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名中医评选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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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名中医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继承、发展和弘扬中医药学,调动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向社会推出一批中医药理论功底扎实、医术精湛、医德高尚、患者和群众普遍认可的临床专家,推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中医专家队伍,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中医药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云南省名中医是全省中医临床工作的优秀代表,是云南省设立的中医工作者学术荣誉。第三条云南省名中医评选,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品德、能力和业绩并重,突出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第四条云南省名中医原则上每5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50名。第二章评选对象和条件第五条全省各级各类

2、医疗机构(含社会办医,下同)在职或者退休后仍坚持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参加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且在职或者退休后仍坚持从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第六条评选条件()基本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医德高尚、爱国奋斗、群众公认。2 .热爱中医药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为推动中医药事业作出过突出贡献,在中医药行业有较大影响。3 .在云南省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工作,取得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同等专业技术职

3、称资格证书6年及以上,连续从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25年及以上。(二)核心条件除基本条件,还须具备下列第1、2项条件以及第3-9项条件至少2项:1 .中医药理论造诣深厚,学术成就卓越,学术思想或临床诊疗技术、经验独到,在传承学术、培养继承人和传承团队建设方面有较大建树,代表性专著或代表性继承人在中医药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2 .身体健康,现仍坚持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含门诊),参加评选前5年内,每周门诊时间不少于2个半天,每年门诊诊治病人不少于2000人次(推拿专业不少于100O人次),指导下级医生每周不少于2次。3 .全国、全省或州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4 .主持或

4、参与制定国家、省级中医药标准、方案(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文件印发)或指南、专家共识(以中医药学会文件印发),或担任国家中医药规划教材、高等教育规划教材、中医药专著主编、副主编。5 .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临床医学中心(研究中心)、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中医药质控中心、重点研究室等负责人(带头人);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云南省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专家。6 .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排名前六)国家科研项目,或(排名前三)省级科研项目。7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一等奖(排名前八)、二等奖(排名前六)、三等奖(排名前三)。8 .担任国家级中医药学会(

5、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针灸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或担任省级中医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9 .获得省级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中医临床优秀人才荣誉称号。(三)优先条件。符合基本条件、核心条件之外,还具有下列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为云南省名中医。1 .白求恩奖章获得者,或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工作者,或省部级(中医药领域)先进个人获得者。2 .获得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 .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称号获得者。4 .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相当层次入选者。第三章

6、组织领导第七条成立云南省名中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省卫生健康委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云南省名中医的评选工作,审核并确定云南省名中医人选;接受评选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和申诉,并做出最后裁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卫生健康委中医发展处,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第八条云南省名中医评选专家由部分中医管理专家和全国、全省名中医组成。开展评选活动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评选专家建议名单,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后组成评选专家组。第四章申报、推荐和评选第九条申报和推荐(一)申报者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并按照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材料须包括:1 .云南省名中医

7、推荐表;2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3 .科研、奖励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4 .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认可的工作时间及门诊工作量证明等材料;5 .所在单位出具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证明。(二)申报材料须由人事关系所属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审核,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省级医疗卫生机构推荐的申报人直接报省卫生健康委。州(市县(市、区)推荐的申报人由所在地州(市)、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逐级审核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云南省名中医评选:1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2 .受党纪处分还在

8、影响期,受政纪处分期未满的;受过刑事处罚的;3 .近5年内学术上弄虚作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或违反医德医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有关规定的;4 .近5年内发生一级医疗事故的;5 .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第十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条件,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专家组评选推荐。第十一条评选专家组按照评选条件及标准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提出拟推荐人选建议。第十二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选专家组建议,研究提出拟入选人员名单,报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通过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彳到可单位或个人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以寄发邮戳时间为准),

9、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内容和事实根据。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注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注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对有异议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程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报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取消其提名人选资格。第十三条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不属实的,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省卫生健康委发文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并授予“云南省名中医称号。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云南省名中医实行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主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请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取消云南省名中医称号,并向社会公告。(一)弄虚作假骗取入

10、选资格等不诚信行为。(二)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三)违反党纪、国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四)其他原因不宜再作为云南省名中医的。第十五条申报人和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单位把关不严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或公示期因存在不得申报事项被提出异议并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单位下一届的申报资格。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云南省国医名师、云南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及云南省基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同步废止。云南省名中医评选办法政策解读近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云南省名中医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为了便于广大中医药

11、工作者和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把握云南省名中医评选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修订背景名中医评选是实施中医”三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激励中医药人员成长成才的重要措施。1996年、2006年、2017年,我省先后组织开展了三轮名中医评选,评选出一批云南省国医名师、名中医、荣誉名中医、基层名中医,在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中起到了较好的引领作用。近年来,国家明确要求要突出以临床实践能力为评价导向,客观科学评价人才,对中医药人才评价提出了新要求。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对原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云南省名中医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二、修订依据及过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

12、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研究建立中医药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加强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中医药优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将中医药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建立中医药优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省、州市级名中医评选制度。云南省中医药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名中医评选制度,统筹推进全省名中医培养和评选工作。经充分调研论证,2022年初,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评选办法的修订工作。学习借

13、鉴了省外名中医评选办法和我省名医专项人才评选、职称评审等多项做法,并多次组织听取了部分国家、省名中医以及拟申报评选对象、青年医师的意见建议,充分征求各地、各单位意见以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复修订完善,出台了评选办法。三、主要内容评选办法共5章16条,包括总则、评选对象和条件、组织领导、申报、推荐和评选以及附则五个章节。第一章为总则,共4条。主要明确了评选的目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云南省名中医每5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50名。第二章为评选对象和条件洪2条。一是明确了评选对象,同时对“西学中人员参加名中医评选的情形进行了明确。二是明确了评选条件,突出临床诊疗能力和水平,将会看病、看得好病作为评判的主要标准,其中基本条件4项,核心条件9项,优先条件4项。第三章为组织领导洪2条。明确了云南省名中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主要职责、评选专家组成及专家组的产生等。第四章为申报、推荐和评选,共5条。明确了申报人须提供的材料、申报推荐程序、加导申报的情形、出现异议的处理。第五章为附则,共3条。重点对云南省名中医退出机制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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