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杭建工发〔2011〕53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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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杭建工发(2011)531号2011-11-28保藏举荐有奖纠错字号:大中小打印H关闭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平安监督总站、各有关单位: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起基坑塌陷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影响。为加强对深基坑施工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平安,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步加强全市在建建设工程深基坑施工的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请细致贯彻执行。一、统一思想,提高现场平安生产管理意识全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平

2、安生产意识,细致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平安生产工作。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深基坑施工等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深基坑施工时间长、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受地质条件和周边影响等不确定因素多,稍有疏忽,极易造成基坑坍塌和周边房屋、道路沉降的平安事故。因此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必需引起高度重视,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明确黄任,落实措施、人员到位,切实做好深基坑施工平安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二、落实措施,做好各项平安生产管理工作1、完善深基坑的设计、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工作设计、施工单位在制定深基坑围护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时,必需全面驾驭和了解现场和周边房屋、道路等实际状况,实

3、行措施,完善方案,以削减对周边的影响:建设、施工单位在组织对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工作时,必需组织有关专家时现场及周边进行查勘,发觉实际状况与设计条件有变更时,特别是邻近有基坑施工等状况,应刚好提出完善看法,调整完善方案,并做好相关防护工作;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发觉有影响周边的建、构筑物及管线等设施平安状况的,建设单位应刚好与周边相关单位做好协调、沟通,落实防护措施。必要时,刚好将状况报有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2、加强对基坑周边房屋的平安防护工作建设单位要对距离施工挤土桩桩长1倍范围以内的房屋,或距离开挖基坑深度2倍以内的房屋,或距离振动烈度5度以上振源50米以内的房屋,应依据杭州市城市房屋

4、运用平安管理条例的要求,在桩基施工或基坑开挖前托付房屋平安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同时,要依据现场周边的实际状况,托付检测机构做好对周边房屋日常监测工作。3、建立应急抢险预案,加强日常施工过程的监管工作施工现场应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抢险预案,并在现场配备抢险用的材料、物资、设备。各建设工程遇到基坑检测数据报警及异样、涌沙渗水等突发事务时,应第一时间按预案实行有效措施进行抢险并报告相关质量平安监督机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必需严格依据专项方案进行施工,不得随意调整方案,确需做重大修改的,应按规定重新组织进行论证。建设单位必需托付第三方监测机构加强对基坑施工阶段的监测工作,切实防范突

5、发事务的发生。三、加大力度,开展深基坑专项检查工作1、由建设单位牵头,立刻组织对目前仍处于基础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进行自查,自查报告应签字盖章后,于11月底前上报相关质量平安监督机构。针对现场存在的平安隐患要立刻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整改。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平安监督管理机构,要强化在建建设工程深基坑施工过程平安监管,严格执行标准、规范,防止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依据企业自查状况,立刻组织对在建深基坑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状况于12月15日前报市建委工程处。3、重点检肯是否依据有关建筑施工平安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状况。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的状况。企业、项目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等方面的状况。对检查中发觉未按要求开展自查或施工现场存在严峻质量平安隐患,相关责任主体对发觉的质量平安隐患整改不力的,各质量平安监督机构应立刻责令其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查处。特此通知。联系人:董天乐,电话:87233929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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