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学法、知法、守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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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法 知法 守法,让我们健康生活,学 法 知 法守 法,2(4)中队主题班会,案例1: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讨论:1、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案例1: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讨论:1、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2 甲违反了什么法?,案例1:事情

2、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讨论:1、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2 甲违反了什么法?,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怎么的法律惩罚?,案例1: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讨论:1、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2 甲违反了什么法?,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怎么的法律惩罚?,

3、4 从这个案例中,你能够获得哪些启示?,讨论一下:1、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同学1:我认为甲是不小心把乙碰下去的,不是故意的,所以不能算是违法;同学2:不对,如果说甲不违法的话,那乙的受伤岂不是没有人负责了吗?同学3:我也认为不应该,因为不是故意的,就不违法,那这样的话,打伤了人,只要说不是故意的,不都可以逃脱法律了吗?同学4:我觉得虽说甲不是故意推乙下去的,但他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所以他是违法行为。同学 5:我想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法律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而言,伤害了他人的合法的人身权利,并且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程度,就会构成违法,不管你是有意还是无意。,主持人丙:请孙法官来给我们

4、分析一下。孙法官:有没有构成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确定是否违法犯罪的重要依据。比如两人开玩笑,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没什么伤害,不是违法,但如果其中一人不注意打到另一人的眼睛上,把眼睛打坏了,达到伤残的程度,那他就是违法了,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从楼上摔下严重受伤,显然违法了。主持人丁:乙经医院的全力抢救,虽然脱离了危险,但仍被医疗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请问同学们:2、甲违反了什么法?同学6:他犯了伤害罪。同学7:他的行为造成了乙的严重受伤,所以他侵犯了乙的人身权利。主持人丙:请陈法官来说一说他们说的对吗?陈法官:同学们说得很对。其实在法律上,违法行为还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

5、重违法行为两种类型,他们的区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严重违法行为对人或社会造成的危害比一般违法行为大。所以甲的失手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他的行为已构成了严重违法,也就是俗称的犯罪。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主持人丁:请看第3个问题: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怎么的法律惩罚?同学8:我认为应该罚款。同学9:我认为应该判刑。主持人丁:请李法官来分析,李法官:确定一个人有没有犯罪,犯了什么罪,以及应该受到怎样的制裁,不是凭感情用事,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条文作为依据。根据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

6、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主持人丙:请看第4个问题:从这个案例中,你能够获得哪些启示?同学10: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违法和犯罪的区别。同学11:我知道一个人做错了事,即使是无意的,只要对别人造成了伤害,就是违法的,所以我以后要处事要慎重,不能做出伤害别人的事,因为伤害了别人,其实也是伤害了自己。同学12:我觉得我们以后不能再与同学随意玩笑,尤其是在楼梯、阳台、马路边、河边等一些危险的地方,因为一不注意,就会有意外发生,我们不能让这个意外毁了我们的一生。,案例2 崔小波,平湖人,今年16岁,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爸妈的希望,但他从小就有一个贪小便宜的习惯,看见别的同学有比自己好的尺子,铅笔,橡皮

7、就要拿来占为己有。老师向家长讲了这件事,但他父母不以为然,认为孩子现在还小,长大了会懂的。但崔小波随着年龄的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看见人家停放的自行车,电瓶车手就痒痒,非要去撬锁,把车子占为己有。有的车子被他买掉,有的车子被他骑到别的地方丢弃了,所偷合计人民币6900元。问题:看了这个案例,你认为:崔小波父母的教育方法对不对?崔小波的偷车行为对不对?,同学13:我认为崔小波父母的教育方法不对,崔小波的偷车行为更不对。主持人丙:我们还是来听听司法局耿科长的说法吧耿科长(23):崔小波的偷车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构成盗窃罪。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法院对

8、崔小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接到判决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是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案例3:这是发生在上海一所学校的案例:上体育课男生们在打篮球时,篮球滚到了场外,同学飞速追上篮球并拾起,猛的向场内甩去,球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一位女同学的头上,这女同学当场因头痛而倒下,过了一会儿她好一点了,就回教室上课,上着上着,她突然处于昏迷状态,经医院抢救,医生认为该同学是因外力伤而引起的脑血肿。花去医药费6万多不算,还使那位本来聪明活泼的女孩变得迟钝了许多。,案例4,3月30日早上收音机播放了这样一条消息:在一所学校里,下

9、课时,王同学走路时不小心把张同学的铅笔盒碰到了地上,张同学看到了,就走到王同学的课桌旁,一手拿起王 同学的铅笔盒用力的甩下去,划破了王同学的眼睛。当时,王同学满脸是血,痛得直打转,全班同学都吓呆了。经医院尽力抢救,花去医药费2万多元,但王同学的那只受伤的眼睛视力明显下了。问题:看了以上两个案例你有什么想法?,同学14:我认为肖同学和张同学不是故意的,没有触犯法律。同学15:我认为他们使别人受了重伤,应该赔钱。主持人丁:我们还是来听听司法局潘科长的说法吧潘科长:以上两个事例中,肖同学和张同学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两被

10、告年龄均未满十四周岁,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但被害人的医药费,家长误工费,交通费,受害人的营养费一律由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负责赔偿。肖同学家长赔偿女同学的医药费,家长误工费,交通费合计六万五千九百元,张同学的法定监护人赔偿王同学的医药费,家长误工费,交通费合计二万七千元,赔偿费在一个月内付清。,案例5、张东,14周岁。一天他在电影院门口看见两中专生拿100元钱买棒冰后进电影院,张东跟着进去坐在他俩的身后,在看电影时,张东用棒冰棍顶住前面的学生的背,威胁说:“把钱交出来,不然捅死你。”两中专生拿出97元钱给张东,后来,张东被抓获。请问:张东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会判刑?,同学16:我认为

11、张东构不成犯罪,他只敲诈了97元钱。主持人丙:请任法官分析。任法官;根据刑法第17条和26条规定,张某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要被判刑。张东,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案例6、小明和小聪都12岁,而且是好朋友,小明父母买了两台录音机供小明学习小明觉得有一台足够了,就将另一台价值300的录音机送给了小聪。小明的父母得知后,要小明将录音机要回。请问;小明私自送录音机的行为是否有效?小聪该不该还?,同学17:我认为录音机已经送给别人了,怎么好意思要回来呢?多没面子。薛云庆雨:我认为小聪可以不还。主持人丁:请连法官分析。连法官: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小明的行为无效,小聪应

12、该还回录音机。,案例7:破坏公物二00二年七月的一天晚上,某中学九年级的王军、崔凯、赵磊乘门卫不注意,悄悄溜进学校,直奔四楼九年级(3)班教室。王军对着教室门先踹了几脚,然后崔凯和赵磊接着踹,将教室门板踢下一块,三人乘此钻进教室,又开始毁坏其他东西,后扬长而去。请问:高一(3)班王军、崔凯和赵磊三人行为造成后果,怎样处理?,曾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2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知识知多少,1、你能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吗?(未成年人保护法中

13、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未成年人指的是多大年龄的公民?3、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有哪几项保护?4、有的家长规定,儿子可以上学,女儿不给读书,帮做家务。这种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什么保护?,5、王某踢完足球后,将复读机遗忘在学校的球场边,后得知被同学陈某捡到,便找其追讨,陈某却一口回绝,其理由是捡到的东西理应归自己,拒不归还。王某这时应该怎么办?请你为他出个主意6、义务教育法规定几岁开始接受教育?7、小明今年15岁,父母离婚,由父亲抚养,后来,父亲再婚,继母说小明已长大,可以自谋生路,把他赶出家门,这样对吗?为什么?,8、张强在校外捡到一本工作证,工作证里还夹着10元钱。张强

14、的妈妈说:“反正是捡来的,这10元钱明天给你买糖吃”。张强妈妈的说法对吗?为什么?张强应该怎么做?9、据报载,洛阳市3名小学生在金某违法经营的电脑游戏厅打游戏机时,因欠交2.5元,竟被金某用刀杀害。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金某死刑。这一案例给我们哪些启示?10、有一则广告上写某私营老板欲招收14岁男工10 人。这则广告是否属违法行为?,11、请你举例说说 未成年人不能做哪些事情?12、广西某彩灯厂私人老板多次派专人到农村招募未成年人做工,数十名未成年人离开父母、家庭,挤住在脏乱的工棚中,每天工作16-17小时,他们中最小的只有8岁。此案中的彩灯厂老板和童工的父母违反了什么法?,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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