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闲置老旧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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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马市闲置老旧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探索我市农村老旧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有效路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 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 (2019) 4号)、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 法(试行)(豫政(2021) 4号)、义马市农村宅基地管理 办法(义政士(2002) 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 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以保障农民居住权为前 提,以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 济为目标,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统筹利用全域土地综

2、合整 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稳妥探索义马市宅基 地盘活利用的有效途径和体制机制,促进废旧闲置宅基地 盘活利用,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优化、集体经济壮 大、城乡融合开展等联动推进,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 支撑。二、基本原则(一)合法合规,政策衔接。坚持依法、自愿、有 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老旧宅基地翻建及闲置宅基 地腾退,必须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耕地 红线不突破,农民的权益不受损。(二)探索创新,稳中求进。以乡村振兴为主线,创 新农村闲置老旧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路径,先行先试探索 实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妥善化解和处置权属纠 纷、遗留问题,总结经验,为全市盘活提

3、供“样本工(三)党委领导、村民自治。坚持党委领导、群众参 与,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和村民理事会 的自我管理作用,激发群众参与废旧宅基地和“空心房” 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保护为先,综合开发。因地制宜,顺应自然。 对古建筑、古民居等历史性建筑,坚持原址保护利用,防 止大拆大建。盘活资源,绿色发展。共建共享,激发农村 发展内生活力。三、主要内容(一)抓好盘活利用分类。涉农街道办加强摸底调 查,将闲置宅基地及闲置住宅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 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类型提 出盘活方案。(二)建立基础信息台账。要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 置住宅摸底工作的基础上,

4、摸清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现 状底数,整合数据信息,建立健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 住宅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化管理。(三)废旧闲置宅基地认定及无偿退出以下情况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或居民委员会实行依法 无偿退出:1 .建新房后舍弃不用或仅用来堆放柴草、杂物的老旧 房;2 .基本失去实用价值,残破未居住或其它建筑;3 .废弃畜禽棚、猪牛栏、坑式老厕等不符合规划的建筑 物;4 .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残垣断壁和残破杂房;5 .集中供养或去世后的五保户,其宅基地由社区集体经 济组织或居民委员会依法收回;6 .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或居民委员会批准、违法建设的 宅基地,本集体经济组织或居民委员会可依法要求其无偿

5、 退出。7 .宅基地划定后超过一年未建设,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或 居民委员会可依法要求其无偿退出。8 .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不在社区内生活,宅基地上房 屋常年闲置、房屋坍塌两年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或居民委 员会可依法要求其无偿退出。依据义马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义政土2002)9号)文件规定,以上情况实行无偿退出后收归集体所有。 可以暂时保留的几种情形。1 .被列入古建筑、古村落、文物保护控制范围的。2 .对“一户多宅”(被认定为闲置宅基地)房屋拆除会 影响邻里房屋安全的。3 .已经得到街道办事处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或有处罚凭证的。对暂时保留的建筑物,可由社区委会召开居民代表大 会讨论决定

6、,并在社区公开栏予以公示,居民无异议后, 经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公示认定,符合保留使用的,签订无 偿拆除承诺书后作暂时保留使用。四、盘活利用(一)加强宣传推介盘活。结合各社区实际情况、乡 村休闲旅游、农民丰收节、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农展会等活动,向社会推介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 住宅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盘 活工作,引导有实力、有意愿、有责任的企业有序参与盘 活利用工作。(二)培育盘活利用主体。支持返乡人员依托自有和 闲置住宅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项目。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 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 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

7、农产品 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三)分类推进盘活利用。结合环境整治、两河治 理、国储林建设等项目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加 快涧河两岸资源相对优越的村庄闲置农房(宅基地)的利用。涉农办事处、社区要结合社区实情,因地制宜改造利用闲 置农房(宅基地),创新发展农村经济。(四)集体经济组织统筹盘活。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 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 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 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对于整治出的集中连片的闲置宅基地 可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引 入市场主体盘活,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村土地资源

8、配置效率。(五)留权共享盘活模式盘活。针对闲置破败、符合 一户一宅且不愿意退出的,村集体与村民签订协议将农房 使用权托管或出租,由村集体先统一规划,若村民有需要 可在协议到期时无偿返还。村集体依照本村实际需求将闲 置农房修建为停车场、图书室、网红打卡点,绿化休闲区 等。激活“沉睡”的资源,推动农村空闲房屋开发利用。五、组织保障(一)提供资金扶持。财政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加强 资金整合,提升村庄的公共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补强村 庄招商引资的条件优势。推动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 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使用人提供支持。对于发挥 带头引领作用的农业产业,具备一定规模且形成义马名片 的,给予街道和社

9、区适当奖补。(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 认识到工作的艰巨和重要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 建设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协作,建立公开、透明、 高效的工作机制,细化分工,逐级落实。(三)加强制度建设。简化宅基地盘活使用审批流 程,允许实施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农户在符合“一户一宅” 政策和村庄规划的基础上,对原宅基地上的住宅进行翻建 和改建,允许住宅承租的经营主体在征得原住宅权利人书 面同意后进行室内改造。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宅基地管 理,规范盘活利用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强化统筹协调。涉农街道办要充分摸排,精心 选择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重点村,为全市开展工作提供经验 和样本。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沟通协作、建立健 全执法联席制度,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机制;要坚持以人 为本,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农村宅基地盘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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