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卫生监督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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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条 为适应我国铁路运输事业的发展,提高车站、旅客列车(以下简称站车)卫生水平,维护广大旅客、铁路职工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借铁路站车传播,保证铁路运输生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及车站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和公共场所,在上述范围内进行营业活动的路内外单位或个人均须遵守。,第条 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卫生主管部门为行使本办法的监督机构,并委托铁路卫生防疫机构依据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

2、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实施站车卫生监督管理。第条 站车卫生监督管理实行铁路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和预防性卫生监督制度。第条 各单位必须把站车卫生工作列为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作为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检查、评比、考核的条件,凡达不到有关卫生标准或要求者,均不得授予荣誉称号或奖励。,第条 客运、车辆、卫生等部门应积极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共同搞好站车的“四害”防治工作,蚊、蝇、蟑螂等病媒昆虫指数及鼠密度,均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车站、列车要积极做好卫生知识宣传工作。第条 依据国家指令实施交通检疫时,按铁路交通检疫管理办法执行。,第二章 车站卫生,第条 车站应有相应的卫生设施,二等

3、和二等以上的车站必须在适当处所设有一定数量的痰盂、果皮箱、垃圾箱、盥洗、厕所等卫生设施,并做好经常性的保洁工作。车站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随意堆放。厕所应有通风、防蝇和洗手设备。车站的客车到发线路、站台要保持清洁卫生。第条 候车室要提供饮用开水,公用水杯要一客一消毒,未经消毒的水杯不得供旅客使用。列车上水站必须按章向旅客列车上水,上水胶管管口必须离开地面,并保持清洁。,执行候车室内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脏物及不吸烟候车室内禁止吸烟的规定。候车室、售票厅(处)的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明均要符合国家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母婴候车室备有的玩具等要定期洗刷和消毒。承运放射性物品必须经铁路卫生

4、防疫站核查。第条 车站站房、站前广场、天桥、地道、站台、股道以及驻站单位的室内外环境,均要符合有关卫生标准。,第三章 旅客列车卫生,第条 旅客列车(含我国担任乘务的国际联运、广九直通、旅游等旅客列车)要有健全的卫生保洁制度和卫生清扫作业程序,坚持始发、途中、终到列车和返程回到我国始发站的国际联运列车(客车)、广九直通客车的卫生鉴定制度。列车驶经市区、大桥、长大隧道和停车五分钟以上车站时,不得向车下倾倒垃圾、污水,并要锁闭厕所。列车垃圾应在指定的列车垃圾投放站装袋投放。粪便、污水不得带到终到站。入库整备列车不得带有垃圾、粪便和污水。第条 旅客列车的座席、铺位、洗面盆、整容镜、便池等公用设施,要保

5、持清洁卫生,供旅客使用的被单、褥单、枕巾,硬卧为单程更换一次,软卧一客一换;其它卧具、椅套要定期拆洗消毒,凉席、枕席应保持清洁卫生。,第条 旅客列车的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明等在定员状态时均要符合国家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同时应提供饮用开水,公用茶杯未经消毒不得供旅客使用。执行车厢内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脏物及不吸烟车厢内禁止吸烟的规定。第条 旅客列车禁止携带有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进入车内。邮政车、行李车应保持整洁,凡装运过有碍公共卫生物品的,必须彻底清刷消毒,行李车运输放射性物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第条 旅客列车应配备急救药箱,做到专人保管,做好使用登记并及时补充药品器械。,第四章 客车车辆

6、卫生,第条 车辆部门对运用的客车要认真进行整备,保证客车的外貌和车内环境整洁,各种卫生设施齐全,性能完好。第条 检车乘务员所使用的工具、配件要定位存放,并保持整洁。要按时装卸纱窗、电扇,车内通风器应保持使用性能完好,电扇、席别灯、照明灯具和其它电器设备要保持清洁。,第条 要保证餐车电冰箱、冷藏箱正常运用,餐车贮藏室、排风扇、排烟罩、水道管道、洗涤槽、百叶窗、地面脚蹬板、加工台面、茶水炉等均应保持清洁完整,性能良好。第条 新造、大修的车辆,必须达到防鼠要求。管道、电缆与墙板间的缝隙不得大于毫米,运用的车辆缝隙大于毫米时,应予堵塞。餐车后厨车壁及各种设备要消除缝隙,防止鼠、蟑栖息。第条 加挂及临编

7、客车,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卫生整备工作,未经卫生整备或达不到卫生要求的车辆不得编组运用。,第五章 站车食品卫生,第条 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守食品卫生法和铁路食品卫生监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到:(一)餐车、客车售卖的食品、始发上料、沿途补给、必须有食品专用车辆、容器、工具等,并应符合卫生要求,(二)要做好食品的计划生产、供应,隔餐存放的熟食品,必须冷藏,出售前再行妥善加工。车站供应的熟食品要严格执行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用冷藏柜、专用炊具容器和专人消毒制度。(三)不准在厨房内洗澡、洗脸、刷牙、洗衣物、吸烟等,闲杂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四)冰箱、贮藏室(库、柜、架)、售货柜等应有定位存放

8、标记,并保持清洁。餐车工作人员的私人物品应存放于指定的设有标记的处所。(五)食品容器、刀、板、提桶、抹布必须清洁,有生熟标记,不得混用、混放。食品应生熟隔离,定位存放。,第条 站车食品经营单位,进货时必须向进货单位索取“卫生许可证”及该食品每批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必要时铁路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准销售。第条 餐具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消毒的餐具不得供旅客使用。站车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均必须经铁路中心卫生防疫站检验合格,并取得铁路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全卫生检验站鉴定核准,由铁路局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第条 食品包装、食品商品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通用商品包装要求,并

9、必须执行出厂期和保存期限销售的规定,凡无出厂期和超保存期的食品,禁止销售。第条 旅客列车发生食物中毒时,列车长应及时报告前方铁路卫生防疫部门,并保护现场,封存保留样品,以备查验;铁路卫生防疫站接到报告后应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及时前往调查处理。,第六章 站车卫生监督,第条 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卫生主管部门和铁路局所属卫生防疫站中的站车卫生监察,应在从事站车卫生工作超过二年的医师、三年的医士及从事客车“消杀灭”工作三年的医师以上人员中选荐,经各铁路局主管部门审查报铁道部卫生行政机构任命发证。第条 站车卫生监察在本管内对车站,各次始发、终到和站停五分钟以上的通过旅客列车实行卫生监督检查。分局卫生主

10、管部门和分局卫生防疫站的站车卫生监察可添乘本分局属旅客列车;路局卫生主管部门和局中心卫生防疫站的站车卫生监察可添乘本局属旅客列车;部卫生行政机构的站车卫生监察可添乘国内各次旅客列车。国际联运列车(客车)、广九直通客车添乘办法另定。各铁路局、铁路分局和运输枢纽地区卫生防疫站所在地的车站要有检查用房以及消毒、杀虫、灭鼠药械专用房屋。,第条 站车卫生监督机构依据国家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责:(一)对车站、旅客列车进行卫生监督监测。(二)对站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三)审发分管部门的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并按规定组织

11、实施体检。(四)对站车卫生进行技术研究,提出改善、提高站车卫生水平和保护旅客、乘务人员身体健康的建议;对有关人员进行卫生知识技术的培训和指导。(五)编写站车卫生监督通报,开展卫生宣传。(六)对站车消毒、杀虫、灭鼠进行监督监测。(七)站车卫生监察(不包括从事“消杀灭”工作的)同时是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其监察证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兼具站车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监督检查的效力。凭站车卫生监察证使用铁路电报、电话、住乘务员公寓。,第七章 罚 则,第条 遇有车站、旅客列车、车辆及站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违反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时,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的罚则的有关规

12、定进行行政处罚。,第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主管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改进。遇有下列情形经警告后仍无改进者,可以处二十至五百元罚款。(一)卫生监督检查符合率不合格者;(二)车站及车辆卫生设施缺乏、损坏,影响使用,经卫生监督记录提出,仍不增添、修缮改进者;(三)旅客列车停站五分钟以上不锁闭厕所者;(四)旅客列车将粪便、污水带入终到车站或客技站者;,(五)旅客列车不按规定处理垃圾,沿途随意倾倒者;(六)废弃塑料饭盒及其它固体废弃物,不组织回收,造成污染站区及线路者;(七)供旅客使用的卧具不按规定洗涤、消毒和更换者;(八)鼠密度,蝇、蚊、蟑螂等病媒昆虫指数未达到卫生标准者。以上各项处罚可单独或合并行使。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并经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复议无效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处理。,第条 站车卫生监察对外局旅客列车的行政处罚应据事实填写站车卫生监督记录书,经列车长、餐车长(主任)确认签字后,将监督记录书和处罚通知书委托所属铁路卫生防疫站受理执行。执行结果以书面回执函告原开具处罚通知书的单位。第八章 附 则第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卫生保护司负责解释。第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铁卫字号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卫生条例(试行)即行废止。第条 各铁路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部备案。在临管线上运行的旅客列车以及车站的卫生监督管理,应参照本办法在管辖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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