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环评:2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年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新材料项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邹平市环评:2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年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新材料项目.docx(8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2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年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新材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2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年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新材料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新建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
2、备案)文号(选填)2306-371626-04-01-518145总投资(万元)45000环保投资(万元)70环保投资占比()0.16施工工期60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制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A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厂、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
3、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附录B、附录C。根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无环响符分划影价性析规境评合1、产业政策、用地符合性分析(I)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订)中C4220非金属废
4、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关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淘汰类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6-371626-04-01-518145o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2)用地符合性分析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建设项目,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国家用地要求。(3)选址符合性分析其合他性析符分本项目位于滨州市邹平县孙
5、镇时家村南,项目规划证明见附件5,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厂内水、电等基础设施齐全,该项目可以充分依托厂区内现有的公用工程条件;厂址四周以生产企业为主,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时家村。该项目建有完善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处理设施,并确保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对周围敏感目标影响较小;该项目所在区域无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2、与关于迅速开展“两高一资”项目核查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两高一资”项目核查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59号)及关于优化调整“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售发
6、改工业202334号)要求,各市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立项的暂停办理其他手续,尚未开工的暂停开工建设,确有必要实施的,必须经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审核评估后方可继续实施。本项目不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中行业,符合要求。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区三线是根据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个区域,分别对应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农业空间是以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为主体的区域,生态空间是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的区域。城镇区间是以承载城镇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要素为主的功能空间。农业空间主要是耕地(
7、其中可稳定利用的耕地绝大部分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红线居三条控制线之首,是优先的控制线,其次是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生态空间主要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等。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城镇空间是人们生产、生活的空间区域,主要是城镇和工业区域。本次技改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不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内,也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三区三线要求。(I)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鲁政字2016173号),滨州市邹平市内生态保护红线区
8、域见下表。表1-2邹平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名称代码外边界I类红线区生态功能类型边界描述面积km2边界描述面积km2辛集洼水库-台子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16-B1-09辛集村以西,管道村以东,小清河以北,姚家村以南。7.63辛集村以西,管道村以东,小清河以北,姚家村以南。7.63水源涵养水库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16-B4-03邱家村,白鹤山以东,独山以北,246省道以西。72.36城南水厂、鹤伴山水厂、雪花山水厂、黛溪水厂、月河水厂一级保护区。8.47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森林、湿地、草地(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距离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
9、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距离为23.3km,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详见附图2滨州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见下表。表13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览表项目I环境质量底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滨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的2022年滨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3年1月30日)统计结果,2022年,全市10县(市、区)二氧化硫(SO2)年均值范围131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均值范围27-3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值范围1.2L5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范围374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
10、PMi0)年均值范围6678微克/立方米、臭氧(03)日最大8小时均值范围154186微克/立方米,均超国家二级标准。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范围68.5%(滨城区)80.5%(惠民县)。优良天数范围250天(滨城区)294天(惠民县),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范围为18天。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4.26(北海新区)4.82(博兴县),与上年相比,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有所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地表水环境质三V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为杏花河,根据滨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的2022年滨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3年1月30日)统计结果,杏花河张官庄断面2022年水质类别为IV类。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满足
1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的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根据滨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0年)可知,邹平市三处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ZTI4848-2017)In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因此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地下水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声环境质量项目位于邹平市孙镇,根据滨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0年)可知,评价范围内声环境质量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平均等效声级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评价区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根据上
12、表,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彳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本项目废气、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建成后身突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资源是环境的载体,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贽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本项目运营期消耗一定量电、水资源,消耗行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2(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孙镇内,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元面积为106.10km2,主体功能定位为省级重点开局关于印发滨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版)见下表。表1-4项目与滨环字2023
13、30号;达标区,在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后项目1计不会改变区域原有的环境功能,不三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同时生37168120014,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单发区域,本项目与滨州市生态环境(滨环字202330号)符合性分析1.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空间(1.1)执行全市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本项目满足全市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符合布局约束(1.2)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邹平县孙镇时家村南,在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
14、符合(1.3)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不产生废水。符合(1.4)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定,控制养殖业发展规模和数量在合理范围内。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5)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6)按照邹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含水泥粉磨站)的项目等27类产业。本项目不属于邹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
15、单中禁止项目。符合染排管空污物放控(2.1)执行全市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本项目严格执行全市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符合(2.2)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对出水水质负责。本项目不涉及。符合(2.3)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本项目不涉及。符合(2.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泡、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
16、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己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境险控环风防(3.1)执行全市环境风险防控准入要求。本项目严格执行全市环境风险防控准入要求。符合(3.2)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本项目不新增占地。符合(3.3)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本项目不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3.4)工业集聚
17、区加强对区内企业的风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场符合险管理,完善区内风险防控体系,联防联控,组织应急演练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区风险管理,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应急演练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源发率求资开效要(4.1)执行全市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本项目严格执行全市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符合(4.2)限采浅层地下水。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符合表1-5与邹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一览表序号邹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情况符合性一、法律法规、行业政策限制和禁止的(11类)1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2列入
18、上级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内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上级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以内的建设项目符合3不符合滨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的建设项目。本项目符合滨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的建设项目。符合4不符合邹平市总体规划、各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各类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有关专项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本项目符合邹平市总体规划、邹平市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符合不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
19、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鲁工信发20225号)、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等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本项目符合上述政策要求。符合5应依法开展但未完成或未开展区域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符合6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项目:(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三)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
20、严重的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改建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7邹平市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控养区内的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8不符合滨州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及其补充通知的危险废物本项目不属于。符合集中利用及处置项目。9不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相关规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涉及重金属行业。符合10未经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的新增耗煤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限制和禁止类的(27类)I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
21、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2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含水泥粉磨站)产能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3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4新、改、扩建燃煤的砖瓦、陶瓷、耐火材料、石灰窑等工业窑炉项目;炉膛直径3米及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掺烧高硫石油焦的工业窑炉本项目不属于符合5新建、扩建的化工项目以及在原址进行除安全、环保工程以外的改建的化工项目(不包括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o本项目不属于符合6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7新建含焙烧工艺的碳素项目(含采用石油焦为原料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8以废塑料为原
22、料的再生造粒、塑料加工、吹塑项目(企业及园区配套项目除外)本项目不属于符合9新、改、扩建泡沫塑料制品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10以石料为原料的破碎、磨粉、筛分项目;脱硫钙粉加工、矿渣微粉加工、建筑垃圾破碎、机制砂、水洗砂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11钢渣磁选项目(企业配套项目除外)本项目不属于符合12集中喷漆中心以外的家具喷漆项目(每个镇、街道集中喷漆中心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本项目不属于符合13集中电镀中心以外的独立电镀项目;集中电镀中心以外含电镀、化学镀等工艺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14石棉制品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15新建化学制浆造纸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16新建、扩建胶块、胶粉、再生胶、
23、轮胎翻新项目;其他含炼胶、混炼、塑炼、硫化等工艺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17陶瓷熔块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18硅酸钠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19新建危险化学品仓储、物流配送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20再生铅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21再生铝(企业及园区配套项目除外)本项目不属于符合22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等产生高盐废水的纤维素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2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沥青搅拌站项目;干混砂浆项目;水稳料项目、水泥预制件项目;碎结构构件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24以沥青为原料的防水材料项目、防水涂料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25新建煤场项目(企业配套项目除外)。本项目不属于符合26不符合各类园区产业定位的
24、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27周边地区取缔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符合综一年版)的项目?三i合资源不控制要,4、本I2016k匕所述,该项目符合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滨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滨环字202330号)要求,不属于邹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培型,符合要求。立以上分析,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企业运行不会降低周边环境质量,符T用上线要求,不属于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容,因此项目符合“三线一单”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分析页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汨号)符合性分析情况见下表。表L6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
25、号环环评2016150号内容项目符合情况符合性强化“二线一约束作用(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R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位于邹平县孙镇时家村南,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距离项目最近的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
26、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距离为23.3km,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按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次环评己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在采取各项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建设不影响当地环境质量改善符合目标的实现(三)资源是环境的
27、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己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使用水、电等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符合(四)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
28、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内,不在生态红线区域,且项目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符合建立“二启钩”机制(五)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探索清单式管理,在结论和审查意见中明确“三线一单”相关管控要求,并推动将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
29、要求。符合(六)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在建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如在建工程已经造成明显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带老”措施。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对现有项目提出整改措施和“以新带老”措施。符合(七)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
30、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本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在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达标。符合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措举理处保法规目多并清和环违违项(八)各省级环保部门要落实“三个一批”(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要求,加大“未批先建”项目管理工作的力度。要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清理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对“未批先建”项目,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久拖不验”的项
31、目,要研究制定措施予以解决,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项目,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拒不执行的要依法施“按日计罚”。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四三齐”实护众环权掂“管下切维群的境谥(九)严格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时在建和己建重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和纠正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信息和处罚信息要及时公开,强化对环保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建设单位环保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本项目将严格按照相关环境管理要求进行。符合(十)深化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公开相关规划和项目选址等信息,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充分听
32、取公众意见。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完整客观地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和验收信息,依法开展公众参与,建立公众意见收集、采纳和反馈机制。对建设单位在项目环评中未依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或者对意见采纳情况未依法予以说明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改正。本项目为报告表编制项目,按要求进行公示。符合(十一)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科普宣传。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建设单位创新宣传方式,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鼓励建设单位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成功范例,增进了解和信任。对本地区出现的建设项目相关环境敏感突发事件,要协同有关部门主动发声,及时
33、回应社会关切。本项目将按照上述要求,加强环境保护相关科普宣传工作。符合根据上表,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相关要求。5、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7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一览表l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项目情况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根据上述产业政策及用地规划、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
34、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符合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符合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对现有项目提出整改措施和“以新带老”措施。符合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有来源依据,且已给出
35、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根据上表,本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项目类型,可进行建设。6、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L8项目建设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项目要求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神、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该类禁止建设项目。符合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综合治理、废弃物资源化等政策措施,加强重点区域
36、、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控制,鼓励、支持无污染或者低污染产业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采取合理有效的环保设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为2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
37、集、年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新材料项目,位于邹平县孙镇时家村南现有厂区内。符合第四十五条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浓度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企业在运营期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标。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去向和许可排放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
38、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符合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要求。7、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新一轮“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鲁环委20213号)”到2023年,全省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明显优化,发展质效走在前列,新旧动能转换取得突破,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与鲁环委20213号符
39、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9项目与鲁环委20213号符合性分析类别项目要求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入整业构深调产结(三)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要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本项目不属于左侧表格内所列落后产能;
40、不属于“散乱污”行业。符合(四)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深入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符合(五)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制定碳达峰目标,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优化整合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产能布局。本项目不属于重点高排放行业。符
41、合深入调整能源结构(七)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能源需求的前提下,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实现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供给。本项目不使用煤炭,仅使用少量电。符合(八)持续压减煤炭使用。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本项目不使用煤炭作为符合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严格按照燃料。减容量“上大压小”政策规划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山东省新一轮“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相关要求。8、与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本项
42、目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0项目与鲁环子202158号符合性分析鲁环字(2021)58号号文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本项目己备案,备案文号为:2306-371626-04-01-518145o符合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
43、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聚集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本项目为技改项目,符合邹平市规划,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符合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当地总量要求;不涉及煤炭消耗。符合根据上表,本项目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相关要求,9、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
44、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表1-11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序号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I一、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2二、压减煤炭消费量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控制在3.5亿吨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制定碳达峰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
45、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符合3四、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本项目不使用符合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2021年年底前,完成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排查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组织开展有机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操底排查,取消非必要的旁路,确因安全生产等原因无法取消的,应安装有效的监控装置纳入监管。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4五、强化工业源NOX深度治理严格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燃煤机组、锅炉、钢铁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2023年年底前,完成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玻璃、陶瓷、铸造、铁合金、有色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不增加NOx排放。符合根相关要二10、l院关于E发目建设才用上表,本项目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关。水、气、土十条相关内容的符合性分析Il务院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