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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规2008110 号,工信部规2008110 号,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通知 工信部规200811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为提高通信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指导通信建设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减少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发生,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 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订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六月十三日,目录,
2、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监督管理职责,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及实施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第二章 监督管理职责,1、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管辖范围和主要职责是什么?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的管辖范围和主要职责是什么?,第二章 监督管理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法检查时,可以行使什么权利?,(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三
3、)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第二章 监督管理职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建立举报制度。,举报制度的内容应当包括什么?,(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进行处理。,第二章 监督管理职责,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实行定期报送和统计制度。,各行政区电信运营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总部和中央企业所
4、属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什么?,(一)建立完善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确定责任人。(二)按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取费率的要求,在工程概预算中明确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打折,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三)不得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四)建设单位在通信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
5、任。(五)建设单位在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通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什么?,(一)设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对其设计安全性负责。(二)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四)设
6、计单位应参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什么?,(一)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保证安全生
7、产培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三)建立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工程施工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要保证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四)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作业。(五)建设工程实施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
8、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六)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什么?,(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工程建设生产安全承担监理责任。(二)要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
9、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四)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定义是什么?,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原则是什么?,安全生产费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使用、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费率是多少?,1
10、,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在什么时候确定?,编制工程概预算时。,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两个“明确”、一个“特殊”的内容是什么?,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建设单位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生产增加项目清单。,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建设单位该什么时候给钱?给多少?,递交请款书后,监理单位应当在3日内审核。,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是什么?,(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
11、支出;,(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施工单位应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所需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12、事故;,事故分级,(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事故四等级记忆法:死亡30、10、3;重伤100、50、10;直损两个1中间。,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1小时内报地方政府和通管局,事
13、故的上报时限是多少?,2小时内特别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报工信部。,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报告事故应包括什么内容?,(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查明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内容。,第六章 监督管理,(一)通报批评,不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将会受到什么处罚?,(二)停业整顿,(三)降低资质等级,(四)撤销资质,第六章 监督管理,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以上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施工单位挪用费用将会受到什么处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失职将会受到什么处罚?,第七章 附则,本办法自2008 年8 月1 日施行。,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