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法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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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基本要求:1、理解工程建设监理的概念。2、理解工程建设监理的原则。3、了解强制监理的范围。4、理解工程监理各阶段的内容与工作。5、理解并掌握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6、理解业主的权利与义务。8、掌握监理单位的权利与义务。8、理解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工程建设监理法规,重点:监理的概念与原则,工程建设监理各方的关系,监理单位的权利与义务。难点:监理工作的程序,监理、业主、承包商三方之间的关系。学习参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一、概念

2、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由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督的专门活动。,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工作内容,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概述,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区别1、性质的区别工程建设监理是一种社会的、民间的行为,是发生在工程建设项目组织系统范围之内的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监督管理,是一种微观性质的、委托性的服务活动。而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则是一种行政行为,是工程建设项目组织系统各经济主体之外的监督管理主体

3、对工程建设项目系统之内的各工程建设的主体进行的一种纵向的监督管理行为,是一种宏观性质的、强制性的政府监督行为。,2、执行者的区别工程建设监理的实施者是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执行者则是政府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的专业执行机构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3、工作性质的区别工程建设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在接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和授权之后,为项目业主提供的一种高智力工程技术服务工作,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是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行使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职能。,4、工作范围的区别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范围伸缩性较大,它因项目业主委托的范围大小而变化。如果是全过程、全方位

4、的工程建设监理,则其工作范围远远大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此时,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一系列活动。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只限于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监督,且工作范围变化较小,相对稳定。,5、工作依据的区别政府工程质量监督以国家、地方颁发的有关法律和工程质量条例、规定、规范等法规为基本依据,维护法规的严肃性。而工程建设监理不仅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还要以工程建设合同为依据;不仅要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还要维护合同的严肃性。6、工作深度和广度的区别工程建设监理所进行的质量控制包括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目标详细规划,实施一系列主动控制措施,在控制

5、过程中既要做到全面控制,又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它需要连续性地持续在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主要在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阶段性的监督、检查、确认。,7、工作权限的区别政府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监理具有不同的工作权限。例如,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拥有最终确认工程质量等级的权力,而目前工程建设监理则无权进行这项工作。8、工作方法和手段的区别工程建设监理主要采取组织管理的方法,从多方面采取措施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控制。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更侧重于行政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二、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

6、模标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三、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程序,1、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内容 工程建设监理的总的工作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一)设计阶段监理工作内容(二)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三)材料等物资供应的监理工作内容(四)施工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五)合同监理(六)其它委托服务,建设监理的内容,三控两管一协调三控制:(一)投资控制(二)进度

7、控制(三)质量控制 二管理:(一)合同管理(二)信息管理 一协调:组织协调,2、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程序,签订监理合同的程序,招投标阶段的监理咨询程序,三、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建筑法第30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一、监理工程师概述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

8、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节 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使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称谓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依据本人能力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接受继续教育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监理工程师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不得涂改、倒卖

9、、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1、考试:每年举行一次2、注册:有效期为3年3、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氛围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48学时4、不予注册的情形(?),三、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具体要求,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担任一项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监理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两项。,监理员从事具体监理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总监理工程师 全面

10、负责,第三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责任,一、监理企业的概念监理企业是指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法人或经济组织。,二、监理企业经营活动准则1、服务性 工程监理企业不能完全取代建设单位的管理活动,只能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建设单位进行管理。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2、科学性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领导;应当有足够数量的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应变能力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要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要掌握先进的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要积累足够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11、;要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监理企业经营活动准则3、独立性 监理单位在委托监理的工程中,与承建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4、公正性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公正对待委托单位和承建单位,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利益时,不得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确定投资意向,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可行性报告审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动工前准备,初步设计审批,委托监理,委托监理,委托监理,委托监理,委托监理,三、监理的实施程序,1、设计前期阶段,投资决策咨询和项目评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参与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审查或评选设计方案,协助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和概预算,2、设计阶段,监

12、理工程师提供勘察资料不准确导致承包商费用增加案,【案例】在一个案例中,原告是承包商,承担一项河床疏浚工程,该疏浚工程是根据被告监理工程师的勘察报告进行的。承包商诉称,由于河床石头太多,他们不得不采用大型施工设备进行施工,这样导致施工的难度和费用都大大增加。承包商指出,在招标阶段,工程师在报告中提供的资料是不适当的,没有准确表明河床中石头的范围和密度。承包商认为,工程师与承包商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工程师应当能够认识到他的疏忽将导致承包商的损失。因此,工程师应当承担这类能够预见的损失。法院认为根据合同中没有规定工程师要承担承包商的这类损失,也不能根据侵权法认定工程师对承包商有直接的法律义务或法律责

13、任。该索赔请求被法院驳回。,3、施工准备阶段,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协助业主组织招投标活动,审查施工图设计和概预算,协助业主编制招标件,监理工程师选择承包商不当负赔偿责任案,【案例】一家工程咨询公司协助业主选定承包商,他选定一个标价比较低、施工经验也比较丰富的承包商,但他们忽视了在财务方面的调查。这家承包商在财务上已经发生了严重的问题,合同签订后不久,它就宣告破产。招标工作不得不重新进行。法院判决由工程咨询公司负担重新招标所发生的全部额外费用。法院判决的根据就是咨询公司的工作未能达到合理的细心和技能(Reasonable Care And Skill),没有调查清楚承包商的财务能力。

14、,4施工阶段,协助编写开工报告确定承包商,选择分包单位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审查承包商的材料、设备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色河北的规格与质量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工程预付款监督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协商处理设计变更,并报业主决定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审查结算,监理工程师与业主串通案,1991年2月,中国某国际工程公司通过国际竞标的方式,获得也门某体育场的工程项目,发包方是也门阿得班公司。双方于1991年5月签定

15、了一份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其主要内容是,1、工程师职权:监理工程师由业主指定,为德国人布雷默先生。业主指定监理工程师的条件是要求工程师在行使任何权力时须取得业主的具体批准。2、价格条款和支付条款:合同总价是1.5亿美元,包括承包商的工程款和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款在内。工程开工时支付20%,中期支付25%,竣工后支付25%,余下的30%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并支付。3、工程期间:1991年6月1日到1993年4月30日。4、工程所须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由承包商筹措和购买。但必须通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承包商先送样品及图样给监理工程师,待通过后再成批购买。5、工程延期要收取罚金,从承包商应获取的工程款中扣

16、缴,延期一日,交罚金20万美元。6、工程由承包商负责设计、施工,竣工后由监理工程师初步验收,合格后给付25%的款项;待正式验收后,按合同规定付余款,承包商正式移交工程。7、发生争议,交伦敦仲裁院仲裁。,合同经双方签定后生效,承包商按合同规定提交建筑材料的小样和机器设备的图纸,均被监理工程师以质量不高为由否决。如此反复五次,工程已经耽误了82天。为了不延误工期,避免双方合作破裂,中方承包商只得放弃自己选购材料、设备的权利,由监理工程师自己联系渠道购买。随后监理工程师从德国购买材料和设备,总费用达3000万美元之巨。后工程快要竣工时,监理工程师又以管道设计不合理为由,要求承包商重新设计和施工。承包

17、商对此据理力争,指出当时对工程的设计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并未提出异议,此设计并无实质不当,且如果改变设计和重新施工,会延误工期。对此,业主置若罔闻,仍要求承包方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办。结果,承包商无奈,只得重新设计管道安装并重新施工。最后的竣工日期是1993年8月23日,延误工期115天。据此,业主要求按合同收取罚金,共计2300万美元。对此,双方发生争执,遂提交伦敦仲裁院仲裁。,经调查,德国监理工程师与业主订立了一个君子协定,监理工程师出面百般刁难承包商,使其工期拖延,业主可以少付工程款,监理工程师收取10%的回扣;监理工程师从德国购买的材料设备,实际价值1200万美元,却采取欺骗的手法乱报发票,

18、目的也是少支付承包商工程款,1800万美元的差价监理工程师也可收取10%的好处费。故工期的拖延纯粹是由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恶意串通刁难而致。仲裁裁决最后裁定承包商不对工期延误负责,并可以获得其应得的全部款项,即1.38亿美元。,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鉴定质量责任问题,监督保修,5、保修阶段,案例,背景资料:某城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并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甲施工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答案:(1)审查甲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2)对乙施工单位资格审核以下内容:a.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

19、书;b.公司业绩;c.乙施工单位承担的桩基工程范围;d.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事件1:桩基工程开始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甲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为此,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暂停桩基施工。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分包后,甲施工单位将乙施工单位的相关材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经审查乙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符合要求,可进行桩基施工。问题: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对乙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的程序和内容是什么?,答案:(1)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2)责令甲施工单位报送断桩事故调查报告;(3)审查甲施工单位报送断桩处理方案、措施;(4)审查同意后签发工程复工令;(5)对事故的处理

20、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6)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事件2:桩基施工过程中,出现断桩事故。经调查分析,此次断桩事故是因为乙施工单位抢进度,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引起。对此,原设计单位提供的事故处理方案为:断桩清除,原位重新施工。乙施工单位按处理方案实施。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事件2中的断桩事故?,答案:(1)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监理实施细则做法正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这一职责。(2)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的做法不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事件3: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原监

21、理实施细则中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简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查批准后实施。问题: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答案:要求监理单位和甲施工单位各自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并移交的做法不妥。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档案的(预)验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统一向城市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工程档案移交。,事件4:工程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发文要求监理单位和甲施工单位各自邀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工程档案的验收并直接办理档案移交事宜,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质量进行检查。甲施工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发文后将该文转发给乙施工单位。问题:指出事件4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

22、正确做法。,答案:(1)甲施工单位应汇总乙施工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或:乙施工单位不能自行办理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乙施工单位应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列入工程档案。(2)与建设单位沟通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向甲施工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尽快整改。,事件5:项目监理机构在检查甲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时发现,缺少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甲施工单位的解释是:按建设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自行办理工程档案的验收及移交;在检查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时发现,缺少断桩处理的相关资料,乙施工单位的解释是:断桩清除后原位重新施工,不需列入这部分资料。问题:分别说明事件5中甲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的解释有何不妥?对甲施工单

23、位和乙施工单位工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五、监理单位的行为规范,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六、监理的法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设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

24、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委托监理制度,工程建设监理各方的关系,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中最主要的当事人有业主、监理单位及承包商三方。,建设监理中的法律关系,委托合同,发包承包合同,承建单位,监理企业,建设单位,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各方的关系,业主与承包商的关系 业主与承包商实质上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他们是合同条件中的两个主体。我们国内习惯将业主与承包商的关系称之为承、发包的合同关系。业主与监理单位的关系 业主和监理单位及其

25、监理工程师的关系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的关系 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都是受聘于业主,他们之间既没有任何合同,也没有任何协议。他们之间的关系在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条件中可以明确地体现出来。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之间是监理和被监理的关系,承包商的一切工程活动都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一项工程的实施,是由各自相对独立而又相互制约的三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共同完成的。正确处理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三者的关系,是保证工程按合同条件进行的关键。,业主的权力、义务和责任,业主的权利 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 根据合同条件,业主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具有以下权力:授予监理工程师职责的

26、权力批准合同转让和终止合同的权力完善或补充合同实施的权力提出仲裁的权力,监理单位质量管理的权利与义务,业主的权力、义务和责任,业主的权利 我国法规的规定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示范文本的规定,业主还享有以下权利: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决定权;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业主的权力、义务和责任,业

27、主的义务 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 根据合同条件,合同条件,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有以下义务: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施工场地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施工图纸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承包商付款业主在缺陷责任期内负责照管现场协助承包商的义务,缺陷责任期实质上就是指预留质保金的一个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

28、任期。,业主的权力、义务和责任,业主的义务 我国法规的规定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业主对监理单位有如下义务: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监理酬金。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出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应当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业主的权力、义务和责任,业主的义务 我国法规

29、的规定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业主对监理单位有如下义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未经监理单位书面同意,业主不得转让该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业主的责任,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监理单位的权利 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 根据合同条件,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具有以下几方面权力:质量管理方面;进度管理方

30、面;财务管理方面;合同管理方面。,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监理单位的权利 我国合同条件的规定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监理单位享有如下权利:在业主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监理单位应有以下监理权在业主授权下,可对合同规定的第三方的义务提出变更;在委托工程范围内的调解与作证权。,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监理单位的义务 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 根据FIDIC合同条款,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监理中应承担的义务有:认真执行合同文件,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协调施工有关事宜、秉公办事的义务回避义务,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监理单位的义务 我国合同条件的规定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

31、定,监理单位享有如下义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监理范围内的监理业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监理机构使用的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此类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监理单

32、位的义务 我国合同条件的规定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监理单位享有如下义务:监理单位不得转让该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除业主书面同意外,监理单位及职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监理单位不能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和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的工程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监理单位的责任 我国合同条件的规定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监理单位享有如下权利: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

33、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监理单位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承包商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承包商的权利 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 根据合同条件,承包商享有的权力有:拒绝接受指定分包商权提出索赔权终止受雇和暂停工作权提出仲裁权,承包商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承包商的义务 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按规定工期完工的义务对工程的质量负责的义务照管现场、保证安全的义务清理现场的义务保护坐标点和水准点的义务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的义务遵守国家、地区成文的法令、法规的义务,承包商的权利、义务与责

34、任,承包商的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承包方应承担的主要责任有: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承包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业主造成的损失。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的合格证24小时前通知业主代表验收。对 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承包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业主未能按时到现场验收,事后验收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承包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

35、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业主的损失。工程分包后,不能解除承包方责任,承包方应在分包出去的工程现场派驻相应的监督管理人员以保证合同的履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承包方在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该工程承担保修责任并按约定支付保修金。,建筑监理制度,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许可制度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委托监理制度监理单位质量管理的权利与义务监理的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许可制度,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4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关于资质标准调整变化的主要内容,(一)重新划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序列,增设综合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类资

36、质、专业类资质和事务所三个序列。,(二)调整了资质级别的划分,1、综合类资质不分等级。2、专业类资质原则上分为甲、乙两个级别。除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四个专业工程类别设丙级资质外,其它10个专业工程类别不设丙级资质。3、监理事务所资质不分专业和等级。,(三)调整了专业资质标准条件,1、适当提高企业的注册资金甲级资质由100万元调到300万元;乙级资质由50万元调到100万元;丙级资质由10万元调到50万元。,(三)调整了专业资质标准条件,2、调整对注册执业人员的考核 由只考核注册监理工程师,调整为要考核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同时,适当降低了甲、

37、乙两个级别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对各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在附表1中予以了明确。,(三)调整了专业资质标准条件,3、对项目业绩数量进行调整 如以前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要求近3年内监理过5个以上二等工程项目,调整为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4、增加了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必要试验监测设备以及市场违规、质量、安全事故等方面等考核要求,(三)调整了专业资质标准条件,5、对申请资质升级的年限进行了调整 申请升级的年限由三年改为两年。6、对甲级设计和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申请监理资质给予了扶持 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38、。,(三)调整了专业资质标准条件,7、对新设立企业申请资质的等级进行了调整 新设立企业可直接申请专业工程乙级监理资质,不必从丙级开始申请。8、对申请增加资质的等级进行了调整 申请增加资质等级只能最高从乙级开始,不能直接增加甲级资质。,(四)综合资质的主要条件,1、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2、具有5个(含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3、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综合资质标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

39、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

40、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专业资质标准,1、甲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

41、的除外。(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专业资质标准,2、乙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

42、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专业资质标准,3、丙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

43、不少于5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3)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五)事务所资质主要条件,1、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书面合作协议书。2、合伙人中有不少于3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合伙人均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六)调整了业务范围,1、增加了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范围。2、对综合资质业务范围不加限定。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

44、咨询等相关服务。3、适当限定了事务所资质业务范围。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监理业务除外。,(七)调整了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1、调整完善了部分专业工程等级指标。2、只对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四个专业工程类别设立了三级工程,其他专业工程不设三级工程。3、增加了农业工程,将林业生态工程调整为农林工程。4、明确了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附建人防工程属于房屋建筑工程。,二、关于资质标准实施细则主要问题的说明,(一)受理和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企业的监理资质申请,并负责审批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建设部负责审批专业工程甲级和

45、综合资质。,(二)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1、必须是已经办理完在本企业注册的手续。2、已有监理资质的企业,申请升级和增加资质时,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人数必须先满足已有监理资质要求的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后,方可申请。,3、申请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所学专业有相应要求。如申请甲级市政路桥、燃气、地铁轻轨监理资质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分别至少同时具有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为桥梁工程的2人、燃气工程的2人,以及隧道、铁道和通信信号工程的5人。在申报材料中要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学历证明。,4、一人具有两个及以上资格证书,其注册人次的认可问题。一人同时具有注册

46、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同一企业注册的,可按取得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个数重复计算其相应的人次。企业申请资质时要分别满足标准中要求的注册人数和注册人次要求。,(三)申报材料的核验和保存,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综合资质和专业甲级资质申报材料附件的原件进行核验,确认企业填写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各项内容与原件相符。2、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保存五年。,(四)过渡期问题,1、过渡期拟设2两年。从新资质标准颁发之日起算起,即2007年5月21日至2009

47、年5月21日。2、已取得资质的管理问题。在新标准颁发之日前取得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在过渡期内有效,但企业有关资质条件仍应符合第102号部令的相关要求。过渡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也按第102号部令要求对本辖区内已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3、对于已取得冶炼工程、矿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的企业,过渡期内,企业可继续完成已承揽的工程项目,但不得再承接新的工程。过渡期结束后,丙级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自行失效。,4、新设立企业申请资质,以及已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申请专业资质升级和增加专业资质,均按新标准要求申请资质。5、已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在过渡期届满后,应达到新的资质标准要求条件。对达不到新标准要求的,要重新核定其监理企业资质等级。,(五)关于新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变化,1、增加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的范围。2、各级别资质证书要分别核发。3、不再分主项和增项。4、证书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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