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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第一节 职业危害与职业病一、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二、了解职业病的分类;三、了解职业病发生的条件。第二节 职业危害评价与管理一、了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依据;二、了解有害作业分级评价的内容;三、熟悉作业环境的监测方法。第三节 职业危害申报及职业病报告一、掌握职业危害申报内容、程序;二、了解职业病报告内容。,ILO:由于暴露源于工作活动的危险因素下而患的疾病。当职业性接触与某种疾病之间清楚地存在因果关系时,该疾病通常从医学和法律角度被视为职业性的,即可定义为职业病。立法定义: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
2、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第一节 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立法定义理解要点(1)职业活动中、形成劳动关系(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3)疾病与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构成因 果关系(4)疾病属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1、病因明确-职业病是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2、同一职业人群中有一定的发病率3、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与发病率有量效关系4、控制病因,可消除或减少发病5、早期发现,疗效较好;发现愈晚,疗效愈差,职业病特点,职业病目录,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3、(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10类115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义: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职业危害因素(按来源)分类,1.生产过程中产生:化学因素:生产性毒物 苯、铅、CO 生产性粉尘 矽尘、石棉物理因素:高、低温、高气压、噪声生物因素:炭疽杆菌、布氏杆菌2.劳动过程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劳动组织或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劳动安排不当:姿势体位不当:不良体位、不适工具,职业危害因素(按来源)
4、分类,社会心理因素:精神紧张、工作压力个别器官或部位过度紧张:眼睛、肌 肉3.生产环境中存在的有害因素: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 必要的卫生设施缺乏或效果不佳 卫生防护设备或用品不全,1、化学因素 生产性毒物:铅、汞、苯、一氧化碳、氯气 生产性粉尘:矽尘、石棉尘、煤尘 2、物理因素 生产性噪声、振动 异常气象条件:高气温、高气湿、低气温 异常的气压:高、低气压 电离辐射:X射线、射线、r射线 非电离辐射:红外线、紫外线、高频电磁场 激光、超声波 不良的照明条件,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分类:,3、生物因素 病源微生物: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 炎病毒 致病寄生虫:钩虫、血吸虫 4、其他
5、因素 劳动强度过大、生产定额过高 姿势体位不当:不良体位 社会心理因素:精神过度紧张,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分类:,2002年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10大类:1、粉尘类:13种 矽尘、煤尘、石墨尘、碳黑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其他粉尘 2、放射性物质类3、化学物质类 56种4、物理因素 高温、高气压、低气压、局部振 动5、生物因素 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职业病危害因素(法规)类:,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黑变病、痤疮、溃疡、皮肤灼伤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眼
6、部灼伤、电光性眼炎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9、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砷和砷化合物、石棉、苯、联苯胺、氯 甲醚、铬酸盐、氯乙烯、焦炉烟气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TDI、棉尘、不 良作业条件,职业危害因素分析(案例),中、小型水泥厂:工艺过程:,职业危害因素分析(案例),危害因素分析:粉尘产生:红黏土烘干;石灰石、铁矿石粉碎;混合、碾磨、球磨、包装过程 毒物产生:焙烧过程可能排除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氨 高温存在:烘干炉 体力劳动强度:自动化、机械化程度低,职业危害因素对机体的作用,2001年10月27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7、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江泽民主席签署第6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立法背景,1.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2.体制改革的要求 政府:政事分开、政企分开 企业:国有企业所有制转换、私营企业、乡 镇企业、三资企业3.用工制度改革与流动劳动者4.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现象严重5.职业病危害的严峻形势6.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非关税壁垒)的需要7.借鉴国际做法,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我国已是世界上职业病危害最严重的国家。据卫生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各地累计报告职业病70多万例,其中尘肺病累计发病近64万例,近几年平均每年报告新发尘肺
8、病高达1万例左右,每年因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达1000亿元。,我国职业病发病情况,特别是大多数农民工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中小企业工作,工资偏低、劳动时间长、劳动环境恶劣,他们正成为遭受职业病危害的主要群体。然而,面对职业病多发的现实,我国并没有做好相应准备,在职业病患者权益的保护上,还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和办法,这导致职业病患者的维权陷入困境,“开胸验肺”的悲剧由此产生。,我国职业病发病情况,用人单位,劳动者,履行保护健康义务,主张健康权利,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当事人法律关系,职业病发生的条件,1有害因素的性质毒物的理化性质及其对组织的亲和性与毒性作用有直接关系,例如汽油和二硫化碳具
9、有明显的脂溶性,对神经组织就有密切的亲和作用,因此首先损害神经系统。2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量 剂量-效应关系3人体的健康状况 就业禁忌症,法律第二章前期预防第15条、第16条和第六章法律责任第62条分别作了规定。设定3关。第一关 预评价关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第15条)。第二关设计卫生审查关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第16条)。第三关 控制效果评价验收关 建设项目在竣
10、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第16条)。,第二节 职业危害评价与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标准、规范、规程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
11、87-93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的类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可行性论证阶段-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提供依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竣工后,在试运行期间并在试运行6个月内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 1.产生放射性危害因素的;2.产生“高度和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的;3.产生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的粉尘的;4.产生石棉纤维的;5.卫生部规定其他应列入的。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12、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职业卫生配套规章:职业病分类目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卫生监督程序,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卫生配套规章: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防护器材、含放射性产品管理放射事故管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范用人单位,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技术服务,标准与技术规范,职业病防治法法规标准框架,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职业病危害分类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目录作业场所管理作业管理,技术服务机构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危害评价职业卫生监测,职业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接触限值诊断标准检验方法放射卫生防护听力保护规范,事故处理监督程序处罚办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