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5863657 上传时间:2023-08-28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7.4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园区(基地),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工信部等八部委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强区五年计划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十四五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自治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以下简称自治区示范单位)是指在自治区范围内,获得自治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

2、范园区(基地)、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第三条自治区示范单位认定的评审和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园区(基地)、企业自愿开展自治区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第四条自治区示范单位产业重点方向及任务:以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矿、煤歼石、粉煤灰、冶金渣、化工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工业废渣、及利用废旧金属、废旧动力电池、废塑料、废轮胎、废矿物油等再生资源类的综合利用为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打造一批示范园区(基地),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研发、工艺创新,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

3、用产业,完善绿色产业链,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第五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自治区示范单位认定的评审和监管工作,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自治区示范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并协助自治区工信厅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自治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园区(基地)申报条件。1.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2 .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已有一定基础,年资源综合利用总量60万吨以上,综合利用率50%以上。3 .园区(基地)内有2家以上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形成协作配套的综合利用产业体系。4 .已制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相关规划或工作方案,并纳入当地总体发展规划

4、。5 .已实施或拟实施一批跨企业、跨行业、跨区域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建立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检验检测、信息咨询、人才培训、融资服务等平台。第七条自治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申报条件。1.在自治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法人代表黑名单。3 .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和自治区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重点方向。4,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及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工业固废年利用量不低于10万吨;废旧金属年利用量不低于3万吨。5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生产过程重视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工作,有一定的

5、绿色发展示范作用。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八条初审。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含宁东基地,下同)组织辖区企业和园区(基地)自愿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园区(基地)填报自治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园区(基地)申报书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填报自治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申报书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初审意见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第九条复核。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聘请专家,对通过初审的园区和企业开展审核评价,提出拟认定名单,征求发改、生态环境、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第十条公示。通过审核程序的园区(基地)、企业名单在自治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开展复审

6、与调查核实。第十一条授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当年认定的示范单位授牌表彰,向全社会发布示范单位名单,并在资金安排和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和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把认定工作作为推动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抓手,及时掌握示范单位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督促示范单位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提升本地区资源综合利用总体水平。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自治区示范单位的称号:1.企业被依法终止的。2 .停工停产一年以上的。3 .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4 .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的。5 .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的。6 .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第十四条园区(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自治区示范单位的称号:1.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的。7 .园区(基地)合并或撤销的。8 .园区(基地)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第十五条被公告撤销的自治区示范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自治区示范单位。自治区示范单位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工信局审核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申请调整。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