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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医嘱制度要求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4、保留用过的空安*瓦,以备查对。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隈生卜达Ii失医FirM-实施流疗妒爬ttW7M上或“失医内容医生“开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