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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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燃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日益广泛地运用于炊事、采暖、制冷、发电、车用以及空调、洗衣、烘干等多个领域,与公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同时,随着燃气的广泛运用,在城市中也分布着各类燃气设施。而燃气属于易燃易爆物质,一旦出现燃气无法正常供应或者发生燃气突发事件,将直接影响城市正常运行和人们的生活,威胁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为了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预防和控制次生灾害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

2、会影响,促进红寺堡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国家法律法规、预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预案和办法。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红寺堡辖区内燃气中压管线、CNG加气站、长输管线及瓶装燃气在经营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天然气泄漏、火灾、爆炸、设备设施损毁、人员伤亡、环境污染或人为破坏等安全事故初期的事故处置。1.4 工作原则1.4.1 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原则为确保本预案

3、的实施,特别是在应对较大以上级别燃气事件的处置中,包括区政府各部门、燃气供应单位等相关单位,都应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做到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同时,根据事故的地点、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按照专业管理及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响应程序分区、分级进行处置,属地全力协调配合。1.4.2”以人为本,专业处置”原则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应坚持以“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为前提,以尽可能控制事件影响范围,最短时间有效处置事件为目标。在应急响应过程中,燃气供应单位应做到及时发现、准确判断、迅速报告,同时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先期处置工作,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当需要启动高一级

4、的应急响应时,应服从上一级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及时掌握事件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协助燃气供应单位快速处置事件,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1.4.3“增强意识、预防为主”原则红寺堡区燃气行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预防、预警机制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中,通过开展全面的风险评估工作,掌握红寺堡区燃气风险源的分布,增强燃气供应单位和管理部门对燃气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引发事件的各种隐患,提高防范水平,力争防止重大燃气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燃气供应单位、用户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用气意识;随时做好处置重大燃气突

5、发事件的一切准备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种预案进行演练,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工作。2组织体系2.1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红寺堡区应急委)下设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在区委、政府安排部署下,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方面的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燃气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者突发公共事件出现复杂情况,超出单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能力和工作职责时,由红寺堡区应急委负责指挥应对处置工作。总指挥:红寺堡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X昆副总指挥: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张致强成员:宣传部副部长

6、王兴文公安分局副局长俞新财政局局长民政局局长周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黄培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高爱国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何献东工业商务经济技术合作局局长王贯举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马志强消防中队队长贪璞供电局局长王涛电信公司经理刘攀峰广电中心主任田龙宁夏水投红寺堡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玲宁夏长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霍曙光红寺堡区鹏胜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丁学文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和协同联动工作需要,将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组开展燃气突发事件及其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2.Ll消防抢险工作组组长:金璞副组长:金璞成员单位:红寺堡区消防中队、红寺堡区公安分局主要职责:事故

7、发生时,根据事故的性质立即组织消防应急队员赶到现场,控制危险源,展开火灾扑救、现场人员搜救、设备容器的堵漏及人员疏散等工作。2.L2医疗救治工作组组长:高爱国副组长:周青成员单位:红寺堡区卫计局、红寺堡区民政局主要职责:负责抢救受伤、中毒窒息人员。2.L3专家指导工作组组长:张致强副组长:黄培成、何献东、霍曙光、丁学文成员单位: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红寺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宁夏长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红寺堡区鹏胜燃气有限公司主要职责:协同现场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措施,对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给于技术指导,并协助现场总指挥及时修改、补充和调整抢救方案。2.

8、L4警戒疏导工作组组长:俞新副组长:张致强成员单位:红寺堡区公安分局、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负责现场治安、警戒、交通管制、指挥群众疏散。2.L5资源保障工作组组长:周青副组长:朱斌、张致强、王涛、刘攀峰、王玲成员单位:红寺堡区民政局、红寺堡区财政局、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红寺堡区供电局、红寺堡区电信公司、宁夏水投红寺堡水务有限公司主要职责:根据事故发展动态,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过程中的应急资金、物资供给、供电保障和通讯保障等工作。2.L6善后处理工作组组长:张致强副组长:周青、王贯举、霍曙光、丁学文成员单位: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红寺堡区民政局、红寺堡区工业和商务经济技术合

9、作局、宁夏长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红寺堡区鹏胜燃气有限公司主要职责:负责燃气事故善后处置工作,认真做好受伤职工及家属的思想情绪稳定工作。2.L7新闻宣传工作组组长:王兴文副组长:田龙成员单位:红寺堡区宣传部、红寺堡区广电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燃气事故新闻宣传工作,认真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工作,并及时向新闻媒体介绍情况、提供信息。2. 2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是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张致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马志强兼任。办公室常设值班工作电话为。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在

10、红寺堡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分类管理燃气突发事件。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排查、治理和监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落实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措施;编制和执行相关应急预案;依据红寺堡区应急体系总体规划落实应急体系建设任务和目标、预案演练活动、业务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组织和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总结评估应急管理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区应急委对应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承担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接到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或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组织各成员

11、单位开展会商或分析研判灾害发展趋势、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及时向区委、政府、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级别和处置措施等工作建议;根据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的决定,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到指定地点集结或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落实事件处置工作中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和值守应急工作。2 .3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各单位按照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参考本预案,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做好先期处置和应对工作。3 .4专家组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成立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特别重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

12、术支持。3预报预警1 .1监测预报各单位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及时对可能引发燃气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改,不能消除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区委、政府和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3 .2分级标准报告区委、政府和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的信息要按照燃气突发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注明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级别。燃气突发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其中分级标准为:3.1.1 一般事件级别(IV级)指事态较简单,对人身安全及财产危害较小,随即可处理的事故。如:1、发现明显的燃气泄漏但没有造成着火、中毒、爆炸等灾害性事故和人身损伤的。2、发现

13、明显的燃气泄漏但污染范围较小、没有窜入附近其他地下空间的。3、低压燃气管道受外力作用造成突发性断裂的。4、储气井、调压站(器)等因设备故障造成燃气放散、燃气泄漏报警等事故但未造成窜压的。5、室外阀门井、室外燃气阀门、燃气表等受外力作用造成突发性泄漏但未造成后果的。3.1.2 较大事件级别(11I级)指事态较复杂,对人身安全及财产造成较大危害和威胁,并已经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等后果。如:1、因燃气泄漏引发着火、中毒、爆炸等灾害性事故及造成人身受损的。2、中压燃气设施受外力作用而造成突发性断裂的。3、调压站内调压器失灵造成高级别压力燃气窜入低级别压力燃气管网的。3.1.3 重大事件级别(II级)

14、指事态复杂,对燃气企业及其以外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重大危害和威胁,已经造成2人以上5人以下人员受伤、2人以下人员死亡,以及财产损失等后果,调动专业人员和设备方能处理的事故。3.1.4 特别重大事件级别(I级)指事态特别复杂,对燃气企业及其以外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特别重大的危害和威胁,已经造成5人以上人员受伤、2人以上人员死亡,以及财产损失等后果,调动专业人员和设备方能处理的事故。3.3 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后,要组织会商或进行分析研判,对可能引发一般和较大级别的燃气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区委、政府通报,督促和指导按照相应预

15、案做好处置工作;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的燃气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信息,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或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要及时报告红寺堡区应急委,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提出预警信息发布方案,并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同时,向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3.4 预警行动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特别重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按照红寺堡区应急委或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协调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地区,按照预案做好应急

16、准备和预防工作,并及时向红寺堡区应急委和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动态报送有关信息。4应急处置4.1 信息报告(1)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的突发事件,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及应急工作机构接到事件报告后,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时向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委总值班室、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报告信息。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概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件处置进展情况,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2)按照自治

17、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联络员报告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64号)要求,事件发生后,专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向红寺堡区政府首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按照上述规定的联络员范围报告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出发时间、到达现场时间或拟到达现场时间。如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更换联络员,要及时报备。应急处置联络员包括:红寺堡区专项指挥部各成员或成员单位负责人及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赶赴现场的区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和应急工作机构负责人均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络员。4.2 先期处置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的突发事件,事发地相关单位要第

18、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4.3 响应启动按照燃气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IV级、In级、11级、I级四级,依次分别对应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态发展及其情况变化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造成损失。事件有扩大趋势或已扩大,需启动高级别应急响应时,应及时报告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4.4 3.1IV级响应发生一般燃气事故事件时,事发地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后,由各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

19、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区级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现场,指导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4.5 3.211I级响应发生较大燃气事故突发事件时,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后,由区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启动In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现场,指导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4.6 3.311级响应发生重大燃气事故突发事件时,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商或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进行分析研判后,会

20、同红寺堡区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向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提出预案启动和响应级别建议,由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宣布启动II级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3.4I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燃气事故突发事件时,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商或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进行分析研判后,会同红寺堡区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向红寺堡区应急委提出预案启动和响应级别建议。经批准,由红寺堡区应急委宣布启动I级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

21、命令。红寺堡区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指挥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视情况,红寺堡区应急委向吴忠市、自治区或有关厅局提出支援或委派工作组来红指导应急处置工作。4.4响应措施一般、较大事件级别:发生一般、较大燃气事故,由指挥部启动HI、W级响应,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相应等级响应人员迅速到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以赴,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处置情况报指挥部,超出其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请求支援。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级别: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燃气事故,启动H、I级响应,由指挥

22、部组织、指挥、协调、调度本区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各级响应人员迅速到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应急力量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指挥部应及时将燃气事故及处置情况上报区政府。4.5现场处置由区政府设立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参与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事件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组织抢修公共设施、接收与分配援助物资等。必要时,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派出工作

23、组赶赴事件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4.6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1)按照分级响应原则,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由政府新闻发言人或现场指挥指定的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较大以上燃气事故突发事件一般以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名义、一般燃气事故突发事件以各单位名义发布。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宣传、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做好舆情管控、引导工作。(2)信息发布主要内容包括: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事件的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情况;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事件责任单位基本情况等。(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

24、: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4.7社会动员(1)区政府或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根据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事件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2)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事件发生后,相应应急指挥机构要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3)根据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发展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明确专门人员,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引导志愿者有序参与救援工作。4. 8响应终止(1)应对特大、

25、重大燃气事故突发事件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群众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红寺堡区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提出建议,由红寺堡区应急委员会决定终止应急响应。(2)应对一般、较大燃气事故突发事件工作基本结束后,应急办提出建议,由区人民政府或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5应急保障4.1 队伍保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定期、不定期培训与考核,动态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适时调整人员数量及专业结构,及时更新相关设施、设备,确保随时处于良好的应急备战

26、状态等。4.2 经费保障强化落实燃气事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制度,保证应对处置需要。4.3 物资保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5. 3通信保障建立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完善应急救援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各级通信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保障燃气事故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必要时,在现场开通应急通信设施。5.1 治安保障公安部门要对燃气事故事件应急处置中的重要目标和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和交通道路管制。5.2 医疗卫生保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医疗卫生应急的各项保障措施。6恢复重建6.1 善后

27、处置燃气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抚恤补偿、保险理赔、征用补偿、救援物资供应、环境污染消除、灾后重建、危险源监控和治理等措施,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6.2 总结评估(1)特大、重大燃气事故事件,由红寺堡区应急委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总结;较大及较大以下燃气事故突发事件,由事发地燃气事故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2)燃气事故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形成处置突发事件专项工作报告,报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办公室。(3)红

28、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事发地单位提交的处置突发事件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工作的意见,形成工作专报报红寺堡区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并抄送各成员单位。7日常管理1.1 宣教培训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红寺堡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燃气事故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燃气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做好燃气事故事件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每年宣传教育活动不得少于1次。1.2 预案演练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具体负责,定期组织

29、开展本预案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7. 3预案管理与更新(1)本预案由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制定,经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审批后,由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各有关单位、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等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后,报红寺堡区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和红寺堡区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备案。(3)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要根据预案演练时发现的问题、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7.4责任与奖励对在应对燃气事故突发事件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事件情况的,依据国家、区市县(区)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30、其刑事责任;对在燃气事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红寺堡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8.1预案解释本预案由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8.2以上、以下的含义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8. 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图2 .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图3 .成员单位联系名单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图应急指挥部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图燃气事故成员单位联系名单序号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备注1红寺堡区宣传部王兴文2红寺堡区公安分局俞新3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张致强冉志强4红寺堡区财政局朱斌5红寺堡区民政局周青!6红寺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黄培成7红寺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高爱国8红寺堡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何献东9红寺堡区工业商务经济技术合作局王贯举10红寺堡区消防大队金璞11红寺堡区供电局王涛12红寺堡区电信公司刘攀峰13红寺堡区广电中心田龙14宁夏水投红寺堡水务有限公司王玲15宁夏长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霍曙光16红寺堡区鹏胜燃气有限公司丁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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