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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租赁物及地址1.1 租赁物:位于的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居住使用的房间、厨房、卫生间等。1.2 具体地址:o第二条租赁期限2.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乙方需支付甲方月租金人民币元,租金支付方式为3.2 支付时间:乙方应于每月租赁期开始前5日支付当月租金,如逾期未支付,每日应按照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第四条修缮义务4.
2、1 甲方有义务对房屋进行日常维护和修缮,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4.2 若房屋出现损坏或者异常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修缮,确保房屋安全可靠。4.3 若因甲方未及时修缮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者电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应付未付款项的5%。5.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物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月租金的50%。5.3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损坏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承担维修义务,若无法维修的,应按照损坏程度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第六条合同解除与终止6.1 在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若乙方需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与甲方协商续租事宜。6.2 若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当月租金50%的违约金。若因甲方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支付当月租金50%的违约金。第七条其他约定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