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无害化回收5000吨废旧铅蓄电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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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无害化回收5000吨废旧铅蓄电池项目项目代码2211-320722-89-0-48396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徐许路西侧地理坐标(东经118o29r0.035w,北纬34。3135.44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4危险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其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东海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东海行审备(2023)2

2、68号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639.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东海县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原东海县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及文号:东环发20166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产业定位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

3、影响报告书,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产业定位为:循环产业(再生铝冶炼加工、再生橡胶、再生塑料、车辆拆卸、废油回收等)、金属制品加工(废钢铁熔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制造等)、食品(含白酒制造)、新材料(石英材料及其它功能材料),配套仓储物流。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东海县桃林镇徐许路西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从事N-7224危险废物治理,属于循环产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用地规划及产业定位。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

4、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文件)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经查询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周边无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

5、知(苏政发2020l号),本项目附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马陵山水源涵养区,位于本项目南侧430m。表Ll与本项目有关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一览表空护名态保域称生间区县(市、区)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空控面态管域积生间区总面积马陵山水源涵岸区东海县水源涵养-山林场、黑龙潭水库及周边的芦窝村、麻疯病院、山里岩、上河村、道塘村、陈洲村等。石埠水库及桃林镇的彭才村、西埠村、桃西村、桃北村、官庄村、及山左口乡的大贤庄村、南古寨村等-96.696.6根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连环

6、发2020384号)及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连环发2021172号),西侧马陵山水源涵养区为优先保护单元,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为重点管控单元,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表l-2表1-2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管空间控单元属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境控元称环管单名管控级别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相符性马陵山水源涵养区优先保护单元(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保护管理。(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

7、法: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禁止毁林、毁草开垦;禁止铲草皮、挖树兜。生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禁止倾倒砂、石、土、肝石、尾矿、废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力口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1)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2)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治理水土流失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坚持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与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注本项目不占用管控区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

8、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重提高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重点发展以再生资源(含报废汽车、再生塑料)拆解、加工、再生利用,废钢铁熔炼及其压延加工,再生有色金属(含再生铝熔炼及其压延加工)熔炼及其制品压延加工,机械装备制造,拆解废油回收,再生橡胶(含报废轮胎)加工及配套产业,新材料(石英材料及其它功能材料),专业仓储物流业为主导的产业。严格限制非本产业园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园,禁止高能耗、高污染、耗水量大、废水中含难降解

9、有机物、“三致”污染物的项目进入产业园,国家经济政策、环保政策和技术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区。废水182.5万吨/年,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C0D91.25吨/年,SS18.25吨/年,氨氮9.125吨/年,总磷0.91吨/年。二氧化硫18.21吨/年,氮氧化物27.33吨/年,PMlO22.84吨/年,甲苯1.56吨/年,氯化氢0.67吨/年,二甲苯0.86吨/年。园区应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园区周边设置200米安全防护距离O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吨/万兀)W8、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0.55o1、本项目为危险废物治理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不产生

10、生产废水;2、本项目水污染主要为少量生活污水,废气主要为少量硫酸雾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管控要求;3、园区己建立风险防控体系,本项目周边200米范围内无居民敏感点;4、本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为0.0375吨/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52吨标煤/万元,满足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注:本项目用电1万kwh/a、(GB/T2589-2020)折标煤系数分别为煤约37.21ta.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鲜水耗为0.0375吨/万元、单位工业增经济产业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为(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幺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表13与当地新鲜:0.项目4加值F发效支连/号)环境水14(

11、Wa,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1229kgce/(kWh)、0.257kgcet,则合计折标日产值约1500万元,本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新能耗为052吨标煤/万元,满足东海县循环率要求。三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分析:【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表环境要素环境质量标准及现状项目情况相符性大气到2020年,我市PM2.5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保降低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35微克/立方米。到2030年,我市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2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2控制在3.5万吨,NOx控制在4.7万吨,一次PM”控制在2.2

12、万吨,VOCs控制在6.9万吨。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2控制在2.6万根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历史统计数据,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预测,本项目主要排放废气污染物为硫酸雾,主要排放量为0.009ta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O相符吨,NOx控制在4.4万吨,一次PM25控制在1.6万吨,VC)CS控制在6.1万吨。地表水到202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且I类)比例达到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V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

13、稳定。2019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2020年全市COD控制在16.5万吨,氨氮控制在1.04万吨,2030年全市COD控制在15.61万吨,氨氮控制在1.03万吨。区域主要河流为西大河,据江苏泰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江苏蓝天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对西大河的监测结果可知,西大河内主要污染因子监测项目值均符合地表水III类标准。另外,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水环境功能类别。相符土壤环境利用国土、农业、环

14、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不向土壤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不会改变土壤环境功能类别。相符声环境质量委托江苏雨松环境修复研究中心有限公司2022.12.06-2022.12.07两天对厂区周边环境进行监测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相符根据一(3)上表分析,本项目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相符。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中明确提出了“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l

15、-3o表1-3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1、水资源消耗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5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要比2015年下降28%和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0.60以上。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严格按照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4年修订)执行。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力度。本项目所用水量约为140Wa,为员工生活用水,人均日用水量50Ld,满足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

16、活用水定额(2014年修订)中企业管理办公生活用水要求(不超过每人80Ld)o符合2、土地资源消耗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520万元/亩、4(X)万元/亩、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万元/亩、20万元/亩、15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8,化工行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6,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绿地率不得超过15%,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枳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

17、建筑面积的15%o本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属于用地供需矛盾特别突出地区。符合3、能源消耗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目标控制在161万吨标煤以内,全市煤炭消费量减少77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各行业现有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新建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执行。本项目不使用煤炭,主要能耗为水和电能,项目年用电1万kwh,用水量140m3a,折合标准煤量为37.21吨标准煤,本项目为环境治理业

18、,不属于制造业,暂未发布相应的国家和省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要求相符。(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9号),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4所示。表14与当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1、产业定位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本项目属于N772

19、4危险废物治理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且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属于工业用地。符合2、管控红线依据空间管制红线,实行分级分类管控。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海洋保护区内实行有限准入的原则,严格限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建设活动。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马陵山水源涵养区,位于本项目南侧430mo符合3、流域控制实施严格的流域准入控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在无法做到增产不增污的情况下,禁止新(扩)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

20、镀等水污染重的项目,禁止建设排放含汞、珅、镉、辂、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为N7724危险废物治理项目,不属于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水污染重的行业;且无含汞、伸、蝠、铝、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符合4、大气质量红线严控大气污染项目,落实禁燃区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禁止新(扩)建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项目以及燃煤锅炉。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一切高污染燃料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项目以及燃煤锅炉项目,且不使用燃料。符合5、风险控制人居安全保障区禁止新(扩)建存在

21、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人居安全保障区且不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符合6、准入行业严格管控钢铁、石化、化工、火电等重点产业布局。钢铁重点布局在赣榆临港产业区,石化重点布局在本项目为N7724危险废物治理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火电符合徐坪新区,化工项目按不同园区的产业定位,布局在具有其产业定位的园区内,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深入推进化工行业转型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7号)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和负面清单的通知(连环发(2017)134号)。重点建设徐坪IGCC和赣榆天然气热电联产电厂,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电厂

22、。等行业。7、设备、工艺控制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技术和设备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成熟,且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符合8、能耗控制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清洁生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有国家效率指南的执行国家先进/标杆水

23、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9、选址控制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工业项目选址区域拥有相应的环境容量。符合(5)连云港市市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连环发2021172号),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5所示。表1-5与连云港市

24、市域环境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表管控类别管控要求项目情况鳖1、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2、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全市所有的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

25、建设活动。钢铁重点布局在赣榆临港产业区,石化重点布局在徐仔新区,化工项目按不同园区的产业定位,布局在具有其产业定位的园区内。重点建设徐坪IGCC和赣榆天然气热电联产电厂,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电厂;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3、根据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化工项目必须进入由市级以上政府批准且规划环评通过环保部门审查的产业园区(化工重点监测点的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结构调

26、整的技改项目除外)C”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徐许1路西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从事N7724危险废物治理,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循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用地规划及产业定位。符合2、污染物排放管控1、2020年连云港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8.19万吨/年、0.85万口松年、2.44万吨/年、0.24万吨/年、3.45万吨/年、3.40万吨/年、2.61万吨/年、8.3万吨/年。2、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

27、)9号),全市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本项目硫酸雾的排放量为0.009ta;项目电解液挥发废气可以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符合3、环境风险防控根据连云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连政办发(2015)47号),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体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坚持属地为主,发挥地方政府职能作用,形成分级负责、

28、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整合现有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和环境监测网络,发挥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和专家队伍的积极作用。充分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物资装备和技术准备,加强培训演练。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人居安全保障区且不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符合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2020年连云港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29.43亿立方米、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37.46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344万公顷。2、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I类”(较严),具体包括: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O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根据连云港市

29、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1、本项目用水为140m3a,占地2639.3平方米,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2、本项目主要使用能源主要为电,不使用煤炭,因此不涉及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等指标要求。同时,本项目能耗较小。3、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技术和设备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成熟,且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

30、关要求。4、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环办函2015389号)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的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环办函2O15389号)有关事项通知: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严格依法对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实施重大变动”等环评违法行为的建设项目实施行政处罚。对于建设单位性质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要求,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责任:(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重大变动未经环评审批,建设项目基本建成的;(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重大变动未经环评审批,擅自

31、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内开工建设的;(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重大变动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或严重生态破坏的;(四)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五)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的。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徐许路西侧,截至目前,建设单位未对其进行任何建设活动,仍保持现状,故不存在“未批先建”等环评违法行为。5、其他政策相符性分析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相符性对照省生态环

32、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分析,本项目不涉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点中规定不予批准各类情形。表16与苏环办(2019)36号文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要求项目情况不予批准的情形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1、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划。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2、建设项目采取的措施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要求。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

33、控制生态破坏。3、建设项目排放的硫酸雾能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止措施。4、本项目为新建项目。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5、本项目不涉及。6、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6、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

34、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要求,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设置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设置气体导出及气体净化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云存储方式保存视频监控数据。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

35、类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露液体收集装置。对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贮存废气剧毒化学品的,应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企业需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由来连云港秋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经营范围包括废旧金属及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利用、销售等。企业租赁园区内工业用地2639.3平方米,建设年回收5000吨废旧铅蓄电池项目。本项目只收集贮存废旧铅蓄电池,后续委托有资质

36、单位安全处置。该项目已取得连云港市东海县行政审批局的备案,项目代码为“2211-320722-89-01-48396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四十七、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业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中“其他”类项目,应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连云港秋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J司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工作组进行了实地

37、踏勘和资设内料收集,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对项目产生的污容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2、项目工程产品方案情况表2建设项目工程产品方案序号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产品名称及规格设计能力年运行时数h备注1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废旧铅蓄电池5000吨/年2240本项目只回收贮存,不处置注:项目实行2班制,每班4h,年工作280d,全年工作4480h03、主要生产设施表22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尺寸数量(台/套/个)备注1叉车3000型2/2电池回收专用车/2辆!3地磅10吨1/4便携式电子秤300kg型2/5厂房航吊40

38、00型1/6铁质贮存柜126*126*70mm30/7塑料贮存箱100*80*60mm4/8消防设备箱120型1/9电解液收集桶200-SS型2Z10负压风机260-S2/11酸雾吸收装置600-X1/4、原辅材料情况表2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序号名称年贮存(吨)规格组分来源及运输最大贮存量转运周期1废旧铅蓄电池5000硫酸水溶液、铅、汽运20t1天5、公用及辅助工程情况表24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工程名称单项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备注主体工程贮存区标准厂房,主要用于废旧铅蓄电池的贮存以及次生危废的暂存,其中包括废旧干电池贮存区400平方米,废旧湿电池贮存区10平方米、劳保废品贮存区6平方米、次生危废暂存

39、区10平方米依托现有已建580.9平方米的厂房门卫门卫岗亭16平方米,本次新建公用工程给水年用新鲜水量约140t区域供水管网排水废水量112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桃林污水处理厂:不产生工艺废水达标排放供电项目用电量为1万kw.h/年区域电网环保工程废气处理有组织负压吸附+酸雾净化装置+15m高排气筒,风量为2000m3h达标排放无组织车间通风换气废水处理化粪池达标排放固废处理危废仓库550平方米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噪声采用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本项目的噪声影响达标排放事故应急事故池2立方米,消防收集水池30立方米本次新建6、项目水平衡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

40、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员工主要为附近的居民,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280天,每天工作8小时,参考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中办公中坐班制办公生活用水量为每班每人3050L,本项目用水每人每日按50L计算,年需用水量为140m3,产污系数取0.8,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112m30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总磷、总氮,其浓度分别约为350mgL250mgL,30mgL,4mgL,45mgL,则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COD:0.0392ta,SS:0.0280a、氨氮:0.00336t/a、总磷0.00045t/a、总氮0.00504ta0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41、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桃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水平衡见图2-1。图2”项目水平衡图(Va)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10人;工作制度:实行2班制,每班4h,年工作280d,全年工作2240k8、项目建设地及周边环境概况项目地位于连云港市东海县桃林镇徐许路西侧(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29QO35,北纬34。335.442”),项目东侧为徐许路、南侧为艾伦钢铁西厂房、西侧为连云港乐达阀门配件,北侧为空置厂房。周边无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项目所在区域内没有需要保护的文物,未发现有开采价值的矿产资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本次项目生产工艺流程见下图。Gl-废

42、气废电池Sl-废电解液S2废包装容器S3-废劳保用品危废单位处置图22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1、收集:企业(秋哈环保)委托有运输资质的车辆从废旧电池产生单位回收已充分放电的废铅蓄电池,装车时按照分类进行包装后装车,废旧铅蓄电池装入耐腐性容器中。2、卸货:运输车辆抵达项目所在地后,采用地磅进行称重登记,随后驶入卸货区(卸货区位于厂房内)。本项目在装卸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少量的Sl废电解液、S2废旧电池的废包装容器、S3搬运卸货过程产生的废劳保用品。3、暂存:通过叉车将废旧铅蓄电池搬运至废旧铅蓄电池储存区暂存,暂存区最大贮存量为20吨,其中免维护废旧铅蓄电池19.5吨(干电池),破损废旧铅

43、蓄电池(湿电池)0.5吨。其中湿电池暂存与单独设置的湿电池贮存区,湿电池再贮存过程会产生一定的Gl硫酸雾废气。本项目在废旧铅蓄电池搬运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少量的Sl废电解液、S2废旧电池的废包装容器、S3搬运卸货过程产生的废劳保用品。4、装卸:暂存至一定量后,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委托专业运输车装运后送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本项目在废旧铅蓄电池搬运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少量的SI废电解液、S2废旧电池的废包装容器、S3搬运卸货过程产生的废劳保用品。本项目仅对废旧铅蓄电池进行收集和暂存,不涉及对废旧铅蓄电池的拆解和后续加工。产污环节分析:项目运营期主要产污环节如下:废气:Gl破损铅蓄电池

44、电解液挥发硫酸雾废气。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固废:卸货、暂存、装卸过程中搬运废旧铅蓄电池会产生废电解液S1;废包装容器S2;废劳保用品S3。运输车辆外协定期保养更换机油,不在厂区内进行,故无废机油产生。噪声:项目运营后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工作时产生的。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项目租用园区内工业用地已建设厂房进行生产,原有厂房内主要为废旧汽车的零部件暂存,只暂存已拆卸好的汽车外壳、轮胎等,不暂存废旧汽车铅蓄电池等,没有废气等污染物产生。目前该场地内暂存的物品已全部清除,场地内已做好地面硬化,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一、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1)基

45、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连云港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报告选取2021年作为评价基准年,根据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1年东海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21年县城区域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的年平均浓度分别为IlugZnA30ugm376ugm341ugm30.8mgm31OOugZm3,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降尘年均浓度值符合规定的均值(均值=清洁对照点2.8+7=9.8吨/平方公里月);县城区降水未出现酸雨;根据以上数据,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PMlO以及PM25o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连云港市制定了连云港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关于印发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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