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标与合同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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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项目招标及其计划 工程项目招标实施 工程合同管理,本章内容:,第三章 工程项目招标与合同管理,第一节 工程项目招标及其计划,招标方式分类及其选择 工程招标程序 工程项目标段划分 合同类型及其选择 评标机制及其选择,本节内容:,一、招投标的内涵,投标人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自己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获取货物供应、承包工程或咨询服务的竞争;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报价及其他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合同的交易方式。,二、招标方式分类及其选择,1.招标方式分类,公开招标(无限竞争性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亦称

2、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必须向3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邀请招标(有限竞争性招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接到投标邀请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才能参加投标。,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主要区别在于: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选择的范围不同;竞争的范围不同;公开的程度不同;时间和费用不同。,2.招标方式的选择,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

3、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2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一般要求公开招标。,在我国,采用招标方式订立工程项目合同是惯例,不招标是特例;选用公开招标是惯例,邀请招标是特例。,必须招标的范围,(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4、(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必须招标的范围,(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三)体育、旅游等项目;(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五)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必须招标的范围,(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5、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必须招标的范围,(4)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四)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五)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必须招标的范围,(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须招标的范围,上述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

6、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招标方式的选择,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7、。,在我国,采用招标方式订立工程项目合同是惯例,不招标是特例;选用公开招标是惯例,邀请招标是特例。,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不适宜招标的。(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三)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三、工程招标程序,招标准备,1招标准备的工作内容包括:落实招标条件、工程分标、选择合同类型、选择招标方式等。,发布招标信息,2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

8、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3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资格预审,踏勘项目现场,4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5对于

9、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标前会,开标、评标和决标后续章节介绍,四、工程项目标段划分,标段划分,亦称工程分标,指将一个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部分,每一部分称为一个标段。,1.标段划分内涵,案例亚行官员打捆分包失误案例某省亚行贷款高速公路项目的亚行官员,是一位来自南亚某国曾经从事铁道建设工作十余年的资深工程师。项目执行机构原定的分包打捆计划书包括2个特大桥、3个特长隧洞、12个路段施工合同包。但亚行官员对此作了否定,提出了新的分包打捆计划,

10、即将两座位置相邻的特大桥合为1个合同,三个特长隧洞合为2个合同(其中相近的隧洞合为一个合同),而全部路段的路基分为5个合同,路面分为2个合同。这样,整个项目共分10个合同,比原先的少了7个。亚行官员更改计划的理由是可以让更多的专业化筑路队伍参加竞标,降低工程造价。然而招标以及项目执行的结果并不理想。项目无法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此外还带来其他问题,使业主蒙受较大损失。,亚行官员打捆分包失误的原因分析:许多中小企业没有投标资格。大公司中标 后,因其无施工实体,层层分包,导致施工管理难度加大。路基、路面由不同承包人施工,造成路面承包人与路基承包人对路段质量等问题相互推诿,给监理带来很大困难。,2.工

11、程分标考虑的主要因素,工程特点和施工特点,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施工进度安排,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和主体建筑物的布置,资金筹措的情况,例如:对施工场地集中、工程量不大、技术上不复杂的工程,可不分标,让一家承包,以便于管理;但对工地场面大、工程量大,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程,应考虑分标。,例如: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如大型水电站工程,如不分标,就有可能使有资格参加此项工程投标的承包人数大大减少,竞争对手的减少必然导致报价的上涨,业主得不到比较合理的报价。,例如: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中,独立性较强,且施工有时间先后的子项工程可考虑单独分标。,分标时,应考虑施工现场和主体建筑物的布置,尽可能避免相邻承包人之间的

12、相互干扰。,例如:当资金不足时,可以先部分工程招标;若为国际工程,外汇不足时,则将部分工程改为国内招标。,五、合同类型及其选择,1.合同类型,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类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仅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又可分为:固定价总价合同;可调价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据此填报单价,支付时按支付工程量乘以商定的单价予以支付的合同。适用于设计内容尚不十分明确、工程量尚不准确的工程。又可分为:固定价单价合同;可调价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有两种表现形式:(1

13、)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2)纯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类合同是以实际成本加上双方商定的酬金来确定合同总价。其特点是合同价格在签订合同时不能确定。适用于开工前工程内容不十分明确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而事先无法确定价格的工程。又可分为:实际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实际成本加百分比合同;实际成本加奖金合同。,2.合同类型选择的依据,业主和承包人的意愿,工程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项目明确程度和设计深度,例如:业主一般都希望自己少承担风险,因此,许多业主对固定总价合同更感兴趣。但承包人一般都不愿对大型复杂项目搞总价包死的合同,以免承担过大风险。,例如:一般而言,项目规模越大,技术越复杂,越难于采用固定价总价的合同

14、,因为承包人要为此承担全部风险。从业主角度看,则刚好相反。,例如:总价合同要求工程细节明确,单价合同要求工程设计具有一定的深度,以便准确地估算工程成本。若工程细节不够明确,设计没有达到一定深度,则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较合适。,例如:工期要求过紧的项目一般不宜采用总价合同。这种项目由于仓促上马,图纸不全,准备不充分,实施中变更频繁,很难以固定价格成交,多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例如:当建筑承包市场呈现供过于求的买方市场时,业主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拥有较大主动权。由于竞争激烈,承包人只能尽量满足业主意愿。,例如:当项目外部风险(物价、政治、自然条件)较大时,大型项目一般难于采用总价合同。,工程进度的紧

15、迫程度,项目竞争激烈程度和市场供求状况,项目外部因素和风险,六、评标机制/方法及其选择,1、目前常见的工程评标机制/方法有:,专家评议法,1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预先确定的评定内容,如工程报价、合理工期、施工方案、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等,经过认真分析,最终通过协商和投票,选择各项都较优良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业主。这种方法实际上是一种定性的优选法。,综合评分法,2由评标委员会事先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将准备评审的内容进行分类,各类内容再细划成小项,并确定各类及小项的评分标准。,最低评标价法,3以评审价格(评标价)作为衡量标准,选取最低评标价者作为推荐中标人。评标价并非投标价,是将一些因素折算为价格

16、,然后再评定标书次序。,4即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但投标价低于成本者除外。,最低报价法,2、选择评标机制考虑的因素,(1)简单工程评标决标机制:最低报价中标法,1简单工程评标决标机制把握两个基本原则:1)投标人的基本的企业资质、施工能力和经验、财务能力、企业信誉符合要求。2)投标报价不能低于工程成本。,(2)复杂工程评标决标机制:综合评标法,2对于工程技术及建设环境比较复杂的施工标段,对承包人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建设经验、诚信度等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这种情况,施工过程中出现较高的额外交易费用的可能性比较大,实现工程目标存在较大的风险。,P85,案例3-5交通部关于改进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

17、法的指导意见,第二节 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招标文件编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评标决标,本节内容:,一、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一般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中应说明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发布公告的媒介、联系方式等信息。,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是指导投标者正确进行投标的文件,它告诉投标者应遵守的各项规定,以及编制标书和投标时所应注意、考虑的问题。一般应包括:工程项目简介、承发包方式、组织投标者到工程现场勘察和召开标前会议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填写投标书的注意事项、投标保证、投标

18、文件的递送方式、投标有效期、招标人拒绝投标书的权利、评标时依据的原则和评审方法、授予合同。,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包括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两部分。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和修改。使用时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合同附件格式包括:合同协议书、履约担保格式、预付款担保格式。,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表、计日工表、暂估价表、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说明和投标报价说明等。,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9、、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等。,二、投标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方法分为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三个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应当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者不经资格预审直接招标。,(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0、。,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三、投标保证金,第37条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日。,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1.开标,四、开标、评标、决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时,首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评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

21、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决标和签约,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

22、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三节 工程合同管理,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次序 施工合同管理一般问题 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本节内容:,一、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次序,工程合同包括了设计、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采购合同等。,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合同协议书中

23、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的内容,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的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且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协议或文件。,优,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一般问题,1.发包人的工作(案例3-7,P101),(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信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

24、一级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是准确性负责,(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以及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信等公共设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批准手续。(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6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

25、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有关资料,并对其正确性负责。承包人应进行复核,并据此建立自己的施工控制网,进行测量放线。,2.承包人的工作,(1)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一级环

26、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2.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7)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对发包人的损失给予赔偿。,(6)已完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

27、复。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追加合同价款,在专用条款内约定。,6工程未移交发包人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承包人应承担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3.工程师的产生和职权,工程师委派代表,工程师发布指令通知,1)协助发包人选择承包人、设备和材料供货人2)审核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3)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各类文件5)签发指令、指示、通知、批复等监理文件 6)监督、检查施工过程及现场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监理机构职责,7)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8)检验施工项目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质量和工程施工质量 9)处置施工中影响或造成工程质量、安

28、全事故的紧急情况 10)审核工程计量,签发各类付款证书,11)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合同实施中的问题 12)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监督、检查工程保修情况,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3)主持施工合同各方之间关系的协调工作 14)解释施工合同文件 15)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与权限,4.项目经理的确认和职责,项目经理一旦确定后,承包人不能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更换,承包人应于更换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作出的书面承诺。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调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确认,项目经理向发包人提出要求和通知。组织施工。,(2)

29、项目经理的职责,5.工程进度,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进度计划的编制与修订,(未完待续),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人。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2)开工和完工,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

30、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未完待续),监理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人可通知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送监理人审批。赶工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赶工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

31、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了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是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实施工程的合同依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得随意更改。需要作出变动时应严格按规定办理。,(3)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2)增加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特性;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4)工期提前,承包人征得发包人

32、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比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人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完工奖金。,6.质量检查与验收,(1)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承包人的质量检查职责,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人审查。,监理人的质量检查职责,监理人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

33、负的责任。,(2)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由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合格证明。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还应按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由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合格证明。发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清点后由承包人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丢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不安规定通知承包人清点,损坏丢失由发包人负责。材料设备

34、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者试验,费用由发包人负责。,(3)承包人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按合同规定补作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应承担所需的检查和检验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4)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额外检验,若监理人要求承包人对某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增加额外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但应由发包人承担额外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重新检验,不论何种原因,若监理人对以往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可以指示承包人重新检验,承包人不得拒绝。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

35、求,则应由承包人承担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人承担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5)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的检查,覆盖前的检查,经承包人的自检确认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的24小时内,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进行检查,监理人应按通知约定的时间派员到场进行检查,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合同技术条款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承包人私自覆盖,承包人未及时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采用钻孔探测以致揭开进行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7.计量与支付,

36、(1)计量,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人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2)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应不低于合同价格的10%,分两次支付给承包人。第一次预付款的金额应不低于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40%。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额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工程预付款由发包人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

37、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全部扣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程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一定条件后,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人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90%,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1/6平均扣还。,(3)保留金,保留金主要用于承包人履行属于其自身责任的工程缺陷修补,为监理人有效监督承包人圆满完成缺陷修补工作提供资金保证。,保留金总额一般可为合同价格的2.5%-5%,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扣留5%-10%,直至扣款总金额达到规定的保留金总额为止。,在签

38、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人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满时,监理人出具剩余保留金的付款证书,发包人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4)工程进度付款,承包人应在每月末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和完成工程量月报表。监理人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7天内完成核查并向发包人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发包人收到监理人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应在双方计量确认后14天内。,8.施工合同转让、转包与分包,(1)施工合同转让,指中标的承包人将工程的承包权转让给另一承包人的行为。转让的实质是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权利和义务的转让,而

39、不是内容的变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中的任何部分转让给第三方。,(2)分包(P110 案例3-9),施工分包:是指施工企业将其所承包的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其他施工企业,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企业或组织完成的活动,但仍需履行并承担与项目法人所签合同确定的责任和义务。,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人再分包出去。,承包人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分包人应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转包,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

40、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工程转包,不仅违反合同,也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行为均属转包:1)将承包工程全部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中提取回扣。2)将工程主要部分或群体工程中半数以上单位工程包给其他施工单位。3)分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9.完工验收与保修,(1)完工验收、结算,完工验收系指承包人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项目后移交给发包人接收前的交工验收,并非国家或项目法人对整个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当承包人完成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的工作项目后(尾工项目可待保修期内去完成),承

41、包人即可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附完工资料)。,1)发包人收到完工验收报告后的28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2)工程完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2)保修,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保修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负责修复工程缺陷和损坏,但对已投入使用的工程由谁来承担修复费用,需查验缺陷和损坏的原因和责任。一般说来,属于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工艺以及其它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缺陷和损坏,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属于使用不当

42、和其它发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和损坏,应由发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发包人应当在质量保证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按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返还承包人。,10.争议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三、工程变更,合同变更与工程变更合同变更(我国民法)广义:合同主体的变更和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理论上将其作为合同转让的研究对象狭义: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区分为要素的变更(有的学者直接称为合同标的变更)和非要素的变更。非要素的变更,指的是未使合同失去同一性,包括,但不限于是标的物的数量的增减、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期限的顺延等。,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合同变更,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同广义的合同变更狭

43、义:只包括以工程变更令形式变更的内容。如FIDIC条款中的工程变更是指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修改而引起的合同变更。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列举了七种类型的工程变更。工程变更一般伴有费用的变化,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变更的处理原则,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2)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3)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5)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6)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7)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变更需要延长/提前工期时,应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

44、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按以下原则确定其单价或合价:1)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2)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3)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不论是由何方提出的变更要求或建议,均需经监理人与有关方面协商,并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或授权后,再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变更指示。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四、违约和索赔,1.违约,发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

45、、测量基准和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4)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和未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2)承包人违反规定私自将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合同规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

46、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4)承包人违反规定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拒绝按规定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5)由于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6)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拒绝按规定和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内容进行修复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7)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2.索赔,索赔是一项公正的合同赋予合同双方的正当权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

47、遭受损失时,受损方应有权提出赔偿要求。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发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但后一种情况由于发包人有支付价款的主动权,一般无须经过繁琐的索赔程序,其遭受的损失可从定期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中扣除或从履约保函中兑取。,索赔的分类,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道义索赔,按索赔依据分:,按索赔目的分:,工期索赔、费用索赔、混合索赔,索赔的起因,合同文件原因,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因素原因,合同文件原因: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合同缺陷引起的索赔,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因素原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社会因素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施工中遇到地下文物或构筑物,业主方:拖延提供施工场地及通道;拖

48、延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违约;业主提前占有部分永久工程;业主要求加速施工;业主提供的原始资料和数据有差错等。,业主方原因,监理方原因,监理方原因:延误提供图纸或拖延审批图纸;其他承包商的干扰;重新检验和检查;工程质量要求过高;对承包商的施工进行不合理干预等。,价格调整原因,法律法规原因,工期索赔,只有总工期的延误,才能工期索赔。,工期延误分成两类:可原谅的延误 不可原谅的延误,(1)所有赔偿金额,都应该是承包商为履行合同所必须支出的费用。(2)按此金额赔偿后,应使承包商恢复到假如未发生事件的财务状况。即承包商不致因索赔事件而遭受任何损失,但也不得因索赔事件而获得额外收益。,人工费索赔包括额外雇

49、用劳务人员、加班工作、工资上涨、人员闲置和劳动生产率降低的工时所花费的费用。,材料费索赔主要包括材料消耗量和材料价格的增加而增加的费用。追加额外工作、变更工程性质、改变施工方案等,都可能造成材料用量的增加或使用不同的材料。,施工机械费索赔包括增加台班数量、机械闲置或工作效率降低、台班费上涨等费用。,现场管理费包括工地的临时设施费、通信费、办公费、现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资等。,公司管理费是承包人的上级部门提取的管理费,如公司总部办公楼折旧费,总部职员工资、交通差旅费,通信、广告费等。与现场管理费相比,数额比较固定。一般仅在工程延期和工程范围变更时才允许索赔公司管理费。,费用索赔,费用索赔的原则,可索赔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现场管理费、公司管理费、融资成本、利润与机会利润损失等。,融资成本又称资金成本,即取得和使用资金所付出的代价。其中最主要的是支付资金供应者利息。由于承包人只有在索赔事件处理完结后一段时间内才能得到其索赔费用,所以承包人不得不从银行贷款或以自有资金垫付,这就产生了融资成本问题,主要表现在额外贷款利息的支付和自有资金的机会利润损失。利润是完成一定工程量的报酬,因此在工程量增加时可索赔利润。机会利润损失是由于工程延期或合同终止而使承包人失去了承揽其他工程的机会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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