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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左旗2019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优化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内卫计财务发(2018)128号)、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员会办公室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左旗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阿左党办发(2019)22号)及2018年阿左族健康扶贫各项政策运行实际,保障全旗农村牧区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减少和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保基本、救大病、控慢病、强基层”为着力点,切实提高贫困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努力减少和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二、目标任务(一)实现分类救治动态管理结合入户随访、
2、电话随访等工作,做好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贫困患者摸底调查工作,根据贫困人口患病情况,结合阿左旗健康扶贫政策实际,对于患有23种大病患者引导其到指定定点医院实施集中救治,并做好转诊备案;对于长期慢病患者,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履约、用药指导、健康教育及后期康复治疗等。重点针对贫困人口中患有脑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等6种主要慢性病患者免费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做好政策解读;对于重病患者重点宣传阿左旗各项兜底政策,确保不漏一人,不落一户,切实防止该类人群返贫。按照“三个一批”分类,逐步实现贫困人口一户一策,一人一法。同时按照系统填报要求,做好疾病分类,动态
3、管理,按时完成人员、疾病、救治填报工作,为全面准确掌握阿左旗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患病、报销情况提供数据基础,同时做好与医保、扶贫等部门数据共享。(责任单位:旗卫健委)(二)全面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1.城乡医保参保费财政补贴。对全旗符合政策规定的贫困人口,参加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责任单位:旗卫健委、医保局、财政局、扶贫办)2 .购买商业补充保险。为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减贫保商业补充保险,降低因病致贫风险,减轻贫困人口自付医疗费用负担。(责任单位:旗扶贫办、财政局)3 .落实医保一升一降政策。加大大病保险倾斜力度,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
4、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责任单位:旗医保局、扶贫办)4 .符合政策规定的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牧区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责任单位:旗医保局)5 .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一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阿左族“情暖驼乡”大病扶贫保障基金兜底,确保报销比例达到自治区标准。二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终末期肾病患者在定点医院透析、滤过、灌流费用经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后,由阿左旗“情暖驼乡大病扶贫保障基金兜底至90%。(
5、责任单位:旗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人保财险阿盟分公司)6 .提供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一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由定点医院进行身份确认后,可享受旗域内定点医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出院时患者按照结算系统显示数据自付个人承担部分,其他费用由医保、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基金救助承办机构与定点医院按时进行结算。二是转外就医贫困人口“一站式报销统一到西城区行政服务大厅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窗口申报办理。(责任单位:旗医保局、卫健委、人保财险阿盟分公司)7 .慢病患者门诊费用得到合理补偿。一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有23+27种慢病,有二级
6、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检查报告或基本公共卫生慢病管理随访记录的贫困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现场审核、审批后,可享受“送医送药、定点取药服务及慢病兜底政策,确保慢病患者门诊费用控制在可承担范围。二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终末期肾病患者,在定点医院透析过程中使用的合规药品费用,经医保报销后,由阿左旗“情暖驼乡门诊慢性病扶贫保障基金兜底至90%。三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外地定点慢病患者待医保结算完成后,实施统一兜底。(责任单位:旗卫健委、医保局、财政局)8 .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贫困人口中的重点人群开展免费体检。为贫困人口提供及早的健康干预,需救治的集中救治,
7、患慢性疾病的给予健康管理,身体健康的提供健康教育。(责任单位:旗卫健委)9 .家庭医生签约履约率达到100%。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义诊咨询、慢病随访、健康教育、政策宣传、合理用药指导、一对一干预等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解决签约贫困人口当前最主要的健康问题。(责任单位:旗卫健委)10 .进一步规范全旗医疗服务行为。全旗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落实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范围和临床路径,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基础上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二级医院贫困人口住院目录外用药控制在5%以内、三级医院控制在10%以内,减轻贫困群众看病负担,旗域内就诊率逐年提高。(责任单位:旗卫健
8、委、医保局)IL开展大病集中救治专项救治行动。按照应治尽治的原则,确定专家组、大病专项救治医院(附后),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核实核准的食道癌、胃癌、结肠癌、宜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等九种大病患者,肺癌、乳腺癌、宫颈癌、尘肺病等新增四种大病患者,肝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扩增10种大病患者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到2020年实现患有大病的农牧区贫困人口全部得到救治和管理,对新发现的大病患者要及时安排救治,依托阿左
9、旗“情暖驼乡”大病扶贫保障基金,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贫困人口进行兜底补偿,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责任单位:健康扶贫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全旅各帮扶单位)12 .开展“光明扶贫工程。根据阿拉善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拉善盟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光明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卫计医字(2017)499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白内障患者,实施定点医院免费救治,到2020年实现建档立卡白内障患者免费救治全覆盖,并建立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健康扶贫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全旗各帮扶单位)(三)全力做好苏木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清零达
10、标”专项行动以保隙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为目标,到2019年末,以苏木镇为单位,实现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达标;以行政嘎查村为单位,实现有1所政府支持的卫生室在房屋、设备、人员、药物等基本医疗服务达标;不适合建设固定卫生室的,通过“固定+流动服务方式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旗卫健委)(四)全力做好贫困人口政策应知应会全面做好政策宣传,典型选树工作,利用入户随访、调查、帮扶,贫困人口就医等时机广泛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措施,同时充分调动报纸、网络、电视、微信等多种媒介力量,全面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政策宣传不漏一人,不落一户
11、。(责任单位:健康扶贫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全旗各帮扶单位)(五)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实施传染病和地方病综合防控工作、妇幼健康和健康促进工作,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落实好妇幼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进嘎查、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行动,全力推进健康促进旗县创建,完善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健全健康教育队伍,为每个家庭提供“一对一”健康教育服务。(责任单位:旗卫健委)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为全面落实阿左旗健康扶贫工作,成立旗健康扶贫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陈立杰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副组长
12、:李锦秀旗政府副旗长成员:王炜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宏丽旗扶贫办主任高那仁道尔吉旗卫健委主任秀荣旗医保局局长图布吉日嘎拉旗卫健委副主任叶涛旗财政局副局长李鸿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责任保险事业部、社会医疗保险事业部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卫生健康委,主任由高那仁道尔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审议推动重要工作安排,加强科学规划,协调跨部门重要事项,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二)建立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推动。建立联动机制,旗健康扶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各部门实施落实进度,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实施进度缓慢,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实行督导督办制,推动各项政策落地、任务落实。(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问责机制。将健康扶贫工程纳入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和阿左旅政府目标考核管理,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半年督导、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实、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确保2019年健康扶贫工作规范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