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税会计与纳税筹划.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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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一章 其他税会计与纳税筹划,第一节 房产税会计与纳税筹划,一、房产税概述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一)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二)计税依据和税率,1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按计税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两种。(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2房产税的税率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据房产计税余值计税的,税率为1.2;依据租金收入计税的,税率为12。,(三)应纳

2、税额的计算,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余值(1扣除比例)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或4),(四)征税的若干具体规定,1新建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投资联营房产的征税问题3融资租赁房屋的征税问题,(五)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地一般规定按季或半年征收一次。,(六)纳税地点,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二、房产税会计处理,纳税人对房产税的核算,应设置“应交

3、税费应交房产税”账户。计提房产税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本账户;缴纳房产税时,借记本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期末贷方余额为应交未交的房产税。,三、房产税纳税筹划,(一)合理确定税基进行纳税筹划在适用税率既定的前提下,税基是影响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的最为重要的因素。依据税法规定,合理地确定税基也是进行房产税纳税筹划的重要途径。(二)选择经营方式进行纳税筹划我国的房产税对不同用途的应税房屋采用不同的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对自用应税房屋,以其原值减除1030折旧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按年计征,适用税率为1.2;而对出租的房屋则以收取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适用12的税率。这就为纳税筹划主体通过合理选择

4、经营方式进行房产税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三)利用税收优惠规定进行纳税筹划(四)其他纳税筹划技巧1利用地理位置进行纳税筹划2选择不动产的类型进行纳税筹划,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与纳税 筹划,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一)征税范围和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二)适用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分级幅度税额,(三)应纳税额的计算,1计税依据

5、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2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适用单位税额计算。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企业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账户进行会计核算。该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借方反映企业已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交而未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筹划,(一)利用征收范围进行纳税筹划(二)利用差别税率进

6、行纳税筹划(三)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第三节 契税会计与纳税筹划,契税是因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而发生产权转移时,依据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契约,由承受人缴纳的一种财产税。契税是我国一个古老的税种。,一、契税概述,(一)契税的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是契税的纳税人。房地产权属转移过程中,双方签订权属转移合同的,以合同约定的承受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有产权证的,以房屋土地权属证确定的产权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土地、房屋权属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交换的双方土地、房屋权属均发生转移,并且都是权属的承受者,因此都是契税的纳税人。在

7、确定计算征收税额时,是按照差额计算征收。因此,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双方均免纳契税。,(二)契税的课税对象,契税的课税对象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行为1应税土地权属转移应税的土地权属转移仅指国有土地使用的出让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2应税房屋权属转移应税的房屋权属转移是指以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行为。,(三)契税的税目与税率1税目按照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分,契税税目可分为土地契税和房屋契税2大类5个税目,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2税率(四)

8、契税的计税依据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成交价格或者核定的市场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五)契税的征纳环节,契税的纳税环节是指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之后,到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之前的这段过程。契税的征税环节是指征收机关根据纳税人申报纳税核定的纳税期限开始之日起,到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缴纳税款之日止的征缴过程。,(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在实际征管中,征收机关认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以

9、下简称转让合同)的生效日期。(七)纳税地点契税的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征收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八)纳税申报按照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并且在纳税义务发生后,应于1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九)契税的减免,二、契税的会计处理,(一)契税的资本化处理纳税人缴纳契税的核算,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契税”账户。计算应缴纳的契税时,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契税”;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契税”,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期末贷方余额为应交未交的契税。单位也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契税”账户,当实际缴纳契税时,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户,

10、贷记“银行存款”账户。(二)契税的费用化处理企业缴纳的契税,也可以直接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三、契税的纳税筹划,(一)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纳税筹划(二)利用交换进行纳税筹划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计税依据分别为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上述规定使用利用房屋权属交换进行纳税筹划成为可能,(三)精装修房产的纳税筹划如果将商品房装修价款包含在整个售房价款中,企业将会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购房者将多缴纳契税。,第四节 车辆购置税会计与纳税筹划,一、车辆购置税概述(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

11、税的纳税人。(二)征收范围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三)计税方法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四)计税价格1按应税车辆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1)购买自用车辆为纳税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2)进口自用车辆为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2按核定计税价格确定计税依据3按特殊规定确定的计税依据,(五)征收制度(税款征收)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六)税率 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

12、。(七)纳税时间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八)免(减)税(九)纳税地点(1)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所在地征收车购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二、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处理,企业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按规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等科

13、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购置的减税、免税车辆改制后用途发生变化的,按规定应补交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三、车辆购置税纳税筹划,车辆购置税纳税筹划的做法是将各项费用分开由有关单位(企业)另行开具票据,使其不计车辆购置税。,第五节 车船税会计与纳税筹划,一、车船税概述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征收车船税。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4、一)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车船税由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缴纳。(二)车船税税额1车辆的税额2船舶的税额(三)车船税的减免税及退还1车船税的减免 2车船税的退还,(五)车船税的计算与申报(四)车船税的缴纳地点对于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车船,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纳税地点。纳税人从车船管理部门核发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起就负有缴纳车船税的义务,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车船税。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二、车船税会计处理纳税人按规定缴

15、纳的车船税,应在“管理费用”账户中列支三、车船税纳税筹划(一)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筹划(二)其他纳税筹划如果企业的车船长期停用,应及时上报有关管理部门,以获得免税。企业在购买车船时,不仅应从价格、性能等方面进行考虑,还应充分考虑车船规格不同所带来可能多缴纳税款的因素。,第六节 印花税会计与纳税筹划,一、印花税概述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一)纳税人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属于征税范围内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对于同一凭证,如果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各方均为纳税人,应当由各方就所持的各自金额贴花。,(二)征税对象,1.

16、经济合同(1)购销合同(2)加工承揽合同(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7)仓储保管合同(8)借款合同(9)财产保险合同(10)技术合同,2.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薄(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4.权利许可证照权利许可证照是政府授予单位、个人某种法定权利和准许从事特定经济活动的各种证照的统称,包括着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

17、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5.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三)计税依据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法。1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价计税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2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规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的权利、许可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四)税率,现在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1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五)计算方法(1)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2)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六)税收优惠,二、印花税会计处理,纳税人缴纳的印花税,一般是自行计算、购买、

18、贴花、注销,不会形成税款债务。故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直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三、印花税的纳税筹划,(一)利用分别核算进行纳税筹划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签订一项合同常常涉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经济行为,按印花税的有关规定,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率的,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较高的计税贴花。例如,加工承揽合同中规定受托方要收取的加工费和代垫辅料外,有时还会有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的金额。因此,纳税人应分别记载各项内容的金额,以保证准确缴纳印花税。(二)利用合同金额进行筹划1合理降低合同金额2适当模糊

19、合同金额,第七节 烟叶税会计与纳税筹划,2006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4号:以下简称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烟叶税概述,(一)制定背景为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充分兼顾地方利益和有利于烟叶产区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决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开征烟叶税取代原烟叶特产农业税。(二)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缴纳烟叶税。,(三)应纳税额的计算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和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收购

20、金额计算公式如下: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四)税率 烟叶税的税率,为20的比例税率。,(五)征收缴纳管理1征收机关烟叶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2纳税地点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4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5纳税申报烟叶税纳税人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申报表中的要求按时如实填报,并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缴纳税款。,二、烟叶税的会计处理,烟叶税是价内税,构成烟叶收购单位的采购成本,纳税人核算烟叶税时,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烟叶税”账户,采购时借

21、记“物资采购”,贷记本账户;缴纳时,借记本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期末贷方余额为应交未交的烟叶税。,第八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与纳税筹划,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是对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这三种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的一种税。城建税本身没有特定的、独立的课税对象,具有地方附加税性质,是“三税”的附加税。征收城建税的目的是筹集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资金。,(一)纳税义务人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二)计税依据与纳税时间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

22、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计税依据,不包括对纳税人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非税款项。纳税时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同时缴纳。,(三)税率(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适用税率,二、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处理纳税人核算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账户,计提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本账户;缴纳时,借记本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期末贷方余额为应交未交的城建税。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筹划(一)利用税率差进行纳税筹划(二)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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