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建立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关于建立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救援工作,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全面整合我县灭火与应急救援力量,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救援力量协同配合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现将相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灭火与应急救援灭火是指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承担的火灾扑救工作。应急救援是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火灾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二、组织指挥及职责分工(一)组织指挥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较大以上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
2、、指挥和协调。县政府建立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副总召集人,县政府应急办和县公安局、民政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安全监管局、气象局、科技局以及通信传输、供电、供水、供气、人武部、武警中队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比照县政府建立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职责分工1.共同职责(1)健全本部门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完
3、善联动工作制度和预案。(2)加强本部门联动力量的管理和训练,定期参加联动工作会议和演练。(3)接到命令后,指挥本部门联动力量迅速出动,按要求到达现场,受领并完成分配的处置任务。2.部门职责(1)县政府应急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统筹制定完善灭火与应急救援联动预案,协助县政府领导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的处置工作。(2)县公安局:根据现场处置需要,调集治安、交通管理等相关警种承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及秩序维护等工作;应急响应启动后,保障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公安消防大队根据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严密组织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
4、产损失。(3)县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4)县环保局:负责处置现场环境的检测工作,为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火灾及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5)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建设专家对受灾害事故影响的建筑以及供气、供水设施进行安全评估,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现场所需物资的运输保障,组织协调因受灾受损公路的抢修工作。(7)县安全监管局:调集相关专业队伍、专家、技术人员及救援装备为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8)县科技局:对地震异常情况进行登记、组织调查核实;参与制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和救援方案;参与组织实施现场救援和灾害评估工作。(9)县自来水公司:根据灭火与
5、应急救援任务需要,负责向灾害现场的供水管网加压保障火场用水;或关闭相关供水管网,并在灾害解除后及时恢复用水。(10)县燃气公司:根据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需要,关闭灾害现场的供气管网,并积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供气管网的维护维修等工作。(三)县电业公司:根据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需要,负责局部切断电源、提供临时电源或发电应急车辆,保障现场电力供应;快速恢复损坏的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12)县卫生局:组织医疗机构实施现场急救及伤员的(13)县气象局:负责灭火与应急救援期间的气象信息的收集工作。(14)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调集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和救援力量为处置现场提供技术支持,保障灾害处置
6、工作的通信畅通。(15)县人武部:根据需要,组织指挥民兵和预备役,协调驻军部队参加灭火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火灾与应急救援现场秩序。(16)武警柳东中队:根据火灾与应急救援需要,组织武警官兵参加火灾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火灾与应急救援现场秩序。三、工作制度(一)联席会议制度。县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联席会议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主要分析研究在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联动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二)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灭火与应急救援联动工作的日常联络。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7、。联络员应保持稳定,如需变更应及时报备案部门。(三)专家组制度。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由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主要负责全面分析灾情、险情,确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指导救援力量科学、高效、安全的处置。(四)值班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建立日常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每日值班,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接到命令后,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负责同志报告,按要求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协助救援。(五)定期演练制度。县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灭火与应急救援联合演练,提升协调联动能力。(六)联动响应机制。县政府根据火灾与应急救援处置需要,视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由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总指挥的指挥部,统筹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工作,相关联动单位要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按照指挥部的任务分工开展处置工作。四、督导检查(一)县政府负责辖区内灭火与应急救援联动工作督导检查,原则上每年一次,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及特殊时期可视情况组织。(二)督导检查指定成员单位带队负责,可采取联合督导、分片督导等形式进行,主要对各成员单位落实灭火与应急救援联动工作职责和任务等情况进行检查。(三)督导检查结束后,由县政府通报督导检查情况。五、其他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