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师学院智能工厂供应链实训中心项目招标文件.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5900695 上传时间:2023-09-01 格式:DOCX 页数:83 大小:190.9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技师学院智能工厂供应链实训中心项目招标文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3页
技师学院智能工厂供应链实训中心项目招标文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3页
技师学院智能工厂供应链实训中心项目招标文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3页
技师学院智能工厂供应链实训中心项目招标文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3页
技师学院智能工厂供应链实训中心项目招标文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技师学院智能工厂供应链实训中心项目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技师学院智能工厂供应链实训中心项目招标文件.docx(8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全流程)技师学院智能工厂供应链实训中心项目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0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0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2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31第五章合同525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评审办法7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202312052号)的批准,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交通技师学院委托,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就湖州交通技师学院智能工厂供应链实训中心项目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23】021二.采购组织类型:分

2、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三、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序号采购内容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1湖州交通技师学院智能工厂供应链实训中心项目1301项产品存储区(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生产加工区、检测区、中控区等功能区域,引入智能工厂物流规划与仿真系统、供应链管理与客户体验系统、智能生产单元、智能检测单元、智能物流单元、数字化仿真系统、可视化系统及显示终端、安全防护系统、控制与操作工位计算机等功能模块。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最高限价为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3、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公布为准;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上述提供自身企业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省级公司独立法人资格不作要求;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4、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6.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7.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五、磋商报名和采购文件获取1、磋商报名: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公告发布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投标报名。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5、。(1)“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2)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O2、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后,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报名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C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六、响应文件

6、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14:00:00七、磋商时间:2023年7月3日,14:00:00八、磋商地址:九、磋商保证金:不收取。十、在线磋商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磋商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

7、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

8、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应按时解密(制作响应文件和解密锁应为同一CA锁)o5、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出现故障后,代理机构将上传供应商在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的“备份响应文件”,届时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注:”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可通过邮寄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

9、”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采用邮寄形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接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回执,回执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电子邮箱确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或到付件将拒绝接收。6、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10、。十一、其他事项: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本项目磋商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磋商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磋商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

11、线询价、在线多轮报价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所有项目交易一律采用“线上投标”和“不见面开标”方式开展,供应商无必要不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或“政采贷”平台网页()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政采贷”联系电话:)。十二

12、、联系方式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或要求1项目名称湖州交通技师学院智能工厂供应链实训中心项目2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230213采购内容以采购公告为准4采购预算以采购公告为准5采购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6采购人湖州交通技师学院7使用单位同采购人8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组织机构:9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11统一现场勘查时间不组织12标前答疑会时间、地点不召开13核心产品内容不适用14分包、转包不允许1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

13、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6采购文件提疑截止时间报名供应商对依法获取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序号内容说明或要求确规定的除外。17响应文件的组成完整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具体组成内容详见“第三章

14、供应商须知一一4.1.2响应文件内容组成表”。其中“商务资信技术文件”评分中涉及相关产品功能性视频演示,供应商应采用录制视频演示,录制视频时长15分钟以内,录制视频必须为MP4格式(若视频为其他格式导致评审中不能正常播放的,责任自负)。可与电子备份文件一并递交。递交方式:供应商采用邮寄形式(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递交“录制视频”。邮寄地址为:。接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回执,回执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电子邮箱确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或到付件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考虑邮寄资料时间,确保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

15、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败的,责任自负J18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标注的要求进行盖章、签署(电子签章)。20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即“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jmbs);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二份(采购人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16、完整的纸质竞标文件【包括技术商务资信文件和报价(含最终)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22磋商报价范围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需求。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涵盖范围不满足要求的,投标无效。23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自响应磋商截止之日起叫天内保持有效,否则投标无效。24磋商截止时间以采购公告为准25磋商地点以采购公告为准序号内容说明或要求26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1)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17、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应按时解密,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竞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所有竞标文件逾期解密的视作无效标。27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磋商会议开始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磋商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磋商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也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

18、台”操作规范点击“异常处理”,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注:制作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用同一CA锁。28磋商时间以采购公告为准(所有供应商均应参加)29磋商地点以采购公告为准30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评审办法31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签发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对外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2竞标报价与费用(1)本项目竞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竞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9、(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18300元整,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综合考虑计入磋商报价(不得单列)。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当日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33合同签订时间期限成交人与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序号内容说明或要求34履约保证金金额、形式供应商拟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后退还(具体退还方式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履约保证金可以用支票、银行汇票、保函等形式交纳。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

20、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采购组织机构将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查询工作在资格审查时由采购组织机构统一进行,并以书面形式留存备案。(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存在“被拒绝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被拒绝情形“。.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

21、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序号内容说明或要求重要提醒(1)磋商供应商应仔细对照投标须知条款阅读本表,如本表与须知内容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2)磋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真实响应,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不符客观事实的“响应”或者“应标”,情节严重的可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行为,并参照

22、“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处理;(3)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或商务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无效;(4)请各供应商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漏读、错读采购文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组织机构概不负责;(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评标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n实行在线磋商响应(电子投标)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实施依据及适用范围1.LI实施依据: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

23、组织和实施;1.1.2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湖州交通技师学院智能工厂供应链实训中心项目(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23】一02D的磋商、评审、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 项目基本信息1.2. 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 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 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 5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 6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7 使用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8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 购方式和采购组织类

24、型1.3.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 2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义1.4.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政府采购合同中的“甲方”;1.4.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采购事宜的机构;1.4.3采购组织机构:是指采购人和受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1.4.4磋商供应商: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在线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4.5磋商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1.46响应磋商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1.4.7成交人:

25、是指经磋商小组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的成交人,即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乙方”;1.4.8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是指“湖州市湖州市财政局”;1.4.9政府采购云平台():是指本次项目电子交易活动所依托的电子交易平台;.1.4.10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企业;1.4.1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

26、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1.4.13项目:是指磋商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1.414书面形式:是指加盖有单位公章的信函、传真、电子扫描件等;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是指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有期限规定的证件在有效期内方为有效;1.4.16制造商:是指拥有磋商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1.4.17采购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指本文件;1.4.1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实质性条款(或要求):是指

27、本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标注号的技术或商务条款(或要求),供应商投标时应对所有“实质性条款(或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且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1.4.20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磋商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产生不公平影响的。1.1.21 “细微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1.5 磋商委托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其单位的其他在职员工全权处理本次磋商本项,但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28、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授权(等同未提供)。联合体投标1.6.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进口产品投标1.7.1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标明允许进口产品投标的合同项(标项)一律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国外品牌产品”不等于“进口产品”。1.6 磋商费用1.8 .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组织机构概不负责;1.9 .2合同实施过程中,成交人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成交人自行承担本

29、次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1.9l语言文字:除专业术语、签名、盖章、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与本次采购工作有关的所有材料、来往函电语言均应使用中文,专业术语、名称应附有中文注释。仅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材料视同未提供。1.9.2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现场勘查1.IO.1现场勘查时间、地点、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统一现场勘查的,采购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组织所有磋商供应商进行现场勘查,此外其他任何时间采购人不再

30、组织磋商供应商进行现场勘查工作(特殊情形除外);1.10.3磋商供应商应自行前往规定的地点参加现场勘查,因参加现场勘查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10.4现场勘查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应注意勘查安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磋商供应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lO.5采购人在现场勘查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磋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磋商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标前答疑会1.lLI标签答疑会时间、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 2前附表规定召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组织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磋商

31、前答疑会,澄清磋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1.3 磋商供应商应在答疑会时间的2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组织机构,以便采购组织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1.11.4 不召磋商前答疑会或标前答疑会完成后的其他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将按本章第3.2款“采购文件的提疑”、第3.3款“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相关规定对磋商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1.12 关联供应商投标限制本采购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17条之规定。1.1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磋商供应

32、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1.12.2 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磋商供应商的投标均作无效处理:(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6)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1.1

33、2.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相关磋商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处So1.124(综合评分法、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适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磋商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磋商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磋商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为先;综合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以商务资信技术分为先;综合得分、报价、商务资信技术分均相同时,由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决定。1.12 .5(综合评分法、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适用)提供的核心产

34、品品牌均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磋商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时,按照第L124款处理;本项目核心产品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特殊供应商投标规定1.13.1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省级公司独立法人资格不作要求。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

35、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转包、分包1.14.1是否允许分包、转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声明允许分包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包。磋商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13 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在采购活动中供

36、应商可以就相关事项一次性向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询问”,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询问”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但规定不予答复的内容除外。1.15.2质疑: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1.15.2.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

37、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15. 2.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原件一式三份),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诉求(即通过质疑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即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能够证明供应商的诉求成立的必要材料);1.16. 3投诉:磋商供应商

38、对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组织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17. 他说明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外,直接或者间接受采购人控制的当中人,或者与采购人受共同上级控制的当事人,为本次磋商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当事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其他文件的个人、企业、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1.16.2磋商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过程中,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磋商供应商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磋商供应商所使用的项目实施人员可以为其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组织

39、资格性审查、商务资信或技术评审时,属于磋商供应商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得作为该磋商供应商的资信文件予以确认或审查通过。另有约定的除外。1.17.3 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磋商后发现的,磋商无效,并须依照相关规定双倍赔偿给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磋商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1.16.4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40、承担法律责任。1.16.5采购文件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为建议性要求或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磋商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所投产品应当具有相等或更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二、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Ll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三、采购文件3.1 采购文件的组成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5第五章合同;6第六章响

41、应文件的格式;7第七章评审办法;8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3.2 采购文件的提疑3.2.1 采购文件提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 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领取的采购文件,如发现采购文件中有前后不一致或不清楚或有误的内容,应在“采购文件提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组织机构概不负责;4. 2.3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递交的疑问函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磋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3.3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3.3.1 3.1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

42、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均通过采购组织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3.3.2 采购组织机构对巳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原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媒体上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并以传真或邮件(原文扫描件)或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巳登记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3.3.3 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更正)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有约束力;当采购文件与澄清、补充(更正)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3.3.4 3.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影响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的,

43、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相关规定顺延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相关规定;3.3.5 供应商收到采购组织机构发出的澄清、补充(更正)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的书面回执;3.3.6 供应商对收到的澄清、补充(更正)文件内容有疑问的,应当同时在书面回执中加注说明并与采购组织机构确认,疑问内容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3.3.7 3.7任何口头形式的答复、说明均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3.4 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本章节第1.15.2款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有效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

44、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4.1 响应文件的组成1 .1.1完整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以下统称“响应文件”)。4 .L2响应文件内容组成表:序号响应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格式一、资格文件组成内容1资格审查声明函,格式见笫六章有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45、备注: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上述提供自身企业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第六有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有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笫六章有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本

46、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信用查询截图附后有7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笫六章有8政策分相关证明资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符合企业自身条件的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有备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作不通过处理,不得进入评审程序。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二、降低交易成本:3.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