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维权理论与实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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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士维权理论与实务,刘 鑫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附护士条例立法前瞻,联系信息,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邮 编:100088私人 邮箱:电 话:010-58908121,58908141手 机:传 真:公用 邮箱:,12345网 址:,维权的概念,维权是任何有思维和本能的个体,在社会生活中所具有一种有理性的社会行为。维权必须与该个体所处的社会制度和法律制度密切结合。医疗维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权分类,广义维权与狭义维权主动维权与被动维权积极维权与消极维权事前维权与事后维权适度维权与过度维权,主动维权与被动维权,被动维权就是进入诉讼之后,利

2、用法律应诉的行为。主动维权在于日常工作中的依法行医、行为自律、提高医疗质量、发生医疗纠纷和可疑医疗事故事件依法处理和证据保全的行为。返回,在如此众多的维权分类中,护理维权应当争取“主动维权、积极维权、事前维权、适度维权”,护士维权的内容,护士与其聘用单位之间护士享有的合法权益护士与卫生行政机关之间,护士权益维护护士与医师共事中,护理享有的合法权益护士执业过程中被患者及其家属侵犯的权益的维护,护士与其聘用单位之间护士维护,聘用合同要符合劳动法规定,不符合劳动法的聘用合同条款属无效条款缺乏护理工作安全保护护理执业、管理中的风险责任人员短缺,护理任务重,无法规范完成护理任务,留下护理隐患非护理执业人

3、员从事护理工作,卫生行政管理中护士权益维护,护士资格注册护士被行政处分护士被认定为医疗事故责任人,护士与医师共事中,护士权益保护,既要注意协调关系,又要坚持工作原则,因此,在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口头医嘱错误处方患者请假、提前出院,护士权利被患者或其家属侵犯,殴打、辱骂遇到给对方侵犯权益的情况,应当尽可能避免与对方单独相处,以免没有证据受伤情况应当注意拍照,注意查找相关证人,及时就医,做伤情鉴定,护士维权基本技巧,要有充分的法律意识要有充分的证据意识要有充分的自我保护意识遇事多找法律方面人士咨询、支招,纠纷发生后维权的程序(1),医师之间的纠纷科室内部解决医院内解决如果涉及侵权,医院内无法解决

4、的,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解决与医院的纠纷关键是事前防范,做好自我保护必要时寻求行政途径解决,纠纷发生后维权的程序(2),行政机关处罚后的救济与维权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护士被患方侵权公安机关的保护司法保护,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自诉,护士维权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维权的基础是自己守法,遵守行业规范注意讲究维权的方式、方法,适可而止,不要得理不饶人,没完没了注意留存相关文件,签名前要看清楚签名文件的内容和相关事项,护士条例前瞻,一般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在卫生部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13年来的基础上修订的。目前仍在国务

5、院讨论、审议之中。条例共6章46条,包括总则、考试和注册、权利和义务、培训和考核、法律责任和附则6各部分。,护士条例特点(1),提出了政府和医疗机构在护理管理上的职责对政府的要求:加强宏观监督管理、加强护士队伍建设、表彰优秀护士、建立护理行业协会、强化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 对医疗机构的要求:1.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使用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护理工作。2.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的护理执业申请人集体办理注册或者再注册手续。,护士条例特点(2),3.设置护理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4.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护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配备护士。配备的护士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

6、门制定的护士配备基本标准。5.医疗机构应当保障护士个人的护理执业防护,保障护理执业安全。6.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护士参加培训提供条件,保证护士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7.对违规的医疗机构及其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护士条例特点(3),规范了护士资格考试和护士注册规范了护理执业资格的取得途径:欲从事护理职业的人员,必须经过考试方可取得护理执业资格。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称谓对于已经取得护理执业资格人员的处理办法:审核合格,可以发给护士执业证书,不需要再重新考试、注册。,护士条例特点(4),强化了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调整了护理执业规则明确了法律责任,护士条例确定的制度(1),护士执业资格制度护士资格 护士执业资格注册 护士执业资格注销延期注册和执业 注册项目变更 护士执业注册信息发布,护士条例确定的制度(2),护士与医师配备比例法定制度 查对和执行医嘱制度护理文书书写制度 紧急情况应急抢救制度,护士条例确定的制度(3),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禁止非法牟利制度 服从国家紧急调遣制度 专业培训制度,护士条例立法缺陷,立法体例较乱 国家的护理政策导向不明 淡化了执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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