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四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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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预算法律制度,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几个概念,1、财政的概念:“国家财政论”的观点,所谓财政是指以国家为主体分配资金活动。讲具体一点就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及财产权力对一部分国民生产总值(GNP)进行分配和再分配的经济活动。2、预算的概念:是指国家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经法定程序编制、审查和批准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以及对该计划的实施、调整、监督和评价的过程。,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1、概念:预算法律制度是指国家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预算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包括: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其他的法律制度构成。2、预算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199

2、4年3月22日审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分11章79条。3、预算法实施条例具体的行为准则,共8章79条。,二、国家预算,1、国家预算的概念(1)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在一定期内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2)我国国家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财政计划。有计划地集中和分配财政收入的重要工具,是国家经济政策的反映。预算收入采取税收等收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和国防、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社会副利等各项目。2、国家预算的作用(1)职能:分配、调控、监督的职能(2)作用:财力保证的作用 调节控制的作用 反映监督的作用,3、国家预算的级次划

3、分根据国家政权结构、行政区域划分和财政管理体制要求而确定的,分为五级预算:中央预算 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地方市级 县市级预算 乡镇级预算注意:对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4、国家预算的构成根据国家财政结构和行政区划的不同,可以分为(1)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2)地方预算:(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法中的地方预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3)总预算:是指政府的财政汇总预算,有中央总预算、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县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所属下级政府的总预算汇

4、编而成,由财政部门编制。(4)部门单位预算:是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2000年部门预算改革,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三、预算管理职权,预算管理的职权:指明确划分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财政部门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在预算活动中的职权,是保证依法管理预算的前提条件,也是各级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决算的各环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必要措施。预算管理体制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预算管理的职权部门,各级人民代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1、各级人大及常委会的预算管理职权,各级人大及常委会

5、,全国人大,县级以上地方人大,乡、镇人大,全国人大:,全国人大(1)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批准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策的不适当的决议。,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县级以上地方人大:1、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改变或撤销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策的不适当的决议。4、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乡镇人大:,1、审查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3、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4、审查

6、和批准本级决算,4、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策的不适当的决议。,2、各级财政部门的管理职权,财政部,编制中央预算、决策草案;组织中央、地方预算的执行;提出中央预备费用方案;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预算、决策草案;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3、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各部门的职权,各单位的职权,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按照国家规定缴预算收入;安

7、排预算支出;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等,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一)预算收入1、概念:是指在预算年度内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地筹措到的归国家支配的资金,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2、包括的内容:各项税收收入(90%)、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分类: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地方预算共享收入。(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二)预算支出(1)中央预算支出: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由中央财政承担并列入中央预算的支出

8、,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和中央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2)地方预算支出: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由地方财政承担并列入地方预算的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和地方按照规定上解中央的支出,注意:1、中央地方的预算收入支出项目的划分,地方上解收入、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的补助的具体方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级 政府预算的资金,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者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五、预算组织程序,预算组织程序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一)预算的编制(1)、概念:预算的编制是指预算单位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2)、编制的指示:各级

9、人民政府(3)、负责部门:财政部门(4)、预算草案: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计划,预算年度亦称财政年度,指国家预算收支起止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一年,预算度度可以采用历年制,也可以采用跨年制,1、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部署。政府预算,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各级政府编制预算草案的依据P150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2、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的内容,(二)预算的审批1、预算审批的四性:时效性、级别性、程序性和严肃性2、预算法对预算审批的规定:(1)由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

10、批准。(2)向相应的国家机关备案(3)预算的批复:各级政府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政府各部门批复预算。(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将本级总预算草案报国务院审核汇总,(三)预算的执行1、概念: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预算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在组织实施本级权力机关批准的本级预算中筹措预算收入、拨付预算支出的活动。2、预算执行的主体:各级政府、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国家金库、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预算法规定: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四)预算的调整1、预算调整:是指以全

11、国(或地方)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2、依法进行,不得擅自变动,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乡镇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预算调整注意问题:1、预算调整方案(写明原因、数额、措施、说明,经本经政府审定后,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审查和批准)由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编制;2、接受上级返还或补助的地方政府,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3、政府有关部门以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拨付给下级政府有关部门的专款,必须经本级政府部门同意并办理预算划转手续;4、各部

12、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5、年度预算确定后,企业、事业单位改变隶属关系,引起预算级次和关系变化的,应当在改变财务关系的同时,相应办理预算划转。,六、决算,1、决算是指对预算年度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预算执行的总结,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一程序。包括报表和文字说明两个部分。国家决策包括:中央决策和地方决策。2、编制决算的程序(1)、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具体的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2)、各部门对所属各单位的决算草案审核并汇总编制本部门的决算草案,并报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3)、国务

13、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4)、各级政府决算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当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七、预决算的监督,1、预决算的主体:国家权力机关、政府及其财政审计部门。2、预算法强调: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的调整3、分类:按时间先后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按监督的内容分:预算编制的监督、预算执行的监督、对预算调整的监督、对决算的监督;按监督的主体分: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级政府审计部门4、预算法规定的预算、决算的监督主体 全国人民代表在会

14、及其常务委员会 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县以上地方各喙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在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个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国家预算的监督,全国人大,县以上地方人大,乡镇人大,监督中央、地方预决策,监督本级和下级预决策,监督本级预决策,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1、政府采购法2、政府采购部门规章3、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1、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指 调整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

15、的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公布及实施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一)政府采购法,(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1、尚未出台行政法规2、部门规章由财政部门颁发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二、政府采购的概念,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着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1、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2、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3、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4、政府采购

16、的对象范围,(一)政府采购的主体(采购人),1、国家机关: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党务机关2、事业单位:依法设立的履行科教文卫体医等公共事业发展职能的机构和单位3、社会团体:依法设立的由财政供养的从事公共社会活动的团体组织4、采购的方式:集中采购(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和分散采购5、集中采购目录的制定部门:中央预算的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公布,地方预算的集中采购目录由省人民政府或者授权机构确定公布。注意事项:1、国有企业没有纳入政府采购的主体 2、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1、政府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2、财政性

17、资金是指预算内资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以及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的总和,(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1、公布部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2、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与集中目录 确定公布部门相同,地方预算同上。,(四)政府采购的对象范围货物、工程和服务,三、政府采购的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公开的内容 公开的标准 公开的途径2、公平竞争原则 竞争原则竞争的主要方式是招标投标 公平原则机会均等、待遇平等。是实现采购目的的重要保证。3、公正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采购主体、供应商,四、政府采购功能,1、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2、强化宏观调控3、

18、活跃市场经济4、推进反腐倡廉5、保护民族产业,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1、集中采购:是指由政府设立的职能机构统一为其他政府机构提供采购服务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优缺点:2、分散采购:各预算单位自行开展采购活动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未纳入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优缺点;,六、政府采购当事人,1、采购人(需求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权利、义务见教材P1582、供应商(提供者)应具备的条件 完全民事能力;商誉良好、财务会计制

19、度健全;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良好的缴纳税款和社保资金的记录;在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3、采购代理机构社会中介 集中采购机构就是采购代理机构分类:政府设立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属于非营利性机构集中采购;必须依法取得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 分散采购。包括:招标公司、设计、认证、检验等社会中介机构。,七、政府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5、询价,1、概念:是指招标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2、发布

20、: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3、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天。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的内容:,1、公开招标,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21、采购:(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2、注意事项(1)指定的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2)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3)采购单位丛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2、邀请招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

22、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3、竞争性谈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4、单一来源,1、询价:是指考虑价格因素,要求采购人向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对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比较,最后按照符合采购需要、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2、适用: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

23、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5、询价方式,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一)、基本要求1、政府采购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2、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监督的主要内容1、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3、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4、集中采购机构的有关情况,(三)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24、,1、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会计资料、有权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2、监察机关的监督:国家机关、相关人员。3、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工程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四)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监督,1、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决策与执行程序应当明确;相关人员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2、提高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专业岗位任职要求 加强教育和培训 定期进行考核,(五)采购人的内部监督,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应当公开 2、采购人选择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应当符合法定要求,(六)政府采购活动的社会监督,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2001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提高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的规范

25、性、安全性、有效性和透明度。我国现行的规范性文件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概念:所谓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休系为基础,将所有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管理制度,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特点,所有财政收入都必须直接缴入国库,各征收机关设立的各种收入过渡户将不复存在;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实际使用时由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给商品或劳务提供者;财政资金在实际支付前,都是财政可统一支配和调用的资金。,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概念:

26、是指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后,用于所有财政性资金收支核算管理的账户体系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5类账户)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专户,以及特设专户3、财政部门是持有和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对国库单一账户和代理银行进行管理和监督。,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财政部门

27、按资金的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的结算。()财政部门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记录核算、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的日常收支清算()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财政部门批准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特殊专户,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国库单一账户核算。,1、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代理银行应当按日将支付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国

28、库单一账户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使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不设置该账户。,1、国库单一账户,2.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5000万元),应当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不设置该账户。,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5

29、000万元),应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2),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的设立,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财政部门提出设立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银行账户的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书面通知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但需要开设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需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

30、务院批准或经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一)收缴方式1、直接收缴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2、集中汇缴征收机关,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二)收缴程序()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

31、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纳税人,国库单一账户,征收机关,国库单一账户,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一)支付方式 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1、财政直接支付:财政部签发支付命令,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二)、支付程序(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预算单位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

32、金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一级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支付令),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书,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二)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适用于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1、包括单位物品或单项服务购买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支出;2、年度财政投资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支出;3、特别紧急的支出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一级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汇总申请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 通知书,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支付令),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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