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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资料,1,第十一章 出口代理业务及其相关问题,第一节 出口代理业务及出口代理协议一、出口代理业务1.出口代理业务含义所谓出口代理业务,是指由外贸企业提供各种服务,代生产部门或其他机构办理出口业务,收取一定的费用,盈亏由出口商品的生产部门或其他机构自负。2.出口代理业务流程(举例)精细化工产品的出口代理。,企业资料,2,二、出口代理合同1.出口代理合同内容代理合同的内容根据每笔业务的不同,所涉及的各个具体环节也不尽相同,但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协议号、出口合同号、签订日期;委托方和代理方的名称、地址;代理出口商品详细内容;授权范围;委托方与代理方的权利与义务;代理费用及其他经济利益分享规
2、定;争议的解决;未尽事宜;附加条款。2.委托方与代理方的权利与义务,企业资料,3,一般来讲,由于委托方掌握着国外的销售渠道及国内货源,对情况较为熟悉,应承担下列权利及义务:就出口合同的内容及条款与外商洽谈;监督商品的质量、数量、交货期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对信用证的条款进行审核并及时向代理方反映意见;向有关部门报验;提供国家规定所需的证明文件;按双方约定向代理方支付代理费及出口的各个环节所产生的费用。一般来讲,根据惯例,代理方承担下列权利与义务: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与外方签订出口合同;协助委托方审核信用证的条款并及时向外方反映委托方意见;报关;代理委托方租船订舱并办理保险;制单、结汇;及时将结汇款
3、划至委托方帐户;代理委托方对外交涉。当然,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企业资料,4,第二节 出口代理业务中应注意的问题,一、考虑委托方是否有能力履行对外合同中的条款。由于在对外合同中,外贸公司(代理方)将作为卖方签字盖章,所以对外来讲,承担出口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是外贸公司,一旦发生了质量问题或交货不及时等,外方会对外贸公司提出索赔。尽管国内的代理出口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义务,但在国际仲裁中,生效的是对外合同。所以,密切关注委托方在对外合同履行中的运作,以分析委托方有否能力履行合同,是代理方应首先注意的问题,这包括对委托方的资信了解,对备货、报运及结汇等过程中出现的情
4、况的分析等等,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企业资料,5,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理出口一批焦炭,由于甲公司收购资金不足,需要乙公司担保办理倍用证项下贷款,乙公司对甲公司只进行了一番粗浅的了解后即为甲公司办理了该项贷款,甲公司用此笔款项收购了焦炭并运抵港口,正当要装船时,代理方发现该批焦炭的检验指标不符合信用证要求。在与外方取得联系后,外方要求降价,而且降价幅度很大,照此价结汇尚不能收回贷款,而交货期在即,乙公司陷入非常困难的境地;一方面,如果不安排发运,就不能结汇,而焦炭当时在国内正滞销,就地变卖也不能弥补贷款损失,同时乙公司还要承担对外违约的责任;另一方面,如果正常发运,则必然要承担外方降价所带来的
5、损失,而且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卸货后,外方极有可能以质量不合恪为由进一步要求降价,最终乙公司经与甲公司多次协商,甲公司承诺补偿外方降价带给乙公司的贷款损失。本着对甲公司以往的信任,乙公司安排了发货,而结果是至今只收回了 40%的货款,而甲公司却无力弥补所欠的款项,乙公司被国际仲裁和国内宫司缠身,即使赢了官司仍收不回货款,损失巨大。,企业资料,6,二、考察商品的真实性在考察委托方的信用能力同时,也要考察我们所出口的商品是否是合同中所列明的商品,换句话说,就是委托方为了躲避我国许可证、配额等管理及国外进口管制,是否隐瞒了商品的真正名称而在申报时换了另外一种商品的名称。,企业资料,7,有这样一个例子,A
6、 公司委托 B 公司出口五氯酚纳 500 吨至 印尼,B 公司在资信调查之后接受了 A 公司的委托并办理了一系列手续。在货物即将发运之时,一个很偶然的机会 B 公司接触到了一个化工厂,得知该厂有 500 吨多年前积压的“六六六”要销往印尼,而“六六六”是印尼政府不允许进口的商品,中国国际商会也承诺限制该商品出口印尼。在 B 公司的多次追问下,A 公司承认所谓的五氯盼铀其实就是“六六六”,A 公司为了逃避限制向 B 公司隐瞒了商品的真实名称。所幸 B 公司在关键时刻得到了消息,避免了欺骗海关行为的发生。,企业资料,8,三、严格监督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的核销。在进料、来料加工的代理出口业务中,由于涉
7、及核销手册,代理方也要承担相应更多的风险。所谓核销手册,是海关对进料、来料加工项下所免税进口的原料、辅料再复出的一种跟踪手段,核销手册上对进口原辅料都有详细登记,申领方在出口成品时要限期逐笔核销。,企业资料,9,X 公司委托 Y 公司代理一笔服装出口业务,而该服装的布料是进口的,Y 公司为 X 公司办理了核销手册,布料如期免税进口。在成品即将出口时,国际市场发生了变化,外方以加工质量有问题为由拒不收货及结汇。尽管 Y 公司与 X 公司多次对外交涉,最终外方赔付了一定的违约款项,但加上 X 公司变卖的服装所得款项,也弥补不了 Y 公司需向海关补交的进口布料的税款及未及时完税的利息。在这个例子中,
8、外方尚对其违约责任给予了一定补偿,委托方也对给代理方造成的损失做了一定的赔偿。而更有甚者,委托方为牟取高额利润以欺骗手段骗取代理方信任并为其办理核销手册,一待布料免税进口后,委托方即在国内市场销售并卷款逃之夭夭,使代理方作为替罪羊接受海关的重罚。所以,对进料、来料加工的代理出口业务一定要慎重对待。,企业资料,10,以上三项是代理业务中比较典型的容易出问题的方面,至于其他方面,比如对信用证的审核,对出口收汇核销单的控制以及在出口各个环节中垫付费用的慎重等问题都应引起代理方足够的重视。,企业资料,11,第三节 出口代理业务退税的若干规定,一、出口退税定义 二、出口退税原则三、出口退税内容与退税率调
9、整四、办理免、抵、退的基本程序和所需凭证资料(一)基本程序(二)所需凭证资料五、出口退税率的的调整对出口贸易的影响,企业资料,12,(一)提高了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二)促进了产品结构的优化(三)增强了优质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四)发展了出口代理制度及自营出口制度,企业资料,13,第四节 出口代理制的若干问题,一、出口代理制中的法律问题。(一)法律适用问题民法通则对代理的规定只适用于直接代理,而出口代理的上述做法却属于间接代理。问题的关键是需要调整进出口代理的管理规定或是制定我国的代理法以调整、规范进出口代理中的民事行为。因而,在没有作出这些调整和规定之前,出口代理和法律适用便是一个很值得研究
10、和解决的重大问题。(二)委托代理关系不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清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出口代理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借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但是,目前许多外贸企业在接受出口代理业务时没有与国内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有的用其它凭证加以替代。这就使得双方的代理关系不明确,彼此的义务权利都不清楚,一旦出现业务上的差错或纠纷,往往发生争执而无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更难以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企业资料,14,二、出口代理制实践中的问题(一)代理人的补偿问题(二)代理费的问题(三)不规范的代理行为问题,企业资料,15,三、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我国外贸企业在国外代理商
11、的协助下,在国外注册商标归属权问题;第二,我国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从出口商品收购制向出口代理制转变过程中,对原使用的商标归属权问题。世界各国由于法系不同,所以对商标所有权的取得的规定也不相同。大陆法系的国家对商标权的取得采用注册在先的原则,而英美法系的国家则采用使用在先的原则。我国法律属于大陆法系,因而,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商标所有权取得适用注册在先的原则。(一)国外代理商协助下,注册商标的归属权问题过去,我国的外贸出口公司,为了防止伪造商标的商品及水货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冲击,在国外代理商的协助下,在不同国家注册了一些商标,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名牌商标的信誉,同时,也保护了出口公司与代理商的合法权益。,
12、企业资料,16,(二)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对原使用的商标归属权问题过去,我国外贸实行出口商品收购制,所以,商标由外贸企业在国外注册使用。现在,由出口商品收购制转为外贸代理制,生产企业处于出口的第一线,其产品要想进入国际市场,必须拥有或者使用原来由外贸企业注册使用的商标。这样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在商标归属上出现了矛盾。按照我国商标法注册在先的原则,这些商标的所有权理应归属外贸企业,但是,生产企业为维护商标的信誉也为之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因而,外贸企业如果继续拥有商标权理应向生产企业给付相应的补偿费用。,企业资料,17,四、出口代理中的违约责任出口代理中的违约责任有两个方面:代理合同的违约责任和出口合同
13、的违约责任。(一)代理合同的违约责任如果代理人没有完成合同规定的代理出口的商品数量或金额,或者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可根据合同规定或有关法律规定拒绝支付一切费用或终止费用。如果委托人无正当依据而拒付代理人的佣金及有关费用,代理人可以中止合同或对所代理的商品行使留置权以抵充佣金或有关费用。(二)出口合同的违约责任出口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划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分析。一方面,属于代理人(外贸企业)的工作差错、单证不全、漏保或对外发运拖延等原因造成的违约责任应由代理人(外贸企业)负责或承担;另一方面,属于委托人(生产企业)因出口商的性能、质量、规格、包装、标志、交货时间等方面不符合
14、出口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违约责任,最终应由委托人(生产企业)负责或承担。,企业资料,18,五、政府专设代理商服务机构问题美国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之一,也是代理业很发达的国家之一。美国政府为了推进代理业的有序发展和加强对代理商的服务,前些年美国商业部设立了代理商与经销商服务处(ADS)。这一政府机构的设立,减少了美国公司在海外的时间及金钱的浪费,保护并评估了美国海外事业的外国伙伴和代理商,各公司也可以通过地区性的商业部办公室,找到他们需要的代理商。商务部这一机构在为美国公司服务时,先由美国公司提供他们的产品名录、出口价格表及对代理商的要求并递交给代理商及经销商服务处的贸易专家。服务处将有关的信息送达到相关的代理商手中,通过电话或亲自走访代理商,评估他们的盈利能力、信用及财务状况,并将候选的代理商的名单送达至美国的公司,由其作最后选择。由于商业部代理商与经销商服务处的佳绩,被认为是美国商业部最成功的计划之一。所以,我国外经贸部应设立与美国代理商与经销商服务处相类似的政府机构,专门负责为我国公司寻找理想的代理商的服务工作,从而有利于我国进出口代理业的发展。,企业资料,19,思考题1、结合出口代理业务认识应注意的问题2、出口代理业务中的法律问题3、商标权的归属问题4、出口代理中的违约责任问题,