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第六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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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是维系一个民族命运的大血脉。卡尔.马克思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支付的对价。霍尔姆斯 世界上除了死亡和纳税,其他都不是必然的。本杰明.富兰克林,第二章 纳税基础,第一节 税收概述一、税收的产生 税收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国家的产生和存在;二是私有财产制度的存在和发展。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取得再分配来源的一种方式。,二、税收的特征税收自产生以来,一直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一)强制性(二)无偿性(三)固定性税收的“三性”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离的,使其与利润、信贷、利息、折旧、罚没、规费、摊派等分配

2、形式有明显的区别,成为一个特殊的分配范畴。税收的三个特征也是区别税与非税的根本标志。,三、税收的作用税收是个历史范畴,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税收的作用是税收职能在一定社会环境、法律环境和经济环境下具体体现的效果。强有力的政府,完善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都是靠税收支撑的。只有不断完善税制,做到依法治税,才能充分发挥税收的重要作用。民以食为天,国以税为本。,第二节 税制构成要素,税收制度,尤其是作为实体法的各个税种,它是由诸要素构成的。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人、纳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一、纳税权利义务人(一)纳税权利义务人纳税权利义务人简称纳税人。纳税

3、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自然人是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法人是依法成立、能够独立支配财产并能以其名义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在纳税实务中,与纳税人相关的概念还有:1.代扣代缴义务人。2.代征人。3.纳税单位。,(二)负税人负税人是最终承担税收负担的人。某种税的纳税人可能同时也是其负税人,但也可能不承担税负,即不是其负税人。因此,两者可能是统一的,也可能是分离的,关键看税负能否转嫁。如果税负能够转嫁,纳税人与负税人是分离的;否则,两者就是合一的。,二、纳税对象纳税对象亦称征税对象。它是征税的目的物,也是缴纳税款的客体。纳税对象的计量标准是计税依据,即课税依据。

4、以纳税对象的价值单位计算时,其计税依据为从价计税;以纳税对象的数量单位计算时,其计税依据为从量计税。既以价值、又以数量为依据计税时,为复合计税。,三、税目税目是纳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体现每个税种的征税广度。不是所有的税种都规定税目,对那些纳税对象简单明确的税种,如增值税、房产税等,就不必另行规定税目。对于征税对象比较复杂的税种,而且税种内部不同纳税对象又需要采用不同档次的税率进行调节的,就需要对该税种的纳税对象作进一步的划分,进行归类,这种归类就是税目。如消费税、营业税等。,四、税率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关系或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课税的深度。(一)按照税率

5、的经济意义划分税率可以分为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两种。名义税率就是税法上规定的税率;实际税率就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与其全部收益额的比例(比重)。在一般情况下,同种税的实际税率可能低于其名义税率。,(二)按照税率的表现形式划分税率可以分为以绝对量形式表示的税率和以百分比形式表示的税率。1定额税率按纳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是规定纳税比例,因此又称“固定税额”。它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适用于从量征收的某些税种、税目。在具体运用上,又分为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幅度定额税率、分类分级定额税率等不同形式。,2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金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纳税。税额与纳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

6、固定的。比例税率的优点是:对同一纳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税收负担相同,有利于企业在大体相同的条件下展开竞争,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计算方便,也便于税收稽征管理。主要缺点是:不分纳税人的环境、条件差异及收入多少等,都按同一税率征税,这与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不完全相符,在调节企业利润水平方面有一定的局限性。,3累进税率(1)全额累进税率。对纳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均按与之相适应的等级的累进税率计算纳税。(3)超率累进税率。它与超额累进税率在原理上是相同的,不过税率累进的依据不是绝对数,而是相对数,如土地增值税。(2)超额累进税率。把纳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从低到高对每个等级分别规定相应

7、的税率,一定数额的纳税对象可以同时适用几个等级的税率,每超过一级,超过部分则按提高一级的税率计税,这样分别计算税额,各等级应纳税额之和,就是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如个人所得税。,五、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对处于不断运动中的纳税对象选定应该缴纳税款的环节。税法对每一种税都要确定纳税环节,有的税种纳税环节单一,有的税种则需要在许多流转环节中选择和确定。,六、纳税申报期限纳税申报期限是指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起止时间。它是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体现。超过限期未交税的,属于欠税,应依法加收滞纳金。各税种由于自身的特点不同,有着不同的纳税期限。一般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形式

8、。,七、税额计算每种税都明确规定了应纳税额的具体计算公式,但其基本计算方法相同,即: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公式中“计税依据”在具体运用时,又涉及两个概念:一是计税单位,亦称计税标准、课税单位。二是计税价格。对从价计征的税种、税率一经确定,应纳税额的多少就取决于计税价格,按计税价格是否包含税款划分,计税价格又分为含税计税价格和不含税计税价格两种。,八、税负调整(一)税收减免1.税收减免的含义税收减兔是减税和免税的合称,是对某些纳税人或特定纳税对象、应税行为给予鼓励或照顾的一种特别规定。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免税则是对应税额全部免征税款。,2.税收减免的类型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

9、类减免税两种类型:(1)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税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a.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b.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c.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d.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2)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

10、的,应分别核算,独立计算减免项目的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额度。,3.税收减免的形式(1)减税。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通过打一定折扣,少征一部分税款或通过降低法定税率而减轻纳税人的一部分负担。(2)免税。对纳税人的某一项或某几项计税对象免予征税。(3)起征点。它是计税依据达到国家规定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计税依据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就超过部分征税。(4)免征额。免征额是在计税依据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计税依据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二)税收加征1.地方附加,简称附加。地方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随同正税一起征收的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款

11、项。2.加成征收。在按法定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加征一定“成数”的税额。3.加倍征收。在按法定税率计算出税额后,再加征一定倍数的税额。加倍征税是累进税率的一种特别补充,其延伸程度远远大于加成征税。,第三节 税收征纳制度,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同年5月1日起实施。2002年10月15日,国务院以第362号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于公布之日起施行。,一、税务登记制度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事项变动以及生产经营范围等实行法定登记的一项管理制度,是纳税人接受税务机关监督,依法

12、履行纳税义务的必要程序。履行税务登记制度,是确立征纳双方法律关系的依据和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是抽象性的征税通知、税务许可证和权利证明书。,纳税人在开立银行账户、领购发票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一)设立登记设立登记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其他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在获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其他主管机关批准后的一定期间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活动。,(二)变更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工商登记变

13、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4)其他有关资料。,2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3)其他有关资料。,4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

14、其补正。5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三)停业、复业登记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2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3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5纳

15、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4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四)注销登记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4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1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16、以下简称外管证)。2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3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外管证。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4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5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六)法律责任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2纳税人未

17、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3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4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二、会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对纳税人会计凭证、账簿设置和管理要求的制度。(一)会计账簿、凭证的设置和管理(二)会计制度、会计处理方法的管理,三、纳税申报制度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有关纳税事项及应缴税款时,应履行法定手续的

18、制度。(一)纳税申报方式我国目前的纳税申报方式主要有三种:1.直接申报。2.邮寄申报。3.数据电文申报。,(二)纳税申报的范围凡是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当期是否有应纳税款,都应办理纳税申报。此外,下列单位和个人,也应办理纳税申报:1经税务机关批准,实行“自行核税、自行开票、自行缴库”的纳税人2采取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3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税的纳税人4扣缴义务人须定期办理纳税申报,以防止不扣或少扣等情况的发生。,(三)纳税申报的期限纳税申报的期限分为两类:1.税收实体法。根据各税种的单项法律、行政法规确定各税种的纳税期限,如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年度终了后5

19、个月内”申报纳税。2.具体确定法。税务机关根据具体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核定纳税期限,如流转税的纳税期限可以是按日或按月。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第1个工作日,在纳税申报期若遇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可以顺延。,(四)纳税申报的内容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所填纳税申报表中应将税种、税目、计税依据、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应纳税额、税款所属期限、计算机代码、单位名称等逐项填写清楚,并加盖有关印章。,应当履行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应将税种、税目、计税依据、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计算机代码、单位名称等填写清楚,

20、并加盖有关印章。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表,不得编制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纳税人应当在规定期间,按照现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分别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五)延期申报 纳税申报在两种情况下可以延期:一种是法定延期。当纳税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天或法定节假日时,可以顺延到实际休假日的次日;一种是核准延期。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应按上期实际缴纳的税款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税款预缴,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四、税款缴纳制度税款缴纳制度是指纳税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按一定程序缴纳

21、税款的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纳税人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时,要经省级税务局批准,方可延期缴纳税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一)税款缴纳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的税款缴纳方式(站在税务机关的角度,即为税款征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查账征收。2核定征收。(1)查定征收。(2)查验征收。(3)定期定额征收。(4)核定应税所得率。,3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前者指持有纳税人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缴其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方式;后者指与纳税人有经济往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22、,借助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其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方式。这两种方式适用于税源零星分散、不易控管的纳税人。除以上几种主要方式外,还有委托纳税、邮寄申报纳税等方式。,(二)税款缴纳的凭证完税凭证 1完税凭证的意义。完税凭证是税务机关依法向纳税人收取税款所开具的专用凭证,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证明。2完税凭证的种类和使用范围。(1)完税证。(2)印花税票。(3)税收专用缴款书。(4)一般缴款书。(5)涉外税收凭证(代缴款书)。,3完税凭证的主要内容。(1)纳税人部分。(2)税源部分。(3)税收部分。(4)征收管理部分。(5)其他部分。,4完税凭证的填写要求。(1)专票专用。(2)按凭

23、证先后顺序填开,不得跳号使用;填写齐全,字迹端正、清晰。(3)按程序收款开票。(4)一税一票,避免税种、科目之间不清。(5)复写或涂改完税凭证要一次全份填写,不准分次填写。,(6)填写所得税完税凭证时,要在税票上反映应缴税额,经核准减征或免征的,要反映计算的全过程。(7)因计算有误而少缴的税款,应填开补税凭证,只填补缴税额,并注明原票证的填开日期和编号,不得在原票上涂改、挖补等。(8)作废的完税凭证应全份保存,各联均应注明“作废”字样,严禁自行销毁。,第四节 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一、纳税人的权利(一)知情权(二)保密权(三)税收监督权(四)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五)申请延期申报权(六)申请延期纳

24、税权(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第四节 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一、纳税人的权利(八)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九)委托税务代理权(十)陈述与申辩权(十一)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十二)税收法律救济权(十三)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十四)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二、纳税人的义务(一)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义务(二)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适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三)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四)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五)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二、纳税人的义务(六)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七)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八)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九)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十)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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