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指南、书面报告、竣工验收会议议程(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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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嬷设计审查工作委托函(格式)2 .工贸三戳项目安颂丽怖告煤且评审意见(格加3 .湖南省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指南4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书面报告表5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书面报告6 .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书面报告表7 .工贸行业在役装置安全设施设计整断情况验收表8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会议议程(参考)9 .重要法律法规和规定条款湖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9月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委托函(格式)#市(州)应急管理局(受托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提出的#(建设项目名称)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

2、施设计审查申请,我厅已经受理。经研究,根据有关规定,现委托你局(单位)组织对#(建设项目名称)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并转去#(建设项目名称)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请你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湖南省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指南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于#年#月#日前完成审查,将#(建设项目名称)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情况、审查结论、审查批复,连同转去的申请文件、资料一并送交省应急管理厅工贸监管处。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盖章)#年#月#日抄送:#(建设单位兀关于#(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安全预评价报告专家组审意见(楮S;)

3、#年#月#日,#(建设单位名称)组织专家(名单附后)对委托#(安全评价机构)编制的#(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安全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专家听取了安全评价机构关于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汇报和#(建设单位名称)对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说明。专家组认真审查了安全预评价报告,经过充分质疑和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一、安全评价机构具有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二、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格式符合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要求,评价内容较全面、评价结论明确。三、安全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分析评价较全面、准确,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科学、可行

4、,且具有较好的针对性,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可以作为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编制的主要依据。四、专家同时建议对安全预评价报告作以下修改(直接给予审查通过的,不适用该段表述):1 .;2 .;3 .;(修改意见要具体,指出问题所在,不能笼统)综上所述,专家组给予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通过,或“在安全评价机构按照专家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复核(可由专家组复核或授权专家组长)后”(给予修改后复核评审通过的,依据会议决定填写该段表述),并建议将评审资料和评审结论报告省应急管理厅(市州权限内建设项目此处为“#市(州)应急管理局”)。专家组长(签名):专家(签名):#年#月#日附

5、表参会代表签名和意见:参会代表单位姓名职务签名备注(有不同意见的,可在此备注)专家组建设单位安全评价机构其他单位备注:本评审意见适用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评审通过或修改后经复核评审通过的情形;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不适用本评审意见格式。湖南省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指南一、实施范围适用于应急管理部门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内部程序。二、相关依据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主席令第十三号修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公布,第77号修正)第十、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三、权限划分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申请的受理、审查权限按应急管理部和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省应急管理厅可将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委托项目所在地市州应急管理局实施,接受委托的市州应急管理局不得再委托给其他单位。四、申请材料建设单位提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五)建设项目安全

7、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五、办理程序受理一审查(专家审查)一决定。1 .政务服务窗口综合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料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2 .初审人员对资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签署初审意见后经复审、核审和批准,转交政务服务窗口制作文书。3 .综合受理窗口向申请人送达审批文书。六、审查标准1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2 .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5)71号)要求进行编制,并对其

8、编制的设计文件负责。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并不得开工建设:(1)无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的;(2)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3)安全预评价报告由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的;(4)设计内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的;(5)设计内容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其他规定的;(6)未采纳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

9、全对策和建议,且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7)安全设施设计存在重大遗漏或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存在重大问题,违反强制性规定的;(8)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予批准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再审。4 .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1)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对已经批准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做出变更,一般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原设计单位不能编制的,可由相应设计等级不低于原设计单位的其他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应

10、当编写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文本,并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2)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3)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5 .已经竣工验收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所涉装置(含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等),改变原料、改变产品或改变工艺技术,应对原装置按利旧装置列为改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尚未竣工验收的,可按重大变更重新申请审查。已经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所涉装置,不改变原料,仅在原产品方案中新增细分产品,可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并报省应急管理厅确认后不重复履行程序。七、审查组织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并督促相关人员和单位严

11、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市州应急管理局可进一步制定本单位专家审查工作规则,明确安全生产专家选取、专家组职责、审查议程、专家组意见形成、专家管理等具体事项。1 .安全设施设计原则上由负责审查的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查。专家组具体由负责审查的应急管理部门工贸监管处(科室)商专家管理部门按照本单位专家派遣或聘请制度选取。根据建设项目规模,金属冶炼建设项目选取三至五名专家;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可根据变更内容在原专家组中酌情选择专家。专家组长一般由建设单位在审查会议上现场抽签决定。2 .参与专家审查的每名专家必须出具专家个人意见,专家组审查意见须由专家充分质询、审查后,采取闭门会议的形式统筹商议作出

12、。专家组闭门会议由专家组和应急管理部门参会人员参加,专家组独立审查并征求应急管理部门的意见进行专家组表决。专家组表决形成专家组审查意见,应当有五分之四以上专家意见一致(三名专家审查时,须全部意见一致,方可形成“审查通过”或“修改后审查通过3 .专家组审查意见必须包含明确的审查结论。专家组审查意见的结论共分三种:审查通过、审查不予通过和修改后经复核审查通过。给予审查不予通过、修改后经复核审查通过的,专家组应逐一阐明理由和依据。4 .专家组审查意见与应急管理部门代表结论意见一致的,可以当场向建设单位宣布;当专家组审查意见与组织审查的应急管理部门代表结论意见不一致时,专家组审查意见须报送负责审查的应

13、急管理部门工贸监管处(科室)进行审议后决定。5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的,须提交专家组意见、专家组签名表和安全设施设计文本。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后经确认审查通过的,还应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并通过专家组长复核后确认修改到位(特殊情况,可由其他专家复核),并提交专家组意见、专家组签名表及专家组长复核意见和修改后安全设施设计报告、修改说明。6 .负责审查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按程序出具书面审查批复意见。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书面报告表(不适用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安全预评价单位(如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则据实填写)安全设施设计

14、单位项目类型(请据实划7”)新建口改建口扩建审查地点审查时间序号审查要点专家审查意见1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2是否对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进行安全分析。3总平面布置设计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4是否涉及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5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是否设计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6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析并设计采用相应的检测监控措施。7是否针对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设计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形成安全设施清单。8是否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提出合理要求。9是否对从

15、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出合理要求。10是否对建设项目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进行分析。11是否有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12是否对综合分析报告中的防范措施进行采纳,如未采纳应说明原因。13是否对可能出现的事故,设计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14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事项。专家审查发现安全设施设计须进一步整改的其他问题(没有相关问题则由专家填写“无”):专家认为是否需要进行试生产、试运行(请相应划“J”)口竣工验收前需进行试生产、试运行。口不需试生产、试运行。审查结论:专家组长(签名):审查专家(签名):年月日参会代表单位姓名职务签名备注专家建设单位设

16、计单位其他单位备注:本书面报告表须双面打印(可续页)。附件1-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书面报告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类型(请据实划“新建口改建口扩建莫设项目基本情况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需要监理的建设项目)试生产、试运行情况(如需试生产、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则据实填写,可另附页;试生产、试运行实际不少于30日,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建设单位检查安全设施发现的*故隐息和整改情况(可另附页)竣工验收资料目录(设计单位出具的是否符合安全设计书面报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出具的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情况报告,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资料目录)验收

17、会议地点验收时间序号验收资料评审要点验收资料专家评审结论(由专家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存在左侧相关情形的则应评定为“不合格”)1是否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2是否未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是否不符合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标准。4是否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或者安全验收评价不合格。5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是否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定。6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是否未整改(不需试运行的,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检查安全设施发现的事故隐患

18、是否未整改)。7是否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8从业人员是否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或者不具备相应资格。9是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现场事殳收发现需进行整改的安全生产问题(没有相关问题则由专家填写“无”专家(签名):年月日竣工验收结果(专家评审通过,且竣工验收前和竣工验收时发现问题须整改到位,方可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参会代表单位姓名职务签名备注专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备注:本书面报告表须双面打印(可续页)。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对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报告省应急管理厅或其委托审查的市州应急管理局后按规定比例进

19、行抽查。未按规定抽查或抽查发现重大问题的,依法处理并责令重新竣工验收。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瓶虹验收书面报告表(不适用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类型(请据实划新建改建口扩建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需要监理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书面报告表情况(或安全预评价报告情况,可另附页)试生产、试运行情况(如需试生产、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则据实填写,可另附页)建设单位检交安全设施发现的事故隐患和整改情况(可另附页)验收会议地点验收时间序号跄收资料评审要点验收资料评审结论(由专家填写“合格”或“不合格”)1是否未

20、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2是否未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是否不符合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标准。4是否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或者安全验收评价不合格。5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是否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定。6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是否未整改(不需试运行的,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检查安全设施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未整改)。7是否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8从业人员是否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或者不具备相应费格。9是否不符合

2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现场验收发现需进行整改的安全生产问题(没有相关问题则由专家填写“无”方专家(签名):年月日竣工验收结果(专家评审通过,且竣工验收前和竣工验收时发现N格):建设单位负责人(公章)年户可题须整改到位,方可竣工验收合【签名):0参会代表单位姓名职务签名备注专家建设单位其他单位备注:本书面报告表须双面打印(可续页),由建设单位留档备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按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书面报告表。工贸行业在彳滕置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懵况验收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类型(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下属企业,直接服务总部的,可同时选择

22、总部和本企业的企业类型划“冶金口有色口建材口机械口轻工口纺织烟草口商贸口特殊类型涉及金属冶炼口不涉及金属冶炼口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口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口在役装置名称在役装置生产能力涉及危险化学品及数量(若不涉及则填写“无”)设计单位名称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单位意见(1)我单位已经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及相关文件要求对该单位以上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诊断。(2)对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将指导整改。(3)我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诊断结果承担法律责任。(4)其他意见:负贲人(签名):(公章)年月日单位意见我单位将严格落实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整改要求和应急管理部门的整改意见,并承诺产

23、能全部合法、不改变现有产品和生产能力。否则,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聘请专家指导服务意见(金属冶炼、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由省厅聘请专家;其他由市州局聘请专家专家(签名):年月日在役装置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整改落实情况验收单位验收意见: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省、市州应急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请据实划“J”和填写)被抽中检查,填写右侧表格。口未被抽中检查,列入其他形式日常监管范围。(抽签业务机构公章)年月日口检查通过。口检查不通过,存在以下问题:(公章)年月日备注:1.若有多套装置或由不同设计单位设计的装置时,要分装置填写。2.经省厅、市州局专家指导服务并修改到位的安全设

24、施设计诊断文本,可以作为验收的依据;3.生产经营单位自行对在役装置安全设施诊断整改落实情况验收后,应急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进行抽签复查(未被抽中的,可暂不专门检查整改验收情况)。4.已经建成投产、没有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但产能合法并经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整改验收合格并报告省、市州应管理部门(装置被抽中检查的,应经检查合格),方为按规定程序整改到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会议议程(参考)(不适用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建设单位负责人介绍参会专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规定需要监理的建设项目)和安全验收评价单位及其他参会人员。二、

25、建设单位有关人员介绍项目建设概况和试生产情况(附书面材料)。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单位介绍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执行情况(附书面材料)。四、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介绍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安装情况(附书面材料)。五、建设项目监理单位介绍项目安全设施施工质量监理情况(附书面材料,不需要监理的建设项目可省略此项议程)。六、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单位介绍项目安全设施工验收评价情况。七、休会,专家分组查阅项目原始资料、图纸及有关文件和档案,并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验收检查。省、市州和县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参会人员一并参加现场检查,监督验收活动。八、复会,专家就审阅资料和现场审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

26、理单位和安全验收评价单位等质询,并反馈资料、图纸和现场检查情况。九、专家与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安全验收价单位等交换意见。十、专家进行讨论研究,并汇总专家个人意见、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后,填写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书面报告或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书面报告表相应专家评审和现场情况内容。十一、召开全体会议,由专家组组长宣读专家组评审意见。十二、设计单位、施工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安全验收评价单位代表发言。十三、建设单位综合专家、设计单位、施工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安全验收评价单位意见,初步确定竣工验收结果。十四、建设单位负责人宣布验收会议结束。注意事项:1.验收

27、会议上,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如果建设单位能够保证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经专家同意后,建设单位可形成验收合格结果,不再重新组织验收会议进行验收。如果整改完成后仍需专家现场复查的,建设单位应重新组织专家复查整改情况。2 .专家认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应详细指出验收不合格的原因,阐述相对应的问题、依据及整改意见。建设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完成时间。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结果由建设单位根据验收会议意见和相关整改情况综合作出,并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填写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书面报告表,加盖公章。重要法律法规和规定条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28、: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第三十二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三十三条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第三十四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

29、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条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u(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

30、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第九条规定: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第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

31、备、设施。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负责。第十二条规定: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五)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2、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将有关文件资料转送有审查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第十六条规定: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备查。第二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33、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并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一)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二)未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的;(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不符合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标准的;(四)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或者安全验收评价不合格的;(五)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

34、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六)发现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存在事故隐患未整改的;(七)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八)从业人员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九)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或者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与此有关的行政许可一律不予审批,同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十三条规定:“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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