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第三章保险合同串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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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保险合同,说明:1、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2、保障合同:有形保障体现在物质方面,无形保障体现在精神方面。3、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4、附合合同:是指其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订,而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就,另一方当事人只是作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一种合同。5、射幸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并不必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而合同约定的事件是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的不确定事件。6、最大诚信合同:由于保险双方信息不对称性,所以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合同。,

2、考点一:保险合同的特征,考点二:保险合同的种类,按合同性质分,补偿性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依据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定值保险合同:农作物、货物运输、字画、古玩不定值保险合同,按照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按照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对比关系:,按照保险承保方式,单一风险:农作物雹灾合同综合风险一切险,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超额保险合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原保险再保险,保险合同的种类,考点三:保险合同的主体,当事人,关系人,保险人:主要权利是收取保费 国际上主要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公司 投保人:投保人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或16周岁(被保险人)当投

3、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 主要的义务是交纳保险费 被保险人:受益人:,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自然人、法人可作为财产险被保险人,人身险的被保险人只能为自然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考点四:保险合同的客体,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P56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考点五:保险合同的内容 P57,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条款及其分类,保险合同的基本事项,按性质分:,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附加条款也称附贴条款,按保险条款对当事人的约束程度分:,法定条款和任意条款,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

4、考点五:保险合同的内容 P59,1、保险标的财产是指物、责任、利益、信用,人身是指被保险。人身 是指被保险的寿命和身体.保险合同必须载明保险标的.2、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对于保险标的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 生时,保险人应承担的经济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3、责任免除是对保险人承担责任的限制,即指保险人不付赔偿或给付责 任的范围。4、保险价值是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 保险利益在经济上用货币估计的价值额。5、保险金额指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也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 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6、保险费 是指投保人支付的作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代价.,考点六:保险合同的

5、订立与效力 P62,保险单(也称保单):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保险 单在特定的条件下,有类似有价证券的作用,常被称 作“保险证券”暂保单(临时保单):保险人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发出的临时凭证,有 效期一般为30天 保险凭证(也称“小保单”):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团 体人寿保险中使用其他书面形式,保险合同的形式与构成,订立,要约:通常由投保人提出承诺:保险人作出承诺,其他形式:保险协议书、电报、电传形式,考点七: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P62,保险合同的效力 P661、保险合同的成立: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协议。2、保险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条

6、款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3、保险合同的有效: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4、保险合同有效的条件:具有主体资格、主体合意、客体合法、合同内容合法5、保险合同的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被法律保护。说明:1、成立生效。2、有效是生效的前提。(记:“先有后生”),考点七:保险合同无效的几个基本内容,1、无效合同的确认权: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主体不合格);(2)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合法:(3)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4)保险合同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除外);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

7、条件的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2、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 P68,返还财产保险人将收取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被保险人将保险人赔付的保险金退还给保险人。4、无效保险合同的处理 赔偿损失按过错原则,赔偿遭受损失一方当事人 P69 的经济损失。追缴财产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方已 经通过保险合同取得和约定的财产,收归国库。,3、无效的分类,全部无效部分无效,考点七:保险合同无效的几个基本内容,(1)如实告知(2)交付保险费(最基本)(3)防灾防损(4)危险增加通知,(5)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的通知(6)损失施救(7)提供单证(8)协助追偿,一、投保人义务的履行 P69,

8、考点八:保险合同的履行,考点八: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赔偿 施救费用 争议处理费用 检验费用二、保险人义务的履行(2)说明合同内容(保险法第十八条有 明确规定)P71(3)及时签单(4)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密,(保险人最主要、最基本的义务),(1)承担保险责任,考点九: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变更 P731、主体变更:保险合同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变更,(2)人身保险合同的变更,(1)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保险财产的买卖、转让、继承等法律行为而引起的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无须征得保险人同意:货运险须征得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变更: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受

9、益人变更: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考点八:保险合同的变更,2、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P75 保险合同主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发生的变更,表现为保险合同条款及事项的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考点九:保险合同的中止、终止,终止的原因,1、自然终止 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2、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3、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4、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5、因解除而终止,约定解除协商解除法定解除裁决角除,中止:被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合同中止后的 2年内申请复效。,考点十:保险合同的解除,、

10、保险合同解除的后果:保险法第15条(1)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2)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因欺诈行为而被解除合同的、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责任开始后,保险人收取自合同生效至合同解除期间的保险费。、保险合同解除的限制:保险法第35条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考点十一: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处理,(1)文义解释原的则(2)意图解释的原则(3)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原则(4)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的解释原则()补充解释原则,一、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P,二、保险合同的解释效力,三、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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