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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保护审批及有关政策介绍,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处 叶柏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简介,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成立于1979年12月,包括13个处室、7个直属事业单位、8个分局。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一路41号电话:82870252邮箱:266003,主要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二)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三)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管理全市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2、主要职责,(六)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和管理全市生态示范建设。(七)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九)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推动环保技术管理体系建设。,主要职责,(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出国际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
3、织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管理全市环保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市政府、环境保护部和省环境保护厅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十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十三)按规定,协助管理县级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环保部门与其它部门的职责分工,市政公用部门: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排水管网建设及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城管部门: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营业性室外音响噪
4、声;公安部门:家庭室内装修噪声海洋部门:海域环境保护,当前环境形势分析与企业环境管理,目 录,环境形势分析企业环境管理,环境形势分析,第一节 环境的挑战,1.曾经有水皆污 全国近一半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不符合标准 淮河流域水污染的民谣 50-60年代淘米洗菜 70年代水质变坏 80年代鱼虾绝代 90年代洗马桶盖,2009年环境情况摘自200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09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七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其中,珠江、长江水质良好,松花江、淮河为轻度污染,黄河、辽河为中度污染,海河为重度污染。,26个国控重点湖泊(水库)中,类的5个,占19.2%;劣类的9个,占34
5、.6%。太湖 水质总体为劣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和总磷。滇池 水质总体为劣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和总氮。巢湖 水质总体为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总氮和石油类。,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渤海 近岸海域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铅。黄海 近岸海域水质为良。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东海 近岸海域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COD南海 近岸海域水质为良。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pH。,2.酸雨现象严重 二氧化硫排放量全世界第一 沙尘暴极端天气频发,摘自200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监测的488个城市(县)中,出现酸雨的城市258个
6、,占52.9%;酸雨发生频率在25%以上的城市164个,占33.6%;酸雨发生频率在75%以上的城市53个,占10.9%。,全国酸雨分布区域主要集中在长江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地区。主要包括浙江、江西、湖南、福建、重庆的大部分地区以及长江、珠江三角洲地区。,3.噪声污染是目前环境信访的主要来源4.大部分的固体废物都是有害废物,第二节 资源的挑战1.水资源短缺 曾经有河皆枯 全国600多个城市中都不同程度存在水资源短缺的问题。2.土地资源趋于恶化3.化石类能源在使用中产生严重的环境问题 煤烟型污染,环境形势分析,十七大报告中把“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列为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提出要使“主要污染物排
7、放得到在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2005 松花江污染事件2006 湖南岳阳砷污染事件2007 太湖水污染事件2009 临沂砷污染事件2010 紫金矿业铜污染事件2010 大连输油管线爆炸事件,第三节 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第四节 污染减排,“十一五”期间减排指标:二氧化硫(SO2)化学需氧量(COD)“十二五”期间减排指标: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4-N),主要减排措施,工程减排:新增污水处理厂、新建脱硫结构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工艺管理减排:在线监测、提高排放达标
8、率,第五节 环保法律法规体系,1.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 循环经济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2.行政法规国务院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3.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发布(1)省、自治区、直辖市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发布,如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较大市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市。如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3)特区法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
9、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环保形势分析,4.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28号)(2)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较大市规章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如关于防治饮食经营服务业环境污染的通告(青政发200561号)特区规章,环保形势分析,5.标准,分级国家地方,分类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方法标准样品,环保形势分析,目 录,环保形势分析企业环境管理,第一节 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三同时”制
10、度三、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四、现场检查制度五、排污收费制度六、排污许可证制度七、限期治理制度 八、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制度,第二部分 企业环境管理,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2条规定: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环境影响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
11、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
12、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未报先建),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未批先建),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三同时”制度,指对环境有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
13、建设项目和外商投资建设项目,其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评法第26条),三、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所有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放射性等污染的工业企业、商业机构、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党政群体、公用事业单位、部队等一切生产、经营、管理(或科研)活动的所有排污者都要进行排污申报。,四、现场检查制度,1、主体:(1)法定执法主体(2)委托执法主体2、执法人员。应具备执法资格,即经过培训
14、考核,取得执法证书的人员3、形式合法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 出示证件遵守行政处罚程序 为当事人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污染源规范管理要求,1、管理制度上墙。各企业要制定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人)和污染防治设施工艺流程图两块牌子,并挂在污水处理站(厂)、锅炉房或中控室的醒目位置。图样可参照60cm100cm规格。主要水、气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或设施要有标识。,2、健全运行记录。企业要如实记录污染防治设施日运行情况及每天生产状况。每月将生产状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月用水量、月耗电数(污染防治设施要单独安装电表)、使用药品发票(复印件)、监测报告、化验报告、检修记录和有关管理文件等整理装订成册
15、,以备检查。,污染源规范管理要求,3、污染防治设施故障或停运报告。生产设施必须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步运行,如污染防治设施因维修等原因需停运时,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理由。环保部门接到申报后,要及时予以答复,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如因事故或其他突发原因污染防治设施停运,无法提前申报的,排污单位要启动应急预案,并自停运之时起 24小时内 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情况,同时办理申报手续。当地环保部门要及时答复并提出相应措施,同时及时向上一级环保部门报告。,污染源规范管理要求,4、实施排污口规范化。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国家环保总局环监470号)合理设置排污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16、国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在各排污口和污染物排放点源竖立标志牌,建立管理档案,实行排污口的立标管理。,污染源规范管理要求,五、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是指国家环境保护机关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一定数额的费用排污收费的特点是:强制征收。征收的排污费,全部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征收的排污费,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收费单价关于印发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保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环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鲁价费发2008105号),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当量0.6元提高到每当
17、量1.2元;废水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当量0.7元提高到每当量0.9元。,五、排污收费制度,六、排污许可证制度,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的单位,应持有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目前还未正式实施,排污许可证条例尚未正式下发,七、限期治理制度,限期治理的对象: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限期治理期间,环保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停产整治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八、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的报告和处置制度,初报 续报 结果报告,发生时间、地点、污染原因、主要污染物质及数量人员受害情况、是否威胁饮用水源地或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区安全、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
18、化方式趋向等情况事故类型、事件级别、信息通报与发布情况,电话或书面形式,突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件,级以上,影响或可能影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准确上报,级以上,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国务院总值班室,同级人民政府上一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立即或核实(1小时),级以上,立即,级以上,1小时,1小时,第三节 上市环保核查,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 环发2003101号,第二部分 企业环境管理,一、核查对象(一)重污染行业申请上市的企业;(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于重污染行业。重污染行业暂定为:冶金、化工、石化、煤
19、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第三节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二、核查内容和要求(一)申请上市的企业1、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2、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并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3、企业单位主要产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4、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第三节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5、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6、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95%以上;7、按规定缴纳排污费;8、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
20、公约中禁用的物质。,第三节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除符合上述对申请上市企业的要求外,还应核查以下内容:1、募集资金投向不造成现实的和潜在的环境影响;2、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3、募集资金投向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第三节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第四节 企业应对环保检查对策,配备专业人员(企业监督员)注意样品对比及时报告,第二部分 企业环境管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4、辐射安全许可证
21、核发 5、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6、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7、危险废物转移审批 8、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核发,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审批 2、放射性同位素送贮、异地使用、转让和预审备案 3、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备案 4、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审核 5、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评估验收 6、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核发,行政审批办理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市行政审批服 务大厅三楼环保局窗口 咨询电话:85916525 8591652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报批时段及审批权限,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建设
22、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应当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向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个不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一律不批;环境污染重,产品质量低,能耗、物耗消耗高,特别是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项目一律不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的,尽管是好项目,但是当地的环境质量已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的,已经没有总量指标了,也一律不批;建设项目如果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项目一律不批。,三个严格严格限制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项目严格限制;严格控制高耗能,就是产
23、业开发中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量大,严格限制审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严格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区域、行业、企业发展的约束条件。,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时段,实行 审批制 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实行 核准制 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实行 备案制 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办理备案手续后和项目开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权限,(一)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下列类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4、1、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3、由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的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二)下列类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除依法应当由环境保护部审批的以外,由省环保厅负责审批:,1、由省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或者由省有关部门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或者核准,总投资额在五千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2、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或者可能产生跨区域环境影响、邻近设区的市环保部门提出异议的建设项目;3、超过豁免水平的伴有辐射的建设项目;4、法律法规规定或者
25、国家确定由省环保厅负责审批的其它建设项目。,(三)下列类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除依法应当由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审批的以外,由市环保局负责审批:,1、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2、由市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或者由市有关部门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或者核准,总投资额在三千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房地产和服务类项目除外);3、跨设区(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或者可能产生跨区域环境影响、邻近区(市)环保部门提出异议的建设项目;,4、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等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5、水泥、煤炭、电力、
26、造纸、烧碱、玻璃等高耗能行业的建设项目;6、酒精生产、染料、农药生产、印染、造船拆船、电镀、垃圾处理和石油化工、淀粉制造及深加工等污染较重或者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7、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国家、省确定由市环保局负责审批的其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试生产、验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审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一)建设单位第一次申报,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连同所需附件材料到环保审批窗口申报;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登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专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由建设
27、单位加盖公章,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一)建设单位第一次申报,2、附件:(1)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2)使用场地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含甲方的房产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3)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注明项目拟选地址及周围主要街道、单位、建筑分布状况、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4)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注明主要及附属设备位置及空间高度、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5)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备案手续、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附范围图)、土地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加盖本单位公
28、章的复印件各1份);(6)代理人的授权书或委托书1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二)审批部门预审,审批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踏勘现场,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出具行政审批文书:1、予以审批的登记表项目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xx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登记表的批复。2、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 行政审批申请办理意见告知书。3、需要对申请材料补正的项目 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4、不予受理的项目 行政审批不予受理告知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三)建设单位第二次申报,1、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门下达的
29、行政审批申请办理意见告知书的要求,委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资质单位:登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便民服务查询系统-环评资质单位查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三)建设单位第二次申报,(1)报告书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委托环评技术评估机构进行报告书技术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三)建设单位第二次申报,技术评估机构:青岛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市南区京山路15号)。技术评估程序:评估中心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后,于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出具评审意见;环评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报告书的修改,再次上报评估中心。评估中心
30、于5个工作日内再次组织专家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三)建设单位第二次申报,建设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4份,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加盖公章,附电子文档)、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改说明(原件4份)、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报告(原件2份,评估单位加盖公章)、公众参与意见(原件1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到环保审批窗口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三)建设单位第二次申报,(2)报告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直接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原件4份,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加盖公章,附电子文档)到环保审批窗口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三)建设单位第二次申报,2、建设单位
31、根据环保部门下达的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对材料进行补正后重新上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三)建设单位第二次申报,3、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门下达的行政审批不予受理告知书,可以制作陈述、申辩或书面申请听证文书;或放弃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力。审批部门将于告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后,向建设单位出具行政审批不予受理决定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四)审批部门审批,审批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出具行政审批文书:1、拟批准项目(1)受理公示在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报告书:自公示之日起10天;报
32、告表:自公示之日起5天;登记表:自公示之日起3天。(2)出具批复文件 批复时间:特殊项目报告书:自报告书及附件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一般项目报告书:自报告书及附件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报告表:自报告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登记表:自登记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3)批准公示(4)告知建设单位凭收文回执到审批窗口领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四)审批部门审批,2、不予受理项目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不予受理告知书:申请材料退回。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门下达的行政审批申请材料不予受理告知书,对材料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后重新上报。3、不予批准项目出具不予行政审批告知书:不予
33、审批。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门下达的不予行政审批告知书,可以制作陈述、申辩或书面申请听证文书;或放弃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力。审批部门将于告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后,向建设单位出具行政审批不予审批决定书。,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审批(一)建设单位申报,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审批申请表,连同所需附件材料到环保审批窗口申报;1、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审批申请表:登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专区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由单位加盖公章,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由单位加盖公章)。,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审批(二)审批部门审批,审批部
34、门于7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踏勘现场,根据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出具行政审批文书:1、批准项目出具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xx建设项目试生产的函。告知建设单位凭收文回执到审批窗口领取建设项目试生产批复文件。2、不批准项目出具不予行政审批告知书。建设单位根据不予行政审批告知书,可以制作陈述、申辩或书面申请听证文书;或放弃权力。审批部门将于告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后,向建设单位出具行政审批不予审批决定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建设单位第一次申报,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连同所需附件材料到环保审批窗口申报;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网
35、站下载专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原件4份,由单位加盖公章,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审批部门预审,审批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踏勘现场,根据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出具行政审批文书:1、登记表项目签署批复意见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2、不需要验收监测的报告表、报告书项目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xx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3、需要进行验收监测的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通知单。4、不予受理项目行政审批申请材料不予受理告知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36、收(三)建设单位第二次申报,1、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门下达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通知单的要求,委托由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进行验收监测。2、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门下达的行政审批申请材料不予受理告知书,可以制作陈述、申辩或书面申请听证文书;或放弃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力。审批部门将于告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后,向建设单位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不予受理决定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四)审批部门审批,1、受理公示在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天。2、出具批复文件 批复时间:自监测报告及附件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3、批准公示 4、告知建设单位凭收文回执到审批窗口领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文件。,谢谢!,叶柏祥 电话: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