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精神与民法典的编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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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精神与民法典的编纂,第一讲,一、罗马社会与罗马法,(一)罗马共和时期的市民社会特点:1.罗马社会由奴隶主、自由民、手工业主组成,三者的地位是独立的。2.罗马是简单的商品经济社会,商品交换频繁,地中海区域贸易繁荣。3.罗马共和国时期是民主政治,由元老院、执政官、平民大会组成,目的在于保障各方的利益。,(二)罗马法,1、BC451BC450 颁布十二表法。2、公元161年 盖尤斯出版法学阶梯3、优士丁尼民法大全:公元533年12月颁布学说汇纂、具有法律效力的教材:法学阶梯特点:1、制定法为主要渊源。2、私法占主导地位。,二、法国民法典,(一)社会背景:1.封建主被摧毁,社会由地产资本家、工商业

2、者、商人、自由劳动者(农民和雇佣工人)组成。他们地位基本上是平等的,人格是独立的。2.经过文艺复兴的宣扬,资产阶级革命洗礼,自由平等、“所有权神圣不可侵犯”观念深入人心。3、1804年的拿破仑颁布民法典。,(二)法国民法典的体例,序编第一卷 人 民事权利、婚姻、亲权第二卷 财产以及所有权的各种变更 所有权、用益权、役权第三卷 取得财产的各种方式 继承、债、合同,(三)法国民法典的特点,1、建立在自然法的理论基础之上。2、体例上继受罗马法的法学阶梯。3、强调私法自治、所有权神圣与过错责任。如第1134条:依法成立的契约,对缔结该契约的人,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4、法条的语言表达浅显易懂、生动明朗,

3、堪称杰作。,(四)法国民法典的继受,1、意大利民法典2、西班牙民法典3、1867年的葡萄牙民法典4、阿根廷民法典5、埃及民法典6、加拿大魁北克民法典,三、德国民法典,(一)体例:第一编 总则【人、物、法律行为、消灭时效】第二编 债务关系法【债与合同、侵权、不当得利】第三编 物权法第四编 亲属法第五编 继承法,(二)德国民法典的特点,1、以罗马法的学说汇纂为范本。2、创造了大量的抽象概念、逻辑严密、体系完整、被誉为“优良的法律计算机”。3、语言晦涩,内涵丰富,被称为法学家法评价:“与其说是20世纪的序曲,毋宁说是19世纪的尾声。”拉德布鲁赫,(三)德国民法典的继受,1、日本民法典1898年2、我

4、国民国民法典1930年3、希腊民法典1940年4、年韩国民法典1958年5、葡萄牙民法典19676、俄罗斯民法典1994年7、巴西民法典2002年,四、瑞士民法典,1907公布,1912生效 序编 引言第一编 人法第二编 亲属法第三编 继承法第四编 物权法第五编 债法 附编,荷兰民法典 1992,第一编 自然人法和家庭法第二编 法人第三编 财产法总则:法律行为、物权变动第四编 继承法第五编 物权法第六编 债务法总则第七编 特殊合同第八编 运输法第九编 智力成果法,五、我国未来民法典,梁慧星版:第一编 总则第二编 物权第三编 债权总则第四编 合同法第五编 侵权法第六编 亲属权第七编 继承权,20

5、02李鹏版,第一编 总则第二编 物权法第三编 合同法第四编 人格权法第五编 婚姻法第六编 收养法第七编 继承权第八编 侵权法第九编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王利明版,第一编 总则第二编 人格权第三编 亲属权第四编 继承权第五编 物权第六编 债权总则第七编 合同法第八编 侵权法,关于民法渊源的探讨,1、法律渊源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2、习惯法作为民法渊源的条件与意义。3、学理可否作为民法渊源?,一、法律渊源概念,(一)简称法源,有两种含义:指法律效力的来源;指法律的表现形式。(二)民法渊源有两种体制:一元制:制定法多元制:制定法、司法解释、习惯、判例和法理,关于法源的民法规定,台湾民法典第1条规定

6、:“民事,法律所未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瑞士民法典第1条规定:“凡依本法文字或释义有相应规定的任何法律问题,一律适用本法。无法从本法得出相应规定时,法官应依据习惯法裁判;如无习惯法时,依据自己如作为立法者应提出的规则裁判。在前一款的情况下,法官应依据公认的学理和惯例。”,二、我国的民法渊源,(一)制定法 1.宪法。2.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7年1月1日施行。在将来正式颁行民法典之前,民法通则是我国民事法律的基本法,是我国民法的主要渊源。3.民事单行法。,(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1月26日颁布)关于贯彻继承法若干

7、问题意见;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院的批复可否作为民法渊源呢?,(三)民事习惯或习惯法,习惯法是经过长期的反复实践,从而为一定地区或行业的人们广为知悉,并足以使一般人产生合理预期的规则。行为人有理由相信此类规则在民事活动中会得到遵守。习惯法一旦形成便具有约束力,一定地域内的行为人具有普遍的效力。,民事习惯有四个条件,1.须有习惯的事实。2.须为社会一般人确信。3.须无法律规定。4.须不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兄弟优先购买祖屋的权利】,(四)法理(我国没有),法理,指依法律精神演绎而出的一般法律原则

8、,是社会生活和谐秩序的自然之理。它的意义在于法官在裁判案件时,若无法律规定或习惯法援引,应依法理来解决案件。【法国拍卖中国兔首、鼠首案例】,法理作为法律渊源的案件,【案例1】南京市民彭宇下公交车后将跌坐在地的65岁的徐女士送进医院。四个月后,徐女士要求彭宇支付其医药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共计14万元。彭宇大呼冤枉,自称是“做好事”。2007年9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判决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万余元。【案例2】“钱不离手”规则。,三、民法的解释(参阅:梁慧星:民法解释学),(一)民法规范为什么需要解释

9、?1.民法规范永远落后于社会现实。社会现实日新月异、千变万化,而民法规范是对过往行为规则的总结。对于新的法律现象,民法往往难以规范。2.民法规范并不能对所有的社会问题予以规范,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是理想状态。对于民法的漏洞也需要法律的解释以弥补。,(二)民法解释的种类,1.立法解释。如第153条 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155条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2.司法解释。3.学理解释。专家学者对有关民法规范的解释。“住院”专业解释,(三)民法解释的方法,1.文义解释。对“

10、非婚生子女”的解释。2.论理解释。指不拘泥于民法规范条文词句,采用逻辑推理的方法,探明该民法规范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依据立法目的,以阐明民法规范的真实含义。,论理解释种类,扩张解释。“公民、法人”的解释。缩小解释。民法通则第58条:“(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应做限制解释,指违反强行性或禁止性规定。反面解释。第100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三讲 法律行为制度,以错误制度为分析样本,第一节 法律行为概念与构造,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又称法律行为(Rechtsgeschaeft),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意思表示而发生一定私法效

11、果的法律事实。民法通则第54条: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主体实施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行为。,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表意行为。不同于意思表达行为。表意人将其期望发生的内在意图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2.追求私法上的法律后果。3.合法性要件受到质疑?如出卖走私的XO?应是民事法律行为,只是无效的。,我国民事法律行为的框架,民事法律行为合法 非法民事行为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传统法律行为体系,无效(不合法)法律行为 有效 可变更可撤销民法上的行为 效力待定 先占 事实行为

12、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三、法律行为制度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1.法律行为制度集中反映了商品经济关系的客观要求。2.是私法自治的工具;3.寻找契约、遗嘱、结婚的共同性。确立了人们交易的行为模式。,第二节 意思表示,一、意思表示概念 指民事主体将追求一定民事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通过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概念是民法体系化的产物。萨维尼时期意思表示概念与法律行为同义。,意思表示概念的产生,(一)格老秀斯普芬道夫时期自然法中意思表示的萌芽(二)莱布尼茨沃尔夫时期意思表示概念的创立 1.莱布尼茨理性主义哲学是意思表示概念产生的基础 2.意思表示概念的确立与数学方法的运用有密切联系,1794的

13、普鲁士一般邦法,第1条 所谓意思表示,是应该发生某事或者不发生某事的意图的客观表达。第2条 如一项意思表示要发生法律上的结果,则表达人必须对于其表达内容所指向的客体享有处分的权利。第3条 拥有财产者,应以理性与智慧处理其财产。第4条 意思表示必须自由、认真、确定并可信。,二、意思表示的构成,1.行为意思,受行为人意志支配。(动机不是民法上的意思)2.表示意思【表示意识】认识到行为具有某种法律意义。3.效果意思,行为人追求特定私法效果的意思。4.表示行为,三、意思表示的形式,1.明示形式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公证形式 登记形式 2.默示形式 推定形式 沉默形式 特别规定时“视为”,瑕疵的法律行为

14、,一、意思表示不自由 1.欺诈 2.胁迫 3.乘人之危二、意思表示不一致 1.恶意串通 2.错误(重大误解)3.虚假陈述,第三节 意思表示错误制度,一、我国重大误解(错误)制度所谓重大误解的法律行为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害的法律行为。民通意见第71条。例1.假画当真画出卖。例2.老太婆将喂鸡的古董碗当一般碗卖。,重大误解(错误)要件:,1.当事人对法律关系的要素发生认识上的错误。2.当事人意思与表示不一致。3.一方利益发生重大损失。,二、各国民法关于错误的规定,(一)罗马法关于错误的观念:合意欠缺

15、 1.错误伴随合意契约产生 2.错误导致合意欠缺(二)罗马法关于错误的形态 1.行为性质错误 2.当事人的错误 3.标的物或客体错误 4.人或物之性质错误,罗马法学家的论述,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认为,如果就标的本身并未出现错误,但是,将标的物的材料搞错了,诸如错将醋当作葡萄酒,错将铅当作银,或是错将其它类似银的物质当作银出售,那么,合同无效。尤里安指出:“你在不明知的情况下向我出售一张镀银的桌子,我却当作纯银桌子买下来,买卖无效。可以请求返还为购买桌子所支付的款项。”,罗马法错误制度对后世的影响,(一)罗马法确立了错误与意思的联系 罗马法时期尚未产生意思表示概念,但是,罗马法中有“意思”、“合意

16、”概念。意思、合意的概念是错误制度的基础。(二)罗马法奠定了错误类型化(Kasuistik)立法方法 盖尤斯提出:“种类反映着法律关系,而法律关系的特征性要素是合意。”,法国、日本民法关于错误的规定,法国民法典第1110条:“错误,仅在其涉及契约标的物的实质本身时,始构成契约无效之原因。”错误,仅仅涉及当事人意欲与之订立契约的个人时,不构成无效原因。但如果出于对该个人的考虑是当事人与之订立契约的主要原因,不在此限。日本民法典第95条规定:“意思表示,于法律行为的要素有错误时,为无效。但是,表意人有重大过失时,不得自己主张其无效。”,德国民法典的规定,德国民法典第119条:在进行意思表示时,对意

17、思表示的内容发生错误或根本不要进行该内容的表示的人,在可以认为其知悉情事并理智评价情况即不进行此表示时,可以撤销表示。”关于人或物的性质的错误,以性质在交易上认为重要为限,也视为表示内容的错误。,我国重大误解制度的缺陷,1、未采用错误概念。错误是两大法系共同认可的普世性概念。它蕴涵着意思自决和私法自治理念。错误与误解根本不同。2、未区分动机错误与表示错误。3、未确立意思表示因错误而被撤销的信赖损害赔偿责任。,三、意思表示错误的学说,(一)瑞协尔曼(Richelmann)的错误学说(二)萨维尼意思表示错误学说“现在从既有立场看,任何一项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规则规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法律规则所

18、进行的确定,属于依赖于个人意思的领域,该领域内,个人意思独立于他人意思而居支配地位。”1、意思本身;2、意思的表示;,3、意思与表示的一致。,萨维尼认为,意思与表示一致性不是偶然事件而是依自然(naturgemes Verhltnis)产生的关系。错误是对自然关系的破坏。意思与表示的不一致是表意人的内心所欲与表示的效果出现的分歧,由于意思是真正唯一的重要的有效因素,错误产生了意思的假相(falsche Schein),因而意思表示无效。萨维尼立足于当事人单方的意思表示错误。,集体建设用地的法律制度,集体建设用地的范围1、集体兴办乡镇企业用地;2、村民住宅用地;3、乡村公共设施用地;4、乡村公益

19、事业建设用地思考:城市化进程中国有建设土地的来源?征收模式抑或直接入市模式。,相关论文:,陈小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法理反思与制度重构,中国法学2012年第1期。韩松:集体建设用地市场配置的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法学2008年第3期。陈小君、蒋省三: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规范解析、实践挑战及其立法回应,管理世界2010年第10期,(一)集体土地的征收,1、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用地人(间接入市模式)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的规定。2、法律目的:国家对集体建设用地商业用途的垄断。卖方垄断,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只能用于乡镇企业,不得从事其他商业事项。买方垄断:禁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集体建设土地。,3

20、、间接入市的原因:,1、严格保护耕地和保障城市化进程有序展开的需要。2、保障农民长远利益的需要,维护集体土地的保障功能。土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如何实现?3、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平稳发展的需要。,4、间接入市的消极后果,1、不能满足城市工商业发展的需求,导致非公共利益征地行为泛滥。2、政府滥用征地权力,侵害农民利益事件频频发生。3、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隐形市场”兴盛,小产权房交易市场繁荣。4、国家对建设用地出让市场的垄断极易导致腐败行为。,重庆、成都地票制度反思,实现农村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挂钩,农村土地的有序转化和跨区域、远距离交易模式。是重庆土地政策的创新。地票是土地指标的票据化。不能实

21、现土地利益的公平分享。不能保障耕地的复垦。建设用地与指标不对称。可能导致土地腐败。,(二)集体建设用地的直接入市,1、根据:符合所有权平等保护原则。维护农民集体的利益。有利于抑制高房价。遏制土地腐败。2、各地试点: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安徽、湖北、河北等。,3、直接入市的方式与条件,方式: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条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抵押、出租应经2/3村民(代表)同意;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集体建设用地出让须经审批,而转让、抵押、出租须登记。,(三)小产权房问题,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1.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

22、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2.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热销的原因?其合理性?,反对“小产权房”合法化的理由主要有:,如果“小产权房”合法化,集体建设用地就会在利益的驱动下疯狂投入房地产业,导致国家对土地的失控,耕地大量流失;如果“小产权房”合法化,集体土地的房地产必然会上涨,城市低收入者仍然买不起房;城市郊区的农民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取巨额利益,转变为房地产的食利阶层。,支持小产权房的理由:,“小产权房”的产生是地方政府利益与农民集体利益博弈的结果。1、有利于抑制房价;2、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利益。禁止“小产权房”交易的

23、法律法规并不被民众认可。3、有利于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4、有利于遏制土地腐败。,小产权房的转化,小产权房的效力问题。并非一律无效。小产权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可能性?优越性?,宅基地使用权,一、概念指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享有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1、无偿分配取得。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3、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占用农用地的要经特别程序批准。,宅基地的转让,1.只能转让给同一集体组织的村民;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2.禁止单独转让、抵押、投资等方式转让空闲宅基地和不正常使用宅基地。3.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4、。将来,宅基地能够流转吗?城中村的宅基地能够换取城市的社会保障吗?,抵押权部分,一、抵押权的概念、特征:“担保之王”:物的交换价值的担保;抵押权乃担保物权中最为理想的形态。(一)不移转抵押物的占有(二)从属性抵押权随债权的转让而转让,抵押权不能与债权相分离。(三)意定性,二、抵押人的权利义务,(一)抵押权与租赁权关系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分房屋等不动产与车辆、设备等动产不同来分析。,(二)抵押人的处分权,抵押物的转让1.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有效,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2.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无

25、效,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除外。若第三人善意是否无效呢?,我国物权法的规定,第191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三)多次抵押与顺位,1.设定多个抵押权,有先后顺序;2.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协议变更;3.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4.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

26、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顺位的放弃与变更,天伦律师所先后向周律师借30万、吴律师借20万、张律师借50万;以天伦所所有的丽都大厦9-D于2008年5月11、7月11、9月11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问:周放弃第一顺位,结果如何?天伦所可否与周律师协议,周在吴后行使抵押权?天伦所与张协议,张作为第一顺位,周同意,吴可否拒绝?若新东方学校以其一辆车抵押给周,周放弃顺位,后果如何?,物权法的规定,第194条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27、,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转质权,(一)责任转质【物权法第217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无须出质人同意的转质成立吗?条件:1.转质权担保的债权在原质权担保的债权之内;2.转质权的期限与质权期限相同;3.通知出质人。,(二)承诺转质【担保法解释第94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

28、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侵权法部分,1、权利、法益2、侵害人身权的获利返还3、因果关系与原因力理论4、共同侵权与连带责任,一、权利与法益,【第2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德国民法典一般条款,德国

29、民法典第823条第1款:“因故意或者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者,对他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害负赔偿责任。”第2款:违反以保护他人为目的的法律的人人,负有同样的义务。【法益侵害】第826条:以违反善良风俗的方式,故意甲损害于他人的人,负有向该他人赔偿损害的义务。,权利与法益,1、权利是法律规定的享受特定利益的法律之力。2、法益包括权利和尚未上升为权利但被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后者有两个衡量要素:如骚扰电话。A、法律的目的;B、社会公共利益。,民事利益的类型化,一、人格利益。1.胎儿人格利益的保护。2.死者人格利益。死者姓名、肖像、名誉、隐私、荣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

30、二、非权利性的精神利益 1.精神安宁(骚扰电话、性骚扰等)2.特定物品的精神利益三、纯粹经济利益。,二、侵害人身权的获利返还,【侵权责任法第20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典型案例,【案例一】张柏芝诉江苏东洋之花公司案【案例二】美体考究化妆品公司未经同意,将艺人陈柏渝的肖像刊登在杂志上,获赔60万【案例三】姚明诉可口可乐公司集体肖像权案,美国法上的公开权,1.弗

31、兰克(Flank)法官创设公开权:Haelan Laboratoties v.Topps Chewing Gum,Inc.(1953)2.尼莫发表公开权的论文(1954)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 Zacchini 案例(1977),德国法上人格权中财产利益的保护,1.1907年应对1899年俾斯麦遗体偷拍案。2.创设一般人格权Leserbrief读者投书案3.肯定死者人格权上精神利益的保护。1968年Mephisto案。4.以获利作为确定抚慰金的因素。1995年的Caroline案5.肯定死者人格权上财产利益的继承性1999年的Marlene Dietrich案,请求权的基础,(一)侵权责任1

32、、不符合损害要件;2、损害与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不一致。(二)不当得利1、不法原因;2、因果关系不一致。(三)独立请求权,三、因果关系与原因力理论,1.条件说。凡是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起作用的行为或物品,都是法律上的原因。“But for”检验方法。2.相当因果关系说。英美法上的“近因理论”。有此行为,通常即足以产生此损害。【成都公交车自燃乘客跳车受伤案】3.盖然(累积)因果关系。主要适用于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责任中。4.比例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证明案件,【案例1】2007年9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判决彭

33、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万余元。【许云鹤案】法院判决的理由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根据现场勘验笔录、事故现场图及照片,事发时许云鹤所驾车辆其位置符合该车在紧急情况下向左避让并制动形成的状态,可以排除该车平缓制动停车的可能性。根据对王秀芝伤情成因的鉴定结论,王秀芝右膝部的损伤特征符合较大钝性外力由外向内直接作用于右膝部的致伤特征,且右下肢损伤高度与许云鹤所驾车辆的前保险杠防撞条的高度在车辆制动状态下相吻合,该损伤

34、单纯摔跌难以形成,遭受车辆撞击可以形成。同时,在交管部门处理本案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及一、二审期间,许云鹤一直主张看到王秀芝跨越护栏时摔倒受伤,从未辩称事发当时还有任何第三方致伤的可能。同时,从王秀芝尚能从容跨越护栏的行为分析,也可以排除王秀芝在跨越护栏前已被撞受伤的可能。因此,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与事故现场图、照片、勘验笔录、当事人述称等证据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王秀芝腿伤系许云鹤驾车行为所导致,许云鹤的驾车行为与王秀芝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原因力是指在引起同一损害结果的数个原因中,每个原因对于该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所发挥的作用力。在多因一果或多因多果侵权案件中,数人行为分

35、别对损害结果的发生起不同程度的作用。【追小偷致使其被车撞死案件】【马某载小马在丁字路口与刘某相撞案】,侵权责任的按份之债,【第12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进行了修改。基础:依据原因力的大小。,四、共同侵权与连带责任,共同加害人以共同的意思联络为必要。构成要件:1.加害主体为复数。2.加害行为的协作性。3.加害人须有意思联络。4.损害结果的统一性。5.责任的连带性。,何谓意思联络?,1.共同故意。共谋串通 共谋实施侵权行为,嗣后有人反悔未到现场或中止,也可认定。2.共同过失

36、。指各个行为人对损害后果都具有共同的可预见性,但因未尽到注意义务(或疏忽、过于自信)而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食品代言人构成共同侵权】,客观性共同侵权行为,各加害人之间不需要意思联络,只要数人的行为在客观上发生同一结果,即应成立共同侵权行为。【第11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比较,【第12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依原因力的大小承担责任。【例】甲医师因过失误判检验报告,乙医师疏忽未发现而为手术,导致病人残疾。甲、乙应如何承担责任?,教唆、帮助侵权行为,第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侵权意图灌输他人。帮助:提供侵权的工具、场所。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Thank You!,For the spirit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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