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费预决算编制.ppt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5890739 上传时间:2023-08-30 格式:PPT 页数:22 大小:325.9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项目经费预决算编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项目经费预决算编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项目经费预决算编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项目经费预决算编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项目经费预决算编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项目经费预决算编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经费预决算编制.ppt(2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研究开发,科技专项经费预决算编制,浙江正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袁坚刚 友情联系方式:,主要内容,一、引言二、专项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三、经费预算、决算的编制四、常见的问题,一、引言 科技专项经费是政府用公共财政对技术创新活动进行的资助。,事前:有严格规范的审查和申报程序事中:对项目的实施有监督、检查制度事后:需要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目前比较常见的科技财政补助项目 国家级:(1)973计划(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侧重基础研究)(2)863计划(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侧重国家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前沿性、前瞻性高技术研究)(3)科技支撑计划(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

2、,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省级:(1)分期补助(2)事后补助(3)贷款贴息,目前主要的省级科技项目财政补助形式:分期补助:财政拨款50万元以下的,补助经费根据技术专家对经费申报的评审意见,由业务处项目官员根据研发任务的需求,比照相关项目的资助水平,根据科技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提出建议,经计划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厅务会议审定。财政拨款50万元以上的,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办法(试行)通知(浙财教字2007224号),由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联合提出预算审核报告,科技、财政部门并根据项目公益性程度,确定补助经费。事后补助:由项目承担单位在

3、项目完成后,对研发投入进行经费决算。在决算的基础上,由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联合提出审核意见,按比例(不高于15%、30%)进行补助。贷款贴息:由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对贷款利息支付情况进行决算。在决算的基础上,由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联合提出审核意见,按实际利息支付的50%进行补助。,二、专项经费的管理,专项经费管理中主要政策文件财政部、科技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973财政部、科技部、总装备部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科技部严肃财经纪律 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

4、62号)浙江省财政厅、科技厅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科技厅、财政厅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办法(试行)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财政厅、科技厅浙江省省级科技成果转换 产业化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财政厅、科技厅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新)(2010年12月28日,一个月后执行,以前的已签合同按老规定执行),经费管理的基本要求:1、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科技项目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财政科技经费专款专用。2、严格规定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科技经费是指在项

5、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开支范围 国家项目: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省: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其他等12个科目(省加:验收检查费共13个科目)省里新的经费管理办法又把前10个科目归为直接费用,其他为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科研人员激励费用(间接费用为直接费用减设备费的16%,其中激励费用8%)。3.严格按预算执行: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

6、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需报科技部门批准同意。(省里新的经费管理办法对第一条没有规定,第二、三条限定10%)4.多元投入,总额管理,重点对财政经费进行监管 企业自筹配套经费:使用范围不受文件规定的财政经费使用范围限制,但必须用于与该项目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相关。(也要基本按照预算执行),一.严禁从项目经费提成用于人员奖励支出。二.严禁从项目经费中直接提取管理费计入项目成本。三.严禁挤占挪用项目经费,超预算范围开支的行为。四.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项目经费预算。五.严禁编制虚假预算套取项

7、目经费。六.严禁项目结题后不及时进行财务结算,长期挂账报 销费用。七.严禁提供虚假配套承诺或不及时足额提供配套资金。八.严禁项目经费脱离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监管。,科技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三、专项经费预算、决算的编制,一、编制的基本要求 1、目标相关性(经费支出与项目任务紧密相关)2、政策相符性(应符合国家和省的财政财务政策和经费管理制度)3、经济合理性(参照同类研究开发活动合理的支出水平,体现节约、效率)预算的可执行性经费支出最终是研究开发活动在财务上反映。,二、预算的具体编制(一)设备费。购置(试制、改造、租赁)设备与项

8、目研发任务是否必需和相关;购置设备预计利用率、设备购置共享的可能性及购置数量和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属于课题承担单位的必备基本条件。纳入经费预算的设备主要包括科学仪器设备、小试和中试用的相关设备。以产业化为目标的相关设备购置所发生的费用一般不能作为科研经费纳入预算。单价5万以上的要提供供应商报价资料和联系电话(国家项目需3家供应商资料),单价3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需附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办公室购置审核意见。(国家项目单价100万以上设备需编报大型设备申请书)(二)材料费。材料购置与项目研发任务是否相关;预算材料种类、单价和数量是否合理。(国家项目明确消耗量大、单价较高总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大宗或贵重材

9、料,需在明细表中单独填列)国家项目对主要设备、材料在检查、审计中都要逐项核对,并在专项审计报告中披露。(三)测试加工化验费。测试化验加工内容与项目研发任务是否相关、必要;测试化验加工单价和批次数量是否合理。(注:包括外部和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国家项目总费用在5万以上的,要在预算说明书中应详细说明其与课题研究任务的相关性,选择的测试化验加工单位的理由以及次数、价格的测算依据等)(四)燃料动力费。根据科研开发需要,判断燃料、水电等耗费总量是否合理;高燃料动力耗费项目应作具体说明。(注:为能单独计量的科研设备燃料动力,不能单独计量的为管理费),(五)差旅费。考察交流内容、地点与项目

10、研发任务是否必要;交流人数、车旅费等预算是否合理。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六)会议费。召开的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等会议与项目研发任务是否必要;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会议场所及支出标准是否合规、合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七)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合作、协作研究单位是否具有研发(互补)优势;合作、协作研究任务是否具体,与项目研发任务是否相关;合作、协作研究的具体任务目标与经费支出是否合理。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的项目,应当提交国外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协议或邀请函。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根据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11、执行。(注:需提供合作协议或意向)(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和知识产权事务费。研究资料复印(购置)、软件购置、专利申请、论文和专著出版等费用事项是否具体;申请数量、单价预算的合理性。(九)人员劳务费。人员劳务费支出对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各类科技人员投入项目的研究时间是否符合实际;人员劳务费支出标准是否合理。人员劳务费支出总量应当根据研发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预算,涉及较大研发劳务支出的软件开发、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科研项目,可适当增加人员劳务支出预算。,(十)专家咨询费。专家咨询费支出对象是否合理;支出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十一)验收检查费。与项目验收、中期检查等费用预算是否合理,相关

12、标准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十二)管理费。管理费支出总量及比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十三)其他费用。增设预算科目是否具体;支出内容与项目研发任务是否一致;支出数量、价格标准是否合理。项目在预算编制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费用需要调整预算的,可以在执行时向省科技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预算评审中的原则是只核减,不增加,三、决算的具体编制 经费管理的核心是“预算管理”,尤其是承担国家项目,因此科学、合理地按照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注意事项编制和申报项目经费预算。按照相关要求具体执行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经费预算需要调整,根据不同项目类型按相应的规定及时上报、调整。,存在下列行

13、为之一,不得通过财务验收: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三、常见的问题(1)关于预研发费用科技项目都有一定的研发周期,在课题的任务书、合同书、预算里有明确的规定,课题执行期以前的发生的预研费用都不能列入。(2)关于垫付费用由于存在各级财政经费到位不及时等情况,为了不影响课题的正常开展,如果在课题执行期内原预算中的部分专项经费支出先由其他来源的经费垫付了,在已经做账务处理的前提下,可以确认为专项经费支出。(3)关于自筹

14、经费来源自筹经费是指专项经费以外的各种渠道来源的货币资金,包括:其他财政拨款、单位自有货币资金和其他渠道货币资金。这里其他财政拨款不包括有其他特定研究任务和目标的财政专项拨款。自筹配套资金必须为现金配套,不得以房屋、设备等实物及无形资产作为配套资金。(4)科研经费支出中各科目有没有具体的比例限制除了特定科目,如管理费、省里新出来的激励费用,没有限制。只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体现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原则。,(5)设备费专项经费不能大量列支实验室必备的常规通用和办公设备,少量应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其预算理由和测算依据。专项经费原则上不允许列支办公室、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费,但对于为了

15、新增设备安装使用的需要而对实验室进行的小规模维修改造支出可以在“其他费用”中列支。与专用设备同时购置并与之配套的备品备件,应纳入设备费列支;单独购置的相关备品备件,应纳入材料费列支。当试制设备为目标产品(即课题主要任务就是研制该设备)时,应当分别在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等科目中列支。当试制设备为过程产品(即为完成课题任务而研制工具性产品)时,试制设备发生的相关成本应列入设备费。(6)材料费 不可以使用专项经费购买生产性材料、基建材料、大宗工业化原料。不可以用专项经费购买普通办公材料(有些项目如信息技术类,必要购买一些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办公材料时,预算数量不能过大且必须在预算说明书中作详细

16、说明),(7)测试化验加工费 如果测试化验加工单位是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可以按内部结算价支付相关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费。如果不是独立核算单位,不能单独列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但测试化验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可在原材料等相应科目列支。(8)燃料动力费是指可以单独计量的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时实际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本单位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不得在燃料动力费中列支。科学考察发生的车(船)燃油费可在燃料动力费中列支。(9)会议费 是指课题组举办的与课题任务有关的会议(如咨询会、交流会、验收会等)支出。课题组成员因课题研究任务参加与课题研究任务相关的国内学术会议的差旅费应

17、列入差旅费支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发生的注册费、差旅费等费用,应列入国际合作与交流费。(10)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不应用专项经费购买通用性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不应由专项经费列支日常手机通讯费(可以列支的是课题必须的专业通讯费)。,(11)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是支付给没有工资性收入的课题参加人员的报酬;支付给课题研究过程中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应在专家咨询费科目列支。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课题研究及管理的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凭据)(12)管理费 课题管理费预算总额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进行控制,由课题第一承担单位一次性提取,并按照课题经费

18、比例分配到各有关单位。管理费不能计提,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13)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支出内容不应与前述预算科目的支出内容重复列支。不能列支课题实施前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奖励支出以及不可预见费。(14)能否列支培训费、推广费一般不能在专项经费列支培训费、推广费,对于包括技术成果应用推广任务的课题以及涉及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重大公益技术的应用示范的项目,其发生的培训费、推广费可在“其他费用”中列支(但不得与会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重复)。,(15)关于预算执行调整问题承担国家项目中劳务费、专家

19、咨询费、管理费严格不能调整。对于不能调整或申报调整但未批准的费用,只能做相应账务调整处理,如专项与自筹、课题与课题、横向与纵向。设备、大宗材料如有较大变化必须有充分合理的理由,最好经申报审批,没有必须得到技术验收专家书面认可。(16)关于审计单位国家项目:单个课题的专项经费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在国家项目审计机构库中自行选择委托;1000万以上的由科技部委托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省级项目:专项经费在20万以下的,由课题组自行出具财务决算报告;20万-50万(含20万)的,项目承担单位有内审资格的,可由内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意见;50万以上(含)的可在省科技厅的审计机

20、构库里自行选择委托进行专项审计。(17)关于审计的范围 国家项目:包括专项经费、自筹经费。对合作单位的拨付的合作经费,需对照预算作出决算,并提供单独核算的相关账册和主要财务凭证复印件,审计机构根据这些资料决定是否进行现场延伸审计。省级项目:包括专项经费、自筹经费。对拨付给科技计划合同约定的承担或参与单位的专项经费需延伸审计(开具收据);对支付给非承担或参与单位的合作经费,不需要延伸审计,项目主承担单位可以凭收到合作单位开具的发票记入经费支出账。,(15)关于预算执行调整问题承担国家项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严格不能调整。对于不能调整或申报调整但未批准的费用,只能做相应账务调整处理,如专项

21、与自筹、课题与课题、横向与纵向。设备、大宗材料如有较大变化必须有充分合理的理由,最好经申报审批,没有必须得到技术验收专家书面认可。(16)关于审计单位国家项目:单个课题的专项经费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在国家项目审计机构库中自行选择委托;1000万以上的由科技部委托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省级项目:专项经费在20万以下的,由课题组自行出具财务决算报告;20万-50万(含20万)的,项目承担单位有内审资格的,可由内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意见;50万以上(含)的可在省科技厅的审计机构库里自行选择委托进行专项审计。(17)关于审计的范围 国家项目:包括专项经费、自筹经费。对合作单位的拨付的合作经费,需对照预算作出决算,并提供单独核算的相关账册和主要财务凭证复印件,审计机构根据这些资料决定是否进行现场延伸审计。省级项目:包括专项经费、自筹经费。对拨付给科技计划合同约定的承担或参与单位的专项经费需延伸审计(开具收据);对支付给非承担或参与单位的合作经费,不需要延伸审计,项目主承担单位可以凭收到合作单位开具的发票记入经费支出账。,谢谢!,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