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的合同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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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工程建设监理的合同管理,第一节 工程建设监理的合同管理概述第二节 施工合同文件与合同条款第三节 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管理第四节 使用FIDIC条款的施工合同管理简介,8.1 工程建设监理的合同管理概述,811 合同的概念 合同,又称契约。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组成。,主体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 义务的当事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客体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 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物、行为、智力成果)内容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权利、义务),

2、8.1.2 合同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数量是合同标的的具体化(4)质量;质量也是合同标的的具体化。,(5)价款或者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主要有四种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8.1.3 建设工程中的主要合同关系 1建设单位的主要合同关系 主要有勘察设计、施工、采购、贷款、咨询合同等。2.承包单位的主要合同关系 主要有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供应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保险合同等。3.监理单位的主要合同关系

3、主要是工程委托监理合同。,8.2 施工合同文件与合同条款 8.2.1 施工合同文件 1施工合同文件的内容 合同文件简称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可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施工合同而言,通常包括下列内容:(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合同条款(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5)规范(6)图纸(7)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履行中,承发包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一1999-0201)规定,除非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合同

4、的各种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合同条款第二部分,即专用条款;,(5)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即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3合同文件的主导语言 在国际工程中,当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拟定合同文件时,或用一种语言编写,然后译成其他语言时,则应在合同中规定据以解释或说明合同文件以及作为翻译依据的一种语言,称为合同的主导语言。一旦出现不同语言的文本有不同解释时,则应以主导语言编写的文本为准,称为“主导语言原则”,4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 就涉外经济合同适用法律的选择分为一般原

5、则、选择适用和强制适用三种类型。在国际工程城堡中,一般都选用工程所在国的法律作为适用法律。5合同文件的解释 国际上对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进行解释的一些公认的原则,主要有如下几点:,(1)整体解释原则;(2)目的解释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交易习惯及惯例原则;(5)反义居先原则;(6)明显证据优先原则;(7)书写文字优先原则。,6合同文件中的明文条款,隐言条款和可推定条款(1)明文条款 明文条款是指在合同文件中所有用明文写出的各项条款和规定。(2)隐含条款 隐含条款是指合同明文条款中没有写入,但符合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思想和当时环境条件的一切条款。可以从合同中明文条款引申出来,也可以从合

6、同双方在法律上的合同关系引申出来。,(3)可推定条款 可推定条款指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虽未发出正式指令,但其言行表示出了一种非正式的指示或意见,承包单位已予以执行。8.2.2 施工合同条款及其标准化 1合同条款的内容 2合同条款的标准化 3常见的标准合同条款,案例 关于工程承包中税收的争议 D公司与A国某省签署了一项水电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价为有税价,即包括税收在内。合同规定:承包公司必须遵守A国法令,尤其应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合同还列举了承包商应纳税的税目,其中提到工商税。根据合同条款,业主与D公司都一致认为工商税系指建筑承包业的工商统一税。合同生效后,D公司按照合同规定主动到税务

7、部门缴纳了建筑承包业的工商统一税。,可是,当D公司由本国进口的一批建材抵达工程所在国时,海关要求D公司缴纳进口工商税。于是D公司要求业主给予报销这笔进口工商税,业主予以拒绝。业主认为:承包合同受国家法律管辖,承包商有义务了解所在国的税收及所有相关法规;而承包商则强调合同中仅笼统提及工商税,并未指明存在两种工商税。合同是具体的法律文件,当合同与法律相抵触时,应以合同为准。但业主不同意这种解释。于是双方争执不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简介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施工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施工的实际情况,并借鉴了国际通用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

8、999年颁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_1999一0201)(以下简称施工合同)。,1施工合同的组成 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1)协议书 协议书是施工合同文本中总纲性的文件,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设工程施工中最重要的事项协商一致订立的协议。,协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工程概况。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等。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质量标准。价

9、款(分别用大、小写表示)。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款项。合同生效。包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的生效时间。,(2)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的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取消外,其余条款双方都必须履行。通用条款具有很强的通用性,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通用条款由

10、11部分47条组成。主要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的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11)其他。,(3)专用条款 考虑到建设工程的内容各不相同,工期、造价也随之变动,承包人、发包人各自的能力、施工现场的环境也不相同,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用于各个具体工程,因此配之以专用条款对其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使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共同成为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专用条款的条款号与通用条款相一致,但主要是空格,由当事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明确或者对通用条款进行修改。,(4)附件 施工合同文本的附件则是对施工合同当事

11、人的权利、义务的进一步明确,使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有关工作一目了然,便于执行和管理。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以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三个附件.,2施工合同的适用范围 施工合同具有较强的通用性,基本能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FIDIC合同条件简介 1FIDIC合同条件范本,1999版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范本,除绿皮书外,均包括三部分:一般条件;特殊条件准备指南;投标书、合同协议和争端评审协议格式。,2FIDIC合同条件的适用条件 FIDIC合同条件的适用条件,主要有下列几点:(1)必须要由独立的监理工程师来进行施工

12、监督管理。从某种意义来讲,也可以说FIDIC条款是专门为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管理而编写的;(2)业主应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无限制招标)或邀请招标(有限制招标);(3)适用于单价合同;(4)要求有较完整的设计文件(包括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8.3 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一0201)的合同管理,831 施工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的一般责任 施工合同的第1条第8款明确工程师是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施工合同第5、6条规定了工程师应按照以

13、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2)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根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4)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5)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

14、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6)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2发包人工作 施工合同第8条规定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路线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

15、确性负责;(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明件除外);(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可以将以上部分工作委托给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6、工期相应顺延。,3项目经理的一般责任 施工合同第7条规定项目经理,应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4承包人工作 施工合同第9条规定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向工程师提供年

17、、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供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

18、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注意与发包人此项工作区别。(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832 工程转包与分包 1转包 转包是指中标的承包商把对工程的承包权转让给另一家施工企业的行为。以下两种形为被认为是转包:(1)建筑施工企业将承包的工程全部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中提取回扣的行为。(2)总包单位将工程的主要部分或群体工程(指结构技术要求相同的)中半数以上的单位工程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行为。,2工程分包 工程分包,是指经合同约定或发包单位认可,从工程总包单位承包的

19、工程中承包部分工程的行为。分包工程的分包合同签订可按施工合同中第38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分包所承包工程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建筑法第29条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分包商与总承包商的责任。在建筑法第二十九条是这样说明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8.33 合同争议的调解及合同解除的处理 1争议的解决方式 施工合同第37条第1款规定: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

20、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监理工程师常作为调解人,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方式之一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监理工程师对合同争议的调解 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1)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取证;(2)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3)在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4)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5)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

21、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3允许停止履行合同的情况 施工合同第37条第2款规定,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4监理工程师对合同解除的处理 当业主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结构应就承包商按施工合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协商,并应按施工合同的规定从下列应的款项中确定承包商应得到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商:(1)承包商已完成的工程量表中的各项工

22、作所应得的款项;(2)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3)承包商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费用;,(4)承包商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5)合理的利润补偿;(6)施工合同规定的业主应支付的违约金。,834 合同的违约处理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1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2)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义务的其他情况。,(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2承包方违约(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

23、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835 施工合同的质量、进度和费用控制 1质量控制(1)对标准、规范的约定(2)工程验收的质量控制 1)检查和返工。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3)重新检验。4)工程试车。(3)工程保修,2进度控制(1)约定合同工期 施工合同第1条第14款明确,工期是指友包人、承包人征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2)进度计划的提交、批准及监督执行 施工合同第10条规定: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

24、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3)进度计划执行中的特殊问题 1)开工及延期开工(时间要求,见P175)2)暂停施工(时间要求,见P175)3)工期延误,见P175.4)工程竣工。,3费用控制 施工合同第2326条就合同价款及调整、工程款预付、工程量的核实确认、工程款支付作了规定。,(1)合同价款及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中的一种。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

25、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2)工程款预付(3)工程量的核实确认(4)工程款支付 施工合同第26条规定: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5)竣工结算 施工合同第33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 1.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

26、的改变。,通常的工程变更内容有以下几方面:1、设计变更2、进度计划变更3、施工条件变更4、原招标文件与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2)确定变更价款 合同条件第31条规定: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3)项目监理机构对设计变更的处理(了解)应符合下列要求:1)项目监理机构在设计变更的

27、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业主)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承包商)在变更文件上签字;2)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设计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3)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设计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4)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5)未经审查同意而实施的

28、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2施工索赔(1)施工索赔的概念 索赔定义,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以及惯例,对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属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或赔偿的权利要求。,(2)引起承包商索赔常见的原因主要有:1)业主违约 2)不利的自然条件 3)合同文件缺陷 4)设计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 5)计划不周或不适当的指令 6)其他第三方原因,(2)施工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依据分类(A)合同内索赔;(B)合同外索赔;(C)道义索赔。,2)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在施工中,索赔按其目的可分为延长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A)延长工期

29、索赔,简称工期索赔(B)费用索赔,亦称经济索赔。,承包商可以成功索赔的条件:1)与合同相比较已经造成实际的额外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3)按合同规定不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限内提出了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1)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索赔程序:(4个28天),(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材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2)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4)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

30、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案例: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于2005年5月与某公司签订了框架剪力墙办公楼工程的施工合同。该工程建筑面积28350m2,地上22层,地下2层。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2005年6月24日,工程正式开工,地下连续墙工程由分包商进行施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时间:,(1)在开挖过程中,遇到砂土层,监理工程师6月30日下停工令,其后进行地质复查;7月4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复工令,要求7月5日复工。(2)因分包商施工的地下连续墙出现质量问题,拖延工期5日,影响了施工的正常进行。(3)7月

31、25日7月28日,由于当地出现罕见暴雨迫使工程暂停,造成人员窝工20个工作日。(注:以上事件均发生在关键线路上),1.由于工程施工地质条件的变化造成的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说明原因。2由于地下连续墙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说明原因。3.由于暴雨造成的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说明原因。4.对于上述可要求索赔的事件,每项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天?,参考答案:1.工期索赔成立。理由:地质条件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责任在于建设单位(不是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根据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停工

32、令停工),所以该项事件的工期索赔成立。2.工期索赔不成立。理由:因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工程质量上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因地下连续墙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不能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索赔。3.由于暴雨造成的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说明原因。工期索赔成立。理由:暴雨造成的工期拖延属于异常恶劣的气候原因(施工单位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所以工期索赔成立。4.事件1:索赔工期5天(6月30日7月4日)。事件3:索赔工期4天(7月25日7月28日)共计索赔工期为:549天。,84 使用FIDIC条款的施工合同管理简介,合同双方,1业主的职责

33、及风险承担(1)业主的职责 1)及时提供施工图纸。2)及时给予现场进入权。3)协助承包商办理许可、执照或批准等。4)提供现场勘察资料。5)及时支付工程款。,4)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保护负责 6)为合作者(如其他承包商)提供方便。,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1合同的转让 转让是指中标的承包商把对工程的承包权转让给另一家施工企业的行为。2合同的分包 分包是指中标的承包商委托第三方为其实施部分或全部合同工程。,FIDIC条款44款对一般分包有如下几点规定:(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合同工程分包出去;(2)承包商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或合同中已指明的分包商进行分包时,无需取得同

34、意;对其他建议的分包商应事先取得工程师的同意;(3)监理工程师的这类同意,不解除业主与承包商间的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或义务。,843 合同争端的解决 HDIC条款20条规定解决业主与承包商合同争端的程序是:首先由双方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日期前,联合任命一个争端裁决委员会 DAB应在收到此项委托后84天内,提出它的决定。,844 施工合同的质量、进度和费用控制,1施工前的质量控制(1)施工前的质量控制(2)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3)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2进度控制(1)进度计划的提交 FIDIC条款83款规定承包商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进度计划。,(2)支付工程进度

35、款 FIDIC条款143款规定,承包商应在每个月末后,按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向工程师提交报表,一式六份,详细说明承包商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3)竣工结算 FIDIC条款1410规定承包商在收到工程接收证书后84天内,应向工程师提交竣工报表及证明文件,一式六份。,(4)保留金 FIDIC条款149款规定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工程保留金的前一半应支付给承包商,缺陷通知期限满后工程保留金的后一半应支付给承包商,除非工程缺陷没有得到承包商的修补。,(2)进度计划执行过程的控制 FIDIC条款81款规定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后42天内开工,除非专用条款另有说明。,3费用控制(1)预付款 1)动员预付款,是

36、业主为解决承包商开展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时的资金短缺,而预先支付的一笔款项。2)材料预付款,845 工程变更与索赔 1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 FIDIC条款131款指出工程师可以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进行他认为必要的任何变更,指示承包商执行。,(2)变更程序 FIDIC条款133款指出如果工程师在发出变更指示前要求承包商提出一份建议书,承包商应尽快做出书面回应;,2施工索赔 承包商的索赔,FIDIC条款201款对承包商的索赔程序作如下说明:(1)索赔通知(2)索赔记录(3)索赔证明(4)索赔回应(5)支付索赔金额,案例1,监理单位承担了某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任务,该工程由甲施工单位总承

37、包。甲施工单位选择了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经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合格的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事件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熟悉图纸时发现,基础工程部分设计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总监理工程师随即致函设计单位要求改正并提出更改建议方案。设计单位研究后,口头同意了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改方案,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将更改的内容写成监理指令通知甲施工单位执行。问题:请指出总监理工程师上述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正确处理?,事件2: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分包工程部分存在质量隐患,为此,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向甲、乙两施工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单位回函称:乙施工单位施工的

38、工程是经建设单位同意进行分包的,所以本单位不承担该部分工程的质量责任。问题:甲施工单位的答复是否妥当?为什么?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是否妥当?为什么?,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时发现,甲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未经报验的建筑材料,若继续施工,该部位将被隐蔽。因此,立即向甲施工单位下达了暂停施工的指令(因甲施工单位的工作对乙施工单位有影响,乙施工单位也被迫停工)。同时,指示甲施工单位将该材料进行检验,并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序停工予以确认,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报告了建设单位。检验报告出来后,证实材料合格,可以使用,总监理工程师随即指令施工单位恢复了正常施工。问题:专业监理工程

39、师是否有权签发本次暂停令?为什么?下达工程暂停令的程序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事件4:乙施工单位就上述停工自身遭受的损失向甲施工单位提出补偿要求,而甲施工单位称:此次停工是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问题:甲施工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乙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事件5:对上述施工单位的索赔建设单位称:本次停工是监理工程师失职造成,且事先未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因此,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停工造成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监理单位承担。问题:建设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参考答案:1.解答:总监理工程师不应直接致函设计单位。因为监理人员无权进行设计变更。正确处

40、理:发现问题应向建设单位报告,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要求。2.解答:甲施工单位回函所称,不妥。因为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不妥,因为整改通知应签发给甲施工单位,因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3.解答:专业监理工程师无权签发工程暂停令。因为这是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下达工程暂停令的程序有不妥之处。理由是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4.解答:甲施工单位的说法不正确。因为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乙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甲施工单位承担。5.解答:建设单位的说法不正

41、确。因为监理工程师在是合同授权内履行职责,施工单位所受的损失不应由监理单位承担。(教材P173),1.工程师对已经同意承包人隐蔽的工程部位施工质量产生怀疑后,要求承包人进行剥露后的重新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施工质量存在缺陷,承包人按工程师的指示修复后再次覆盖。此项事件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对增加的施工成本和延误的工期处理应是(B)A工期顺延,施工成本的增加由承包人承担 B工期不予顺延,施工成本的增加由承包人承担 C顺延工期,补偿剥露和重新覆盖的成本,修复缺陷成本由承包人承担 D工期不予顺延,补偿剥露和重新覆盖的成本,修复缺陷成本由承包人承担,2.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按计价方式属于()合同

42、A固定总价 B调值总价 C 单价 D成本补偿 3.土木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件规定,属于(ABCD)的情况,承包商可以获得工期展延。A业主延误施工现场移交 B监理工程师延误图纸移交 C不利施工的自然条件或障碍影响 D增加合同外的施工项目 E暂时停工,1、某高速公路项目利用世行贷款修建,施工合同采用FIDIC合同条件,业主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监理。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陆续发生了如下索赔事件(索赔工期和费用数据均符合实际):(一)施工期间,承包方发现施工图纸有误,需设计单位修改,由于图纸修改造成停工20天。承包方提出工期延期20天与费用补偿2万元的要求。,(二)施工期间因下雨,为保证路基工程填筑质

43、量,总监理工程师下达了暂时停工令,共停工10天,其中连续4天出现低于工程所在地雨季平均降雨量的雨天气候和连续6天出现50年一遇特大暴雨。承包方提出工期延期10天与费用补偿2万元的要求。(三)施工过程中,现场周围居民称承包方施工噪音对他们造成干扰,阻止承包方的混凝土浇筑工作。承包方提出工期延期5天与费用补偿1万元的要求。问题:针对承包方提出的上述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如何签署意见?,1、答:(一)这是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故监理工程师应批准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二)由于异常恶劣气候造成的6天停工是承包方不可预见的,应签证给予工期补偿6天,而不应给予费用补偿。对于低于雨季正常雨量造成的4天停工是承包

44、方应该预见的,故不应签证给予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三)这是承包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故不应给予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某工程项目业主委托了一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在委托监理任务前,业主与施工单位已经签定了施工合同。监理单位在执行合同中陆续遇到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处理,若你作为监理工程师,对遇到的下列问题,请提出处理意见。(一)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按工期定额计算,工期为550天。但在施工合同中,开工日期为1997年12月15日,竣工日期为1999年7月20日,日历天数为581天,请问监理的工期目标应为多少天?为什么?施工合同规定,业主给施工单位提供图纸7套,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求业主再提供3套图纸,施工图纸的费用

45、由谁来支付?,(二)在基槽开挖土方完成后,施工单位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对基槽四周进行围栏防护,业主代表进入施工现场不慎掉入基坑摔伤,由此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谁支付,为什么?在结构施工中,施工单位需要在夜间浇筑混凝土,经业主同意并办理了有关手续。按地方政府规定,在晚上11点以后一般不得施工,若有特殊需要需给附近居民补贴,该项费用应由谁来支付?,答:(一)按照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协议条款与招标文件在内容上有矛盾时,应以协议条款为准。故监理的工期目标为581天。合同规定业主提供7套图纸,施工单位再要3套图纸,超出合同规定,故增加的图纸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支付。(二)在基槽开挖土方后,在四周设置围栏,按合同文件规定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未设围栏而发生人员摔伤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支付。夜间施工已经业主同意,并办理了有关手续后应由业主承担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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