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通用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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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通用6篇)第一篇: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全区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准时有效地指导、帮助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削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淄博市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与救援行动。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削减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管理、属地为主,部门协作

2、、协同行动。2组织机构及职责区畜牧兽医局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区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企业进行支援,指导和帮助我区开展畜禽屠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2主要职责:(1)打算启动张店区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确定现场工作组规模,派遣现场工作组。(3)向区政府报告事故状况。(4)联络区政府有关部门,把握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进展。3监控与预警3. 1事故监控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应当加强对重大危急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准时上报。3.2预警行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

3、产事故的信息后,根据应急预案准时讨论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实行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3. 3报告3.1.1 报告责任主体发生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鼓舞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各有关部门报告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状况。3.1.2 报告程序和时限根据由下至上逐级报告的原则,各责任主体应准时报告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事故,紧急状况可同时越级报告。(1)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畜禽屠宰企业应当马上向区畜牧兽医局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2)事发地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向区畜牧兽医局报告,并马上组织人员,赴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4应急响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

4、则,发生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事故,马上启动应急响应。4.1 先期处置4.1.1 事发地先期处置事发地单位接到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马上到事发觉场进行调查核实,并准时上报。4.1.2 区局先期处置区畜牧兽医局接到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马上调查核实大事缘由和进展状况,准时将有关状况报告市局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依据状况开展以下工作:加强对事故处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有关状况。(2)依据调查状况,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评价,对大事性质和缘由提出意见报市局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2 应急措施区畜牧兽医局畜禽统一指挥、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在先期处置

5、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行以下措施:(1)依据事故发生状况和级别确定是否对发生事故的企业派出工作组。如需要,马上派出工作组赴企业,指导、协调大事调查和处置工作。(2)视事故级别和要求准时将有关状况报告区政府、市畜牧兽医局,并通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状况,讨论部署应急处置工作重大事项。(4)区畜牧兽医局准时与区政府新闻管理部门联系沟通,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准时向社会发布大事有关信息。对外公布询问DHo4.3应急响应终止事故得到有效掌握后,区畜牧兽医局准时上报市局,并由区畜牧兽医局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打算终止应急响应。4.4 信息发布4.5 .1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

6、是、准时精确科学公正的原则。4. 4.2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并依据事故救援进展状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5. 4.3信息发布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进行新闻发布会、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报道等形式。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事发地单位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下,协作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退大事影响,妥当安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维护社会稳定。6. 2事故调查报告、阅历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发生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应准时对大事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力量和水平。将应急处置工作评估总结报送市畜牧兽医局。

7、6附则6.1 本预案由区畜牧兽医局制定和解释,并依据实施过程中发觉的问题准时修订。6.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次篇: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一、为了有效预防和掌握突发大事的发生和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肉品市场正常供应,依据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二、本预案所称的重大疫情是指生猪突然发生重大疫病,且快速传播,导致生猪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公司生产安全造成严峻危害,或者可能对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具有重要经济社会影响和公共卫生意义。三、工作原则公司突发大事根据“预防为主、防治结

8、合”的处理方针,坚持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发生突发大事应乐观调动我公司的全部资源和力气,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在最短时间内高效、快速、有序地进行处置,力求将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四、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突发大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周贺敏;副组长:刘秀英、周贺轩;成员:XX/X/应急领导小组对突发大事处置工作负总责。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组织拟定突发大事防治方案,制定应急处置措施;指挥处置突发大事;制定猪肉配送应急预案;负责筹措防治突发大事所需资金;准时向上级有关部门照实报告状况,调查或帮助调查突发大事发生的缘由等。五、应急反应措施突发大事发生后,现场有

9、关人员应当马上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急领导小组全部成员马上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针对不同突发大事坚决实行应急反应措施,并根据有关规定,照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状况。六、制定猪肉配送应急预案为保障农村偏远地区吃上放心肉,依据我区实际状况依托现有规模较大的批发市场运作组织生猪配送批发,可以保障农村偏远地区猪肉供应。(一)发生重大生猪疫情应急反应措施1 .落实突发大事应急处置,协作做好有关封锁污染区工作。2 .对进入屠宰厂隔离的染疫或疑似染病的猪及其产品作无害化处置。3 .对屠宰厂畜舍、场地及全部运载工具、机器设备、设施等进行严格彻底消毒。4 .组织力气,根据有关规定从非疫区选购肉品

10、供应市场。5 .对处理疫情的全过程做好完整、具体的处置记录。6 .组织对农村偏远地区进行生猪配送批发。(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反应措施1 .马上组织现场抢救,准时救治受伤人员,依据现场状况准时向医院、消防、公安等部门求救、报警,尽量削减人员伤亡。2 .尽可能爱护现场,以便准时调查事故性质和责任。3 .仔细总结阅历,吸取教训,做好善后工作,并追究相关责任。(三)发生生猪批发商、经营户集体哄抬肉价、罢市大事应急反应措施1 .自行组织收购生猪进行宰杀、供应市场、配送批发。2 .向周边各乡镇或邻近县市屠宰厂调进生猪或生猪产品充分市场供应,平抑肉价,保证正常市场供应。3 .调查或协作有关部门调查该

11、大事发生缘由、有关组织者,以便实行相应措施,准时做好疏导工作,平静该大事。七、加强宣扬和日常管理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扬。加强对生猪屠宰日常管理,以及生猪批发商、经营户的沟通和教育工作,严把生猪产品的出入关,净化肉品流通市场,确保市民吃上平价的“放心肉”。同时要不断地总结阅历和教训,依据不怜悯况准时修正预案。第三篇: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为规范我省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准时有效地指导、帮助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日省畜牧兽医局出台了山东省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

12、产事故应急预案。预案从编制目的、适用范围、组织机构及职责、监控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方面对做好我省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与救援行动提出详细要求;一是组织机构。省畜牧兽医局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省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企业进行支援,指导和帮助当地畜牧兽医局开展畜禽屠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二是监控和预警。各级畜牧兽医局要加强对重大危急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准时上报;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根据应急预案准时讨论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实行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三是应急响应

13、。发生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事故,马上启动应急响应,根据由下至上逐级报告的原则,各责任主体应准时报告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事故,紧急状况可越级报告。事发地县(市、区)畜牧兽医局接到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马上到事发觉场进行调查核实,并准时上报。省畜牧兽医局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在先期处置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行相应措施,包括:依据事故发生状况和级别确定是否对发生事故的企业派出工作组;视事故级别和要求准时将有关状况报告省政府、农业部,并通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准时与省政府新闻管理部门联系沟通,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准时向社会发布大事有关信息等。事故得到有效掌握后,由省畜

14、牧兽医局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打算终止应急响应。四是后期处置。相关市、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下,协作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妥当安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应急处置结束后,相关市、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应准时对大事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力量和水平。大事发生地和大事涉及的畜禽屠宰生产企业所在地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应准时将应急处置工作评估总结报送市级畜牧兽医局。第四篇: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总则1.l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准时掌握和消退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大事)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削减突发

15、肉品安全事故(大事)给群众带来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省商务厅食品安全事故(大事)应急处置预案、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大事)应急处置预案,特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指导全市畜禽屠宰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大事)应急处置工作,帮助相关监管部门开展的肉品安全事故(大事)的调查处理工作。1.4事故分级本预案所指的肉品安全事故(大事)包括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的畜禽屠宰环节所发生的肉品安全事故(大事)。食品安全事故分级依据省商务厅食品安全事故(大事)应急预案分四级,即:1、特殊重大食品安全事

16、故(I级),(1)受污染畜禽产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殊严峻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殊严峻的;(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I级畜禽屠宰环节食品安全事故。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1)屠宰环节受污染的畜禽产品流入两个以上地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峻损害的食物中毒的;(2)发觉在我国首次消失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源于屠宰环节畜禽产品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峻健康损害后果后,并有集中趋势的;(3)1起由屠宰环节畜禽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人数在100人以上并消失死亡病例,或消失10人以上死亡的。(4)省级政府认定的其他II级畜禽屠宰环节食

17、品安全事故。3、食品安全事故(III级)。(1)受污染的屠宰环节畜禽产品流入2个以上县(市),已造成严峻健康后果的;(2)1起由屠宰环节畜禽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或消失死亡病例的;(3)市(地)级政府认定的其他UI级畜禽屠宰环节食品安全事故。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畜禽产品,已造成严峻健康损害后果的;(2)1起由畜禽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人数在100人以下,未消失死亡病例的;(3)县级政府认定的其他IV级畜禽屠宰环节安全事故。1.5事故(大事)处置原则(1)以人为本,削减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削减

18、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原则,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大事)应急机制。(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把预防作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大事)处置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扬教育培训,提高公众和企业经营者自我防范和应对肉品安全事故(大事)的意识和力量。2组织机构及职责1. 1组织机构设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商务局马上成立并启动肉品安全事故(大事)应急处置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小组),在哈尔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9、小组统一领导下,发挥应急处置作用。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由市商务局主管副局长担当,成员由市商务局畜禽屠宰监管处、畜禽屠宰稽查大队组成。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畜禽屠宰监管处。2. 2应急处置小组主要职责依据肉品安全事故(大事)的区位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肉品安全事故(大事)实行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准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肉品安全事故(大事)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掌握。坚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突发肉品安全事故(大事)作出快速反应,准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掌握事故(大事)进展,有效开展应急工作,切实做好

20、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3. 3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职责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担当应急处置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应急处置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协调、实施屠宰环节重大肉品安全事故(大事)应急处理工作;推动督促和指导相关区、县(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准时有效掌握事故(大事),防止事态扩散扩大;讨论协调解决事故(大事)处置中的详细问题;向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小组及有关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状况;帮助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畜禽屠宰管理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应急处置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快速反应,精确把握状况,高效有序处置。4.

21、4工作组设置及职能依据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大事)处置需要,应急处置小组设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所应急处置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将处置状况报告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5. 4.1事故(大事)调查组会同或协作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大事)发生缘由,评估事故(大事)影响,尽快查明事故(大事)缘由,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大事)防范意见;对监管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6. 4.2事故(大事)处置组负责依法组织实施行政监督和惩罚;监督、指导事故(大事)发生地定点屠宰企业对检出的病害畜禽产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协作有关监管部门督促召回、下架、封存有关肉品,严格掌握流通渠道,防止危害

22、扩散扩大。7. 4.3新闻宣扬组负责组织事故(大事)处置的宣扬报道和舆论引导,并协作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8. 4.4专家组应急处置小组在需要处理有关本单位无力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邀请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专家组,负责对事故(大事)进行深层次分析评估,为事故(大事)处置供应支持和关心。3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9. 1监测预警各区、县(市)畜禽屠宰监管部门通过行业管理、媒体监督、群众举报、公众反映、日常执法等各种形式监测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已确认的担心全肉品;对监测信息进行深层分析,对可能引发发生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肉品或大事,提出行业预警信息;通过加强行业管理等措施预防发生较高肉品安全风险事故

23、(大事),掌握或降低屠宰环节肉品安全的风险和危害程度。加强肉品安全信息管理,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肉品安全信息预警体系,准时讨论分析肉品安全形势,对肉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觉、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屠宰环节肉品安全预警信息来源:(1)专项监督检查、专项执法检查、肉品质量监测;(2)畜禽屠宰管理部门的事故(大事)报告;(3)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事故(大事)报告;(4)卫生部门风险预警信息;(5)相关监管部门状况通报;(6)经核实的消费者投诉举报;(7)经核实的新闻媒体曝光信息。3.2事故(大事)报告建立肉品安全事故(大事)报告制度,包括信息的报告和

24、通报,信息采集和报送等。3.2.1 报告要求1、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大事)的发生地畜禽屠宰管理机构应准时报告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及市商务局。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2、应急响应期间,各区、县(市)畜禽屠宰管理机构应准时向市商务局报告工作进展状况。3.2.2 报告内容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大事)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大事)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已实行措施、事故(大事)简要经过、事故(大事)缘由等内容。3.2.3 事故(大事)评估在同级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应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下,协作同级卫生等有关部门开展肉品安全事故

25、评估。4应急响应10. 1突发事故分级响应依据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分级,肉品安全事故响应分为I级、11级、III级、IV级响应。并按响应级别和责任分工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工作流程如下:(1)应急处置小组准时召开会议,制定详细措施。(2)部署、指导事发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3)派出人员,会同当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开展事故应急、调查、处置有关工作。(4)准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状况。(5)参加新闻发布、信息公布的相关工作。(6)依据事故(大事)缘由,帮助当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制定管理机制和措施。11. 2应急处置措施较大肉品安全事故(大事)发生后,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应在先期处

26、置的基础上,针对事故(大事)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马上组织有关部门或工作组,视情实行以下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减轻事故(事故)危害。(1)对涉案畜禽产品进行检验,尽快查找事故(大事)发生的缘由,依据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方法和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档案的通知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违法者进行行政惩罚,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肉品安全监管部门应依法就地或异地封存与事故(大事)有关的畜禽产品及相关

27、产品;待现场调查完结后,责令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肉品专用设备、工具及容器,消退污染;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肉品及原料,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销售并对病死、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予以解封。(3)市商务局组织事故(大事)发生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准时组织研判事故(大事)进展态势,并向事故(大事)可能扩散的地方畜禽屠宰管理部门通报信息,提示做好应对预备。(4)依法从严查处因突发肉品安全事故而导致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4. 3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在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大事)处置过程中,符合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响应级别调整

28、和响应终止条件的,各级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应在充分评估论证的基础上,按响应级别权限规定,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或响应终止的建议。5应急保障4.1 通讯及信息保障各区、县(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门要畅通通讯网络,设立举报DH,畅通信息和举报投诉渠道,确保肉品安全事故(大事)应急处置相关信息的准时收集。发生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大事)期间,市商务局应急处置小组与事发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门保持热线联系,保证肉品安全事故(大事)信息准时传递、既时把握、精确报送。5. 2人员技术保障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各区、县(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干部值班值宿,领导在岗带班,有专人值班,全员备勤。要加强应急

29、处置力气建设,提高人员应急处置的技术力量和工作水平。5.1 物资、设备及经费保证肉品安全事故(大事)的产品技术鉴定工作必需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担当。当事故(大事)发生时,托付检测机构马上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肉品安全事故(大事)定性供应科学依据。要确保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大事)处置所需设施、设备的配置,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畜禽屠宰管理部门用于肉品安全事故(大事)应急处置的费用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5.2 宣扬培训各区、县(市)畜禽屠宰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屠宰企业经营者、执法监管人员及广阔消费者的肉品安全学问宣扬、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把握肉品安全学问,增加肉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

30、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力量,为科学处置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大事)供应支撑。6附则本预案由哈尔滨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7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五篇: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仔细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对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熟悉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健康进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心、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调“管行业必需管安全、管业务必需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

31、需管安全”。2015年8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安委(2015)5号),明确农牧部门负责“指导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这项新任务,地方各级农牧部门肯定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进展的大局动身,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属地化管理”以及“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仔细履行法律法规给予的工作职责,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做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二、落实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一)健全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方各级农牧部门要根据生猪屠宰管

32、理条例的规定,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屠宰企业等在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构建起“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畜禽屠宰企业是畜禽屠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需仔细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切实做好屠宰安全生产工作。畜禽屠宰企业要建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总负责人、掩盖屠宰生产全过程、涵盖企业全体职工和全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细化岗位安全生产操作程序。(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审批备案制度。地方各级农牧部门要根据动物防疫法

3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切实做好畜禽屠宰企业设立审批。屠宰车间要符合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要求。屠宰车间建筑消防要符合消防法的规定,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屠宰企业的锅炉、高压容器和液氨存储设备,要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危急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特种设备、危急化学品存储设备使用许可。对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质后,方能上岗。(三)健全畜禽屠宰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制度。畜禽屠宰企业要照实记录屠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落实等状况,并准时归档留存。地方各级农牧部门

34、要将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记录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验收的重要材料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的重要依据。(四)完善畜禽屠宰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制度。地方各地农牧部门要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结合本行业特点,建立健全畜禽屠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畜禽屠宰企业要通过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方式,确保企业人员熟识所在岗位的危急因素、危害程度、预防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方法等相关学问,提高企业人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力量。要加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警,依据风险程度,加强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管理。对易导致事故发生和影响人员疏散、组织扑救的风险点,要逐一制定防范措施,做到一风险一预案,切实提高畜禽屠宰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力量

35、。三、加强畜禽屠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加强畜禽屠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地方各级农牧部门要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根据预防为主的要求,建立屠宰设施设备检修保养制度。畜禽屠宰企业要定期组织对消防、供电、制冷、锅炉、高压容器、液氨存储、传动构件、板带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运行良好。要加强对致昏、刺杀、剥皮、浸烫脱毛、燎毛、劈半、修割、无害化处理等危急作业环节的日常检查,确保人身安全和防止机械事故发生。要明确专人,对屠宰设施设备和屠宰关键环节,进行定期巡察检查,准时发觉安全隐患,准时排解。(二)协作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地方各级农牧部门要乐观帮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

36、术监督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畜禽屠宰企业要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准时对畜禽屠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畜禽屠宰生产安全。四、提升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力量和保障水平(一)加强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地方各级农牧部门要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加强畜禽屠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问,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防范力量。要强化屠宰工人、肉品品质检验员、无害化处理人员等屠宰从业人员上岗培训,严格遵守屠宰工艺流程和设施设备操作程序,确保规范操作、安全屠宰。(二)推动屠宰企业安全生

37、产技术改造。地方各级农牧部门要鼓舞畜禽屠宰企业采纳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畜禽屠宰安全生产力量。屠宰企业要依据企业实际状况,配备安全生产探测警报装置,建立在线监控系统,动态监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提升屠宰安全生产预警力量。(三)加强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地方各级农牧部门要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建立健全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畜禽屠宰企业要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地方农牧部门报送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信息。发生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事故时,畜禽屠宰企业要根据有关规定时限要求准时、照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状况。第六篇: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火灾是一类严峻威逼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危

38、急事故,全国每年因各种缘由造成的此类事故就达数万起,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并造成巨大的损失。成熟优化的火灾应急预案,训练有素的应急组织,不仅可以做到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而且可以发觉预防系统的缺陷。为了更好的熟悉与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突发火灾的危害程度,将事故掌握在最低限度内。从而保证全院职工的人身安全,同时又能让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遇到紧急状况时不惊慌,听从医院的指挥,做到安全疏散,为此制定紧急状况安全疏散预案。一、疏导原则当时期火灾未能得到有效掌握,有扩散扩大趋势,应组织起火部位、起火点及上层人员进行疏散。先从起火部位、起火楼层的人员疏散,如火势得到掌握,负责人应马上下达停止疏散命令

39、,停止疏散。预防为主,措施得力,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患者至上,遇火不乱,削减损失,避开伤亡。二、指挥系统总指挥:X副总指挥:XXXxXx三、疏散路线疏散命令下达后全部在楼区内需疏散人员都通过楼梯向下层向院内疏散。二楼如遇楼梯、过道被烟气所阻或污染,不得已状况下二楼人员可关紧门打开窗户等待救援。平房区全部需疏散人员一律向院内疏散。四、留意事项1、火灾发生后,医护人员均有组织患者安全疏散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需坚守岗位稳定患者,做好疏散预备和组织好疏散。2、因医院属于特别场所,除遇特别状况外,在疏散命令下达前医护人员不得擅自组织疏散。3、医护人员在组织患者疏散过程中,肯定遵守程序、维护秩序,防止挤压和意外损伤发生。4、医护人员在任何状况下,不得组织患者跳楼,应按本程序组织安全自救,安全逃命。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状态,有效地预防事故、处置事故,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管理程序,预案确定了应急工作的原则,即听从指挥安全第一的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协调全都的原则;紧急处置的原则;局部利益听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安全防火人人有则,全院职工要坚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在发生火灾事故时,仔细旅行职责,不漏岗,不脱岗,不履行职责造成严峻事故的要追究其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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