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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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人民政府二O二三年七月目录第1章总则-1-1. 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 3适用范围一1一1.4工作原则-1-第2章组织体系及其职责-2-2. 1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及职责-2-2. 2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7-2. 3现场指挥部及职责-7-第3章响应机制-12-3. 1地震灾害分级-12-4. 2县级层面分级响应-12-第4章监测报告-14-第5章应急响应-15-5.1响应程序-15-5.2应急响应时效-21-5.3应急处置措施-28-5.4应急救援要求-31-5. 6灾情发布-32-5.7应急结束-33-5.8应

2、急结束的现场处理-33-第6章善后处置-34-第7章保障措施-35-7.1应急队伍保障一35一7.2指挥平台保障-35-7.3医疗卫生保障-36-7.4交通运输保障-36-7.5治安保障-36-7.6物资保障-36-7.7通信与信息保障-37-7.8资金保障-37-7. 9应急技术支撑保障-37-8. 10避难场所保障-38-第8章恢复重建-39-9. 1恢复重建规划-39-10. 2恢复重建实施-39-第9章附则-40-11. 2宣传教育培训-40-12. 3应急演练-40-13. 4奖励与责任-40-14. 预案修订-41-15. 制定与解释-41-16. 741附件1县级层面启动抗震救灾

3、分级响应工作流程图-43-附件2抗震救灾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47-附件3灾情信息报告主要指标-48-第1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贵德县人民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地震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3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4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5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6 .青海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7 .青海省地震应急预案8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9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贵德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地震、

4、周边地区波及我县的地震和人工地震造成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10 4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在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当地震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地震灾害的主体。第2章组织体系及其职责2.1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及职责县人民政府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指挥、布置、组织全县抗震救灾工作。一、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成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县长副总指挥:分管抗震救灾副县长、县人民武装部、拉西瓦武警中队、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主要负责同志。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5、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任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总工会、县团委、县妇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县人民武装部、拉西瓦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邮政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

6、公司、县财险公司、县寿险公司、县网络公司、国网电力公司、县人民医院、河阴镇、河西镇、常牧镇、拉西瓦镇、河东乡、业让乡、新街乡等有关部门(单位)。有关成员单位职责如下: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应急值守工作,综合研判灾害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汇总灾情信息和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协调专(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参与灾情及其应急救援情况新闻发布工作;负责震情及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开展地震烈度调查与

7、评定和震后应急宣传,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震后恢复建设规划编制等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参加人员搜救、应急排险等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会同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灾情及其应急救援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统筹协调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统一安排新闻媒体采访,做好舆情收集分析和舆论引导管控。拉西瓦武警中队:根据县人民政府需求,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组织民兵力量参加抗震救灾救援,视情派遣相关专业力量参加救援行动,协调组织现役部队支援协助地震灾害救援;协同公安部门维护当地秩序,保卫重要目标。县政府办公室:协调、督促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地震应急

8、相关工作措施。县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害发生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动员受灾害威胁区域人员疏散转移,情况危急时,依法强制组织避灾疏散;统筹协调有关路段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保证应急救援人员、车辆、机械等通行畅通;组织警力做好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受灾地区开展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指导受灾地区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受害群众心理康复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为受灾群众提供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供应。负责组织指导受灾害威胁区域有关工业企业人员疏散转移并开展自救互救;负责协调地震灾害发生后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抢修因灾损毁的通信设施,尽快恢复灾区通信;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过

9、程中公众通信网的应急通信保障组织工作。负责提出因灾损毁基础设施修复工程及其所需资金的意见和建议。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受灾害威胁区域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部署安排做好学校师生疏散转移;协调因灾损毁校舍修复和教育、教学资源调配,妥善解决灾区学生就学问题。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善后处置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地震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协助县应急管理局做好省级下拨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可能引发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点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震灾区及周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防范次生地质灾害。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地震灾害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

10、环境监测,指导环境应急处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开展灾区危房调查,及时消除可能造成二次危害的隐患,协助做好危房人员的疏散转移;组织协调灾区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的保护和抢修工作,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指导抢修因灾损毁的公路交通基础设施,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会同县公安局做好应急救援车辆的公路通行保障工作。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排查水利工程险患和抢修因灾损毁的水利设施;承担灾区相关水情的监测和通报,做好因地震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受灾害威胁区域景区、景点游客疏散转移和险患排查;指导景区、

11、景点对游客进行必要的地震灾害风险提示和应急知识教育;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工作中广播电视播放保障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工作中经费使用过程和效果的监督审计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受损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安全评估、检验和修复工作,防范特种设备次生灾害。县气象局:负责地震灾区气象条件的监测和天气趋势,为地震灾害的指挥、恢复、重建等方面提供监测预警预报气象保障服务。县总工会:负责对地震灾害中伤病人员和其他受灾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国网贵德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指导抢修因灾损毁的电力设施,尽快恢复灾区生产和生活用电;承担应急处置和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县内电信企业:负责提供地震灾害应急处

12、置中通信应急保障工作技术支持。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二、指挥机构职责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1.领导全县抗震救灾工作。2 .启动应急响应,宣布地震灾区进入应急期,确定应急响应级别。3 .根据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县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实施紧急支援。4 .指挥县消防救援大队,协调拉西瓦武警中队迅速参加抢险救灾。派遣县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工程抢险抢修专业队、医疗卫生救援队、地震现场工作队等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紧急救援、抢险抢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地震监测等工作。5 .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社情、民

13、情及其发展趋势。组织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与抗震救灾宣传。6 .根据地震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实施重点目标保护及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7 .组织指挥安置受灾群众。决定调运下拨救灾物资、救灾设备、救灾资金,保障受灾群众各类生活物资供应。8 .根据震情、灾情向上级人民政府提出援助请求,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应急期间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贯彻落实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部署;检查、督促、指导和协调各应急小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调遣应急救援力量和各类应急物资,积极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及时向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过

14、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风险,按指令协调各方力量予以解决;帮助指导各应急小组解决实际问题,排除各种困难,顺利开展应急工作;及时向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各应急小组通报有关地震灾害处置和资源配置情况;按指令要求及时协调发布有关地震灾害和应急处置等新闻报道;指导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制定完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抗震救灾指挥部各种文件、电文的起草、发放;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贵德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在本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相邻的县应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做好跨区域地震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牧)

15、民委员会应结合实际强化应急管理职责,协助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3现场指挥部及职责地震灾害发生后,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按照应急响应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在灾区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自然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开展以下工作:1 .了解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督促落实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部署。2 .根据灾区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调集应急物资、装备。3 .协调指导有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4 .协调公安、交通运输、民航等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5 .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6 .协调相关部门支

16、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处置次生衍生灾害。7 .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的其他任务。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应急小组,各应急小组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一、抢险救援组组成: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成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拉西瓦武警中队、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乡镇人民政府和专(兼)职救援队伍有关人员组成。职责:制定实施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负责现场抢险救援,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紧急撤离、疏散现场人员;排查搜救失踪失联人员,逐个搜寻,确认下落;制定现场安保措施和防止灾害扩大措施,确保救援安全;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空运、空投工作;根据现场救援情况,实行科学施救、适时调整、增派救援力量,必要时调集

17、各类救援设备设施,增强救援力量;应急救援结束后,负责灾区现场清理工作。二、生活保障组组成: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成员由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气象局、县总工会等组成。职责:制定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组织协调、转运帐篷和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三、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组成: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成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拉西瓦武警中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职责: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专家和应急医疗队伍,调集医疗、防疫器

18、械和药品,奔赴灾区现场附近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抢救室,对受伤人员开展救治和卫生防疫、病毒感染、现场洗消等医疗救助工作;加强灾区水源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做好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四、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组成: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成员由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国网贵德供电公司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职责:负责组织指导抢修维护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燃油、燃气、防洪、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组织生产、调运抢险救援产品,

19、调运生产物资和装备,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协调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对受灾的工矿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订科学恢复生产方案,组织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五、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组成: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成员由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等组成。职责: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做好余震防范;及时组织扑救火灾,处置危化品泄漏事故,做好灾区防火以及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加强震区灾害性天气监测,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的预警预报服务及防范工作;对重

20、大地质、水利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一旦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堰塞湖、地面塌陷等险情,及时组织疏散群众;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特别要保障核设施等关键设施运行安全;加强灾区环境监测,清理处置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六、治安保卫组组成:由县公安局牵头,成员由拉西瓦武警中队、县教育局等组成。职责: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维护现场治安,防止现场人为破坏或发生其他突发事件;维护灾区现场危险区域和附近交通秩序;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进行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财、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

21、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七、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组成: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民政局及有关媒体等组成。职责:负责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震情、灾情;适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负责审查新闻稿件,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收集、跟踪舆情并组织舆论引导。八、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组成: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成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

2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国网贵德供电公司、县农牧和科技局等组成。职责:负责调查地震灾害发生后,受灾区各类建构筑物、基础建设的破坏程度、人员伤亡数量等情况,为灾后重建提供数据资料;指导灾区做好保险理赔和给付。九、救灾捐助与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组成: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成员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总工会等组成。职责:接受和安排国内外捐赠,处理其他涉外事务和港澳台事务。十、应急专家组: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建立专业齐全的地震灾害防范应对专家人才库,并动态更新。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需要,可在全县范围内调集专家和专业人才组成专家组,开展地

23、震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调查评估等决策咨询服务工作,必要时向省级有关部门协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第3章响应机制3.1地震灾害分级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贵德县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当发生7.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2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3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发生5.0级以上

24、、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4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上述内容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3.2县级层面分级响应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县级层面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I级、II级、In级和IV级。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对灾害信息综合研判后,向副总指挥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副总指挥审定灾害程度并向总指挥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在省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I级响

25、应。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对灾害信息综合研判后,向副总指挥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副总指挥审定灾害程度并向总指挥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在省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In级响应。经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确认达到启动应急响应条件,向副总指挥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副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IV级响应。经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确认达到启动应急响应条件,向副总指挥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副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

26、,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乡(镇)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确定本级地震响应分级标准。发生跨区域地震灾害时,县人民政府要及时与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联系,沟通信息,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第4章监测报告一、地震监测预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县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发布临震预报,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二、震情速报地震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参数的测定,报抗震救灾指挥部、县人民政

27、府,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三、灾情报告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人民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县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地震灾害,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公安、交通、道路、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抗震救灾指挥部。第5章应急响应5.1 响应程序根据青海省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贵德县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划分为I级、II级、In级、IV级。5.1.1 县级I级应急响应一、启动预案条件1 .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2 .境内发生7

28、.0级以上地震时,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3 .震级未达到,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4 .其他需要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灾害情形。二、启动预案程序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对灾害信息综合研判后,向副总指挥提出I级应急响应建议,副总指挥审定灾害程度并向总指挥提出I级应急响应建议,由总指挥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报告,请求救援支援。三、启动工作部署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总指挥组织开展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 .以县人民政府名义或建议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

29、上报灾情。2 .成立现场指挥部,任命现场指挥长,现场指挥长根据救援需求调派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成立各应急小组,全面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3 .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县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灾核灾,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及灾区需求,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商会,提出救灾方案。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需要,部分或全部开放县级应急避难场所及其他应急避险场所。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及时向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4 .根据受灾县申请和救灾工作需要,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及时下拨县级灾害生

30、活补助资金;县应急管理局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县应急管理局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军警部队根据县人民政府的请求,组织协调武警、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助县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5 .在县人民政府安排下设立临时新闻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6 .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及时汇总灾害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7 .灾情稳定后,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工作。8 .抗震救灾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1、9 .1.2县级Il级应急响应一、启动预案条件1 .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2 .境内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时,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3 .震级未达到,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4 .其他需要启动11级应急响应的灾害。二、启动预案程序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对灾害信息综合研判后,向副总指挥提出H级应急响应建议,副总指挥审定灾害程度并向总指挥提出II级应急响应建议,由总指挥决定启动11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报告,请求救援支援。三、启动工作部署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分管抗震救灾

32、救助工作副县长组织开展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 .以县人民政府名义或建议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灾情。2 .成立现场指挥部,任命现场指挥长,现场指挥长根据救援需求调派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成立各应急小组,全面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3 .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县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灾核灾,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及灾区需求,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商会,提出救灾方案。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需要,部分或全部开放县级应急避难场所及其他应急避险场所。抗震救灾指挥部有

33、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及时向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4 .根据受灾县申请和救灾工作需要,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及时下拨县级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县应急管理局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县应急管理局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军警部队根据县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协调武警、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助县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5 .在县人民政府安排下设立临时新闻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6 .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及时汇总灾害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7 .灾情稳

34、定后,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工作。8 .抗震救灾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9 .1.3县级川级应急响应一、启动预案条件1 .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2 .境内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时,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3 .震级未达到,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4 .其他需要启动HI级应急响应的灾害。二、启动预案程序经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确认达到启动III级应急响应条件,向副总指挥提出In级应急响应建议,由副总指挥决定

35、启动11I级应急响应并报告总指挥,第一时间向州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响应措施。三、启动工作部署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组织开展灾害救助工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 .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情,对灾区抗灾救灾工作作出决定。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灾情。2 .成立现场指挥部,任命现场指挥长,现场指挥长根据救援需求调派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成立各应急小组,全面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3 .由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及灾区需求,帮助指导灾区开展

36、救灾工作。4 .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需要,部分或全部开放县级应急避难场所及其他应急避险场所。5 .在县人民政府安排下设立临时新闻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6 .根据受灾县申请和救灾工作需要,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及时下拨县级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县应急管理局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7 .灾情稳定后,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视情指导受灾乡(镇)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核定灾害损失工作。8 .抗震救灾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9 .1.4县级IV级应急响应一、启动预案条件

37、1 .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2 .境内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时,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3 .震级未达到,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4 .其他需要启动IV级应急响应的灾害。二、启动预案程序经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确认达到启动IV级应急响应条件,向副总指挥提出IV级应急响应建议,由副总指挥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并报告总指挥,第一时间向州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响应措施。三、启动工作部署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开展灾害救助工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 .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

38、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情,对灾区抗灾救灾工作作出决定。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灾情。2 .成立现场指挥部,任命现场指挥长,现场指挥长根据救援需求调派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成立各应急小组,全面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3 .由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4 .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需要,部分或全部开放县级应急避难场所及其他应急避险场所。5 .在县人民政府安排下设立临时新闻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6 .根据受灾县人民政府申请和救灾工作需要,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

39、及时下拨县级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县应急管理局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7 .灾情稳定后,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视情指导受灾乡(镇)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核定灾害损失工作。8 .抗震救灾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5.2应急响应时效当贵德县发生地震后,由地震指挥机构负责第一响应,立即组织实施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将事件情况报告抗震救灾指挥部,由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及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应急处置按时间段进行,对应急处置的阶段性划分,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可对时

40、间段及工作内容进行及时调整。一、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处置1 .震后1小时内(I)接到地震灾害通知后,各成员单位立即在抗震救灾指挥部或临时通知的地点集合。(2)县应急管理局在地震发生后立即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地震情况,提供地震灾情初判结果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在第一时间到达震源周围布设流动监测台网,密切监视震情,随时通报余震信息,为救援过程防止二次伤害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3)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媒体赶赴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受灾现场,开展新闻报道。(4)受灾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自行启动相应级别的地震应急响应,并向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已掌握的情况。(5)抗震救灾指挥部确定各工作组和各工作组负责人

41、,并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6)根据地震灾害带来的次生灾害或可能要发生的次生灾害,通知相关部门密切关注,自行启动或预备启动本行业预案,组织抢险人员待命。(7)组织灾区群众有序开展自救互救。(8)加强对重要目标的安全保卫。(9)勘察灾区道路受损情况,及时对损坏道路进行抢修,确保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能够及时到达;检查通讯系统,保证救援信息的畅通。(10)通知救灾物资管理部门做好物资调用的准备。2.震后2小时内(1)地震灾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向县人民政府或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受灾初查情况。(2)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地震灾害区受灾程度,及时向受灾严重地区派出现场指挥部或工作组,强化地震灾

42、害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能力,或直接组织、指挥和处置灾区临时出现的重大事故。(3)调集有关人员和抢险设备、物资,组织地震应急救援力量赶赴重灾区进行支援;视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征用物资,决定灾区进入紧急状态。(4)组织有关部门了解并分析次生灾害情况,采取先期预防和排险措施。(5)组织各医疗救护队伍赶赴重灾区,基层医疗救护队伍第一时间到达受灾现场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通知有关医疗机构准备、调运医疗救护物资。(6)组织各新闻媒体赶赴灾区开展新闻调查和报道。(7)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众告知地震初步情况、抗震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稳定人心及社会秩序,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投入抗震救灾;随着抗震救灾深入开展,县人民政府视情况

43、发布相关公告。(8)县人民政府将灾情初判意见和启动应急响应情况上报上级人民政府。(9)县应急物资缺乏或达不到需求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向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支援。若道路损坏,在短时间内无法抢修运行时,应及时协救援队伍和物资的调运。(IO)县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满足救援需求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向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支援,协调外地救援力量对灾区进行支援。3.震后4小时内(1)收集、统计、调查、汇总灾区受灾情况,确定受灾重点区域,必要时进行空中侦察。(2)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受灾情况向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作出人员救援、受灾群众安置、卫生防疫、工程抢险、次生灾害防御等全面工作部署。(3)灾区人民政府继续组织有

44、关部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先期到达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生命救援。(4)在灾区现场设立急救站,对受伤群众进行现场救治;落实接纳伤员的医院和床位。(5)进一步了解山体崩塌、泥石流、堰塞湖等次生灾害情况,制定相应排险措施,组织受次生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6)对余震趋势作出初步判定。(7)做好灾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保证灾区水源无污染。4.震后12小时内(1)整合资源,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应急抢险。(2)建立生命救援“绿色通道”,保证救灾道路畅通并实行交通管制。(3)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陆续到达灾区的救援队伍开展生命救援行动。(4)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到临时避难场所(如公园、广场等),为受灾群众提供生活必

45、需品。(5)将受伤严重的人员及时安排到就近或者其他医院进行救治。(6)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维护工作。5.震后24小时内(1)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陆续到达灾区的救援队伍继续开展生命救援行动。(2)继续排查次生灾害并进行排险;密切关注水利设施、水库等。(3)加强后勤支援,保障救灾物资供应。(4)对遇难人员遗体、动物、家畜的尸体进行妥善处置,做好防止疫情、病毒传播工作。(5)陆续开展伤员转运工作。(6)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通报灾害损失、救灾行动等情况。(7)对临时安置点进行检查,确保受灾群众基本需求和安置点的安全。6.震后48小时内(1)继续进行人员搜救。(2)协调、组织外地救援队伍开展救援。

46、(3)对灾情进行较为详尽的评估,初步确定灾区近期恢复所需外部资源。(4)继续做好重大流行性疾病的防控。(5)进一步排查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隐患并进行处置。7.震后72小时内(1)继续进行人员搜救,对重点区域进行专业搜救;协调有关部门调动大型工程车辆,协助消防救援人员使用生命探测仪进行搜救。(2)各级医疗机构做好伤员的接收、救治和转移工作。(3)协调和安排志愿者具体工作,处理物资、资金捐赠事宜。(4)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通报生命救援和次生灾害排除及抗震救灾工作情况。8.震后72小时以后(1)对危难险重区域进行有针对性地搜救。(2)大面积开展卫生防疫工作。(3)组织清理地震破坏现场,由应急救灾向持

47、续救灾过渡。(4)准备恢复重建。二、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灾区地震应急工作。根据现场救援情况,进一步确定地震灾害级别。如果达到m级,应在抢险救援和控制事态的基础上,立即报告州人民政府,同时请求启动上级预案,并由上级指挥机构指挥应急处置,本级全力配合。三、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应根据国家或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进行实施。根据现场救援情况,进一步确定地震灾害级别。如果达到级以上级别,应在抢险救援和控制事态的基础上,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请求启动省级预案,并由上级指挥机构指挥应急处置,本级全力配合。四、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处置1.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当贵德县内或大中型水库、矿山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强烈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县应急管理局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提出意见报抗震救灾指挥部,由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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