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深度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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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1,社会保险法 深度解读,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2,中国劳动保障报法律事务中心劳动关系专业顾问,中国政法大学劳动法律师,先后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工作,专注于员工关系管理、规章制度设计、劳务派遣、社会保险实务、离职员工处理等法律实务,熟悉国家劳动法律政策,主持参与多家企业用工项目改革,顺利帮助企业解决多种劳动纠纷。现在担任诺基亚、中国电子、中国联通、太古中萃集团、塔塔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首都机场物业管理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卡夫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劳动法专业顾问。,讲师简介 朱国丰,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3,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概况,

2、第一阶段 劳动保险阶段 1951劳动保险条例,对国营企业职工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待遇做出安排 1955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办法;农村实行“五保户”供养制度,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文革期间,劳动保险制度取消,由企业自行负担职工退休费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4,第二阶段 社会保险阶段 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建立职业人群的社保制度。1984 十二届三中全会 开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部分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第三阶段 统筹城乡、全面覆盖、综合配套、统一管理阶段,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5,社会保障模型,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

3、事务中心,6,立法进程,1、1994年进入立法计划,历时16年;2、1995、2001年,草案两次上报国务院;3、2004年写入宪法;4、草案经4次审议。,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7,社会保险法,十二章,共98条明确五大保险和社会保险体系细化经办和法律责任六处国务院另行具体规定2011年7月1日实施,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8,亮点,首部全民保障的法律参保人的知情权延续交费确保养老、医疗保险权益首次规定“病残津贴”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确立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转移接续原则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的政府补贴医保即时结算、异地就医制度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扩大,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

4、,9,医保基金、工伤基金的垫付义务失业人员的免费参加医保未就业的职工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社保强制征缴规定、滞纳金标准降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社保争议可裁、可诉农民工参保等同化外国人参保可行化,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10,一、总则,1、立法宗旨: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11,一、总

5、则,2、社会保险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3、制度设计的方针: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12,一、总则,4、社会保险参加人权利: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5、工会权利: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13,二、基本养老保险,1,基本养老保险概述2,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方式和运营模式3,是什么造成了“退保潮”?4,延迟退休年

6、龄是怎么回事?5,“死档”存在将会影响社会稳定,“未富先老”已经迫在眉睫!,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14,二、基本养老保险,1、缴费主体:A、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B、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C、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15,缴费基数,2、缴费比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

7、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16,二、基本养老保险,2、基本养老金的享受条件:(一)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缴费年限或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5年;(二)已经达到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年龄的。A、视同缴费的情形;B、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C、女职工身份的界定。,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17,二、基本养老保险,3、不满15年的处理方式:A、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B、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

8、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A、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B、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尚在探索阶段。,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18,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缴费不足十五年人员的继续缴费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第四条未继续缴费的转接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社会保险法实施后达到法定退休年

9、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依照前条规定延长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19,二、基本养老保险,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分段计算的规定: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

10、算其基本养老金。,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20,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2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

11、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22,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

12、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23

13、,转移接续手续的办理“四步走”,(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

14、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24,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

1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25,二、基本养老保险,5、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可以支取的情况:1、参保人死亡的;2、参保人退休后,不能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又拒绝将社保关系转移的;3、参保人身份变更或出国的。,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26,二、基本养老保险,6、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7、病残津贴: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

16、贴。上述情况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27,病退条件及待遇,1、病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2、退职: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40%的生活费,低于20元的,按20元发给。,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28,三、基本医疗保险,1,基本医疗保险概述2,缴费模式及发展方向规范化还是灵活性?3,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将成为历史。,高额的手术费谁来支付,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

17、心,29,三、基本医疗保险,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开始推行。,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30,三、基本医疗保险,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7年开始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31,三、基本医疗保险,4、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参加职工

18、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32,三、基本医疗保险,5、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垫付义务: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33,三、基本医疗保险,6、基本医

19、疗保险的转移: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转移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34,四、工伤保险,1,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2,工伤保险思想的转变3,工伤认定变化,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35,四、工伤保险,1、

20、保险费缴纳: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2、费率确定: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36,四、工伤保险,3、工伤保险的认定基本原则;4、排除认定工伤的情形:(一)故意犯罪致伤;(二)醉酒或者吸毒致伤;(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37,工伤申报的时效,1、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时效中断: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4、时效中止:A、不可抗力;B、其他正当理由。,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38,工伤认定的管辖权,1、一般由统筹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2、实行省级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

22、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3、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事故发生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39,申报工伤应提供的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40,用人单位延误申报的后果,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41,四、工伤保险,5、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

23、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42,四、工伤保险,6、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

24、心,43,四、工伤保险,7、工伤职工退休: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44,四、工伤保险,8、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处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9、代位求偿权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

25、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45,四、工伤保险,10: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46,五、失业保险,1,失业就能领失业保险金吗?2,失业人员退休怎么办?,就业问题仍是当前重中之重!,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47,五、失业保险,1、失业金享受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48,

26、五、失业保险,2、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3、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49,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7、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50,五、失业保险,5、失业金领取手续:1、告知: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登记: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3、领取: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中国劳动保障

28、报社法律事务中心,51,五、失业保险,6、失业保险金的停止情形:(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7、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52,六、生育保险,1,企业扣发员工的生育津贴,合理吗?2,流产的,能享受生育津贴吗?3,女职工产假期间提前上班的,还需要另行发放工资吗?,违法生育,企业要谨慎应对!,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53,六、生育保险,1、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用

29、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54,六、生育保险,2、生育医疗费用的构成:(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3、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55,保持联系,谢谢大家!,联系电话:01084229138 服务范围:培训、咨询、专家论证、疑难案件处理等E-mail/M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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