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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鱼我所欲也,孟子,孟子,名,字,邹人,战国初期、。他是孔子的孙子的再传弟子,是 学派继孔子之后一位重要的代表人物,后称为“”。在政治上,他提倡“”,提出“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反对诸侯之间的兼并战争;在人性问题上,孟子主张_论。,作者简介,轲,子舆,儒家,亚圣,思想家,教育家,仁政,性善,文学价值,孟子共七篇,记述孟轲的言行。此书的写作与论语不同,是他本人和门徒共同完成的。从体制上说,孟子基本上仍属于语录体,但较论语已有很大发展。这不但是因为它的篇幅加长,议论增多了,而且很多段落都围绕着一定的中心,结构完整,条理清楚,只添上题目,就可单独成篇。孟子的文学性,还表现在它善于用形象帮助说理。有时是
2、短小的比喻,有时是完整的小故事、寓言。如“揠苗助长”、“五十步笑百步”、“出尔反尔”“出类拔萃”“绰绰有余”“怨天尤人”等等,都成为后世常见的成语。,读准字音,恶 箪 蹴,乡 羹 妾,w dn c,xing gng qi,原文:,译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熊掌:,得兼:,熊的脚掌,是一种珍贵的食品。,同时得到。,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要舍弃鱼而选取熊掌。,所想要的/所喜爱的。,所欲:,舍:,舍弃。,取:,选取。,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原文:,译
3、文:,生:,义:,生命,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东西,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要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文章开头写“鱼”和“熊掌”有什么作用?,运用了比喻论证、类比论证,以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而取熊掌为喻,引出生与义不可得兼则“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原文:,译文:,有甚于:,苟得:,恶:,患:,辟:,比更重要。,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4、。,w,厌恶,与“欲”相反。,祸患,灾难。,通“避”,躲避。,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然而我所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事情,但所厌恶的事情有比死亡更为严重的,所以有祸患我也不躲避。,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原文:,译文:,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5、?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如使:,何不用也:,莫:,假如,假使。下文“使”义同。,什么手段不可用呢?,没有。,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使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为严重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6、,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原文:,译文:,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由是:,通过这种方法。,是故:,因此,由此可见。,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东西比生命更重要(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事情比死亡更为严重(那就是“不义”),原文:,译文:,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非独:,不仅仅。,勿丧:,不丢掉/不丧失。,是心:,这种本性。,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
7、,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第一段:,不为苟得,不避祸患,不择手段求生,不择手段避
8、患,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所欲莫甚于生,所恶莫甚于死,为义可以舍生,贪生怕死,对比论证,原文:,译文:,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不屑:豆:呼尔而与之:蹴尔:,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用脚踢着。尔,助词。,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嗟来之食 礼记檀弓下: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
9、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1、请用最简练的一句话概括这个典故。,贫者不受嗟来之食。,原文:,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辩:通“辨”,辨别。奉:侍奉何加:(有)什么益处。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识穷乏者:所熟识的贫穷的人。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动词。与:通“欤”,语气词。,译文:,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在数量上孰多孰少?在意义上
10、呢?为什么会做出不同的选择?,守义不辱 存有本心,见利忘义失去本心,2、孟子说过:“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那么“万钟则”这句话应指前面的哪一句?,富贵不能淫。高官厚禄诱惑不了。,原文:,译文:,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通“向”,以前。全句:从前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第一个“为”wi,介词,为了。第二个“为”,wi,动词,这里是接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
11、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是亦不可以已乎:之谓:本心:,原文:,译文:,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是,此,这种做法。已,停止,放弃。,天性,天良。羞恶廉耻之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相当于“称作”“叫做”。,第二段:,弗受、不屑,正面,反面,失本心,第一部分 提出“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并说明“义”的美德就是人所固有的,“义”重于生命。,文章结构,第二部分 举例进一步论证“义”重于生命,不能“见利忘义”,否则就是失掉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朱熹:“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丰赡、节俭)于宴安(安逸享受)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作者列举了两种不同的人生观,赞扬了什么样的人,斥责了什么样的人?,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作者为了阐明自己的观点,用了哪些论证方法?试举例说明。,比喻论证 对比论证 举例论证(4)类比论证,生与死 义与利,为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夏明翰),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