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几点意见蒋仲山.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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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点问题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蒋 仲 山二O一一年三月,1,主要内容,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点问题,2,一、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思想上,相当一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不够重视反洗钱工作。据一家大型银行机构自查,有40%以上的支行机构未上报可疑交易报告。工作中,过分强调反洗钱工作对业务工作的负面影响,存在严重的“两张皮”现象。操作上,对反洗钱工作存在积极或消极应付。,3,客户尽职调查不到位客户身份信息不全客户尽职调查措施不力对可疑交易报告缺乏正确认识过度依赖计算机自动提取可疑交易缺乏人工的分析判断过多的防卫性报告可疑交易报告

2、缺乏综合分析,4,反洗钱工作效率低下重复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反洗钱信息共享程度低反洗钱工作保密意识淡薄对反洗钱工作保密的重要性缺乏认识业务工作的拓展忽视保密工作,5,二、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点问题,(一)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1、正确认识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是法律规定2、正确认识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的作用:金融机构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反洗钱工作的核心和基础。金融机构在整个反洗钱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机构是洗钱的主渠道:网点众多、金融工具丰富、资金转移方便快捷等,6,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40+9建议的核心内容,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1990年2月出台了关于洗钱问题的建议,对

3、政府和金融机构提出了40条建议。2001年10月提出了打击恐怖融资8条特别建议,2004年10月又提出打击恐怖融资第9条特别建议。这些建议已成为反洗钱和反恐方面国际公认的准则和标准。40条建议分四个部分:总则(3条),法律、法规在反洗钱方面所发挥的作用(4条),金融体系在反洗钱方面的作用(22条),加强国际合作(11条)。,7,金融机构忠实履行反洗钱职责是反洗钱体系运作的基础。面对客户:了解你的客户熟悉业务:能够对可疑资金交易和客户作出判断3、正确认识反洗钱工作对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作用,8,(二)必须落实“客户身份尽职调查”(CDD)措施,“了解你的客户”是国际上反洗钱的惯例之一,是反洗钱工作

4、中应当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则,是报告高质量可疑交易的基础。1、客户身份尽职调查的具体内容核对、登记客户(相关关系人)真实身份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实行客户风险等级管理采取持续的身份识别措施,9,重新识别客户(人行令2007年第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七种情形)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履行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承担最终责任。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发现可疑行为进行报告,10,2、做好客户尽职调查应重视的几个问题,重视客户基本身份信息的完整性重视业务流程和系统的完善正确理解客户尽职调查的适用充分运用客户尽职调查的手段和措施,11,附:FATF对客户身份尽职调查的要求,获得有关该项业务关系的目的和意图属性的

5、信息如果金融机构无法遵守客户身份尽职调查要求,则不应开设账户、开始业务关系或进行交易;或者应当终止业务关系;并应考虑提交相关客户的可疑交易报告金融机构应特别注意随着新科技或发展中的科技应运而生的洗钱手段,这些技术可能有利于隐藏身份。各国应在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这些技术被用于洗钱。金融机构特别应针对与非面对面业务关系或交易相关的特殊风险制订政策和程序。(2007年2号17条)金融机构应特别注意那些没有明显经济目的或合法意图的复杂且不寻常的大额交易,以及所有不寻常的交易方式。金融机构应尽可能审查此类交易的背景和目的,并将审查结果记录下来,供主管部门和审计师使用。,12,(三)全面、正确理解可疑交易

6、报告义务,1、可疑交易报告的内容作为可疑交易报告的情况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内容。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除本办法第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其他交易的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有异常情形,经分析认为涉嫌洗钱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13,应该报告的可疑交易情况,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对按照本办法向中国反洗钱监测

7、分析中心提交的所有可疑交易报告涉及的交易,应当进行分析、识别,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者客户与洗钱、恐慌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应当同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并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14,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第九条: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与下列名单相关的,应当立即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并且按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采取措施。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司法机关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所列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中国人民银行

8、要求关注的其他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嫌疑人名单。,15,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以下可疑行为: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对向境内汇入资金的境外机构提出要求后,仍无法完整获得汇款人姓名或名称、汇款人账号和汇款人住所及其他替代性信息的;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新客户基本信息的;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怀疑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发现的其他可疑行为;,16,2、可疑交易报告的要求,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要求全面监测

9、金融机构应逐步建立以客户为监测单位的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流程,有效整合可疑交易监测分析与客户尽职调查两项工作。在客户尽职调查工作中识别可疑交易线索在交易数据的筛选、审查、分析过程中,有意识地运用客户尽职调查的成果,17,金融机构应将可疑交易监测工作贯穿于金融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合理、有效的操作流程全面关注客户:客户、资金、交易持续的监测:历史的、当前的,18,反洗钱监测工作应覆盖各项金融业务。业务的全面性情况的全面性:不能局限于会计数据,要全面关注各种情况交易的全面性:进行中的交易或者客户准备开展的交易,或已经完成的交易,19,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关于异常交易和可疑交易,异常交易与可疑交易的关系要

10、求报告的是可疑交易,不是异常交易。异常交易只是引导我国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经验相对缺乏的情况下,有效识别可疑交易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利用技术手段筛选出的异常交易应当进过人工分析后才能决定是否作为可疑交易报告。原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主任欧阳卫民指出:在定义模式化的可疑资金交易类型时,必须强调报告人对实际情况的主动分析判断。规定可完全量化的可疑资金交易类型,背离了报告可疑资金交易的根本目的,容易被洗钱分子规避并引导报告机构走上以计算机系统自动识别取代人工识别的歧途。(中国金融2007年第16期),20,对于异常交易应当按照规定审查交易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交易报告量不是唯一合规标准或最主要合规

11、标准。异常交易报告的合规标准是报告的有效性和合理性,21,强化高风险业务的监测分析,非面对面业务强化内部管理措施更新技术手段确保相关交易信息和客户信息能够完整传送保障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的数据需求 集中存放或储存交易数据的金融机构,应遵循足以重现交易的要求,采取安全保密的措施,向各层级或各业务条线人员提供履行反洗钱职责所需的数据资料。,22,代理业务,有效识别不法分子利用他人代办业务、控制他人交易金融机构如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隐瞒有关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交易实际受益人情况的,以及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阻碍金融机构对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交易实际受益人做尽职调查的,应及时提出交可疑交易报告。

12、,23,黑名单监控,名单来源。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我国有权部门发布的要求实施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控的名单;二是其他国家(地区)发布的且得到我国承认的反洗钱或反恐融资监控名单;三是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发布的且得到我国承认的反洗钱或反恐融资监控名单;四是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反洗钱专栏“风险提示与金融制裁”项下所涉名单。,24,监控要求明确监控对象:客户、客户的实际控制人、交易的实际受益人以及办理业务的对方 专人负责名单监控全天候实时监测高级管理层审核回溯性调查强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对来自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国家(地区)的客户和相关人员 提交可疑交易报告,25,高风险业务的重点和动态监测,对特定类

13、型的洗钱、恐怖融资活动进行重点监测金融机构除了按照反洗钱主管部门的要求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外,还应根据本金融机构客户特点、业务运作情况、观察到的市场风险变化情况、通过媒体等公开渠道获悉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本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监测的工作重点,完善可疑资金监测指标体系。,26,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工作可追溯相关要求,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工作可追溯的目的:为便于案件调查、资金监测、反洗钱监管和内部审计。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工作记录的保存要求:金融机构应按照有关交易资料保存的规定,将涉及审查异常交易、识别分析可疑交易、内部处理可疑交易报告信息等方面工作情况的记录,至少保存5 年。金融机构应完善信息系统和

14、管理措施,确保交易对手方信息、网上交易IP 地址等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要素信息的完整准确。,27,判断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合规性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全面领会反洗钱立法精神,高度关注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流程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合法合理地评价和界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合规性。尊重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指引分析判断可疑交易的权利。判断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是否合规时,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应结合相关工作记录,考察金融机构是否勤勉尽责。,28,附:,金融机构没有报告某些应当进行人工分析的异常交易,但其工作记录足以证明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已经勤勉尽职,则不能认定其违规。反之,金融机构虽然报告了某些应当进

15、行人工分析的异常交易,但相关可疑交易报告中却没有提出报告该交易的合理理由或者提出的报告理由明显具有不合理性,没有工作记录显示该金融机构已经勤勉尽职,则不能认定该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合规。(银发201048号),29,(四)严格执行反洗钱保密规定,1、反洗钱保密规定的内容关于保密的有关条款 反洗钱法第五条: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司法机关依照反洗钱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

16、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30,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调查可疑交易活动等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客户和其他人员提供。,31,违反保密规定的处罚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予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五)违反保

17、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32,反洗钱法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33,(二)反洗钱保密的具体要求,不得泄露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向客户泄露履行反洗钱报告情况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反洗钱调查和案件协查的情况树立保密意识严格控制知情范围防止无意识泄密(注意言行,避免打草惊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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