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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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宣贯会,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2010年4月昆明,目录,1、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云南省公路建设安全监督办法,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督查办法交通运输部,云南省公路建设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规定,云南省公路建设安全信用评价规定,云南省公路建设监督检查评价办法,4、项目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及责任,5、施工过程安全防范重点,云南省公路建设安全费用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管理办法,云南省交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云南省交通厅成立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厅运输管理安全监督处,由交通厅厅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厅安全工作的副厅长

2、及其他厅领导担任委员会副主任,厅运输管理安全监督处处长、副处长分别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厅运输管理安全监督处(厅安委办)承办厅安委会具体事务和厅安全生产综合事务。厅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道路运输、水上安全、公路养护、公路建设、厅直属单位5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云南省交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示意图,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简介 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设在厅基建处、厅质监站,主任:王宝基(厅基本建设管理处处长),副主任:和昆(厅质监站站长)。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监督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实施、监督、检查全省公路、水运建设施工安

3、全生产工作,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28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云南省公路工程从业队伍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规定 云南省公路建设安全监督办法:云南省公路建设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规定、云

4、南省公路建设安全信用评价规定、云南省公路建设监督检查评价办法、云南省公路建设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交通运输部),一、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颁布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是继国务院颁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后的一部交通部门在公路、水运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具体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的政府规章。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是交通系统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监督管理部门对公路水运工程安

5、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办法中对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管理、费用管理、安全监理、痕迹管理及备案制度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1、人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加公路水运工程投标及施工。,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1、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施工船舶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

6、岗作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1、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1、人员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应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2、费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在

7、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安全生产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此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也不得挪作他用。,1%,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3、安全监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并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3、痕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对所承担的公

8、路水运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建立安全台帐加强痕迹管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3、备案制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在工程中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自行式架设设施,应当组织有关单位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且验收合格后30日内,应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二、云南省公路建设安全监督办法,云南省公路建设安全监督办法,交通部出台了监督办法,规定了从业单位应该做到什么标准;我省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考核从业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达到了监督办法

9、规定的内容,并且将在现场安全管理的好坏与从业单位的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招投标挂钩,闭合监管,逐步形成诚信体系。,背 景,2006年,计划出台我省监督办法;2007年3月1日交通部安全监督办法在全国实行;2008年1月完成了初稿并发到厅安工中心、省公路投资公司、公路局、部分安全专家审查;2008年5月9日,召开第一次安全技术专家会审议通过该办法;2008年5月至7月,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2008年8月厅法规处审查通过。2008年9月1日在全省施行。,过 程,云南省公路建设安全监督办法,办法一 云南省公路建设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办法二 云南省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评价办法办

10、法三 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信用评价规定 办法四 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五 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公路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一)云南省公路建设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第四条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省交通厅)负责对全省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省交通厅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省交通厅直管的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州(市)、县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所属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公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并在办

11、理施工许可证前三十日内,按照项目隶属原则将保证施工安全的有关资料报送至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后续工程增加从业单位时应当及时报审。,(一)云南省公路建设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第六条 建设单位报审的保证施工安全的有关资料应当包含以下材料:(一)开工安全条件达标通知书;(二)项目审批文件;(三)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在招投标文件中是否执行了不低于投标价1的安全生产费用报价,以及拟使用此项费用的计划;(四)从业单位的项目安全生产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分管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五)针对项目工程特点和所处区域,重点分析各合同极

12、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或部位(施工中的一般规定、施工准备控制及个体防护除外),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六)建设单位对从业单位以上第三至第五项内容符合性的审核意见;,(一)云南省公路建设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第七条 交通主管部门或其监督机构自收到建设单位上报的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对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出具开工安全条件达标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待符合条件后,申请人重新申报。,(一)云南省公路建设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二)云南省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评价办法,安全监督检查分为外业、内业两方面 检查意见分为“好、中、差”三个评价等次,即:好,检

13、查内容满足要求;中,检查内容中主要内容或关键工作满足要求;差,检查内容中主要内容或关键工作不符合要求。,每次检查将检查细目评出的“好、中、差”等次进行汇总,按照所占的百分率对施工合同段安全管理综合评价出A级(符合要求)、B级(基本符合要求)、C级(存在一般安全隐患)、D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四个等级。,(二)云南省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评价办法,A级:所有项目均没有评为差,且检查项目中评为好的项目数占检查项目总数的百分率:N好85%。B级:检查项目中评为好的项目数占检查项目总数的百分率:85%N好70%,且检查项目中评为差的项目数占检查项目总数的百分率:N差10%。C级:检查项目

14、中评为好的项目数占检查项目总数的百分率:70%N好50%,且检查项目中评为差的项目数占检查项目总数的百分率:N差25%。D级:检查项目中评为好的项目数占检查项目总数的百分率:N好50%,或检查项目中评为差的项目数占检查项目总数的百分率:N差25%。,(二)云南省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评价办法,在建设项目施工工期内,从业单位得到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三次以上(含三次)C级或二次(含二次)D级评价的,该项目交工验收施工信用评价即为“不合格”;得到两次C级评价的为“基本合格”;得到一次C、D级评价在后续管理中提高或得到A、B级评价的为“合格”。,(二)云南省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

15、件监督检查评价办法,云南省安全监督办法: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外业),云南省安全监督办法: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外业),云南省安全监督办法: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内业),云南省安全监督办法: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内业),云南省安全监督办法: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内业),云南省安全监督办法: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内业),云南省安全监督办法: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内业),(三)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信用评价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对没有进行过施工安全信用评价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不予批准通车许可。省级交通主

16、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直管的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信用评价工作。州(市)、县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所属建设项目的安全信用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报到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安全信用评价机构备案。,第六条 施工安全信用评价主要依据施工期内是否发生安全事故及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的综合情况。凡发生一次死亡三人(含三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该项目评价为“不合格”。凡发生一次死亡一至二人的项目,结合平时的监督检查情况给予评价。监督机构和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期内,按照云南省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评价办法中的要求,每次检查后对项目(分合同

17、段)安全管理情况评出“A、B、C、D”四个级别。交工验收前将监督机构每一次检查评价(或由监督机构委托建设单位检查的评价)的级别汇总,评价出项目施工期内安全管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三)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信用评价规定,第七条 每年将全省公路建设项目安全信用评价汇总。对评为二个以上(含二个)“不合格”或评为三个以上(含三个)“基本合格”的项目法人单位,交通主管部门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部门建议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向有关资质证书颁发部门建议降低其资质等级。,(三)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信用评价规定,第八条 监督机构有权将评价为“不合格”的项目或者在检查中整改不

18、力、屡教不改的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列入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名单,登录在全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系统中。有关责任人所持有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通过延期申请。,(三)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信用评价规定,第九条 在全省范围内从事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活动,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交已完项目的施工安全信用评价表,作为从业单位安全管理信用的评标依据。,(三)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信用评价规定,(三)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信用评价规定,(四)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

19、目清单。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第十条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实际投入细目与清单细目费用有出入的,经建设指挥部和监理单位同意,可在安全生产费用其他细目中适当调整。同项目安全设备设施单价出入存在较大争议的,可由建设指挥部组织不少于3家施工单位共同询价,确定全线指导范围价使用。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使用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痕迹管理资料台账,包含从购买、入库、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监控及证明所投入的票据凭证资料。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费用

20、使用情况进行监理。对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所投入的设备、设施、防护用品及本规定使用范围的支出等方面,进行验收签认。,(四)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范围 安全专项经费应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以“施工人员”的安全直接相关联的投入,即“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从大的方面来讲主要涵盖如下几方面:(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本条主要是矿山施工时采用);(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

21、监控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四)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均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一)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二)施工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三)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四)除建设指挥部与监理单位协商同意外,施工现场与外界的隔离、围挡设施费用;及为保证施工期间交通安全而设置的临时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牌费用。(五)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

22、流、地线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防护、隔离等设施费用;(六)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七)工程量清单中600章所包含的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费用;(八)可以使用在永久工程中,临时储备存放的应急救援物资费用。,(五)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本办法中专项方案审查论证分为两类,一类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批准实施;另一类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参考指导目录),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按论证修改意见完善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23、、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五)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 需要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本项目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专项方案的编制、复核,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上报本单位(母体单位)。再由施工单位(法人)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由专业分包单位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签字)监理或建设指挥部。专家论证会议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组成员由建设指挥部负责选定或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局)安

24、全技术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由专家组成员推荐其中一名担任组长并主持专家论证会。特殊情况,可由该建设项目总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一)随机抽取的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局)安全技术专家;(二)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中相关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三)建设指挥部总工程师或分管安全副指挥长,以及指挥部技术、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人;(四)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五)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三、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交通运输部(交质

25、监发200852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安全督查分为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随机抽检等方式进行。具体督查项目由督查组随机确定,在建的高速公路不少于1/2项目,每个项目抽查合同段数量不少于3个,且不少于项目总里程的30%。农村公路或地方重点公路每年应督查不少于全省1/3的地区,且每一个督查地区不少于2个建设项目。,当被抽查合同段安全生产现场督查评价2项(含2项)以上评分为0分时,责令该合同段停工,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督整改,并对相应的管理行为进行深入督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当督查项目中3个(含3个)以上合同段被责令停工,该项目暂时停工,

26、由属地交通主管部门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上级主管单位负责监督复查,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并予以通报,同时将复查情况报省交通厅备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被抽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评价4项(含4项)以上为0分,被抽查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其管理行为评价2项(含2项)以上为0分时,省交通厅将该建设项目列为年度重点督查对象,并将其相应从业单位的违规行为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记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交通运输部督查办法: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督查内容及评分表,注:1表中“三类人员”是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每项最多扣减至0分;,交通

27、运输部督查办法: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督查内容及评分表,交通运输部督查办法:安全生产现场督查内容及评分表,交通运输部督查办法:安全生产现场督查内容及评分表,四、项目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及责任,项目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及责任,1)建设单位的安全职责及责任2)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及责任3)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及责任4)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5)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职责6)监督机构职责和权利义务,1)建设单位的安全职责及责任,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不得向有关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应当确定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的物资 在申请领取施

28、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及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进场工程机械设备

29、的安全性进行审查,3)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及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资质条件,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

30、安全事故,3)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及责任,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4)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审核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经常检查实施情况。要将不同的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或责任分解落实到主要负责人或者正职、负责人或者副职、安全管理机构负

31、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一个从业人员身上,形成比较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激发职工的安全责任感,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4)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 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制度的完整和有效性以及实施情况负责,亲自组织审核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实施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越合理、具体、明确就越能在保障安全生产方面发挥作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越有保障。,4)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必要物质基础。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

32、全生产投入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要设立专门账户或者科目,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要设立专门账户或者科目,专款专用;不得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随意挪用安全生产投入资金;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安全技措工程、安全设备更新等安全投入项目完成后,主要负责人要组织进行验收。,4)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对反映的安全问题或者存在的事故隐患,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要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者事故

33、隐患,指定专人负责,立即处理解决;难以立即解决的,要在人、财、物上予以保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4)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状况,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研究本单位可能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可能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明确从业人员各自的责任,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而且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后,要重新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5)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的职责,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政

34、策法规;2)、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3)、发现危及员工生命时,有权建议组织撤离;4)、提出预防和纠正措施;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6)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责任,(一)权限和义务第三十五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一)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情况;(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具备上岗资格情况;(三)从业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四)从业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履行职责情况;(六

35、)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七)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情况。,6)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责任,(一)权限和义务 第三十六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公路水运工程下列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现场驻地;(二)施工作业点(面);(三)危险品存放地;(四)预制厂、半成品加工厂;(五)非标施工设备组装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工程及施工作业环节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6)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责任,(一)权限和义务第三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

36、面方式通知存在问题单位限期整改;(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6)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责任,(一)权限和义务第三十八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

37、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从业单位信用档案,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登录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系统中。第三十九条 从业单位整改不力,多次整改仍然存在安全问题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名单,登录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系统中,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但拒绝整改或者整改效果不明显或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等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部门通报,建议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向有关资质证书颁发部门建议降低资质等级。,6)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责任,(一)权限和义务第四十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委

38、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容易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进行安全评价和监测。第四十一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与监督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监督人员,应当回避。第四十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事故隐患以及监督检查人员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和投诉。,6)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责任,(二)法律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

39、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二)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安全监督的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规定履行职责,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责任,(二

40、)法律责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2)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4)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五、施工过程安全防范重点,事故原因-高处坠落事故1 安全防护资金投入不足2 挖孔桩等施工现场临边防护不足3 起重设备、模板等安全性缺陷4 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欠缺5 施工人员基本安全技能欠缺6 违反操作规程7 现场安全管理缺位8 缺乏

41、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9 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事故原因-坍塌事故主要在隧道支护作业、支墙模板、基坑作业、挖孔桩作业等,此类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1 施工地质环境复杂2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投入不足3 现场监测监控不到位4 缺少专项安全技术方案5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缺位6 违反操作规程7 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8 施工设备安全存在隐患,事故原因-物体打击事故多在高边坡底部、挖孔桩底部,桥面下部等1 施工现场临边防护不到位2 安全防护设备的缺陷3 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4 缺乏安全防范意识5 存在交叉作业6 施工人员个人防护设备不足7 施工设备存在缺陷8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缺位,事故原因-触电事故多发于带电施工设

42、备及高压线路等1 施工设备漏电,防护不足2 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3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4 安全管理人员缺位5 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欠缺6 施工人员不具备操作资格7 缺少临时用电方案,“两项达标”1、施工人员管理达标:一线人员用工登记、施工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等符合有关规定。2、施工现场防护达标: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符合有关规定。,“四项严禁”1、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2、严禁违规进行挖孔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址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3、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

43、措施施工。4、严禁违规立体交叉作业。,“五项制度”1、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2、施工安全监理制度;3、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4、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5、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施工过程中安全防范重点,1)施工驻地安全2)施工用电安全3)危险物品使用安全4)工程施工安全,1)施工驻地安全,为加强和规范公路建设项目职、民工驻地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预防驻地安全事故,增强施工驻地安全意识,结合我省山高坡陡,地质、地形、地貌较为复杂,雨季洪灾频发的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云南省交通厅于

44、2006年12月31日颁布了云南省公路工程从业队伍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规定(试行),1)施工驻地安全,云南省公路工程从业队伍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中明确指出:建设过程中的职、民工驻地的选址必须参照施工设计图,避开地质不良地段,满足防洪要求。严禁建盖在滑坡体地段、河道边、水库下游沟边、山谷底、低凹处和未经碾压的弃土场上面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职、民工驻地的选址和建设规划图必须报经监理审核、业主审查批准,方能建盖;租用民宅作为驻地的,同样必须报经监理审核、业主审查批准后,方能使用。,1)施工驻地安全,驻地规划时要按不同的使用功能隔离,不能连接成整体,须预留安全通道;必须远离炸药库、油库等易燃

45、、易爆危险物品;厨房、锅炉等设施要与住房具有一定的安全距离。驻地建设须满足消防、卫生、保温、通风及防洪防灾等要求,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合理设置宿舍、食堂、饮水、厕所等生活设施。驻地电力线路要统一布设,并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设施,雷区必须安设避雷装置。驻地使用过程中各单位结合管理情况,每月组织一次驻地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各种应急演练。,我省部分高速公路施工驻地现状,2)施工用电安全,施工现场电力线路应采用TN-S接法、三级配电和两级漏电保护,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线路应用瓷瓶分开悬挂固定,高度在2米以上。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潮湿地段电路应使用防水胶线,防止漏电,保险丝应按用电负

46、荷量装设。隧道内的开挖面、衬砌支护地段和手提式照明必须采用36V以下电压。所有施工现场的照明在潮湿地段必须采用24V以下电压(如井下作业)。电器设备必须放置于安全、干燥处,并保证其防水防尘。对绝缘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尤其是潮湿地段)。,现场施工用电管理现状,规范的施工临时用电布设,3)危险物品使用安全,危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必须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使用单位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危险品的登记、备案、使用管理及定期检查工作。危险品必须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危险品库内要按相关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通风等防护设施。对储存的危险品应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47、,我省部分高速公路危险品管理现状,4)工程施工安全,隧道施工安全 桥梁施工安全 高边坡施工安全 路面施工安全,隧道施工安全,隧道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防坍塌、涌水突泥、通风不畅、瓦斯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控制掘进与初期支护距离、初期支护与二衬距离。二类及以下围岩地质情况控制在50米以内,三类及以上围岩地质情况控制在80米以内。注意火工器材、施工用电等事故隐患。加强地质超前预报,及时预报前方的围岩情况,科学的确定支护参数。及时做监控量测工作,如:拱顶下沉及周边收敛的数据采集,进行回归计算与分析,指导施工,合理调整支护参数,防止隧道坍塌,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我省部分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管理现状,桥梁

48、施工安全,桥梁工程重点防范支架垮塌、高空坠落作业、基础塌陷、吊装设备失稳等事故隐患。在有高空坠落危险因素的地方(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时,或墩高在10M以上时)应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布设并搭设工作平台(含脚手架工程、放落网等)。窄路、交叉路口、交通繁忙等地段设标志,悬崖陡壁高边坡处应设防护拦杆。切实做到“四口”、“五边”设标志,两米以上防护好。,未设置防落网的立体施工现场,存在施工安全隐患,设置防落网的立体施工现场,确保车辆通行安全,令人胆战心惊的“徒手”高空作业,无任何防护设施的高空作业现场,设置了安全防护网的高空作业现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桥梁施工安全,桥梁梁板吊装严禁采

49、用扒杠、独角杠等简易方法吊装,建设单位要强制性要求施工单位采用架桥机进行梁板安装。梁板运输要求采用轨道平车运输、梁板专用拖车等方式规范运输。不得采用死拉硬拖的方法运输。,危险的扒杆吊装工艺,安全的架桥机吊装工艺,危险的死拉硬拖,安全的轨道运输梁板,桥梁施工安全,采用支架作支撑现浇混凝土时,支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预压,消除支架沉降不均匀的影响,浇筑混凝土过程中,设专人检查支架、模板有无变形和位移,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规范的支架施工,安全可靠,不规范的支架搭设,桥梁施工安全,桥梁桩基施工过程中泥浆池、桩基作业面必须进行隔离并设置警示标志、施工安全告示牌,现场情况,高边坡施工安全,边坡开挖工作应与

50、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边坡施工下方有道路时,应制定安全保通措施,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商,采取新闻媒体公告,现场设置安全警告标志标牌,间隔放行交通等措施。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的区域,设置警告标志,严禁在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设备。在坡面上的操作人员需带安全帽及捆绑安全绳索。并安排专职人员对上边坡进行监视,防止上部塌方和物体坠落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高边坡施工安全,滑坡是云南山区公路的主要病害之一,施工中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塌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新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滑坡地段的处治,原则上先设置防护抗滑工程,施工开挖应从滑坡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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