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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肢残人驾驶汽车相关课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残疾人保障法主要包括九个章节:1、总则;2、康复;3、教育;4、劳动就业;5、文化生活;6、社会保障;7、无障碍环境;8、法律责任;9、附则。,我国政府制定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后具体配套的相应政策、条例和规定。例: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关于发展残疾人教育的若干意见、全国残疾人三项
2、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残疾人个体开业给予免征税照顾的通知、关于对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免征税问题的通知等。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权力机关制定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许多地方政府也制定了给予残疾人优惠、扶助和照顾的具体规定。,1、残疾人有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参与国家建设,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保护其不受侵害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不禁止残疾人驾驶汽车,包括印度那样的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残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在车厂订购汽车,先进的汽车技术已经使其操纵系统能满足肢体重残人的需要,让完全没有腿的人也能坐在轮椅上驾驶汽车。在
3、香港,残疾人使用的汽车和健全人是一样的,只是在操纵控制系统的部分加装了一套方便残疾人驾驶的特殊装置,一般车行都有这项业务。当你选中汽车后,便将自己肢体情况的详细参数告诉车行,车行便会将车改装到你满意为止。而在香港的驾校中也特设了专对残疾人的培训,残疾人也可以自己学会驾车后去驾校考试。为了自助,香港还成立了残疾人汽车驾驶协会。在国外和香港,公共场所都设有残疾人的专用车位,这种车位离出口是最近的。1999年春天,北京的几十位残疾人联名给市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写信,反映了残疾人要求驾驶汽车权利的呼声。北京市人大提案上报之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很重视,要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残疾人专用车和适宜残疾人驾驶的机
4、动车安全标准及有关管理规定。为了促进早日实现我国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愿望,各管理部门、生产厂家开始研究试制残疾人驾驶辅助装置。,二、中国肢残人要求驾驶汽车权利的呼声与国家重视,2、由中国肢残协会主办,黑龙江省肢残协会承办的中国残疾人驾驶汽车专题座谈会在冰城哈尔滨举办。这不仅是一次改变中国残疾人命运的历史性会议,也展示出一块特殊的汽车市场。当今世界除中国内地和朝鲜之外所有国家都允许残疾人驾驶汽车,公安部此次在讨论稿中对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有关规定,凝聚了中国残疾人十几年的期望。中国8000多万残疾人中有2400万肢残人。按照中国经济发展程度,即使目前全国残疾人中仅有1能买得起汽车,也是个8万辆的大市场。
5、而在最需要汽车的2400万肢残人中,对1000名20岁至50岁肢残人的一项调查显示,98%的人有购车愿望。也是个24万辆左右的大市场。这个数字绝不是空穴来风。这次座谈会对各地代表做的一项调查显示,除去温饱外,肢残人的买车需求居所有需求之首。健全人的消费规律是先买房再买车,而对肢残人来说,肯定是先买车后买房。汽车是他们尊严地参与社会的工具。,3、世界残疾人专用汽车通行的两种方式是:一、完整的专用成品车(量身定做)。二、在自动挡汽车上附加一套辅助驾驶装置。虽然中国目前还没有企业制造残疾人专用汽车,但中国企业制造的自动挡汽车加上辅助驾驶装置,也完全可以满足肢残人的驾驶需求。北京残联下属企业从英国引进
6、的残疾人专用驾驶装置。经过国产化,在取得专利的同时质量也达到英国同等水平。残疾人驾驶汽车辅助装置的要点,就是弥补肢体功能。无论上肢还是下肢残疾,甚至全身残疾,都有可能由现代化技术装置来进行功能补偿。更重要的是,这种装置都不需要改变原车性能。与会代表开得最多的是赛欧。除了其可靠的质量外,赛欧多功能车车厢中能放得下一辆轮椅,也是强项。代表们一致认为,为规范市场,应尽快建立残疾人驾驶汽车身体条件评估和认证残疾人驾驶辅助装置质量标准的权威机构。从广义上说,汽车也应该成为社会无障碍设施的一部分,市场潜力极大。中国汽车企业怎么想随着国家政策的开放,越来越多的汽车企业重视起这块市场。残疾人专用汽车市场,肯定
7、要多层次,才能满意不同需求的残疾人群体。按照国际惯例允许残疾人驾驶汽车已成为必然趋势。一般通行的做法是,残疾人要按照自身残疾特点定制汽车和适合自己的驾驶装置,然后参加与健全人同样的驾驶员考试。有关资料统计,由于装置作用,也由于自我保护意识极强,残疾人驾驶汽车的事故率还不到健全人的1%。不管过程,只管结果。,三、肢残人驾驶汽车相关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人身体条件公安部第111号令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
8、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
9、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1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2009年11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 二00九年十二月七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为进一步方便残疾人驾驶汽车出行,完善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制度,公安部决定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在第八条中的三轮汽车后增加“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二、将第十一条第一项第1目修改为:“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将第二项第4目修改为:“
11、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第5目修改为:“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第6目修改为:“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将第十
12、三条修改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将第十八条第二项修改为:“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将第三十五条第三项修改为:“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
13、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第五十二条 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按规定在车身设置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附件7)。有听力障碍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佩戴助听设备。”,十八、在附件1第九栏“三轮汽车”后增加一栏,作为第十栏:“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代号为C5,准驾的车辆为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只允许右下肢或者
14、双下肢残疾人驾驶。”十九、在附件2中的小型自动挡汽车后增加“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二十、对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进行修改。二十一、在附件4第一条中增加一项,作为第十项:“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符合相关标准的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且车长不小于4米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其中,申请人为右下肢残疾的,考试车应当加装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手柄或者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踏板;申请人为双下肢残疾的,考试车应当加装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手柄、转向信号迁延开关,或者驻车制动辅助手柄。”在附件4第二条中的小型自动挡汽车后增加“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二
15、十二、在附件5中的小型自动挡汽车后增加“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二十三、增加一个附件,作为附件7:“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图)。”二十四、本决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残疾人驾驶培训教学大纲(试行),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残疾人驾驶员素质教育工作,规范残疾人驾驶培训机构教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
16、使用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机动车残疾人驾驶培训教学学时安排为86学时。每个学员的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要根据学员身体的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原则上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四、肢残人驾驶专用汽车检验配套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2004-07-01发布 2004-10-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1861-200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2008-05-26发布 2009-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3、GB2
17、1861-200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本修改单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4月2日以国标委工一函20106号文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实施。本修改单第二、三、十一、十二条为强制性,其余均为推荐性。一、第1章范围中:第二段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本标准也适用于进出口机动车检验机构对入境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汽车,应按照本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实际道路试验的机动车,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二、第条在“认定机动车的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详见附录A),”之
18、后增加:“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应检查操纵辅助装置铭牌标明的产品型号和产品编号,确认是否与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记录的产品型号和产品编号一致;”。,三、第条的“对变更车身/车架或变更发动机后的在用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还应核对车身/车架和发动机的来历凭证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允许变更车身/车架的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为:“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应检查操纵辅助装置铭牌标明的产品型号和产品编号,确认是否与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或机动车行驶证记录的产品型号和产品编号一致。对变更车身/车架或变更发动机后的在用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还应核对车身/车架和发动机的来历凭证。”四、
19、删除第条。五、第条增加:“j)对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汽车,检查设置的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六、第条增加:“g)对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汽车,检查加装的操纵辅助装置部件是否齐全完整、紧固件有无松动。”七、增加第条:“9.3.5 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汽车检验的特殊要求对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汽车,应通过操纵辅助装置检验制动性能。检验行车制动性能时施加在制动和加速迁延手柄表面上的正压力不应大于300N,检验驻车制动性能时驻车制动辅助手柄的操纵力应不大于200N。”,八、第13.1条修改为:“13.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完毕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签发
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并将安全技术检验的相关数据及图像传送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九、增加第14章:“14 其他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每个工位的最少检验时间见表3。”十、增加表3:,表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各工位最少检验时间 单位为秒,十一、在附录A的“A.2 技术参数”的最后增加:“操纵辅助装置的产品型号和产品编号”。十二、在附录B的“表B.1 车辆外观检查项目”的“4 驾驶室(区)”的“驾驶室固定”行下方增加一行:“操纵辅助装置,否决项”。十三、将附录E 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记录单(人工检验部分)”中的“43.驾驶室固定、安全带*”更改为“43.驾驶室固定、操纵辅助装置*”。主
21、题词:国家标准 修改单预算 函 抄送: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2日印发 录入:芦 菁 校对:陈希鹏,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1055/2007,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2007-08-13发布 2008-03-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的分类、型号、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加装在装备自动变速器的乘用车上,以供肢体残疾人(两肢体以上功能健全,其中至少含一上肢)驾驶
22、汽车使用的操纵辅助装置。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0,eqv ISO780:1997)GB4094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7258 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 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
23、置 在汽车上,辅助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使用的操作装置或汽车电器控制的迁延开关。注:为叙述方便以下简称:辅助装置。4、型号 根据辅助装置的功能类型,加装在自动变速的乘用车上的辅助装置的分类见表1。表1 辅助装置分类表,4.2、型号编制方法辅助装置型号由企业或商标代号、适合肢体残疾人的类型代号、设计序号组成,其组成形式如下:,型号的编写规则各代号分别选用具有代表意义的汉语拼音首位大写字母表示。产品代号用”残、汽、辅”3个汉字的汉语拼音首位大写字母C、Q、F表示。企业或商标代号用企业或商标名称中两个或3个汉字的汉语拼音首位大写字母及数字表示。产品类型代号用辅助装置用功能分类代码表示,如用“”表示方向盘
24、控制辅助手柄。由不同类别的辅助装置组成的能够实现多种功能的辅助装置组合应标明所有辅助装置的代码,中间用“/”隔开。设计序号当同一生产企业的产品、商标、类型代号相同,但辅助装置的基本结构不同时,应用设计序号予以区别,用1、2、3依次表示设计的顺序。型号编号示例例1:牌,单手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第一次设计制造。CQF-1例2:牌,制动和加速迁延踏板转向信号迁延开关组合辅助装置,第二次设计制造。CQF-2/-2,5要求5.1基本要求辅助装置要求辅助装置操纵应灵活、无松动或卡滞等现象,并复位可靠。辅助装置的工作行程覆盖原操纵件的行程范围,并保留适当的空行程(间隙)。各操纵件的辅助装置应有明显的文字或符
25、号标志,符号标志应符合GB4094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的规定。具有调整和锁止功能辅助装置应调控方便,锁定可靠。辅助装置安装要求辅助装置加装后,不应改变原车结构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影响原车操纵件的电器功能、机械性能。辅助装置加装后,应能够方便地从原车操纵件和控制件上拆下(车辆事故损伤时除外)。辅助装置加装后,不应使驾驶员驾驶时受到视野内产品部件的反光炫目。辅助装置加装后,整车安全性能应符合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应根据残疾类型选择辅助装置,安装在适宜操纵的位置,与车辆的其他操纵指示系统不冲突、无妨碍。,5.2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应旋转灵活
26、,形状应适合于手的握持。方向盘辅助手柄应安装牢固、可靠、间隙适当,操纵灵活、方便,无阻滞现象。5.3制动和加速辅助装置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手柄的操作方向、操作方式应有明显区别(如前后相反的方向)。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手柄能由上肢单肢操作,分别实现控制加速踏板和制动踏板的功能。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手柄传动到制动踏板表面的正压力达到500N时,控制手柄表面的正压力应不超过300N。制动和加速迁延踏板的迁延应是刚性连接,与原装置联运。制动和加速迁延踏板应互不干扰,且可各自独立操作。加装的制动和加速辅助装置,应连接牢固可靠,活动自由不松旷,保证制动灵活、轻便,不得发生失效现象。,5.4转向信号辅助装置及驻车
27、制动辅助装置转向信号迁延开关及驻车制动辅助手柄应刚性固定。转向信号迁延开关的布置不得影响原车仪器仪表、其他电器件、操纵件的观察使用。转向信号迁延开关应自如,功能正常、可靠,不得因振动和其他外力条件而自行开关。驻车制动辅助手柄应操纵轻便、锁止可靠,操纵力不超过200N。5.5机构强度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经静载试验后,任何部件应无裂缝、断裂和明显变形等损坏。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经疲劳试验后,任何部件应无裂缝、断裂和明显变形等损坏。制动和加速辅助装置经静载试验后,控制总成应无明显的部件变形或损坏。制动和加速辅助装置经疲劳试验后,控制总成应能满足初始要求,无明显部件变形或机构磨损超出调整限度允许的公差。整
28、套辅助装置经振动试验后,按说明书要求安装,应能持续完成既定功能,无任何部件的缺损,电气功能无损坏。,5.6外观要求机械加工金属材料零件,冲压件或高强度塑料件不应有裂缝,加工用管材应采用非金属管材、无缝钢管或者类似材料。焊缝表面波纹应均匀,高低之间的差值应不大于1mm。焊接处应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咬边、飞溅、脱焊、虚焊、焊穿等缺陷。焊接处应无漏铆、脱铆,铆钉应端正圆滑,无明显锤印。在接触人体的表面部位不得有毛刺、刃口、棱角或其他有害使用者的缺陷。塑料件不应有明显的飞边、凹凸、划伤和毛刺等。表面处理应将所有金属部件作防腐蚀处理。涂(镀)层应无剥落、返锈。电镀层外露部位不得有烧焦、起泡、露底
29、、针孔、裂纹、麻点、明显划痕和毛刺。金属件涂层不得有露底、夹渣、流挂、皱皮、缩孔。,6 试验方法6.1除特别说明外,全部试验应在5C35C、相对湿度10%95%的环境中进行。6.2对装配、结构、外观要求及无数据要求的项目,采用目测、手感、试驾、观察控制运行等方法确定。6.3机械强度检验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静载荷试验 将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固定在支架上,沿手柄运动方向对其施加120N10N静载荷,保持30s,试验完毕后目测检查符合。疲劳试验 将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固定在支架上,沿手柄运动方向在相同速率下从左到右,对其施加50N5N循环载荷,频率不超过1Hz,循环25000次,试验完毕后目测检查符合。制
30、动和加速辅助装置静载试验 将制动和加速辅助装置总成按加装要求,装配固定在一支架上,按操作说明书描述的方向,对加速和制动控制手柄分别加载,制动控制施加720N50N静载荷,加速控制施加150N15N静载荷,保持30s,试验完毕后目测检查符合。,疲劳试验 将制动和加速辅助装置总成按加装要求,装配固定在支架上,按操作说明书描述的方向,对加速和制动控制手柄分别加载,制动控制施加250N25N循环载荷,加速控制施加50N5N循环载荷,频率不超过1Hz,循环250000次,试验完毕后目测检查符合。辅助装置振动试验 将辅助装置固定在合适的钢架上,并装在振动试验机上,振动按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进行,水平振动和垂
31、直振动各运行2h,振动频率30Hz,振幅1.2mm。如果试验中部件松动、连接脱开,试验终止。试验后的所有部件经检查符合条。6.4外观检验 应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lx600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线(例如40w白炽灯)下,用目测、手感方法检查应符合5.6的要求。7 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每件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检验。产品须经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能出厂。出厂检验应按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项目按表2规定进行。,表2 辅助装置出厂检验项目,7.2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的试制定型、老产品的改进定型鉴定;b)正常生产下,产品质量的定期检查时;c)出厂检验结果
32、与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产品停产一年及以上而恢复生产时;e)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当为)时,型式检验按第5章及第6章进行全性能试验,全部检验项目合格时,产品为合格。对于7.2.1b)7.2.1e)各项根据提出部门的要求进行选择。7.3抽样和判定规则样本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做产品型式检验的样件和产品质量定期检验的样件不得少于3件。检验用的样本按年产量50件检验3件的比例抽取,年产量低于50件按3件抽取。进行检验的3件样本中,如有1件不合格,应当在原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本进行试验,仍出现不合格则抽查批检验不合格。进行检验的3件样本中,如有2件不合格,则抽查批检
33、验不合格。,8 标志、包装8.1 标志 每台辅助装置外壳部位应有生产企业的标志及铭牌。铭牌上至少应有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b)产品型号;c)产品编号;d)出厂日期;e)制造企业名称或商标等。8.2 包装辅助装置应将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合格证、保修单、装箱单等一起装箱,按有关规定执行。8.2.2 产品包装箱上应至少有以下内容:a)制造商名称及地址、电话;b)装箱日期;c)产品名称、型号、数量;d)总质量;e)包装箱外廓尺寸。,8.3 产品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应符合GB9969.1的规定。至少应阐述下列内容:a)一般操作要求;b)控制原理、方式、功能;c)应避免的动作及其可能导致的结果;d
34、)可能出现的失效信号;e)产品出故障时应采取的措施;f)要求使用者应具备的肢体功能;g)维护保养的内容;h)产品所采用的标准;i)安装要求和使用注意事项;j)适用的肢体类型。9 运输与贮存9.1产品运输途中不应受雨、霜、雾的直接影响,外包装的各类警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9.2贮存产品的仓库应清洁、干燥、通风性好、防雨、防晒,且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有害气体。,附录A(资料性附录)肢体残疾人员选装辅助装置适配表A.1 各类肢体残疾人员应根据残疾人的情况,选择适合的辅助装置安装在其驾驶的自动变速的乘用车上。A.2 肢体残疾人员选装辅助装置适配表见表A.1。表A.1 各类肢体残疾人员驾驶自
35、动变速的乘用车需加装辅助类型适配表,五、残疾人驾驶汽车常见辅助装置,残疾人驾驶汽车手动辅助装置专为满足下肢残疾群体的迫切需求而研制和开发的新型汽车操纵系统,适应于各类自动档车型。该装置将多种常规操作集中安装在手控把柄上,一只手就可以进行加油、刹车、转向指示、喇叭等操作;同时设置电磁铁对刹车进行锁定,保证刹车制动性能的万无一失;特别设计了自动与手动转换开关,可以方便地进行正常操作与手动驾驶之间的切换,完整保留了原有的驾驶模式,适应人群更广。该装置结构简单、实用、安全,为更多的残疾人实现驾车梦,创造了条件。,汽车油门迁延踏板装置,汽车油门迁延踏板装置(以下简称装置)是加装在汽车上与油门联动工作的装
36、置。可供右下肢残疾(左下肢健全的)驾驶汽车(装有自动变速器的汽车)使用。,汽车油门迁延踏板装置,汽车油门迁延踏板装置(以下简称装置)是加装在汽车上与油门联动工作的装置。可供右下肢残疾(左下肢健全的)驾驶汽车(装有自动变速器的汽车)使用。,常见产品名称: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手动辅助装置,常见产品名称: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手动辅助装置,产品主要用途:残疾人驾驶汽车手动辅助装置专为满足下肢残疾群体的迫切需求而研制和开发的新型汽车操纵系统,适应于各类自动档车型。该装置将多种常规操作集中安装在手控把柄上,一只手就可以进行加油、刹车、转向指示、喇叭等操作;同时设置电磁铁对刹车进行锁定,保证刹车制动性能的万无一
37、失;特别设计了自动与手动转换开关,可以方便地进行正常操作与手动驾驶之间的切换,完整保留了原有的驾驶模式,适应人群更广。该装置结构简单、实用、安全,为更多的残疾人实现驾车梦,创造了条件。,残疾人汽车手驾装置-手操纵驾驶汽车装置,产品介绍 手操纵驾驶汽车装置,是集各国手操纵驾驶汽车装置之所长、根据我国具体情况研发生产的。本手操纵驾驶汽车装置具有良好实用性,可安装于任何一款自动档汽车上,是下肢残障人士、中老年人士理想的手操纵驾驶汽车装置,同时也是自动档汽车驾驶者的一种方便的辅助装置。本装置符合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国家标准。这套能安装在任何一款自动档汽车上的手操纵驾驶装置使驾驶汽车变得简单
38、到一拉一推就能完成的程度。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这套手操纵驾驶装置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经过测试,其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标准、甚至优于原脚操纵的效果。加油轻松灵活、可控性能良好;制动连接杆采用杠杆原理,有效利用动力臂数值,可以有效地进行车辆的制动,等于或大于脚制动的制动力度;方向盘上加装旋转手柄,转向操作自如、灵活。使用这套残疾人汽车手驾装置,完全能够实现驾驶汽车的全过程。起动、行驶、停车、应急情况的处理都能在第一反应时间内进行有效操作。定位停车、应急躲避障碍 都能达到相应标准和优异水平。这套残疾人汽车手驾装置的安装,不改变汽车任何原有的设置,并具有很强的人性化特点,原有脚操纵系统的使用保留如初
39、。也就是说,安装了这套手操纵装置的汽车,残疾人能够方便地用双手驾驶,健全人仍可正常使用,互不影响。使用这套手操纵驾驶装置能够规范地完成驾驶汽车所必须达到的技术要求中的各种标准操作。使用这套手操纵驾驶装置驾驶汽车,不仅适用于残疾人把汽车当做交通工具的正常性驾驶,在经过专业的培训后,还能够达到汽车驾驶竞技比赛的水平。,产品特点,残疾人汽车手驾装置是安装于自动档汽车上的手操纵驾驶辅助装置,具有科学设计、结构合理、外观精巧、安全可靠、使用方便之特点。不改变和损伤汽车原有结构设置,原脚操纵系统保留如初,既能方便地用双手驾驶,又能以传统的方式驾驶,互不影响。是下肢残疾人及需要手操纵驾驶汽车者理想的驾驶汽车
40、辅助工具。,适用范围,在具备驾驶汽车所要求身体健康条件(如视力、听力、心脏机能、上肢机能等)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况的均适用本手操纵驾驶汽车装置:1、右下肢功能性障碍或丧失者。2、双下肢功能性障碍或丧失者。3、下肢疾患或间歇性缓慢症者。4、习惯性用手进行机械操作者。5、长时间驾驶须缓解脚疲劳者。,外型结构,操纵柄 固定支架 转向助球 刹 车 杆 油 门 杆 方 向 盘 原油门踏板 原刹车踏板,残疾人汽车手驾装置,安装标准,1、本手操纵驾驶汽车辅助装置适应于于安装在标准自动挡汽车上。特殊车型需另行施以结构设计制造。2、本手操纵驾驶汽车辅助装置须由持有本中心颁发的安装准许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
41、试。禁止未经技术培训的人员安装或自行安装。3、安装前仔细核对合格证上的产品编号与固定支架下方的号码是否相符,相符后方可进行安装,否则须及时与本中心进行核对。4、安装、调试完毕后须由技术人员进行行驶验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交与用户。5、安装本手操纵驾驶汽车装置的用户须逐项填写用户登记表,以便我中心建立用户档案及跟踪服务。,残疾人汽车手驾装置,操作方法,操作要领:操纵手柄向上拉动为加油,操纵手柄向下按为刹车。【启动】1、坐到驾驶位置,系好安全带。2、启动车辆后,轻轻拉动手柄1-2下,检查加油是否正常、灵敏;向下按动1-2下,检查刹车是否正常、灵敏。3、左手按下操纵手柄(处于刹车状态),右手将汽车档位手
42、柄推至S(行驶)位置。随之右手握操纵手柄,左手握方向盘(转向助力球)。,【行驶】,1、行驶中左手握方向盘的位置应挨近转向助力球,便于转向时随即握住转向助力球。2、右手握操纵手柄,随速度需要调整加油(上拉)位置。3、刹车时向下按手柄,缓刹缓按、急刹急按。4、行驶过程中,右手拇指可即时辅助按扶方向盘。5、倒车时左手按下操纵手柄(处于刹车状态),右手将汽车档位手柄推至R(倒车)位置。随之右手握操纵手柄,左手握方向盘(转向助力球)。之后操作与前行同。6、灯光、喇叭、雨刷器、空调、音响等与原车说明书操纵方法相同。特别提示:汽车行驶过程中,操纵手柄及方向盘严禁处于非操控状态。因此,驾驶手动车窗、手调后视镜
43、的车辆时,请勿在行驶中进行此类操作。,【停驶】,1、车辆进入泊位后,拉紧手刹。2、将汽车档位手柄推至P(停车)位置。3、检查各个电器部件均已关闭后熄火。,机械原理,利用杠杆原理将汽车驾驶操作的油门和刹车两个踏板通过连杆连接到操纵手柄上,用手柄操纵油门和刹车。A-手柄、B-刹车杆、C-油门杆上部、D-油门杆下部、E-转向轴、F-固定支架 Y-油门踏板 S-刹车踏板 手柄向下,通过刹车杆按下刹车。手柄向上,拉动油门杆上部,通过转向轴改变油门杆下部方向,按动油门。刹车杆、油门杆上部采用双节抽拉方式,按刹车时不影响油门杆,拉油门时不影响刹车杆。,残疾人驾驶汽车的四个条件,1、要与正常人一样,经过相关医疗机构检查确认,符合肢残人驾驶机动车相关身体条件。2、要与正常人一样,经过正规学习培训取得肢残人驾驶汽车驾驶证。3、要有与自身条件相适应的残疾人专用汽车和安装有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辅助装置。4、残疾人使用的专用汽车与残疾人驾驶的汽车安装辅助装置要符合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技术、GB21861-2008机动车检验项目与方法、GB21861-2008 1号修改单和GB/T21055-2007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