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学习与应用PPT(p.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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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学习与应用,2,目录,一、概述 二、总则 三、交工验收 四、竣工验收 五、罚则、附则,小结 六、有关事宜的通知,附件一 七、监督工作探讨 八、应注意的问题,一、概述,4,1、修 订 背 景,有关法规陆续出台或已有较大修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投资主体多元化,责任终身制 公路建设规模大、速度快、要求高 早期损坏较重,质量问题仍很突出 普遍反映打分虚高、人为因素太大 由交通部规范性文件改为部门规章 已到正常的修订周期 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已陆续修订 部分指标和文字需修改 进一步提高适用性和可操作性,5,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行使国家立法权。第五十六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第六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第七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6,法律效力,第七十八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七十九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第八十条地方性

3、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第八十二条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7,全国高速公路里程(km),8,全国公路总里程(万km),167.98,9,调整后“十五”计划的主要目标,到“十五”末,全国公路总里程达到195万km,新增里程由15万km提高到28万km,年均增长5.6万km。路网密度由16.1km/百km2提高到20.3km/百km2高速公路由2.5万km提高到3.5万km,二级以上公路里程由27万km提高到30万km公路通乡率由99.5%提高到99.8%,使687个不通公路的乡通公路;公路通行政村率由93%提高到96%,使49

4、000多个不通公路的村通公路,10,原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公路发19951081号,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验收工作责任难落实交、竣工验收工作内容重复先完工的合同段不能及时验收交工验收质量监督部门工作量大、费时、繁琐质量鉴定难以全面反映工程实际质量状况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评价针对性不强对各参建单位的评价难以作到客观、真实,11,2、修订基本思路,明确验收工作责任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要全面、系统,竣工验收质量鉴定要实用、有效改变验收组织方式,提高验收工作效率,减少资源浪费,避免走过场增强工程质量鉴定的客观性、真实性,12,3、修 订 过 程,2001年9月,委托陕西省交通厅组织起草2001年11

5、月,提出修订编写大纲2002年1月,完成讨论稿,征求意见2002年2月,完成初稿2002年3月,西安审查会2002年5月,完成报审稿2002年10月,烟台审定会2003年2月起,在陕西、黑龙江试用2003年8月,报部审定2004年3月21日,正文发布2004年8月13日,附件发布,13,有关单位和人员,交通部发布,并负责解释起草单位陕西省交通厅参加单位西安公路研究所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参 加 人胡保存张生辉封捍东范建华梁武星陈忠明钱学东雷培吉李富强张毅,14,4、修 订 要 点,进一步明确交工、竣工验收单位的责任,增加罚则交工验收按合同段由项目法人负责交工验收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组

6、织工程监理进行评定交工验收质量等级取消优良专门为质量监督部门规定了一套全新的工程质量鉴定方法和评价体系试运营期不超过3年、竣工验收在试运营2年后调整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计算(权值)对各参建单位分别进行评价,以区分同类单位的优劣规定了各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和参建单位评分表调整验收期间费用的承担者,15,总 体 框 架,验收办法 1总则 2交工验收 3竣工验收 4罚则 5附则共5章,33条,有关事宜 附件:一、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二、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三、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四、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五、公路工程项目执行报告六、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综合评价表七、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八、项目参

7、加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16,5、公 路 建 设 程 序,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0年8号部令)(一)根据规划,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六)根据批准的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和公路建设计划,组织项目招标投标;(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编制项目开工报告;(八)根据批准的项目开工报告,组织项目实施;(九)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和工程决

8、算,办理项目验收;(十)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17,6、公路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主 体 依 据 范 围 程 序 内 容 资 料,质量控制与管理检查验收(交)竣工验收,18,a.检查与验收的主体,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试验室,质量检测机构,公路管理机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19,从业各方和责任主体,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材料设备厂家,试验室,工作责任,直接责任,养护单位,质量检测机构,20,代建制和总承包制,项目法人 业主出资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代建制代理型委托管

9、理风险型交通主管部门 公路管理机构 公路法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21,b.检查与验收的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行业标准,施工规范,设计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验规程,现场测试规程,公 路 法,质量条例,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协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材料标准,工程,原材料、混合料、构配件、设备,22,c.检查与验收的范围,建设项目,合同段,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分(阶)段,23,单位工程划分检评标准,路基工程(每10km或每标段)路面工程(每10km或每标段)桥梁工程

10、(特大、大、中桥)互通立交工程(每20km或每标段)隧道工程环保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24,d.检查与验收的程序,施工过程中的控制和管理,检查验收,竣(交)工验收,检验评定,工程质量鉴定,材料检验,试验检测,工艺控制,外形尺寸,缺陷检查,抽查,25,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前的材料与设备检查铺筑试验路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与检查交工验收阶段的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将全线以1-3km作为一个评定路段,每一侧车行道按规定频度,随机选取测点,对沥青面层进行全线自检,26,e.检查与验收的内容,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质量保证资料,关键项目,一般项目,材料

11、设备,施工要点,控制项目,竣工资料,27,f.检查与验收的资料,交通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材料设备试验报告,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报告,设计工作报告,项目执行报告,质量鉴定报告,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竣工验收鉴定书,监督工作报告,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施工自检报告,施工资料质量保证资料,检 测 报 告,竣 工 资 料,验收备案资料,交通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竣工验收,检查验收,控制和管理,检验评定,鉴定,抽查,材料检验,自检,检查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备案,审定,隐

12、检,验收,二、总则,30,目的和立法依据,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六条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第三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修复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32,建设

13、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3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

14、用。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34,备案制,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

15、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35,他 山 之 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2000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36,适 用 范 围,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第三条 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公路法“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修复项目”,37,验 收 划 分,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16、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38,第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三)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四)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五)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验 收 依 据,39,第六条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交通部

17、负责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工作。,验 收 权 限,40,公路工程技术标准,41,第七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验 收 准 则,三、交工验收,43,第八条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二)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四)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

18、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意见;(五)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验 收 条 件,45,第九条 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对该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对具备条件的单个合同段及时进行交工验收不同段落、不同层位、不同时间,验 收 申 请,46,第十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四)检查工程实

19、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是工程计量数量一致;(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按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签署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七)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初步评价。,验 收 内 容,47,第十一条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交工验收。拟交付使用的工程,应邀请运营、养护管理单位参加。参加验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各合同段参建单位完成交工验收工作的各项内容,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设计单位负责

20、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监理单位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项目法人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施工单位负责提交竣工资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验 收 职 责,48,第十二条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监理单位根据独立抽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当监理按规定完成的独立抽检资料不能满足评定要求时,可以采用经监理确认的施工自检资料。项目法人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定进行审定。,质 量 评 定,49,第十三条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采

21、用所含各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工程各合同段交工验收结束后,由项目法人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分采用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等 级 评 定,50,单位工程投资额 vs 合同段投资额,原办法建安工程费总额或合同工程价款总额 陕西省原则上使用已确定的最终决算数。但当决算数暂时无法确定时,也可使用招标合同价 由于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的单位工程划分与(交工验收)施工、监理单位不同,(公式虽相同)单位工程投资额不同,51,第十四条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

22、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向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它公路工程按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的检测报告。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验 收 备 案,52,检测报告 vs 检测意见 湖南省,检测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合同段简介检测依据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及检测方法检测结果(只对主要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作定性描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项目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建设项目简介检测组织情况检测依据检测

23、项目、检测频率及检测方法检测结论(根据检测数据作定性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建议,53,遗 留 问 题,第十五条 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遗留问题由谁提出?,四、竣工验收,55,第十六条公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通车试运营2年后;(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己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三)工程决算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四)竣工资料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五)对需进行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的项目,己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六)各参建单位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

24、报告;(七)质量监督机构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验 收 条 件,56,第十七条 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验收。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告知理由;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竣工验收。,验 收 申 请,57,第十八条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一)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二)听取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报告;(三)听取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

25、告;(四)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查有关资料;(五)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工程质量等级;(六)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七)对建设项目综合进行评价;(八)形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验 收 内 容,58,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委员会由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大中型项目及技术复杂工程,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国防公路应邀请军队代表参加。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4+x,原为9+x,验 收 委 员 会,59,第二十条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各方的主要职责是: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

26、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对各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等级,形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项目法人负责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及验收所需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工作;设计单位负责提交设计工作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监理单位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总结报告,提供各种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验 收 职 责,60,第二十一条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2,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

27、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2。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质量等级评定,61,第二十二条竣工验收委员会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参建单位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好,大于等于75分为中,小于75分为差。,参建单位评价,62,第二十三条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7,参建单位工作评价得分权值为0.3(项目法人占0.15,设计、施工、监理各占0.05)。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优良,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项目综合评定

28、,63,第二十四条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的交通主管部门对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由质量监督机构依据竣工验收结论,按照交通部规定的格式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证 书 签 发,五、罚则、附则,65,第二十五条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不具备交工验收条件的公路工程组织交工验收,交工验收无效,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第二十六条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工程开放交通进行试运营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营,并予以警告处罚。第二十七条项目法人对试运营期超过3年的公路工程不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的,由交

29、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责令改正后仍不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营。,罚则项目法人,66,第二十八条 质量监督机构人员在验收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殉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罚则监督人员,67,第二十九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图表、资料,并装订成册,其编制费用分别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法人承担。各合同段交工验收工作所需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整个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期间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所需的费用由项目法人承担。,验 收 费 用,68,第三十条对通过验收的工程,由项目法

30、人按照国家规定,分别向档案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接管养护单位办理有关档案资料和资产移交手续。第三十一条对于工程规模较小、等级较低的小型项目,可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规模较小、等级较低的小型项目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移交、合并验收,69,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公路发19951081号)同时废止。原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88交公路字577号),附 加 说 明,小结,交 工 验 收 程 序,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工

31、程质量评定合格,监督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竣工文件编制完成,完成施工、监理工作总结,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组织交工验收,项目法人,组织进行进行审定,设计单位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监督机构提交项目检测报告,交通主管部门未提出异议,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通车试运营两年后,交工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工程决算编制完成,审计、认定,竣工资料完成,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合格,参建单位完成工作报告,监督机构检测鉴定合格形成报告,项目法人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

32、收,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听取参建单位工作报告,听取监督工作报告及鉴定报告,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等级,对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交通主管部门签发鉴定书,监督机构签发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竣 工 验 收 程 序,时间关系示意图,通车试运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两年,不超过三年,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备案,提出验收申请,三个月内,审查,质量检测,出据检测意见,质量检测鉴定,30d,15d,提交检测报告,六、有关事宜的通知 及附件一,75,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其附件,七、监督工作探讨,77,质量监督的定位,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是指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质量监督机构对公路工程质量的法

33、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公路工程实行政府监督下的业主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公路工程质量实行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全面负责,监理单位控制,设计、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78,监督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工程建设质量为中心,全面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坚持以夯实基础工作为重点,全面创造提升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的环境和条件坚持以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为抓手,全面提高政府质量监管能力坚决遏制和消灭重大质量事故,降低一般质量事故发生率;巩固工程质量合格率,提高优良率以一流的质量

34、和一流的业绩,开创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新局面,79,质量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公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行为、规范化施工、工程实体质量三个方面,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检查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涉及结构强度及稳定性的重要指标、标准试验以及治理质量通病的情况。质量管理行为检查:主要内容:从业单位合同履行情况、执行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情况,从业人员素质,工程自检、抽检资料,防治质量管理通病的效果等。规范化施工检查:主要内容:工程实施过程中关键部位、重要工序的规范化操作程度,防治施工工艺通病的效果等。工程实体质量检查:主要内容: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质

35、量及已完工程的外观质量,防治工程实体质量通病的效果等。,80,质量监督检查方式,质量监督检查的方式分为: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三种。全面检查:全面检查是通过巡视、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进行抽样检测试验等措施检查受监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化施工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掌握全面质量状况。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是通过查阅资料和对工程实体质量抽样检测对受监项目某建设环节、特定工序或工程部位采取有针对性的深入检查。专项检查可分为对从业单位履行合同情况、试验室认证、内业资料、监理工作效果、拌合场和预制厂、原材料、施工工艺、工序或部位的检查。巡视检查:巡视检查是查看施工现场,检查规范化施工情况、工程外观

36、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对存在质量疑问的项目提出试验检测要求。,81,监督检查资料分析与反馈,监督检查完成后,应按抽查项目、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整理数据,向有关单位反馈。抽查项目采用单点合格率计算。实测值评价标准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其中压实度采用设计值或规定值作为控制标准。受监项目(合同段)数据汇总采用各抽查项目单级加权合格率计算。单级加权合格率是指对受监项目(合同段)的抽查数据汇总分析时,直接对所抽查项目的单点合格率按对应权值计算出的加权合格率,不考虑对应合同段(单位工程)的投资额(或权值)。,82,监督检查资料分析与反馈,监督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在工程现场反馈检查结果

37、,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下发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对于重大问题或普遍存在的质量问题可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以通报形式在15日内印发。质量监督机构应建立核查机制,要求受监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负责对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落实,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对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必须由监督机构进行现场核实,并报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每次监督检查完成后按项目单次检查数据汇总表进行数据汇总。各合同段相同类别单位工程的检查资料汇入同一单位工程类别。并可定期将有关抽查数据汇总,作为分析动态质量状况的依据。,83,基 本 认 识,交通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政府)的自由裁量权

38、(自主权、决定权)与交通主管部门不同,质量监督机构是执行(执法)部门,而不是决策部门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要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缺陷检查而不是随机抽查质量鉴定要体现客观性、科学性、权威性多数情况下,工程质量的检查、鉴定要依靠检查人员的主观判断,84,自 由 裁 量,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 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的检测报告 在交工验收前进行检测,竣工验收前对关键抽查项目进行复测表中未列出的检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加检测项目 表中未包括技术复杂的工程如悬索桥、斜拉桥等工程的检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

39、加检测项目 不少于1处、检查5-10个断面、不少于10个测区、扣1-2分隧道支护、衬砌厚度无严重不足,隧道支护、衬砌背后无严重空洞;重要支挡工程无严重变形、高填方无严重沉陷变形工程外观存在严重缺陷和安全隐患或已降低服务水平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检测意见、检测报告、鉴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85,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86,事 故 类 别 分 析,87,发生事故原因分析,88,八、应注意的问题,90,应注意的问题,因地域、体制、环境差异,相对均衡不能过分从监督自己的角度任意解释监督包括实体、行为和过程,基础工作、现场管理和源头控制。验收检测鉴定仅是监督工作的内容之一既要注重结果,更要重视过程监督、

40、监理、施工单位结果的校验施工检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结果的复核施工检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的时效性,91,全 新 的 质 量 理 念 2004年全国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会议报告冯正霖,工程质量已成为人类创造物质财富、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科技创新、体现人文精神的综合反映。高质量的公路工程,应当是品质完美、功能完善和外在形象良好的有机结合。在充分注意到建设工程项目实体性质量做到结构上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坚固耐用的同时,更要体现在功能上以人为本、方便使用、安全经济。要高度重视与环境、生态、景观的自然和谐,重视局部、细节的技术处理。,在对待质量的认识上,要突出以下几个观点:对实体性质量,要注重安全性

41、与耐久性,做精、做细、做实、做好;对功能性要求,要体现以人为本、使用方便的理念;在外观质量上,要与环境、生态、景观统一协调。公路设施既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又与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谐统一。,绝不能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绝不能搞经不起考验的劣质工程绝不能搞权钱交易的腐败工程,93,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永恒主题 2004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报告张春贤,质量是工程的生命,更是一个行业的生命。如果几年后我国建成的几万公里高速公路没到大修年限就大面积翻修,我们今天所为之奋斗的事业就可能被否定。我们修路架桥,实则是在书写历史。一座优质工程,万人称赞,千古流芳;一座劣质工程,同样也会在历史上留下不可挽回的败笔。一条条公路,一座座桥梁,一道道隧洞,看似冰冷的混凝土结构物,实则是人类克服艰险、发展进步的文明标志。一定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建优质工程,建精品工程。这是我们这代人,对人民、对历史、对后人,做出的庄严承诺和郑重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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