员工、学生、教职工工作、学习和休息,违反后经教育不改者,将处以100元罚款。七、不准在住房内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和反动的音像制品以及进行其它违法活动,违者一律交由保卫、公安部门处置。八、爱护住房卫生和公共环境卫生,便后应冲洗,垃圾、污水及其它杂物必须倾倒在指定地点,否则,视其情况处以1050元罚款,同时责令其将所倒污物清除干净。九、在中心住宿的员工必须在晚上11:00前归宿。十、本规定的执行、检查、监督由各食堂管理人员负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