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与相关法规.ppt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5974515 上传时间:2023-09-10 格式:PPT 页数:52 大小:290.6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市场与相关法规.ppt_第1页
第1页 / 共52页
建筑市场与相关法规.ppt_第2页
第2页 / 共52页
建筑市场与相关法规.ppt_第3页
第3页 / 共52页
建筑市场与相关法规.ppt_第4页
第4页 / 共52页
建筑市场与相关法规.ppt_第5页
第5页 / 共5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筑市场与相关法规.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市场与相关法规.ppt(5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一章 建筑市场与相关法规,教学目标:了解初步的市场理论、我国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担保和保险制度概况。掌握建筑市场的概念、构成,建筑产品生产的模式和交易的方式;熟悉我国建筑法律基本制度、合同法律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第一章 建筑市场与相关法规,第一节 建筑市场第二节相关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制度第三节合同法律制度第四节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第一节 建筑市场,概念: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就是各种建筑产品、服务交换关系的总和。建筑市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建筑市场是交易物仅为施工服务的建筑市场,例如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市场等。广义的建筑市场是指交易物是与建筑产品直接相关的所有的服务的市场,包括建筑勘察设计

2、、施工、监理、咨询、劳务、设备租赁或运输服务、设备安装调试、建筑材料采购、信息服务、资金、建筑技术,甚至是建筑企业产权等的子市场。,一、建筑产品及服务 1.建筑产品:建筑产品包括各种建筑成品、半成品。特点:第一,固定性。一般建筑产品都是在选定的地点上建造,把空间固定的属性,叫做建筑产品的固定性。第二,多样性。建筑产品不仅要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还具有艺术价值并要体现地方或民族风格。第三,综合性。建筑产品是一个完整的固定资产实物体系,其中各类设施错综复杂。,2.工程咨询(1)可行性研究和预可行性研究。(2)工程招标代理。(3)工程造价咨询。(4)工程勘察设计。(5)工程监理。,3.工程施工,也称为

3、施工服务,直接形成建筑产品、实现建筑功能。,二、建筑市场的主体 1.建筑市场的买方:泛指提供资金购买一定的建筑产品或服务的行为主体。2.建筑市场的卖方:是指提供建筑产品或服务并取得相应报酬的一方,是建筑市场的另一类,包括工程承包商、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和分包队伍。,三、建筑市场的市场规则包括进入规则、竞争规则、交易规则。,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发展 1.传统模式:采用传统模式时,业主是先与设计单位订立合同,做好全部设计(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或做好一部分设计(采用可调价合同时)后再相继进行施工招标、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因而使项目的建设周期拖得很长,对业主回收投资不利。而且由于设计与施工分别由

4、不同单位承担,设计变更较多,会导致工期拖长和工程费用增加。,2.工程总承包模式:为了克服传统模式的上述缺点,业主可以把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物资采购等委托一个承包单位,这就是工程总承包方式。建筑法规定:建筑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物资采购的一项或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或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3.建造一经营一移交模式:建造是特许商(一般为有国际融资能力且希望承担该项目建造的私营公司)同意为招标人(一般为政府)建造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经营是指该特许项目被政府特许在一定时限内经营管理所建成的项目,并按协议与政府

5、分享项目收益。移交是指项目经营期限到期后,特许商将该项目资产移交给当地政府。,第二节 相关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简称民法通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简称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事诉讼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简称仲裁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简称担保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简称保险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简称税收征管法)(12)中华

6、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简称环评法)除全国人大通过的颁布施行的上述法律外,国务院还发布了若干行政法规,其中与建设业有关的法规(条例)简述如下:(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为了贯彻上述法律和条例,国务院下属各部委通过并发布了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部门规章,具体如下所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7、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节 合同法律制度,一、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 1.合同 合同一般指两方或多方为了能够共同完成一项或若干项事业并在一段时间内保持合作关系,而事先约定各方的责任、义务和权益的协议。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民事主体与合同主体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自然人又称为公民,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

8、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依法签订合同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等,另外还包括双方约定的其他合法的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指民事主体为了使权利人实现其权利或不影响其实现权利而承担的法律约束。,4.代理和委托代理 代理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也指代替他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行为。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

9、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遵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二、合同的订立(一)合同仃立的原则 合同订立要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信用的原则(二)合同订立的过程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采取要约、承诺方式。,1.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2.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三)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

10、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三、合同的法律效力 1.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分为成立生效、批准登记生效、合同约定生效。成立生效是指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合同无效和合同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四、合同的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1.不明确约定的合同(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

11、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2.执行政府价格的合同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

12、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 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3.债权与债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六、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合同的终止也就是权利和义务的终止。,七、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

13、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一般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形式。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违约金和定金,八、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及监理委托合同等。1.建设工程的承包形式 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方订立勘察、设计、施土承包合同。,2.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

14、件等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3.违约责任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15、。,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因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土或者修改设计,发包方应当按照勘察方、设计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因施工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四节 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一、我国工程建设担保和保险制度的现状(一)我国工程担保和保险制

16、度的法规现状(二)若干规定简介 1.总则 2.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是指为保证业主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保证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担保。,3.投标担保:是指由担保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的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不签署工程建设合同的,。由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4.承包商履约担保 承包商履约担保,是指由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保证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义务的担保。,5.承包商付款担保 承包商付款担保,是指担保人为承包商向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建设工人提供的,保

17、证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的约定向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建设工人支付各项费用和价款,以及工资等款项的担保。,二、工程保证担保 担保,就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确保合同按约履行的保证措施。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1.工程保证担保的内涵 工程担保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由保证人向合同一方当事人(受益人)提供的,保证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行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承担代偿责任。,2.工程保证担保的意义 工程担保制度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程承发包交易行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等具

18、有重要作用。,3.工程保证担保的形式 目前国内主要有投标保证担保、履约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证担保、预付款保证担保、业主支付保证担保、付款保证担保、分包保证担保和反保证担保等几种。,三、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指工程参与各方就工程建设可能会出现的风险向保险公司投保,享受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当风险事故发生后,获取经济赔偿的商业行为。,1.工程保险的特点(1)承保业务复杂、专业性强。(2)保险金额高。(3)被保险人多元化。(4)工程保险除可以附加承担承保主险外,还可承担附带的保险责任。(5)关键保险条款具有个性化。(6)保险条款可能变更。,2.工程保险的主要险种(1)建筑工程一切险。(2)安装工程一切险。(3)职业责任险。(4)十年责任险。(5)意外伤害险。,思考题 1.什么是建筑市场?建筑市场的主体、客体分别是什么?2.什么是要约?什么是承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