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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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课 避免误入犯罪歧途,一、运用刑法武器依法制裁犯罪行为,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案例:少年犯罪嫌疑人何佳(化名)4岁时,父亲就和母亲离婚并重新组成了家庭。父亲再婚后,后妈对她冷眼相看,虐待打骂是家常便饭,就连后妈带来的小弟弟也经常欺负她。上初中后,一次学校发起“母亲节向母亲献礼物”活动,每位同学都为自己的母亲准备了礼物,惟独何佳躲在一边,抚摸着周身被后妈毒打的伤痕,头脑中冒出了一个令人颤栗的报复计划。当天放学后,何佳在晚饭里投入了剧毒,除何父因故幸免、后妈经抢救脱险外,小弟及他邀请来吃晚饭的两名同学均命归黄泉。,小丁偶然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

2、游戏机。王大哥成了他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小丁借着酒劲,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小丁交友不慎,法律观念淡薄,被公安机关依法批捕,沦为少年犯。,案例问题,上述青少年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行为?案例一属于故意杀人罪和间接故意杀人罪案例二属于故意伤害罪 上述犯罪有哪些基本特征?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触犯刑法的行为 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间接故意杀人罪,定义: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私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则行为人

3、犯的是是间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1.认识因素:明知危害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发生2.意志因素:主观上对危害行为持放任态度3.当事人因该危害行为而死亡,本项目的中心案例: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于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11月23日晚,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疑犯药家鑫被依法逮捕。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

4、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11年3月23日,该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案例引申问题,问题:1、在该案中有哪些机构的参与?分别履行什么职责?2、药家鑫的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还是过失?3、药家鑫犯罪的客观表现是伤害还是杀人?4、药家鑫触犯的罪名是什么?5、药家鑫是否应负刑事责任?6、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刑罚是什么?7、药家鑫的车属于证据类型里的哪一类证据?8、你认为药家鑫走上犯罪道路最大的原因是什么?9、你认为青少年最容易触犯的罪名是

5、哪些 10、通过药家鑫的案例,谈谈自己的感触,遇到类似的情形我们应该怎么做?,遗赠之争,张家起诉2012年2月8日,张药双方因为索款事件发生肢体冲突,索款无果而终。张妙家属正式向法院起诉药家,要求兑现药家鑫“遗赠”的20万元。西安新城区法院已于2012年2月27日正式受理此案。对于打这个官司的原因,张平选说,药庆卫一方面在微博中大肆宣扬愿意向张家捐款;另一方面,在他们去取这笔钱时,不仅不给钱,甚至连面都不见。在直接取钱受阻后,他们只得向法院起诉,要回这20万元。,列举证据,张家的起诉状上详细列举了药庆卫所发的数条微博。其中,2011年5月31日,药庆卫在微博中写道:“二审结束后,药家鑫留下两条

6、遗愿:一是让我们看望一下张妙的父母,二是让我们看望一下张妙的孩子。2011年5月26日,在律师的陪同下,我们看望了张平选夫妇及张妙的孩子,并给张平选留下20万元现金,做为他们养老之用。”2011年6月5日,药庆卫再发微博:“现在这20万也被你父母不知出于何故退回来了,我们也会把这20万用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因为这是药家鑫最后的愿望,做父母的一定会去完成。张妙,你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尽全力帮助你的父母和孩子,愿你早日安息,落土为安!”,否认遗赠,针对张家的起诉,药庆卫夫妇已全权委托其代理律师兰和处理此事。“此次起诉理由我们认为并不成立。”兰和说,药庆卫微博中提

7、到药家鑫的两条遗愿,没有提到钱的事。因此,张家起诉的所谓药家鑫“遗赠”,实际上也是药庆卫在药家鑫遗愿之外,自己的主张。其性质也是药庆卫的赠与行为,与药家鑫“遗赠”无关。其次,药家鑫作为一个学生,并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名下也没有财产,根本没有能力向张家“遗赠”20万元。同时,即便是药家鑫“遗赠”,根据我国法律,必须在知道受“遗赠”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的表示,如果到期没有明确表示,即视为放弃。现在2个月时间早已过去,张家实际已放弃了受“遗赠”的权利。“张家这次起诉实际只是上次索款门事件的延续。”兰和说。,专家观点,“其实整个事件中,张家和药家都是受害者。”四川省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黄泽勇说

8、,自药家鑫案开始,张家和药家就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中,两家人都被频繁地曝光、评论甚至是谩骂,已经严重影响了两家人的生活。从药家鑫案发生后,舆论对药家的一片谩骂,再到现在对张家的指责,两家人在舆论面前都伤得不轻。“现在两家需要的不是继续采取敌对的行动,而是逐渐淡出舆论的视线,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这才是更有价值的。”黄泽勇说。,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责

9、任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六)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这就是说,假如药家鑫撞人后将张妙送到医院及时救治,那么他的行为还不构成犯罪呢,只负民事赔偿责任。即使逃逸,只要受害人没有出现死亡结果,也只能定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药家鑫当时未起杀人灭口之恶念,没有后来的“八刀”,对么结果就会是另外一番情形了。,假如开车撞死人,对于民事赔偿部分,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如果协商成功且履行了赔偿义务,可以请求受害方出具刑事谅解书,提交给法庭,那么法庭将有可能在量刑时从轻或者减

10、轻刑罚。,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成“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在十几二十几岁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却由于种种原因,却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

11、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某日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响声惊动了睡梦中奶奶,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奶奶,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

12、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非健康触网给青少年带来的犯罪隐患现状,网络以惊人的速度飞速发展,据2009年CNNIC第24次调查数据,我国共有青少年网民有1.67亿人,占网民总体的55.9%,其中未成年网民占55.6%。青少年在网吧上网的比例为57.5%,其中,有48.4%的中学生在网吧上网。在青少年网民中,有9.72%的人有网瘾,也就是1600多万青少年有网瘾。大约87%的网瘾青少年是对网络游戏成瘾。,农村青少年网民在网吧上网比例达65.4%,农村未成年网民在网吧上网比例高达61.6%。这一系列的数据,既包含了互联网普及程度提高的喜

13、悦,也有对青少年不能健康上网所带来犯罪情况的担忧。青少年的不健康上网数量的庞大,不仅这些问题在读上面数据时会跃然心头,甚至上面的数据会让我们触目惊心。特别是网络游戏成瘾给孩子带来的伤害所急需的解决措施已是刻不容缓。当前,网吧已由信息服务场所发展成为公众娱乐场所,上网人员逐渐呈现出多层次、流动快的特点。随着电脑的普及,网络已成为引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青少年犯罪,一般是指14到25周岁的青少年实施的犯罪违法行为。,让学生观看北京奶西村三青少年殴打一少年的视频。(2014年5月)通过警方的连夜工作,嫌疑人郭某(男,1999年出生,河南省人)在家人陪伴下,于26日凌晨1时许主动到派出所投案;2

14、6日上午10时许,侦查员在河北燕郊将另外2名嫌疑人程某(男,1999年出生,甘肃省人)和杨某(男,1997年出生,甘肃省人)抓获。,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丁一元律师称,该事件中杨某涉嫌暴力殴打小孩,其已满16岁,应该可以追究杨某的刑责,不过由于其未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可从轻。如果小刚的伤情经鉴定构不成轻伤,可以以寻衅滋事罪起诉杨某,若构成轻伤以上,则可追究其故意伤害罪。至于本案中另两名嫌疑人不满16周岁的郭某和程某,只要不造成重伤以上后果,就不能追究刑责。只能行政处罚,例如拘留罚款,民事赔偿可由其父母监护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

15、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可以责令家长严加管教,必要时报政府收容教养。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印度刑法规定从7岁开始负刑事责任,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刑法规定为9岁,多数国家规定为14岁。,孩子的监护人负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年龄,后续,当地多名村民反映,郭某(15岁)一群人经常打劫,殴打报复别人。(损友)林楚说,他们这些人几乎都是外来人口,家里也

16、没有钱,不读书每天就混在网吧、桌球厅,没有钱时就只能找比自己小的孩子下手。几个人在一起时,如果你不敢上去打,或者动手不够“狠”,你就很难在他们中间立足,大家会觉得你不够“牛X”。其邻居周先生称,郭某平时都很晚回家,“晚上11点后回家是常有的事。”郭某父亲是做生意的,“人不错,可就是和孩子待的时间少。”在周先生的记忆中,郭某不听话时,其父便是一顿打,声音一直传到五米开外的周先生家。,3个16岁少年以打人为乐昨被判刑,王永安、朱成平、范高洪今年都只有16周岁,3人经常一起上网、吃喝玩乐。今年1月2日凌晨,因心情不好,王永安约朱成平、范高洪去找个人打一顿。凌晨2时20分左右,王永安、朱成平、范高洪等

17、人来到仙居一网吧。在网吧内,王永安等人随便挑选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3人一起将该少年拉至网吧外的一角落,用日光灯管、木棍、石块等对其进行殴打,直至该少年倒地后才离开。经法医鉴定,该少年的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1月5日至30日,王永安、朱成平、范高洪又因为“心情不好、看人不顺眼”,在网吧、游戏室内陆续殴打了5名受害人(范高洪只参与殴打其中2名受害人),其中1名构成轻伤。,“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打人,有时候是看人不顺眼,有时候是自己心情不爽,想找个人来出出气。”这是王永安、朱成平、范高洪面对公安机关讯问时,不约而同所讲的一句话。昨天,仙居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永安有期徒刑1年6个月、朱成平有期徒

18、刑1年5个月、范高洪有期徒刑6个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永安、朱成平、范高洪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到3名被告人均未满18周岁,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均系化名),网吧让他们的人生变得灰暗,(案例A):17岁的韩某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出生于白银市白银区某乡。今年8月12日,韩某因盗窃自行车被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行政拘留10天(因属未成年人初次违法未执行拘留)。但韩某不思悔改,继续为所欲为,最终品尝了自己种出的恶果。8月15日18时许,韩某窜至酒泉城区仓后街3号楼下,将住户许某放在窗户下的两根钢管盗走,并以每公斤3元的价格卖给了收购废品的人,获得赃款25.5

19、元。吃饭、吸烟花去部分后,又在某网吧玩了近7小时便花去了所有。次日凌晨4时许,韩某再次来到相同地点,又盗取1根6米长的钢管,结果在卖货途中被巡逻民警抓获。据韩某供述,7月在某建筑工地干活时,他还盗窃同事的小灵通1部,以50元的价格卖了;还有一次在某网吧前盗窃自行车2辆,每辆不到20元卖掉后,所得的赃款都用来吃饭、上网。,(案例B):16岁的小军(化名)皮肤白皙。今年春天,辍学在家的他被两个“哥们”约到城区上网。在约定地点见面后,两个“哥们”面带难色地问小军:“今天上网的钱不多,咋办?”小军也不知所措。两个“哥们”就让他去拦了一辆女司机驾驶的出租车。当车开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时,“哥们”抢劫了女司

20、机身上的170元钱和一部手机。按照“哥们”的要求,在家开过四轮拖拉机的小军驾驶着出租车到肃州区某乡后弃车逃跑,此案也很快就告破了。,西安8名“90后”将14岁男孩群虐致死,案例三:2010年10月3日晚上10时许,贾利、小高(化名,男,15岁)、小斌(化名,男,19岁)三人在高陵县姬家乡新天地网吧上网时看到了同样在上网的小强,贾利立即电话通知了林欣,并让小高和小斌两人看着,自己到网吧楼下的路口处等林欣,在等的同时,他叫来在附近另一网吧上网的工友小白(化名,男,19岁)帮忙。接到电话后,林欣也立即通知了自己的朋友小孙(化名,男,16岁)、小魏(化名,男,15岁)、小唐(化名,男,17岁)一起乘三

21、轮车赶到了高陵县姬家乡新天地网吧。找到小强后,林欣等人让小强到外面,小强不同意,林欣便用胳膊夹住小强的头部,强行将小强拉到网吧二楼楼梯口处。在这里,林欣用自己从家顺手带来的一把螺丝刀的手柄对着小强的头部就敲了起来,其他人见林欣动手了就跟着对小强拳打脚踢,贾利则从网吧门口的路边捡了一块砖拍向小强的背部。,之后林欣又用胳膊强行夹住小强头部,与贾利、小白、小孙、小魏、小唐等人人将小强挟持离开新天地网吧,他们将小强强行挟持到西金路东段的陕汽兄弟实业门口后,继续对小强实施围攻殴打。最后,几个人预谋制造车祸、扔下水井、活埋等手段施暴,制造车祸没有车来、扔下水井没有人敢,就计划活埋,半路上,他们拦下一辆三轮

22、车将已经昏迷的小强带到渭阳路北段合容电器公司北围墙一处野地草丛处扔下,最后致死。事情的发生是因为小强有一个爱好就是上网,但由于缺钱,他就将林欣家的自行车以200元的价格给卖了。这事很快让林欣知道了,林欣多次向小强讨要自行车都没有结果,最后林欣就提出还他钱,而小强则总是说暂时没钱,等有钱一定还,或找其他理由一再推脱。几次下来,林欣已经受不了了,便对他的一个好朋友贾利(化名,男,17岁)说了这事,并扬言要好好教训下小强。,8嫌疑人有6个未成年,其中的7人关押在高陵县看守所,17岁的贾利(化名)说他自己没什么法律意识,打人时没考虑什么后果。,7名嫌疑人低头走进高陵县看守所的大门(还有一名嫌疑人因故关

23、押在未央看守所),涉案的8名嫌疑人中有6个未成年。,儿子与妈妈的战争,老师的绝招,病得不轻,挡不住的诱惑,网吧不得接受未成年人?,应该说,网吧、游戏机等本身并非恶魔。网络是传播文化信息的一种媒体。然而,过度、无节制地上网,对于自我控制力较差的青少年,无疑是有害无益的。我市某中学的问卷调查显示:“控制不住自己,常去玩游戏,以至于学习成绩下降,深受其害”的学生不乏其人。有14.6%的初二学生表示:在网络面前控制不住自己。许多高中生痛心疾首地说:“网络游戏使我的学习一落千丈。”另外一所中学初一年级的学生基本上都进过网吧。男同学上网玩游戏,女同学上网聊天。一位男同学上网没钱,帮助外校的学生将一锅炉房的

24、钢板偷走变卖去上网。一位13岁的小女孩网聊致早恋不可自拔。一位中学校长感叹:“课堂教育一个钟头,不顶网吧一个镜头、一个画面。老师苦口婆心讲一天,抵不上学生书摊转一圈。”,2002年4月的一天,某县一所中学的寝室里,学生余某和同住一室的陈某在熄灯后仍大声交谈,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因受到打扰睡不了觉很不满,双方发生争吵。后来,陈某与王某就约好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随手将刀递给与他同寝室的余某,之后,陈某和王某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余某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后退时,也许是想起了“拔刀相助”这个成

25、语,余某见陈某打不过王某,就随手朝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其回肠。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的人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行为要负刑事责任,余某当时正好是14周岁超出一个月。因此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42,案例 害人害己的“拔刀相助”,43,案例 敲诈勒索罪,一位中学生,家庭条件较好,但是父母管教较严,平时给他的零花钱不是很多,但他有与同学攀比的心理,喜欢大手大脚地花钱。一次,他在一部警匪连续剧中看到一个匪徒利用恐吓书信,向一个富豪人家敲诈巨款得手之后沾沾自喜的情节,不禁萌生了利用这种方法弄点钱用用的想法,心想反正能敲诈来钱更好,敲不来也无所谓。于是,他说干就干,躲过父

26、母亲的眼光,在自己房间写好一封恐吓信,主要内容是自己生意资金紧张,要求对方于某月某日拿6万元人民币到某地点,不然对方全家难保平安。他骑自行车到城关镇某别墅区寻找目标,转到一家比较豪华的别墅,趁无人看见将写好的信件塞进别墅门里,然后若无其事地赶去学校上课。等到指定交钱的那天,由于,44,案例 敲诈勒索罪,学校考试,时间来不及,天气也不好,他就没有去指定地点取钱。他认为一次机会失去了,又开始第二次冒险。他采用同样的方法将一封写好的敲诈信件塞进另一户豪华别墅。但由于各方面原因,还没等成功便被发现了。虽然本案中他没有得到分文,但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他采用了威胁的方法,向他人勒索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

27、,且数额特别巨大,要按他提出的数额来定罪处罚,所以他必须走上被告席去接受法庭的审判,他的人生也将无可避免地被画上一个污点。,45,看了两则故事之后,你最深的感触是什么?可以是一个词,也可以是一句话、几句话。,听了这些案件之后,心情可以用两个字来概况,那就是沉重。这些十四五岁的少年,人生刚刚开始,就因为自己鲁莽或无知导致的犯罪行为而重重摔了一跤。近年来,类似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屡见不鲜,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全国年均发案数达150万件,其中70%是25岁以下的青少年所为,每年有15至20万件未成年人凶杀、抢劫、强奸等犯罪案件。不断有未成年人失足落入犯罪深渊,足以使法律工作者和教

28、育工作者叹息并沉思,也足以给我们这些正处于成长阶段的未成年人敲响警钟:警惕犯罪的陷阱,远离犯罪道路。那么,怎样才能避免犯罪呢?要知道,很多少年犯恰恰是在懵懂无知的状态下走向犯罪的。所以,就让我们从分析青少年犯罪的根源开始吧!,46,目前青少年走向犯罪的原因有哪些?,47,这些触犯了刑律的未成年人会和成年罪犯受到同样的对待和处罚吗?,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性规定:(1)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不负刑事责任。(2)刑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特殊原则。(3)在定罪量刑方面也有一些不同于处罚成年人犯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

29、龄;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可以责令家长严加管教,必要时报政府收容教养。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印度刑法规定从7岁开始负刑事责任,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刑法规定为9岁,多数国家规定为14岁。,孩子的监护人负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年龄,犯罪的分类,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分裂国家最、背叛国家罪、叛逃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三章

30、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罪、伪造货币罪、信用卡诈骗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重点法条,故意杀人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五章侵犯财产罪:抢夺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重点

31、了解:案例分析:铜川女孩杜某,在西安南二环一家KTV做酒水推销工作,在包间内趁客人们喝的晕头转向,呼呼酣睡之时,把手伸向客人的腰包,拿走客人16万元的港币。该案通过审理,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认为,杜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重点法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32、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三原学生杀害良师案,去年7月26日下午,三原县一家属楼发生一起恶性入室抢劫杀人案,死者为一对母女,女孩只有8岁。三原县警方不到一天就将凶手缉拿归案。由于遇害的母亲为三原县某中学一位非常优秀的老师,该案在当地引起极大震动,令人震惊的是,凶手竟是这名老师昔日的学生。该案原定于今年4月19日在三原县法院公开审理,但由于要求旁听人太多,以至于法院的大门都被赶来旁听的群众挤破,出于安全考虑,该案将审判地点改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9日下午2时,该案一审开庭。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两被告人陈晨、张鑫均表

33、示认罪伏法。法庭宣布将根据调查情况,经合议庭合议之后择日宣判。,两位青少年受审,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

34、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

35、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阻碍军人执行任务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第九章渎职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刑罚,1、刑罚的概念 刑罚又叫刑事处分或刑事制裁,是由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实行的强制处罚。2、刑罚的种类 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从去年冬天至今,接连发

36、生的几起青少年杀人案件让人感到震惊,西安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车撞人后连捅伤者8刀;凤翔县几名青少年看到同学打架受重伤,都选择沉默并协助将伤者抛至荒郊至死亡;发生在清涧县的3名“90后”为弄零花钱绑架活埋朋友让人震惊;高陵县8名“90后”只因一辆自行车将同学群殴身亡,这些人他们有一个共有的名字“青少年”。都缺乏对与生命的起码敬畏、杀人手段都比较残忍。同学们,未成年人犯罪是全世界共同的话题,它已经被列为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世界第三大公害。为什么未成年人犯罪如此猖獗呢?隐藏在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二、同犯罪行为作斗争,1.加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意识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教育的目的是什么?看课本

37、116-117页。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哪些?,议一议:,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原因是什么?,(1)逃学上网,沉迷游戏;(2)结交恶友;(3)缺钱上网,密谋抢劫;(4)案发落网,等待审判,想一想 议一议:,(材料)片刀的“用途”北京市某中学三个初一的学生,上课传递“片刀已买好”的纸条,被老师发现,经过耐心的开导教育,三个学生说出片刀的用途。其中一个学生的邻居是私营企业主,买片刀是想将其杀死,他们享用企业主的钱财,另一个说他母亲爱唠叨,买刀想趁母亲熟睡时将其杀死,这样就不会有人烦他了。当问及三个学生杀人的后果时,他们都摇头说:“不知道”。一张纸条被及时发现,避免了血案的发生,挽救了三个孩子。(讨论)上

38、述案例中的三个学生差点误入犯罪的歧途。简要说明他们差点误入犯罪的原因。,归纳总结:,归纳:一、关于社会保护,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发展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二、是家庭的关爱和学校的教育不够,导致青少年过早受外界不良风气影响。三、最关键的原因是个人原因:青少年法律意识淡漠,自控力差,认知能力低,价值观念扭曲,自我保护能力差,冷漠无情、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感,缺乏正确的交友观等。,:2.廉洁自律,做守法的劳动者,程某是怎样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由学生据教材相关内容总结回答。(略)看课本118-119页相关链接的内容,归纳总结刑法中规定的职务犯罪都有哪些。我们在职业生涯中怎样防范犯罪?(试一试)写出一个

39、小贴士:预防犯罪的小提示,66,(1)彼得走上除暴安良之路的原因给了你什么启示?(2)日常生活中,如果你遇到侵害他人的犯罪,会挺身而出吗?说说你的理由。,有勇有谋 应对犯罪,67,15岁的中学生小彬是个文弱的男孩子,近来同年级的几个男孩子几次在校园内或放学的路上拦住他索要钱财,他不想得罪他们,就把所有的零花钱都拿了出来,然而对方的索要金额却在不断增加,还扬言:如果小彬拿不出钱来,就见他一次打他一次。家境原本不富裕的他实在不想给父母增添负担,于是决定自己解决问题。他准备了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带在身上,一天晚自习下课,他在楼梯口又一次看见了那几个勒索他的男孩子,便愤然用刀向他们刺去,结果造成两死四伤的

40、结局。,68,讨论、思考:(1)小彬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为什么?(2)你认为小彬自己解决问题的办法怎么样?他是否有更好的选择?,不是。极其糟糕。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求助并善于用合法的手段保护自己。,69,我们提倡见义勇为,但见义勇为的过程中也要守法,不能给犯罪分子造成不应有的伤害。而且,见义勇为的前提是先保全自己,自卫也好、助人也罢,都要先审时度势,客观衡量敌我力量的对比情况,不要做无谓的牺牲,要有勇有谋,既要与犯罪分子斗勇,更要与之斗智。,70,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必要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为了防止正当防卫被随

41、意滥用,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正当防卫制度,71,1.一是必须不法侵害,才能实行防卫。,4.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才能实行防卫,不能故意挑起别人对自己进行攻击,然后“正当防卫”。,2.防卫行为必须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施,如果不法侵害还没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就不能进行防卫了。,3.防卫必须是对不法侵害分子本人实施,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的第三人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条件,5.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道德践行:,3.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小组讨论)看课本119页案例材料和图片,讨论回答书上的两个问题:结合案例说明

42、面对违法犯罪现象,做到见义勇为的必要性。公民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和方式依法同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比一比,看课本120页第一自然段,找出见义勇为的内涵及其重要意义。,(1)见义勇为的内涵及其重要意义 分析归纳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见义勇为,就是公民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面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所实施的救助行为。,一是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二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三是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分析比较:,分析比较:,假如在公交车

43、上遇到小偷行窃,应如何智为?(2)正当防卫案例:中职生张某在公共汽车上制止偷盗不法行为,在下车时被不法分子持刀袭击,张某在危急的情况下夺刀反击袭击者,后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检察机关综合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及有关证据材料证实,张某的行为系正当防卫行为。,面对不法侵害,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作出判断,要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以避免造成更大悲剧和更多不必要的伤害。,重点法条,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

44、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案例分析,中职生小明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一社会青年堵截要钱,小明无奈只好给了他。事后小明越想越气,第二天便找了几个要好的同学找到这位抢钱的社会青年,将其打伤。小明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你认为小明的做法对吗?为什么?小明应该怎么做?请你帮他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制裁犯罪。,【课堂小结】:,本课我们学习了解预防犯罪的重要意义,理解掌握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原因,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廉洁自律,做守法的劳动者,同时要培养见义勇为

45、、见义智为的品质,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课堂练习】1.2005年4月份一天中午,贵阳市17岁的小蕾在西餐厅为客人服务时,发现客人落下一部价值6000多元的手机,随手装入自己的口袋中,同时还用客人手机给贵州老家打了一个长途电话。在客人返回寻找时,她拒不承认自己拿走手机。在警方调查时,依然拒绝交出客人手机。(1)你认为小蕾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属于什么犯罪?(2)说一说当我们捡到物品时应该怎么做?,练一练:,2.2003年3月22日下午4时左右,广州市初二女生小苏坐公交车回家时,无意发现一个男子正盯着一名60多岁用手机与人通话的老太太。突然该男子夺过老太太的手机跳下车,跑出十几米远。小苏见状把书包抛在地上,跳下车追歹徒。曾是足球队员的她飞起一脚踹了过去,歹徒像足球一样在地上翻滚,挥手一刀划过了小苏的腋间。随后歹徒抛下抢来的手机,穿过数十个围观者扬长而去。当时没有一人上前助见义勇为的小姑娘一把,而老太太拿回被抢的手机,仅说了一声“谢谢”后就不见了人影。一名摩的司机则称赞小苏:“好样的!”。晚上小苏洗澡时才发现伤口,被送到医院缝了六针。(1)谈谈怎样看待小苏的见义勇为?(2)面对歹徒时,我们该怎么做?,避免误入犯罪歧途,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加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意识,廉洁自律,做守法的劳动者,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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