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立法新规与应对技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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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立法新规与应对技巧,主讲人:苏雪石,一、立法背景,1、现实背景2、法制背景3、立法进程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次审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二、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一条】,三、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

2、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四、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五、企业规章制度的具体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

3、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四条】,1、规章制度的性质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在本单位实施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称。2、规章制度的要求(1)实体(内容)要求: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政策的规定;(2)程序要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涉

4、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须经民主程序制定;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六、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合同法第八条】,七、就业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八、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

5、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九、企业不签订或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招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

6、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法律后果:1、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工资。2、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对比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十、试用期的约定,(一)试用期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

7、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二)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三)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

8、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四)试用期内辞退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和第四十条第一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第二项(不能胜任工作)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对比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第4条规定

9、: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十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

10、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对比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十二、违约金的约定,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违约金的权利予以了较大的限制,只允许用人单位在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以及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在其他情形下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均为无效条款。,十三、劳动合同的无效及其法律后果,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

11、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1、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2、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

12、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对比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十四、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

13、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十五、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14、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对比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非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

15、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3、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

16、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比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

17、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三)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2、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18、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对比劳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

19、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十六、劳动合同的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对比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十七、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

20、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一)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非过失性辞退);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性

21、裁员);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到期终止);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

22、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

23、同法第四十七条】,(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十九、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二十、劳务派遣,(一)劳务派遣中的两种协议1、劳动合同2、劳务派遣协议(二)劳务派遣中实际用工单位的义务(三)劳务派遣中的连带责任,二十一、集体合同,(一)什么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劳资双方共决的企业或行业内部的“法律”,是集体协商结果的体现和载体。(二)集体合同的效力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

24、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二十二、新旧法律规定的衔接、适用问题,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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